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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责任奖惩机制有关规定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计划生育责任奖惩机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年 9 月正式实施,为建立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相适应的 “镇负责、村自转、组配合、户落实 ”的管理机制,有效地推动我镇计划生育工作,确保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达标,经研究决定,特制订白鹿镇计划生育责任机制,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明确工作责任 1、村委会工作职责 ( 1)在镇党委政府直接领导和镇计生办具体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 2)每月定期召开计划生育专题会,分析本村计划生育动态情况,研究有效措施,落实本村计划生育工作。 ( 3)及时、如实向镇政府报告本村计划生育情况。包括新婚、出生、死亡、抱养等情况。 ( 4)定期到计生办报表(每月 5 日到计生办调卡),专干调卡实行计划生育责任奖惩机制有关规定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签到制,出勤情况纳入年终考评。 ( 5)负责本村 “两检 ”、 “四术 ”对象及时到位,术前检前必须由村干部以书面形式通知对象本人(通知要有回执存档),以确保 “四术两检 ”对象人人见面,个个到位。一年 “四术两检 ”到位对象总人数将作为年度考核指标。 ( 6)负责村级计生办公室、环孕检室的建设,做好各项 “迎检 ”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合格达标。 ( 7)配合镇计生办开展计划生育执法工作 。 2、镇计生办、服务所职责 ( 1)负责指导,督促全镇计划生育工作,定期对各村进行计生抽样调查,掌握本镇计划生育实际情况和动态,及时准确地向党委、政府提供全镇计划生育情况,负责部署检查,落实各个阶段的计划生育工作。 ( 2)负责镇计生办的软、硬件建设,指导村室软、硬件建设,确保软、硬件建设达标。 计划生育责任奖惩机制有关规定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3 页 ( 3)负责对各村违育、违规对象的调查取证及执法工作及对违育对象征收社会抚养费。 ( 4)服务所负责做好到位对象的 “两检 ”和 “四术 ”工作,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做假手术、假 “两检 ”;要及时报告漏检名单和 “两检 ”中发现 的问题。 ( 5)搞好服务所室内软、硬件建设,确保软、硬件建设达标,并做好已婚育龄妇女术前、术中、术后的优质服务工作,使全镇的已婚育龄妇女享有初级的生殖保健服务。 ( 6)认真开展避孕药具 “知情选择 ”工作,力争全镇知情选择面达到100%。 3、机关、企事业单位职责 ( 1)要安排专人管理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确保本单位干部、职工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按要求配合各镇党委、政府做好本单位计划生育对象及家属的 “两检 ”、 “四术 ”到位工作。 计划生育责任奖惩机制有关规定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4 页 ( 2)及时汇报本单位的计划生育情况,配合镇计生办对违育对象的调查取证与社会抚 养费的征收工作。 二、工作指标 ( 1)计划生育率达 92%以上。 ( 2)环孕检到位率达 95%以上(以环孕检当日到位对象计算)。 ( 3) “四术 ”对象到位及时率达到 98%。 ( 4)统计水分控制在 6%以内。 以上指标均实行一票否决制,未达到要求的年终一律不能评优。 三、纪律措施 ( 1)对在迎检工作中不到岗到位的(含包村领导、下派干部、村支部书记、主任、包片村干部)每人罚款 200 元,并在全镇通报批评。 ( 2)在检查中,如发现下列情况,分别处以 100 500 元罚款,直至计划生育责任奖惩机制有关规定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5 页 开除公职。 瞒报一例纯女户 ,村支书、包片干部全部清退。 瞒报一例双全户结扎,村支书、包片干部全部清退。 瞒报一例计划外生育对象,挂村领导、村支书、主任、包片干部各罚款 500 元。 瞒报一例大月份引产,挂村领导,村支书、主任、包片干部各罚款 300 元 漏报一例应纳入管理对象,挂村领导,村支书、主任、包片干部各罚款 100 元。 对环孕检对象未通知到位的,包片干部每例罚款 100 元。 对以上情况,同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在全镇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直至撤职。 ( 3)如因 “两检 ”医生未及时提供有关情况,给予 “两检 ”医生罚款 50元。医生利用职务之便搞假检查或不履行职责,经调查核实后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计划生育责任奖惩机制有关规定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6 页 ( 4)在检查中,因镇、村软件出问题的,给镇及相关村计生干部每人次罚款 1000 元,主管领导及村支书、主任各罚款 500 元。 ( 5)在省、市、县检查中被评为计划生育不合格村或不合格企事业单位的,当年不能评综合先进,该单位主要领导撤职或降职使用。 ( 6)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该单位当年不能评综合先进,并对该单位罚款 5000 元,单位法人代表当年不得评优评模。 ( 7)对在上级检查中,村被评为先进单位的给予奖励,给该 村包村领导、下派干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主管领导、村专干每人次奖励 200 元;镇被评为先进单位的,给主管计划生育工作领导、 镇计生办每人次奖励 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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