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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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市住建局 2018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概况 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 ( 1)行政单位汇总录入 1 户(其中含不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12 个)。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建筑业科、勘察设计科、人教科、市政工程管理科、城市建设与管理科、建筑节能与科技科、法制科、计划财务科、住房保障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房屋安全管理科 12 个科室。 ( 2)不独立核算的事业站办 12 个单位: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市燃气办、市建设执法支队、市小城镇办、市风景名胜管理办、污水处理监督管理站、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市住保中心、征收办、建设信息中心、白蚁防治所、房屋租赁所。 ( 3)事业单位单户录入 1 户 :市城建档案馆。 2.人员情况 ( 1)局机关年末在职正式人员 33 人,因工作变动调进人员 6 人、调出 2 人,退休 4 人。 其他长期合同人员 2 人。 2 ( 2)事业站办年末在职正式人员 60 人,因工作变动调进 9 人、调出8 人、退休 3 人。 其他长期合同人员 10 人。 3.主要职能 (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市建设、小城镇及村镇建设、工程建设、风景名胜区建设(含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审批)和建筑业、勘察设计、房地产业,以及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制订相关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 2)指导和监督全市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负责全市风景名胜资源调查评价、风景名胜区设立及规划的审查报批;负责风景名胜区及自然遗产地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和设计方案市级审查、审批,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指导风景名胜区及自然遗产相关的保护工作;负责市域内历史文化名 城、名镇、名村的审查报批和监督保护工作。 ( 3)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定额和行业标准及相关的管理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管理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以及地方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建设工程造价、标准定额的实施。 ( 4)管理和指导全市建筑业,拟定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市政、园林、交通、水利、电力等施工企业资质和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和安全;协调指 导建筑3 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市级立项和市直单位省级委托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报建审查和施工许可等管理工作。 ( 5)负责全市城市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等企业特许经营权审批和行业管理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 6)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归口管理全市房地产行业工作,主管全市房地产开发工作及棚户区改造工作。 ( 7)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 8)负责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的制定,组织建设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管理行业科技成果。 ( 9)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 构编制、人事劳资、保险福利等有关工作;指导建设系统各行业人才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组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考试、评定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 10)负责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以及城市异地绿化费,会同财政、城管等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维护建设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污水处理费及其他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监督城市建设资金使用情况;指导和监督行业劳保统筹资金的收取和使用。 ( 11)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 12)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18 年本年收入 30497.71 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 29219.06 万元,占本年收入 95.81 %;其他收入 1278.64 万元,占本年收入 4.19%。 2018 年本年支出 30217.4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057.06 万元,主要4 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经费支出等;项目支出 28160.43万元,主要用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展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安居工程方面支出。 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8 年度单位基本支出 2057.06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6.81%。其中人员经费 1634.71 万元,主要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奖金等;日常公用经费 389.8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支出;资本性支出 31.27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 根据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对单位部门整体支出、单位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目标申报。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 “三公 “经费支出。 2018 年度,我局一般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26.49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4.6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23 万元的 107.13%,主 要用于公务车辆油料、维修、保险等支出,主要原因为我局扶贫点在桑植县芙蓉桥乡大庄坪村和合群村,按照扶贫购置的要求,结对帮扶人员对 113 户贫困户需每月走访,所以增加了车辆油费支出,决算数比 2017 年增加 8.61 万元,原因是原市房管局撤销后,其单位车辆4 台同时划转我局核算增加了支出。 2、公务接待费 1.8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12 万元的 15.42 %,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过省市巡视、5 巡察,公务接待从紧从严,财务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销,接待支出聚减,决算数比 2017 年减少 3.55 万元,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所致。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总体情况 2018 年度,我单位项目支出 28160.43 万元(含小城镇建设专项 20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93.19%。其中节能环保支出 250 万元,主要用于污染防治工作;城乡社区支出 5825.45 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以及污水处理设施及运营支出等;保障性支出21272 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以及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等;其他项目支出 812.98 万元。 根据专项资金的特点及实际情况,我局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相关制度管理专项资金,做到 专款专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2.项目实施情况 2018 年度,我局房屋征收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暨棚户区改造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房屋征收有序推进。 2018 年,我市计划完成房屋征收项目 93 个、 8608 户、 230.99 万。为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关于第二次调整 2018 年部分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通知(湘建保函 2018 330 号)的文件精神,我市房屋征收项目计划任务数调整为 68 个, 4459 户, 69.43 万。1-12 月,全市完成房屋征收项目 68 个, 4470 户, 72.57 万。二是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018 年省人民政府下达给我市城镇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 13740 户,年度计划投资约 81.1 亿元。公租房6 分配入住任务 100 套,租赁补贴发放任务 15798 户。截至 12 月 31日,全市城镇棚户区开工 13740 户,开工率 100%,完成投资约 81.5亿元;采取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从国开行、农发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获批贷款及债券额度约 44.05 亿元,到位约 17.74 亿元。永定区胡家河公租房 200 套和慈利县百福苑公租房 122 套已全部分配入住;租赁补贴发放 15798 户,发放率 100%。 2018 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年度任务顺利完成。 2017 年度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问题 9个,截至 2018 年 9 月 10 日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率 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做好账务处理,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把监督审核关,专款专用,对每笔用款申请,在所附资料齐备的情况下,审核确认后再付款;同时,财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和检查,基本做到各项制度执行落实较好,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对需要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业务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记录,确保项目资金发 挥最大效益。 (二)部门整体支出效评价情况 根据张家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18 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张财绩 2019 110 号)文件要求,本单位对 2018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工作,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投入绩效为 10 分,过程绩效为 45 分,产出及效率绩效为 40 分,总绩效为 95 分。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7 (一)部门职责履行及效益情况 1.建设经济运行稳中有升。 1-12 月全市建筑业总产值 58.3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31.3%。其中本地企业外拓产值 1.2 亿元。 1-12 月全市共办理施工许可证 267 个,面积 729 万平方米,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6.4%、 26.5%;道路工程 21.3 公里,同比下降 48.3%,工程造价 95.5亿元,与同期相比下降 1.7%。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6 项。 2.市政工程投资圆满落地。 2018 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由我局直管的市政工程共 45 项(新建项目 22 项,续建项目 23 项,储备项目15 项),估算总投资 100.69 亿元,其中工程总投资 72.95 亿元。 2018年计划投资 35 亿元, 12 月底完成投资落地 37.38 亿元,完成年计划107%,先后有沙堤大 道、武陵山大道、子午西路延伸段等市政工程建成投入使用,有红壁岩大桥、大庸桥立交桥、茅溪河大桥、杨家界大道等市政工程还在抓紧建设中。 3.“两供一治 “、园林绿化等公用事业运营有序。一是供水行业监管有力。重点抓好水厂安全生产,实现完成责任事故为零的目标; 1-12月全市售水 3535 万吨,比去年增长 423 万吨, 106 项水质卫生指标全部合格,管网维修及时率为 100%;二是燃气行业监管到位。认真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全年开展 3 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下达隐患整改通知 9 份,邀请专家培训 2 次,组织、参与 2 次危化品 泄漏应怠演练,完成市中心城区钢瓶置换工作 (15 万余只 )。2018 年全市新增天然气管网 108 公里,新增投资 5000 万元,累计天然气主支管网达 590 余公里,新增管道居民用户 4705 户;三是污水8 处理运营平稳。全市 8 座污水处理厂运营正常,污水处理规模 16.9万吨 /日,出水水质达标排放。杨家溪污水处理厂污泥提标改造项目完工投产,污泥含水率由原来的 80%降低到 60%以下。随着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的不断完善,特别是阳湖坪污水处理厂和慈利县蒋家坪污水处理厂正式投入运营,我市污水处理率进一步提高, 2018 年的污水 处理率达到 95.22%,较去年提高约 2.95 个百分点。同时为预防仙人溪、无事溪水质变为黑臭水体,已于 2017 年启动仙人溪、无事溪(二期)上游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暨截污干管工程),现已全部完工,仙人溪二期截污干管于 2018 年 11 月完工通水,无事溪二期截污干管已大部分完工,预计 2019 年 2 月组织竣工验收;四是城市园林绿化管养水平大幅提升。 2018 年我市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已正式启动。同时做好了市中心城区 160万绿地养护管理工作,并组织专业队伍对市城区个道路、公园及各养护公司定期检查 150 余 次、不定期抽查 90 余次、月度、季度考核15 次,确保养护考核工作推进到位,基本达到了四季有花、四季有色、四季有景的城市园林绿化景观环境效果。 4.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持续推进。一是继续巩固教字垭、天子山、三官寺、洪家关 4 个特色风情旅游小镇建设。进一步加强沅古坪、王家坪、中湖、江垭、阳和、瑞塔铺、官地坪、芙蓉桥等重点乡镇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持续抓好全市 4 个传统村落保护工作 , 2018 年我市第五批拟列入 “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的 25 个村落已完成公示,其中永定区 22 个,慈利县 1 个,桑植县 2 个 ;二是强力推进农 村9 危房改造。 2018 年农村危房改造 4 类对象任务是 6600 户和其他贫困户改造任务是 2488 户,截止目前已经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 “阳光院 “建设任务年底全面完成;三是积极调度,抓好乡镇污水治理工作。 2018 年绩效考核任务为启动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 30 个,建设完工 7 个以上。截至目前,已完成 3 个,正在抓紧建设 22 个,其他5 个在开展前期工作,累计完成投资 2 亿元, 46 个村庄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已全面完成。同时,为加大督查力度,特别是强化河长制考核整改和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改问题的督办,下发督办函 4 次,每周调度 3次,截至目前, 12 个排污口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大力推进规范农村农民建房。 2018 年计划培训 1000 名农村工匠,截止目前各区县已全面完成目标任务。规范农村建房基础工作已经完成,市、区县已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并将农村建房管理工作纳入张家界市农村双改三年行动和张家界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共下发 6 份关于农村建房管理的文件,对规范管理制度、简化办证流程、加强控违拆违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通过设立乡镇规划国土建设和环保管理站,国土、规划合署办公,农村建房实现了统一受理、归口管理、联合审批、综合执法,村民建房申请实现了 “最多跑 一次 “。 5.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平稳可控。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渣土治理。将渣土扬尘措施 “五要素 “落实纳入了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和施工许可证发放的前置条件。启动了 “平安工地 “创建工作,推出项目监管 “工长 “负责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了年度安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企业诚信考核内容。加强在建工地的巡查和督查,截止 12 月底,我局共开展10 各类排查、专项检查、季度督查 159 次,累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220 份,停工整改通知书 189 份,约谈企业负责人 32 家,督促 39 个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下发执法建议书 6 份,下发重大事故隐患交办单 2 份,目 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并进行了销号。开展行政执法 21 起,处罚金额 127.35 万元。我市质量安全形式总体平稳,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6.风景名胜区工作监管规范。全年共督促指导编制、评估、审查、审批风景名胜区规划 20 个,其中,总体规划 4 个,详细规划 2 个,体系规划 1 个,乡村规划 13 个,为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奠定了基础,全年共受理、审查、审批、处理景区建设项目 38 个(含武陵源 26 个,天门山 6 个,茅岩河 1 个,九天洞 1 个,溇水 4 个)。所有项目的审查核准均合法合规,很好地践行了严格保护风景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理念。 7.房地产市场运行平稳。一是商品房销售高速增长。截止 12 月底,全市商品房销售 230.19万、 131.85亿元,环比增长 12.67%、 12.28%,同比增长 22.88%、 46.83%,其中住房销售 172.21 万、 86.80 亿元,环比增长 10.31%、 11.15%,同比增长 13.56%、增长 43.8%;其中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销售 141.85 万、 93.20 亿元,环比增长 12.18%、 11.6%,同比增长 31.52%、 增长 65.44%,其中住房销售 97.77 万、56.39 亿元,环比增长 8.8%、 9.62%,同比增长 13.06%、增长 52.25%;二是新建商品房上市供给面积大幅增加。截至 12 月底,全市批准商品房预售许可面积 202.22万。同比增长 46.88%,环比增长 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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