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永定分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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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市规划局永定分局 2017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张家界市规划管理局永定分局 2017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张财绩 2018 99 号通知的要求,我局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 2017 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进行了认真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张家界市规划管理局永定分局成立于 2011 年5 月,属市规划局派出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实行市规划局、永定区政府双重管理。我局的主要职能职责包括:负责辖区内个人自建住房的规划许可、批后监管、违证建设的立案查处和规划核实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内法人建设项目的规划批后监管、立案初审和规划核实的基础性工作;负责辖区内重点工程征地拆迁范围内建(构)筑物合法性确权认定工作;负责永定区乡镇村规划编制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等工作;负责永定区乡镇控违拆违督查指导工作等。在乡镇、街道设立有9 个规划管理中心所,共核定永定 规划分局工作人员 32 名,其中参公 10 名(含工勤 1 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0 名,现有在编在岗人员 30 人。 2 (二)资金收支简要情况: 2017 年收入 1,069.9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80.77 万,事业收入 471.00 万元 ,上年结转 218.15万。支出 1,069.92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29.64 万元,占比 3.1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8.90 万元,占比0.96 %,城乡社区支出(类) 862.96 万元,占比 92.60 %,住房保障支出(类) 30.42 万元,占比 3.26%;结转下年 138.00 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我局成立了永定规划分局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会议培训管理等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制度,全部资金由局财务室统一管理。我局在资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支,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保管,单位纪检组长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相关发票由财务室审核后,报分 管财务领导签字,再由局长签字同意报帐后到财务室结算。 (一)基本支出: 2017 年全年完成总支出 542.54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470.00 万元,日常公用经费 72.53 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7 年度项目支出 389.39 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 359.89 万元,基本建设类支出 29.50 万元。 1、城乡规划管理 333.05 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辖区内个人自建住房的规划许可、批后监管、违证建设的立案查处和规划核实工作;城区3 内法人建设项目的规划批后监管、立案初审和规划核实的基础性工作。该项目资金上年结转 206.01 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 17.20 万元、其他资金收入 246.20 万元,年末结转资金 136.36 万元。本年度基本完成上年度剩余的项目任务,本年度项目任务有部分将于下年度完成。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目标用途进行使用,有专人负责监督该专项资金的预算、申报以及使用,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城市基础设施 1.98 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辖区内重点工程征地拆迁范围内建(构)筑物合法性确权认定工作;负责永定区乡镇村规划编制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等工作;负责永定区乡镇控违拆违督查指导工作 。该项目本年度财政拨款 0 万元,年末结转资金 0 万元。本年度该项目资金基本完成目标任务,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目标用途进行使用,有专人负责监督该专项资金的预算、申报以及使用,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在职人员控制率, 2017 年我局编制人数为 32 人(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数 21 人,参公 11 人),年末在编在岗实有人数为 30 人(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数 20 人,参公 10 人),控制率为 94%,没有超编现象。 预算执行,( 1)预算完成率为 87.10%,本年总支出为 1,069.92 万元,其中上年结转 218.15 万元,年初预算为 442.08 万元,本年追加 627.84万元,年终结转 138.00 万元。( 2)预算控制率为 142.02%。 4 2、预算管理,( 1)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 10 万元,实际支出三公经费为 11.48 万元,超支 1.48 万元,比 2016 年的减少 4.11 万元,减幅26.36 %。( 2)管理制度健全性, 2017 年我局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等管理制度,制定内部控制相关管理制度,制定了厉行节约制度,管理制度依照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而制定的,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 相关管理制度得到认真执行。( 3)资金使用合规性,一切支出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财务人员认真审核算每笔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帐簿,依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资金拨付有完善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按照规定的内容、时间公开预算信息,做到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职责履行,( 1)各项工作实际完成情况,我局承担辖区内个人自建住房的规划许可、批后监管、违证建设的立案查处和规划核实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内法人建设项目的规划批后监管、立案初审和规划核实的基础性工作;负责辖区内重点工程征地拆迁范围内建(构)筑物合法性确权认定工作;负责永定区乡镇村规划编制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等工作;负责永定区乡镇控违拆违督查指导工作等工作。 履职效益,( 1)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我局将乡镇规划编制、规划法制宣传、乡镇控违拆违督查考核、城乡规划许可等纳入常态化。 20175 年,我们严格执行湖南省 “一书三证 ”管理制度,全 年共提供规划用地条件 27 份,核发选址意见书 48 份,核发规划用地许可证 542 份,核发规划工程许可证 1191 份。加大对乡镇治违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组织实施了对乡镇的治违工作半年、全年督查考核,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提高。 履职效益,( 1)行政效能,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制定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推进政务公开透明度,方便人民群众;明确相关股室的职责,端正工作态度,转变机关作风。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来人、来电要热情;进一步精简、规范审批程序;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充分利用网络提高办公效率 ,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2017 年我局在市规划局和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通过一年的努力工作,全局上下全体干部职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办事更极积,态度更热情,使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更满意,满意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 2017 年度,被市规划局和永定区委区政府评定为绩效考核一档单位,被永定区评为全面发展先进、全区重点工作先进单位、服务重点工程先进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 “政企直通车 ”先进单位、控违拆违工作先进单位等。综合以上各项指标,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我局 2017 年的部门整体支出绩 效自我评价得到 82 分,自评结果:良好。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开支,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6 在资金使用管理上,通过自查,主要存在管理制度尚不够健全、项目支出评估论证不够完善等问题。 除此以外,我们发现有以下主要两个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局工作的有序开展。主要是人少事多的问题。因永定分局人员编制紧缺,我们压缩了 3 个股室,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仅设立 9 个所, 9 个规划管理中心所现有人员共 13 人,负责管理永定区 27 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规划管理与服务工作,平均每个乡镇不到 0.5 人,工 作线长面广,工作任务和工作压力非常之大,规划管理和服务工作无法有效伸展到各乡镇,无法满足乡镇规划管理的需要。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是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评估论证;三是继续强化过 “紧日子 ”的意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积极倡导勤俭节约。同时建议各级部门对我局目前存在的人少事多、经费紧缺等问题予以重视和关注。 张家界市规划管理局永定分局 2018 年 4 月 12 日 7 部门整 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填报单位:张家界市规划管理局永定分局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8 指标说明 得分 投入 13 预算配置 13 在职人员控制率 5 以 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 100%,计 5 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 0.5 分,扣完为止。 在职人员控制率 =(在职人员数 /编制数) 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局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5 “三公经费 ”变动率 8 “三公经费 ”变动率 0,计 8 分; “三公经费 ”变动率 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 0.8 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 ”变动率 =(本年度 “三公经费 ”预算数 -上年度 “三公经费 ”预算数) /上年度 “三公经费 ”预算数 100%。 8 过程 9 61 预算执行 20 预算完成率 5 100%计满分,每低于 5%扣 2 分,扣完为止。 预算完成 率 =(上年结转 +年初预算 +本年追加预算 -年末结余) /(上年结转 +年初预算 +本年追加预算) 100%。 0 预算控制率 5 预算控制率 =0,计 5 分; 0-10%(含),计 4 分; 10-20%(含),计 3分; 20-30%(含),计 2 分;大于 30%不得分。 预算控制率 =(本年追加预算 /年初预算) 100%。 0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5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 5%扣 2 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实际建设面积 /批准建设面积 100% 该指标以 2016 年完工的新建 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5 10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5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 5%扣 2 分,扣完为止。 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实际投资金额 /批准投资金额 100% 。 该指标以 2016 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5 预算管理 41 公用经费控制率 8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 1%扣 1 分,扣完为止。 公用经费控制率 =(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 /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8 “三公经费 ”控制率 8 100%以下(含)计满 分,每超出 1%扣 1 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 ”控制率 =( “三公经费 ”实际支出数 /“三公经费 ”预算安排数)100%。 0 政府采购执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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