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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队伍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 第 1 页 志愿者队伍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省关工委、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动员组织 “五老 ”志愿者队伍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把组织 “五老 ”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 “五老 ”志愿者队伍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使 “五老 ”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法治、平安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统一认识 志愿者队伍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 第 2 页 社区矫正是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组织 “五老 ”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推进社区矫正社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广大 “五老 ”生活在城乡社区和乡村,他们大多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有崇高的奉献精神,有时间和空间、经验和能力、爱心和耐心等优势,是社区矫正的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让 “五老 ”参与社区服刑人员特别是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通过 “志愿服务,结对帮教 ”等形式,以老帮青,以老带少,帮助他们认清犯罪根源,增添回归社会的信心和勇气,增强社区矫正效果,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各乡镇(街道)关工委、司法 所和广大 “五老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把动员和组织 “五老 ”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使其成为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新亮点。 三、具体措施 志愿者队伍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 第 3 页 1、共排需求,建立台账。各司法所应与乡镇(街道)关工委共同梳理 “五老 ”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需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关工委应本着 “立足社区、本人自愿、就近就地 ”的原则,在现有社区 “五老 ”队伍的基础上,向所在乡镇(街道)司法所推荐政治责任心强、身体较好、有威望、有经验 、年龄不超过 70 岁的 “五老 ”担任社区矫正志愿者,在征求意见后,发给社区矫正工作 “五老 ”志愿者登记表。对有社区服刑人员的村、居、社区,原则上不少于 2 名 “五老 ”志愿者;无社区服刑人员村、居、社区,原则上不少于 1 名 “五老 ”志愿者。各司法所根据登记情况审查造册,建立 “五老 ”志愿者基本信息台账,并将登记表和花名册于 8 月 15 日前分别报市司法局和关工委。 2、集中培训,发给聘书。对登记审查确定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 “五老 ”志愿者,由市司法局发文明确。司法行政机关与关工委联合采取适当的方式对他们进行相关政策、法律、 工作纪律、工作流程以及省文件中明确的八项工作内容等业务知识的集中培训,并颁发社区矫正工作 “五老 ”志愿者聘书(由市统一印制),编入相应的社区矫正工作小组,对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适宜老同志参与的重点社区服刑志愿者队伍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 第 4 页 人员进行结对帮教。 3、定期表彰,鼓励先进。对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 “五老 ”志愿者,市关工委和司法局将定期举办社区矫正业务培训,同时采取适当的方式组织他们开展交流,不断提高他们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对工作积极、态度认真的 “五老 ”志愿者,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奖励或补贴。对涌现出的 “五老 ”先进典 型,将及时进行总结和宣传,并定期( 2-3 年)召开总结交流会,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五老 ”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是关工委和 “五老 ”参与未成年人 “零犯罪 ”社区(村)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关工委系统开展 “结对帮教,引领人生 ”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志愿者队伍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 第 5 页 容。各乡镇(街道)关工委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 ,主动与司法所对接,共同协商行动方案,将苏关工委【 2019】 20 号文件精神和市有关实施意见落实好。各司法所要将贯彻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汇报,于 8 月 15前报市司 法局矫正科。 2、充实队伍,培养骨干。各乡镇(街道)关工委要进一步调整充实 “五老 ”志愿者队伍,确保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 “五老 ”志愿者政治强、素质高,并以他们为骨干,带动更多的 “五老 ”参与结对帮教工作,推动 “结对帮教、引领人生 ”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同时要动员更多的老公安、老政法参加到社区矫正和结对帮教工作中来,并发挥骨干和带头作用。 3、加强指导,形成机制。各司法所要按照专门机关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原则,本着 “支持、吸引、鼓励、有序 ”的精神,对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 “五老 ”志愿者切实担负起指导和管 理的责任。司法所要与各乡镇(街道)关工委保持经常的联系,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变化,及时调整 “五老 ”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方案,共商相关措施,共同组织好志愿者队伍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 第 6 页 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五老 ”志愿者的交流、慰问和表彰奖励等活动,逐步建立健全 “五老 ”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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