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调研及新闻宣传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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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调研及新闻宣传实施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信息调研及新闻宣传实施意见 信息和新闻宣传是领导决策的基础,也是扩大宣传、沟通上下、协调关系、指导工作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为强化 2019 年信息调研和新闻宣传工作,结合我局具体情况,经局党组研究,特制定我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调研和新闻宣传工作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 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副局长同志为分管领导,办公室对各部门上报的信息素材要认真把关,做好全局信息和新闻宣传的组稿、投稿、协调统计、考核等工作,重大信息应由分管领导签发。 二、 2019 年信息调研工作任务 1、局党组成员每人 10 分; 2、 14 个司法所每所 10分; 3、局机关各科(股)、室、处计 200 分:办公室 40 分,政工科 20信息调研及新闻宣传实施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分,宣教股 30 分,基层股 30 分,公律股 10分,公证处 20 分,法援中心 30 分,调解服务中心 20 分; 4、局所属各部门全年报送调研文章不少于 1篇。 三、 2019 年新闻宣传工作任务 1、 14 个司法所每所 10分; 2、局机关各科(股)、室、处计 100 分:办公室 20 分,政工科 10分,宣教股 15 分,基层股 15 分,公律股 5 分,公证处 10 分,法律援助中心 15 分,调解服务中心 10分。 四、计 分媒体和计分标准: (一)、信息工作 1.被司法采用的单篇 2 分,综合、简讯 1 分;由市局办公室转发,被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采用的单篇 3分,综合、简讯 2分;被省委、省政府、省政法委及省厅司法简报、司法信息、 “司法行政网 ”采用的,单篇 5 分,综合、简讯 2 分;经市局转发被国务院信息调研及新闻宣传实施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3 页 办公厅、中央办公厅、中央政法委、司法部采用的信息每条加 10 分。 2.被县委、县政府快报选编、县政务信息采用的单篇 1分,综合、简讯 0.5 分;由县委、县政府转发被中央、省、市级采用的计分标准同上。 (二)、新闻宣传工作 1、新华社 (国内动态清样、内参选编、瞭望、半月谈、新华每日电讯 )、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光明日报:新闻、消息等短篇得 40 分,专题、通讯得 80 分, 2019 字以上长篇通讯得 120 分。 2、法制日报、中国司法、人民调解、新华日报、卫视、群众:新闻、消息等短篇得 20 分,专题、通讯得 40 分,2019 字以上长篇通讯得 80 分。 3、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报、扬子晚报、现代快报、江南时报、南京晨报、民主与法制时报、今日信息报:新闻、消息等短篇得 10 分,专题、通讯等长篇得 20 分, 2019 字以上长篇通讯得 40分。 信息调研及新闻宣传实施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4 页 4、除本项前三条所列媒体外,在国家批准公开发行的其他省级以上报刊发稿的,新闻、消息等短篇得 5分,专题、通讯等长篇得 15 分。 5、省厅政研通讯:新闻、消息等短篇得 2 分,专题、通讯等长篇得 5 10 分。 6、在新华网、人民网和法制网三大新闻网首发(非转载)的得 3 分。 7、日报、电视台、人民广播电台:新闻、消息等短篇 0.5 分,1000 字以上的专题、通讯等长篇得 1分。 五、奖励制度 1、凡被上级采用得分的信息,除稿费归撰写人外,局里 按采用级别分别给予奖励,具体标准是:县级每篇 10 元,市级每篇 20 元,省级每篇 50 元,国家(部)级每篇 100元,被采用的简讯减半奖励;凡调研文章被市局采用的每篇奖励 50元。 2、被日报、电视台等市级媒体采用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 10 元;被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报、现代快报、江南时报、民信息调研及新闻宣传实施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5 页 主与法制时报、今日信息报、新华网、人民网、法制网等省、中央级新闻媒体采用的稿件每篇( 300 字以上, 1000字以下)奖励 50 元, 1000 字以上的稿件每篇奖励 100 元;被新华日报、卫视等省级主流新闻 媒体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 100 元,被法制日报、中国司法、人民调解等中央级媒体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 200 元, 1000 字以上的稿件每篇奖励 300 元;被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内参选编、瞭望、半月谈、新华每日电讯)、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光明日报等中央级主流媒体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 300 元;被新华社发通稿的稿件每篇奖励500 元。 3、年终考核,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对不能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年终不评先、评优,取消一切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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