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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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实施方案细则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县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实施方案细则 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关于组织实施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的通知精神及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结合竹山县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县科协和县财政局联合成立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指导全县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的实施工作。 县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竹山县科协,具体办理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实施的日常工作。 县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的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有关事宜;组织开展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实施的宣传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技术人员审查本县申报单位、个人的参评资格,进行项目实地评估 ;整理相关推荐材料,做好公示和申报工作;组织编制审核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对计划专项资金进行管理监督;对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核整理相关申报材料;组织开展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实施工作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乡(镇)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 围内,负责计划实施的有关工作,并协助县科协、财政部门落实计划。 县科协、财政部门对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的实施将及时向有关部门通县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实施方案细则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报情况,听取有关意见建议。 对在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实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县科协、财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坚持科普示范乡(镇)申报推荐优先的原则; 坚持 “全县百强农技协 ”、 “全县星级农技协 ”、 “全县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和 “全县星级科普示范基地 ”申报推荐优先的原则。 三、宣传动员 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科普惠农兴村计 划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县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向社会公开发布评比和筛选进行申报的农技协、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的单位和个人,负责宣传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同时,加大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申报推荐 申报单位和个人向县科协、财政局报送典型经验事迹材料;填写推荐表;提供相关登记、奖励有效证件和有关照片;编制专项资金项目预算。县科协、财政局整理审核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 (包括 申报单位、个人的推 荐表 登记、奖励证件和有关照片 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3000 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 );制作相关推荐材料(包括 正式报县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实施方案细则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3 页 送函 推荐工作简要总结和说明 公示材料) ;向市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报推荐的单位和个人 ,报送相关申报推荐材料。 五、公示监督 建立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县科协、财政局将推荐名单在有关公示 10 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上报市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确定后县科协、财政部门将加强对各乡( 镇)、各单位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的实施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奖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配合上级科协和财政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实行动态管理,追踪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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