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办严禁焚烧废弃物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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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办严禁焚烧废弃物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区政办严禁焚烧废弃物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省、市驻各单位: 近期,我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杂草及固体废弃物现象时有发生,不仅污染环境、毁坏树木和耕地,甚至引发交通、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为切实保护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人民居住环境,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在我区任何区域随意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落叶、杂草及固体废弃物。尤其是严禁在旅游风景区,高压输电线附近,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和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等重要区域以及城区、城市近郊焚烧秸秆、落叶、杂草及固体废弃物。 二、严格落实禁烧目标责任制。要把禁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紧迫任务抓紧抓实,坚持疏、堵结合,建立禁烧目标管理 责任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各街道办事处要以社区为单位组成专门检查小组,采取全天候现场监管,安排专人 24 小时值班,进行拉网式检查。 区政办严禁焚烧废弃物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 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悬挂标语、印发资料、张贴布告、召开居民会议等方式,广泛宣传,提高社区居民的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使社区居民变被动禁烧为主动利用。尤其是各街道办事处、环卫、林业、物业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确保 “禁烧 ”通知家喻户晓。 四、切实强化禁烧执法检查。区城管执法局、环保分局、区农业局等相关部门要组成执法队伍,采取联合行动,依法查处露天焚烧行为,发现焚烧现象立即制止,对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 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五、加强禁烧工作督查工作。区政府督查室要联合区城管执法局、环保分局、区农业局等部门成立禁烧工作督查组,督查责任落实情况、措施到位情况、查处秸秆焚烧情况等,督查结果在全区通报,并纳入对有关单位的年终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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