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城镇化建设资金(新型城镇化试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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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XX年城镇化建设资金 (新型城镇化试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2 目 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 . 3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 3 (二)项目内容和预算支出情况 . 3 (三)项目实施情况 . 3 二、项目绩效目标 . 4 三、评价基本情况 . 9 (一)评价的范围和目的 . 9 (二)评价依据 . 9 (三)评价指标体系 . 10 (四)评价方法及实施过程 . 10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 11 (一)综合评价结论 . 11 (二)绩效分析 . 17 五、存在 问题 . 18 六、意见建议 . 19 (一)建议各级住建部门提高预算执行和管理水平, . 19 (二)建议做到整体规划和长远规划 . 19 (三)建议各地区积极探索 . 19 3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为进一步推动城镇化发展,国务院相继发布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 (20142020 年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6 8 号)等文件。 2014年 XX 省委、省政府印发了 XX 省新型城镇化规划( 2014-2020年)(鲁发 2014 16 号)。 XX 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鲁发 20149 号) 要求,加大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创新力度,探索具有 XX 特色城镇化的有效途径和模式。 XX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XX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11 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建办字 2014 18 号),部署开展了国家和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申报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提出省级试点名单建议,并报省城镇化领导小组审议,最终确定试点地区。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下达 20XX 年省级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对纳入国家和省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 18 个市、县(市、区) 补助。 (二)项目内容和预算支出情况 20XX年 XX 省新型城镇化试点资金 15600万元,涉及 6 个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市, 6 个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县(区), 6个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县,共计 114 个项目。 (三)项目实施情况 20XX年 XX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资金共安排专项资金 15600万4 元,共用于 114 个项目,其中修建道路 17条,供气供热项目 4个,污水垃圾处理项目 7个,编制各类城镇规划 46 个及其他各类城镇发展项目 40 个。 城镇道路交通类的项目,主要用于各试点地区城区及乡镇道路的修建,优化城区路网结构,缓解了周边交通压力,方便群众出行,提高了居民幸福指数,对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规划编制类项目提高了城市建设水平,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城市建筑布局、塑造城市风貌特色,优化城市形态,创造宜居公共空间。从社会效益来说可以更科学的指导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城乡建设;从环境效益来说,可以更好的指导城市绿地、河道建设,更有利于城市的生态修复,促进城市环境的改善;从可持续影响指标上来说,可以更好的指导城市科学合理、健康 有序的发展。 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间接推动了试点地区的城镇化进程,对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先进、适度超前的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体系以及优化城市居民生活环境、增强城乡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城乡运行效率、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等起到了一定的推进作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各市、县(市、区)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要点中所制定的各项主要目标,与各试点地区业务主管部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各试点地区实施方案中设定的主要绩效目标进行了梳理。20XX 年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见表 1。 5 表 120XX 年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试点市、县(区) 试点工作方案主要目标 目标值 济南市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70.00%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64.00% 广饶县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60.00%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35.00% 桓台县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62.50%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64.50% 落户农业转移人口 新增 2.5 万人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 6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80.00% 常驻人口城镇化率 35 万人 郓城县 郓城县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48.00%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32.00% 落户农业转移人口 每年新增 1 万人 聊城市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50.09%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39.83% 茌平县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50.00%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43.50% 7 烟台市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63.00%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54.00% 龙口市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71.00%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69.00% 诸城市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60.30%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56.56% 邹城市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59.10%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48.90% 威海市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8 65.00%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60.00% 淄博市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70.00%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60.00% 新泰市 全市城镇化率 61.00% 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化率 4.5 万人以上 沂水县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52.00%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40.00% 莱芜市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60.00%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9 53.00% 德州市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54.70%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39.70%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评价的范围和目的 评价的对象为 20XX 年省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 15600 万元)的使用绩效;评价范围包括 6 个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市, 6个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县(区), 6个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县,资金总共涉及 114个项目。 绩效评价目的是对 20XX 年度新型城镇化试点专项资金项目的执行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的绩效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预期绩效目标进行对比,总结 XX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实施的成绩与经验,揭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完善资金管理、为资金下一步的预算安排提供参考。 (二)评价依据 评价主要依据为 XX 省新型城镇化规划( 2014-2020 年)、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 2014 1229号)、关于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建办字 2014 18号)、各试点地区的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 XX 省省级城镇化建10 设资金管理办法。 (三)评价指标体系 1、评价指标设计思路 以 XX 省省级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为基础。在效果指标设计时,考虑到城镇化建设是逐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专项资金的设立是为了引导和鼓励社会化资金投入以推动其发展进程。三级指标分两个层次进行设 计,第一个层次是 “项目效果指标达成率 ”,评价 20XX 年专项资金安排项目的预期效果达成情况,即专项资金的直接效果;第二个层次是 “新型城镇化试点主要目标达成率 ”,评价新型城镇化试点方案中主要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即专项资金对于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推进的间接效果,因各试点市、县试点方案中的主要绩效指标不尽相同,数据涉及多个部门且大部分数据尚未对外公布,不容易取得,因此选取了反映城镇化水平的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和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两个主要指标作为该指标的两个四级指标。 因 “满意度 ”得分来源于调查问卷,某个具体项目的受 益对象范围较小,不好甄别,且公众对于居住地整体城镇化建设的满意度更为直观,因此 “满意度 ”指标更侧重于对城镇化发展水平的评价。 2、指标权重确定 各级指标权重确定采用了 AHP(层次分析法)设置对比矩阵,逐步分配了各级指标的权重,并经过多轮研讨会最终确定。 (四)评价方法及实施过程 项目评价主要采用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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