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三则》原文、译文、注释及赏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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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三则 原文、译文、注释及赏析 DOC 版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 互联网 , 我司不 为其真实性 及所产生的后果 负责,如有异议请 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第 1 页 狼三则 清代:蒲松龄 原文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狼三则 原文、译文、注释及赏析 DOC 版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 互联网 , 我司不 为其真实性 及所产生的后果 负责,如有异议请 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第 2 页 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 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译文 有一个屠夫,傍晚走在路上,被狼紧紧地追赶着。路旁有个农民留下的田间休息处,他就跑进去躲藏在里面。狼从苫房的草帘中伸进两只爪子。于是屠夫急忙捉住狼爪,不让它离开,但是没有办法可以杀死它。只有一把不满一寸长的小刀,就用 它割破爪子下面的狼皮,用吹猪的方法往里吹气。(屠夫)用力吹了一阵儿,觉得狼不怎么动了,才用绳子把狼腿捆起来。出去一看,只见狼浑身膨胀,就像一头牛。四条腿直挺挺地不能弯曲,张着嘴也无法闭上。屠夫就把它背回去了。 狼三则 原文、译文、注释及赏析 DOC 版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 互联网 , 我司不 为其真实性 及所产生的后果 负责,如有异议请 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第 3 页 (如果)不是屠夫,谁有这个办法呢? 注释 暮:傍晚。 夜耕:夜晚替人耕田,打短工的 为( wi):被。 遗( y):留下。 伏( f):躲藏(也有人说是埋伏,躲藏更符合当时情景。) 去:离开。 盈:超过。 不盈:不满,不足。 负:背。 行室( xng sh):指农民在田中所搭的草棚。 苫( shn):用草编的席子。 去:离开。 豕( sh):猪。 方:才。 则:就。 股:大腿。 乌:哪里,怎么。 顾:但是 狼三则 原文、译文、注释及赏析 DOC 版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 互联网 , 我司不 为其真实性 及所产生的后果 负责,如有异议请 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第 4 页 死之:杀死它 赏析 狼三则都是写屠夫在不同情况下遇狼杀狼的故事。第一则着重表现狼的贪婪本性,第二则着重表现狼的欺诈伎俩。第三则着重表现狼的爪牙锐利,但最终却落得个被杀死的下场,作者借此肯定屠户杀狼的正义行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三个故事都有生动曲折的情节,各自成篇,然而又紧密相关,构成一个完整统一体,从不同侧面阐发了主题思想。 蒲松龄是同情人民疾苦,憎恶贪官污吏的作家,在聊 斋志异另一篇故事梦狼中,把贪官写成牙齿尖利的老虎,把衙役写成吃人血肉的狼;它们大吃大嚼,造成 “白骨如山 ”的惨象。作者 “窃叹天下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 ”(梦狼 ),认为他们 “可诛 ”“可恨 ”(王大 )。狼三则形象地揭露狼的吃人本质,凶狠狡诈的特性,表现了对豺狼不能抱有幻想,不能怯懦退缩,只能勇敢机智地把它们杀死的主题思想。本则所写屠户遇狼,始而迁就退让,几乎被吃,继而奋起杀狼,使自己转危为安的生动曲折过程,更是突出了这一主题。狼三则的故事是富有深意的,可以说是对梦狼的补充,实际上寄寓了作者鞭挞 贪官污吏的思想。如此,对付现实生活中阶级敌人也必须如此。狼三则 原文、译文、注释及赏析 DOC 版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 互联网 , 我司不 为其真实性 及所产生的后果 负责,如有异议请 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第 5 页 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以夺取胜利。 蒲松龄( 1640 1715)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自称异史氏,现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出生于一个逐渐败落的中小地主兼商人家庭。 19 岁应童子试,接连考取县、府、道三个第一,名震一时。补博士弟子员。以后屡试不第,直至 71 岁时才成岁贡生。为生活所迫,他除了应同邑人宝应县知县孙蕙之请,为其做幕宾数年之外,主要是在本县西铺村毕际友家做塾师,舌耕笔耘,近 40 年,直至 1709 年方撤帐归家 。 1715 年正月病逝,享年 76 岁。创作出著名的文言文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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