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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业务用房项目11 前言专利制度是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项激励和保护创新的基础性制度,在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知识经济日新月异发展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专利技术日益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性资源,专利制度日益成为国际间产业布局的重要工具,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关注。但是,由于我国建立现代专利制度的历史较短,随着形势的发展,当前仍然存在不能适应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问题。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20112020年)中规划的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进一步提升专利审查能力,建立更为高效、科学的审查业务运行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审查效率和审查质量。国家专利审查工作“十二五”规划要求,加强基础建设部署,推动专利审查业务用房和社会资源保障能力建设,统筹协调好相关配套社会资源。在这种背景下,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拟投资57674.81万元在郑东新区龙子湖湖心岛建设“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业务用房项目”。项目位于郑东新区龙子湖地区,祭城路(在建)以北,明理路(在建)以西,规划湖心环路内,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8559.35m2,项目所在地为E7-1-01、E7-1-02 、E7-1-03、 E7-1-05四个地块,用地类型为科研设计用地,符合郑州新区总体规划(2009-2020),见附件四;项目总建筑面积11918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2533m2,地下建筑面积36651m2。主要建设4栋行政办公楼,E7-1-01地块1栋;E7-1-02地块1栋;E7-1-03地块1栋;E7-1-05地块1栋。同时设置停车场、绿化、食堂等配套设施。经查阅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不在淘汰类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业务用房项目2和限制类,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以“郑东计财2013190号文件(见附件二)”对本项目的建议书进行了批复,故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规定,本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中的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19184m2,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原来建设单位为郑东新区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工程建设项目部,见附件1),我所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一。经现场勘察和了解可知,项目目前各地块已设置围挡,尚未动工建设。在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在现场踏勘、收集资料、走访调查的基础上,并结合项目特征、性质、工艺和环境状况等,按照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现场勘查,项目所在地块为E7-1-01、E7-1-02 、E7-1-03、 E7-1-05四个地块,四个地块呈半弧状分布,其中E7-1-03地块北侧为废弃建筑(拟拆),E7-1-02地块西侧为在建写字楼,E7-1-01地块、E7-1-05地块南侧为祭城路(在建),其余均为空地,根据郑州轨道交通规划,项目南侧祭城路上规划有轨道交通地铁8号线,距离本项目约65m,具体地理位置及周围环境概况见附图1。项目区目前为空地,西南约2.1km为地表水体东风渠,东北约1.3km为地表水体魏河,项目园区内规划有龙子湖,项目建成后,最近地块离湖面约290m;项目北侧约450m为河南教育学院,西北约360m为河南电视广播大学、365m为河南经贸职业学院、370m为河南职业技术学院;西南约380m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项目区附近枣园、河口村、时埂村已在项目建设前拆迁完毕。本项目属房地产建设项目,结合项目工程特征和周围环境特点,本次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区域建设的规划相容性分析及施工期的噪声和扬尘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营运期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主要为周围道路交通噪声对项目区内行政办公的影响;营运期生活污水的处理措施及去向。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业务用房项目3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用地性质符合郑州新区总体规划,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或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选址周边不存在环境制约因素。从环保角度考虑,“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业务用房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业务用房项目42 总论2.1 编制依据2.1.1 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8.1);(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8);(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1);(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年);(11)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10.1);(1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1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15)关于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知(国环发200156号);2.1.2 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1)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2006.12.20);(2)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5.11.1);(3)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2006.12.1);(4)郑州市城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第2号令(2002.3.1);(5)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2005.9.30);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业务用房项目5(6)郑州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2004.9.1);(7)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豫环文【2011】250号)(2011.11.30);(8)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办法(1999.11.11,河南省人民政府第52号令);(9)关于印发的通知(河南省环保局豫环监200531号);(10)河南省环保局关于贯彻实施的通知(河南省环保局豫环文2006第2号令);(11)河南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第78号令);(12)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采取措施控制郑州大气和水环境污染的通告(郑政通20001号);(13)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扬尘排污申报工作的通知(郑环办201194号);(1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2013年18号);(15)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16)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1.3 技术导则与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HJ/T2.3-93);(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6)河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41/T385-2009)。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业务用房项目62.1.4 相关依据文件(1)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原来建设单位为郑东新区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工程建设项目部);(2)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关于“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业务用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郑东计财2013190号);(3)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关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意见(郑东建环函201312号);(4)郑东新区管委会关于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项目推进会会议纪要(郑东会纪20134号);(5)郑州新区总体规划(2009-2020);(6)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设计资料。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2.2.1 环境影响识别根据工程的性质、污染物排放的特点和现场实地查勘的情况,结合收集到的有关工程资料,对工程建设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子的影响性质进行识别。项目从开工建设到投入使用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将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按照施工期和营运期两个阶段考虑。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表见表2.2-1,营运期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表见表2.2-2,并根据工程特点,采用矩阵法将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大小、程度进行初步定型分析,分析结果见下表2.2-3。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业务用房项目7表2.2-1 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表环境要素 产生影响的主要污染源 主要影响因素环境空气 场地平整、土石方开挖、建材运输、存放和使用 扬尘燃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排放 SO2、CO、NOx、THC等施工场地食堂 食堂油烟水环境 砖块喷淋、混凝土喷洒、设备清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SS、COD、BOD5、NH3-N等声环境 施工机械、运输车辆 施工噪声固体废物 施工过程、施工人员生活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生态环境 土地平整,土石方开挖、填埋 水土流失、植被破坏较大面积的空地变成硬化地面 改变现有地块的结构和功能社会环境 施工过程、施工车辆进出 交通、景观表2.2-2 营运期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表环境要素 产生影响的主要污染源 主要影响因素大气环境 停车场汽车尾气 CO、NOx、THC食堂油烟 油烟水环境 行政办公人员等产生的生活污水、食堂废水 COD、SS、NH3-N、BOD5动植物油等声环境 停车场及道路过往车辆 交通噪声公建配套使用的各种泵、变压器、中央空调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设备噪声固体废物 办公人员、物业管理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化粪池污泥 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化粪池污泥社会环境 人口流动对城市局部自然资源的压力及生态环境调控能力的影响,对城市土地利用方式、地表形态的变化影响、城市景观影响 交通、景观、生活质量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业务用房项目8表2.2-3 工程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一览表工程活动环境要素 施工期 运营期扬尘 废气 废水 噪声 固废 废气 废水 噪声 固废自然环境 环境空气 DP CP声环境 DP CW地表水 DP DP CP生态 DP DP CW社会环境 交通 DP人文生态 自然景观 DP DP CW公众健康 DP DP CP CW CW说明 有无影响:-一般 -较大影响时段:D-短期 C-长期影响范围:P-局部 W-大范围 空格为无相互作用或相互作用不密切2.2.2 评价因子根据表2.2-1到表2.2-3中的环境影响识别表及分析结果,确定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见表2.2-4。表2.2-4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因子一览表类型 现状评价因子 预测评价因子施工期 营运期大气环境 SO2、NO2、PM10、PM2.5 PM10、NOx、CO、THC、食堂油烟 NOx、CO、THC、食堂油烟地表水环境 pH、COD、BOD5、氨氮 pH、COD、BOD5、氨氮、SS声环境 等效连续A声级 等效连续A声级固体废物 / 挖方、废弃的建筑材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化粪池污泥生态环境 土壤、水土流失 土壤、水土流失 /社会环境 交通、景观、土地现状 交通、景观 交通、景观、生活质量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业务用房项目92.2.3 评价标准根据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出具的关于“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业务用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意见,本次评价全部遵守该执行标准函的意见(见附件4)。另外,因评价需要但执行标准函中没有的,则根据相关标准适用规定自行使用。2.2.3.1 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见表2.2-5。表2.2-5 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GB3095-2012)污染物 浓度限值(g/m3)1小时平均 24小时平均 年平均PM10 150 70PM2.5 75 35SO2 500 150 60NO2 200 80 4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本工程最终纳污水体为贾鲁河,根据当地环保部门环境功能区划,贾鲁河水质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详见表2.2-6。表2.2-6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单位:mg/L(pH除外)指标名称 pH COD BOD5 氨氮标准值 类 6-9 30 6 1.5(3)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4a类标准,详见表2.2-7。项目南侧紧邻城市主干道祭城路(在建),根据郑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1)可知,祭城路路边区宽40m范围内执行4a类标准,项目南侧建筑物距祭城路边约15m,故项目南侧一定区域执行4a类标准。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业务用房项目10表2.2-7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时段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dB(A) 夜间dB(A)1类 55 454a类 70 55(4)地下水质量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见表2.2-8。表2.2-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单位:mg/L(pH除外)指标名称 pH 高锰酸盐指数 总硬度 氨氮标准值 类 6.5-8.5 3.0 450 0.22.2.3.2 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见表2.2-9。表2.2-9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污染物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颗粒物 1.0食堂油烟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规定,见表2.2-10。本项目运营期食堂基准灶头数为22个,属于大型类。表2.2-10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规模 基准灶头数 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m2)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小型 1,3 1.1,3.3 2.0 60中型 3,6 3.3,6.6 75大型 6 6.6 85(2)废水排放标准本项目建成后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详见表2.2-11。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业务用房项目11表2.2-11 废水排放标准污染因子 标准限值 标准名称及级(类)别pH 6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COD(mg/L) 500BOD5(mg/L) 300SS(mg/L) 400NH3-N(mg/L) (3)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详见下表2.2-12。表2.2-12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类别 昼间dB(A) 夜间dB(A)标准值 70 55运行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详见表2.2-13。表2.2-1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类别 昼间dB(A) 夜间dB(A)1类 55 45(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3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2.3.1 评价工作等级2.3.1.1大气环境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食堂油烟废气,主要污染物有NOx、CO、非甲烷总烃、油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中有关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得出各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均远小于10%。因此,确定本次大气环境评价工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业务用房项目12作等级确定为三级。2.3.1.2 地表水环境项目建成后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污水水质复杂程度为简单,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BOD5、SS、动植物油等,项目区设有食堂,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陈三桥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排入贾鲁河,不直接外排。本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不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的要求确定评价工作等级,只对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陈三桥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进行定性分析,阐述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对区域地表水环境的影响。2.3.1.3 声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噪声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的基本原则,结合本项目的特点(所在地区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或建设前后噪声级增高量低于5dB(A),影响人数较少,因此确定本项目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2.3.1.4 生态环境项目工程范围约68559.35m2,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项目占地范围小于20km2,评价区内无需特殊保护的生态敏感点,无珍稀濒危物种,为一般区域,确定该项目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见表2.3-1。表2.3-1 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 工程占地(水域)范围面积20km2或长度100km 面积2km220km2或长度50km100km 面积2km2或长度50km特殊生态敏感区 一级 一级 一级重要生态敏感区 一级 二级 三级一般区域 二级 三级 三级由于本项目主要建设专利审查协作中心的业务用房,作为行政办公,其主要生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业务用房项目13态影响为对区域内地表形态及城市景观的影响,生态影响很小,因此本次评价只对项目建设地点及周围的地表植被现状和项目建成后区域人工植被情况进行分析评价,阐述区域生态环境系统的变化情况。2.3.2 评价对象和评价重点2.3.2.1 评价对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19184m2,本次评价对象为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业务用房项目,主要包括4栋行政办公楼及配套公建设施等,其中E7-1-01地块1栋;E7-1-02地块1栋;E7-1-03地块1栋;E7-1-05地块1栋。2.3.2.2 评价重点本项目属房地产建设项目,主要为专利审查协作行政办公楼,根据项目的工程特征,确定本次评价的重点为项目区域建设的规划相容性分析及施工期的噪声和扬尘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营运期外环境对本项目地块的影响。2.4 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2.4.1 评价范围本次评价结合项目的建设性质和特征,并对实际过程中的建设活动进行分析,明确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的环境污染因子,并依据相关环境标准、技术规范、周围环境条件等确定这两个阶段的评价范围。本次评价范围见下表2.4-1。表2.4-1 评价范围评价时段环境要素 评价范围地表水环境 项目排污口水质及污水排入陈三桥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分析大气环境 以项目中心为中心点,向四周各延伸2.5km的方形区域声环境 项目边界外200m的范围生态环境 项目占地范围及周围200m的范围2.4.2 环境敏感区(1)根据现场勘查,项目所在地块为E7-1-01、E7-1-02 、E7-1-03、 E7-1-05四个地块,四个地块呈半弧状分布,其中E7-1-03地块北侧为废弃建筑(拟拆),E7-1-02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业务用房项目14地块西侧为在建写字楼,E7-1-01地块、E7-1-05地块南侧为祭城路(在建),其余均为空地,具体地理位置及周围环境概况见附图1。项目区目前为空地,项目北侧约450m为河南教育学院,西北约360m为河南电视广播大学、365m为河南经贸职业学院、370m为河南职业技术学院;西南约380m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项目区附近枣园、河口村、时埂村已在项目建设前拆迁完毕。(2)项目周围地表水体为西南约2.1km的东风渠,东北约1.3km为地表水体魏河,项目园区内规划有龙子湖,项目建成后,最近地块离湖面约290m。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得到综合利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由附近居民用于肥田,综合利用;营运期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陈三桥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最终入贾鲁河。项目施工期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营运期废水不直接排入水体,不会对周围地表水体产生不利影响。(3)项目区及周边不存在遗存的文物古迹和地下矿藏。(4)项目属于城市在建区,周围不存在特殊、重要生态敏感区和地表、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项目周围环境示意图见图2-1。图2-1 项目周围环境示意图N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业务用房项目15根据上述对项目周围环境的描述,并结合对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影响的初步预测和本次评价范围分析,可确定本项目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2.4-2。表2.4-2 环境保护目标和保护级别环境要素 保护目标 功能 方位和距离 保护级别环境空气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约1万人) 学校 西北 370m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河南经贸职业学院(约9100人) 学校 西北 365m河南广播电视大学(约8000人) 学校 西北 360m河南教育学院(约5000人) 学校 北 450m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约1万人) 学校 西南 380m水环境 东风渠 类水体 西南2100m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类魏河 类水体 东北1300m龙子湖(规划) 类水体 四周 290m2.5 相关规划及区划相符性本次评价根据郑州新区总体规划(2009-2020)与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相关规划的内容要求,分析本项目与相关规划的相容性,具体分析结果见表2.5-1。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业务用房项目16表2.5-1 本项目与相关规划的相容性分析一览表规划名称 相关规划要求 项目建设内容分析 备注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本项目地块为科研设计用地,适建科研设计单位办公以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专利审查协作中心行政办公楼及相关配套建筑,建设内容符合此规划。 郑东新区管委会计划财政局以“郑东计 财2013190号”文件批复了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郑州新区总体规划(2009-2020) 环境功能区划:水环境:贾鲁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大气环境:规划区划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控制区,执行二级标准。规划区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 本项目场地近距离范围内没有重工业企业等污染源,环境污染主要由道路交通产生。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为二类功能区,声环境为1类功能区,地表水为类功能区。本项目为行政办公楼建设项目,项目建设不会改变环境功能区现状,因此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环境保护:近期初步建立与整体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相适应的环卫管理和环卫作业服务机制,逐步形成依法管理的机制、依靠科技进步的机制,市场化运作的机制和全社会参与的机制。到2020年建立完善的功能区环境卫生行业管理体系,规范的环境卫生服务作业体系,有序的环境卫生社会化管理法规体系;垃圾清运率和处理率均达100%;环境卫生整体指标基本上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本项目为专利审查协作行政办公楼建设项目,主要影响为施工期的施工噪声和施工扬尘,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影响也随即消失。运营期环境影响较小,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收集清运,得到无害化处理。公建配套设施噪声经采取消声、隔声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业务用房项目173 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3.1 建设项目概况3.1.1 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业务用房项目;(2)建设单位: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3)建设性质:新建;(4)建设地点:郑东新区龙子湖地区,祭城路以北,明理路以西,规划湖心环路内,项目所在地为E7-1-01、E7-1-02 、E7-1-03、 E7-1-05四个地块;(5)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8559.35m2,总建筑面积119184m2;(6)项目总投资:57674.81万元;(7)建设时间:2014年3月底开始施工, 2016年1月竣工,建设周期21个月。3.1.2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4栋行政办公楼,其中E7-1-01地块1栋(为1#楼,位于祭城路以北、湖心环路以东,分为A、B、C座,其中A座6层、B座2层、C座4层,各座用天桥相连);E7-1-02地块1栋(为2#楼,位于祭城路以北、湖心环路以东,E7-1-01地块北侧,分为A、B座,其中A座最高3层、B座7层,各座用天桥相连);E7-1-03地块1栋(为3#楼,位于湖心环路以南,分为A、B、C座,其中A座3层、B座2层、C座最高8层,各座用天桥相连);E7-1-05地块1栋(为4#楼,位于祭城路以北,湖心环路以西,分为A、B、C座,其中A座5层、B座3层、C座3层,各座用天桥相连)。同时设置停车场、绿化、食堂等配套设施。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8559.35m2,总建筑面积11918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2533m2,地下建筑面积36651m2,绿化率40%,中心建成后可容纳2000人办公。项目组成见表3.1-1,各地块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3.1-2、3.1-4、3.1-6、3.1-8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业务用房项目18各地块具体建设内容见表3.1-3、3.1-5、3.1-7、3.1-9,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三,主要设备设施一览表见表3.1-10。表3.1-1 工程项目组成一览表工程 名称 位置/说明 备注主体工程 1#办公楼 E7-1-01地块 该地块办公部分主要为高层领导和会议部分2#办公楼 E7-1-02地块 该地块办公以外的部分主要为食堂和活动等公共功能3#办公楼 E7-1-03地块 该地块办公以外的部分主要为展厅和交流4#办公楼 E7-1-05地块 该地块主要是会议交流和计算机教育及机房等辅助工程 食堂 位于E7-1-02地块,A座1层、2层 /展厅 位于E7-1-03地块,B座1层、2层 /物业管理用房、值班室、活动室等 E7-1-01地块、E7-1-02地块、E7-1-03地块、E7-1-05地块 详见下表公用工程 供水 项目给水水源来自市政自来水管,集中供水泵房设于地下室内 项目四周在建道路均规划有给排水、燃气、雨水管道排水 雨水、污水管网 /供电 市政供电 配电室等供气 市政燃气管道接入 /供暖 集中供暖制冷 项目设有中央空调,采用风冷制冷 项目各地块均设有中央空调消防 所有建筑物内均设消火栓系统,采用SN65型消火栓,20m长尼龙水带,19mm水枪,充实水柱10m;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手提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绿化 绿化率40%,面积27423.7m2 设有集中绿地等建筑小品,并设置有林荫小径,建筑之间点缀景观雕塑等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业务用房项目19停车场 设计停车位1191个 其中地下1071个,地上120个环保工程 废气 地下停车场废气设计机械供排风系统;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 地下车库排气口附近加强绿化;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器后升顶排放 /废水 隔油池、化粪池 食堂设有隔油池(1座,5m3)、项目在各栋楼地下各设置一座化粪池,共四座(50m3/个)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噪声 密闭设备房、地下一层 各类设备减震、消声等 /垃圾收集 垃圾箱、垃圾桶 项目在各栋楼均设有垃圾箱、垃圾桶等;食堂设有专门的餐厨垃圾收集桶 生活垃圾集中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餐厨垃圾收集后由有资质的泔水回收企业运走,日产日清且储存封闭E7-1-01号地块办公部分主要为高层领导和会议部分,主要分三部分,分别为办公、会议交流、辅助部分,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3.1-2、主要建设内容见表3.1-3。表3.1-2 E7-1-01号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序号 指标名称 数据 单位 备注1 位置 位于祭城路以北、湖心环路以东2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12469.82 m23 总建筑面积 20956 m2 行政办公楼1栋(1#楼),具体建设内容见表3.1-3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 14959 m2地下建筑面积 5997 m24 基底建筑面积 3740 m2 /5 容积率 1.19 / /6 建筑密度 30 % 规划要求7 建筑高度 24 m 规划要求8 绿地率 40 % 规划要求9 机动车停车位 196 辆 /其中 地上机动车停车位 19 辆 /地下机动车停车位 177 辆 /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业务用房项目20表3.1-3 E7-1-01号地块行政办公楼1#楼主要建设内容编号 指标名称 建筑面积 单位 备注办公部分 中心领导用房 756 m2 126m2/间,6间行政部门主任用房 1280 m2 80m2/间,16间大间管理人员用房 900 m2 30m2/间,30间小间管理人员用房 1070 m2 10.7m2/间,100间行政秘书业务用房 108 m2 27m2/间,4间会议交流部分 综合用房(大厅) 840 m2 1间中心主任会议室 80 m2 1间大会议室 864 m2 216m2/间,4间小会议室 550 m2 110m2/间,5间行政会议室 180 m2 60m2/间,3间视频会议室 120 m2 1间会晤室 360 m2 120m2/间,3间会客室(大) 318 m2 1间会客室(小) 186 m2 1间辅助部分 楼宇监控自动化管理用房 305 m2 1间公共休息室 420 m2 105m2/间,4间司机班办公室 50 m2 1间机动用房 200 m2 50m2/间,4间网络设备间 210 m2 35m2/间,6间其它 6162 m2 包括备品库、工具库、吸烟室等合计 14959 m2E7-1-02号地块办公以外的部分主要为食堂和活动等公共功能,主要分四部分,分别为办公、食堂、职工活动部分、辅助部分,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3.1-4、主要建设内容见表3.1-5。表3.1-4 E7-1-02号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序号 指标名称 数据 单位 备注1 位置 位于祭城路以北、湖心环路以东,E7-1-01地块北侧2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24775.4 m23 总建筑面积 42749.5 m2 行政办公楼1栋(2#楼),具体建设内容见表3.1-5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 29285.5 m2地下建筑面积 13464 m24 基底建筑面积 9623.2 m2 /5 容积率 1.18 / /6 建筑密度 38.8 % /7 建筑高度 24 m 规划要求8 绿地率 40 % /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业务用房项目219 机动车停车位 430 辆 /其中 地上机动车停车位 43 辆 /地下机动车停车位 387 辆 /表3.1-5 E7-1-02号地块行政办公楼2#楼主要建设内容编号 指标名称 建筑面积 单位 备注办公部分 审查部门主任用房 1032 m2 86m2/间,12间综合业务用房 280 m2 20m2/间, 14间会议室 1020 m2 102m2/间, 10间行政秘书业务用房 84 m2 21m2/间, 4间审查员业务用房 4245 m2 1间会晤室 848 m2 106m2/间, 8间档案资料室 721 m2 103m2/间, 7间网络打印机房 200 m2 20m2/间, 10间公共休息室 700 m2 100m2/间, 7间综合用房(大厅) 501 m2 1间食堂部分 食堂 5150 m2 位于A座1层,1间包间 360 m2 位于A座2层,60m2/间,6间操作间 521 m2 位于A座1层,1间职工活动部分 兵乓球室 415 m2 1间健身房 520 m2 1间室内羽毛球室 695 m2 1间棋牌室 100 m2 1间报刊阅读室 600 m2 300m2/间,2间辅助部分 配套机房 400 m2 200m2/间,2间网络设备间 408 m2 34m2/间,12间其它 10485.5 m2 包括备品库、卫生间等合计 29285.5 m2E7-1-03号地块办公以外的部分主要为展厅和交流,主要分四部分,分别为办公、展览、会议交流部分、辅助部分,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3.1-6、主要建设内容见表3.1-7。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业务用房项目22表3.1-6 E7-1-03号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序号 指标名称 数据 单位 备注1 位置 位于湖心环路以南2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19741 m23 总建筑面积 35016 m2 行政办公楼1栋(3#楼),具体建设内容见表3.1-7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 24157 m2地下建筑面积 10859 m24 基底建筑面积 9623.2 m2 /5 容积率 1.22 / /6 建筑密度 30 % /7 建筑高度 24 m8 绿地率 40 % /9 机动车停车位 355 辆 /其中 地上机动车停车位 35 辆 /地下机动车停车位 320 辆 /表3.1-7 E7-1-03号地块行政办公楼3#楼主要建设内容编号 指标名称 建筑面积 单位 备注办公部分 审查部门主任用房 800 m2 80m2/间,10间审查员业务用房 4120 m2 1间综合业务用房 400 m2 20m2/间,20间研究室 900 m2 30m2/间,30间图书资料室 742 m2 106m2/间,7间档案资料室 510 m2 1间公共休息室 700 m2 100m2/间,7间展览部分 专利展览厅 4050 m2 2025m2/间,2间,位于B座会议交流部分 阶梯报告厅 756 m2 1间大会议室 200 m2 1间会晤室 160 m2 20m2/间,8间小会议室 360 m2 60m2/间,6间综合用房 500 m2 1间辅助部分 配套机房 400 m2 200m2/间,2间网络设备间 360 m2 30m2/间,12间备品库 480 m2 40m2/间,12间其它 8719 m2 包括卫生间、楼梯、吸烟室等合计 24157 m2E7-1-05号地块主要是会议交流和计算机教育及机房,主要分四部分,分别为会议交流、计算机教育部分、辅助部分、备用部分,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3.1-8、主要建设内容见表3.1-9。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业务用房项目23表3.1-8 E7-1-05号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序号 指标名称 数据 单位 备注1 位置 位于祭城路以北,湖心环路以西2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11573.13 m23 总建筑面积 20462.5 m2 行政办公楼1栋(4#楼),具体建设内容见表3.1-9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 14131.5 m2地下建筑面积 6331 m24 基底建筑面积 4166 m2 /5 容积率 1.22 / /6 建筑密度 30 % 规划要求7 建筑高度 24 m 规划要求8 绿地率 40 % 规划要求9 机动车停车位 210 辆 /其中 地上机动车停车位 23 辆 /地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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