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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市委接待处 2017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张家界市委市人民政府接待处 2017 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就我单位开 展 2017 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张家界市委市政府接待处是市委市政府主管公务接待服务工作的参公事业单位,正处级,归口市委办管理。 (一 )主要职能及性质 1.做好党和国家来张家界视察期间接待工作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 2.负责来张进行公务活动的中央各部委办,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党委、政府系统副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接待工作; 3.负责全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军队系统贵宾接待服务的联络、协调工作; 4.负责接待国(境)外(含港、澳)来访客人及来本市商务投资的接待工作。 5.负责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 2 6.负责所属事业单位接待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7.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本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 1.内设机 构有:办公室、接待一科、接待二科、行政后勤管理科;下设二级机构会议接待服务中心。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参公编制 14 名,其中:领导职数 4 名(处长 1 名,副处长 3 名,);调研员 1 名、副处级调研员 2 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 4 名;工勤人员 3 名(管理人员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会议接待服务中心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全额拨款 11 名,其中:中心主任 1 名、副主任 2 名、科员 2 名、技工 6 人。 (三 )重点工作计划 1.负责保障重宾接待服务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2.按要求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日常公务接待工作任务; 3.积极开展招商引资 接待服务工作; 4.认真做好涉外相关接待服务工作; 5.加强对各区县、市直机关各单位公务接待的联系、检查和指导; 6.理顺和深化与机场、车站、宾馆(酒店)等接待网点的接待协作关系; 7.做好我市党政代表团或重要领导外出考察的相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3 8.宣传贯彻执行公务接待的系列规定,重点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省、市出台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9.为市委、市政府重要调研活动提供必要的车辆保障服务; 10.积极开展全市公务接待系统的业务学习培训活动 ; (四)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我单位 2017 年度收入总计 1784.31 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580.01 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 204.31 万元;支出总计 1784.31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778.89 万元,结余分配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5.43 万元(基本支出结转 3.78 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1.65 万元,经营结余 0 万元),;与 2016 年度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 146.29 万元,增加 8.93 %,主要原因 :改善接待交 通设备 ,处置 5 台交通用车,购置 4 台新车。 2017 年度我单位支出用于以下方面: 1.基本支出 474.46 万元(人员经费 355.13 万元,日常公用经费 119.33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26.67 %; 2.项目支出 1304.42 万元,占支出 73.33 %,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 0 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 1304.42 万元; 3.2017 年度,我单位年末结转和结余 5.4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 3.78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1.65万元,经营结余 0 万元。 二、部门整 体支出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4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474.46 万元。 1、人员经费 355.1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保缴纳等; 2、公用经费 119.3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 (二)项目支出 1.行政事业类项目 1304.42 万元,其中: “三公 ”经费支出 1017.58 万元(公务接待费 799.4 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 218.18 万元,因公出国经费无)。 2.支出说明 因我单位主要业务是公务接待工作,主要支出经费为公务接待费。根据财政部门编 制要求,在部门决算编制中 “三公 ”经费支出在项目支出中列支。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预算配置: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市编办核定我处编制 24 名;其中 :参公编 14 名,全额拨款的事业编 11 名;在职人数 24 人,参公人员 13 人,事业人员 11 人,在职人员控制率 96%。 2.预算执行 :2017年度的收支年初预算 1488.53万元,支出合计 1778.89万元,预算完成率 119.5%,预算控制率 3%。 3.预算管理: 2017 年度 公用经费年初预算 1353.58 万元,本年支出 1193.29 万元(含项目经费支出),预 算控制率 88.16%; “三公 ”经费年初预算 1170 万元,决算 1017.58 万元,预算控制率 86.97%。2016 年度三公 ”经费年初预算 1192 万元, “三公 ”经费变动率为 1.85%;5 政府采购预算 230 万元,实际采购 243.23 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105.75%。 2017 年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 “三公 ”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工作制度一般性接待工作制度;公务出差审批及差旅费管理办法等; 2017 年我单位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 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行管理,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准时在网上对 2017 年单位部门预、决算和 “三公 ”经费进行了公开公示。基础数据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4.职责履行: 2017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财务工作科学规范,从严管理,卓越成效,全面实现了年初绩效工作目标。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本处财务工作内部监督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 2.、财务工作人员的基础工作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3 、固定资产管理存在 “宽、软 ”现象,需更加严格规范。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熟练掌握财务工作政策法规,提升业务技能,严格财务管理和制度执行、认真履行财务人员岗位职责;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及时与银行、6 财政局做好对账、报账的日常衔接,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账务处理和督查工作。 六、报告附表 附件 4 附件 5 张家界市委市人民政府接待处 2018 年 4 月 25 日 附件 4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7 指标说明 得分 投入 13 预算配置 13 在职人员控制率 5 以 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 100%,计 5 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 0.5 分,扣完为止。 在职人员控制率 =(在职人员数 /编制数) 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局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5 “三公经费 ”变动率 8 “三公经费 ”变动率 0,计 8 分; “三公经费 ”变动率 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 0.8 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 ”变动率 =(本年度 “三公经费 ”预算数 -上年度 “三公经费 ”预算数) /上年度 “三公经费 ”预算数 100%。 8 过程 8 61 预算执行 20 预算完成率 5 100%计满分,每低于 5%扣 2 分,扣完为止。 预算完成率 =(上年结转 +年初预算 +本年追加预算 -年末结余) /(上年结转 +年初预算 +本年追加预算) 100%。 5 预算控制率 5 预算控制率 =0,计 5 分; 0-10%(含),计 4 分; 10-20%(含),计 3分; 20-30%(含),计 2 分;大于 30%不得分。 预算控制率 =(本年追加预算 /年初预算) 100%。 3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5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 5%扣 2 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实际建设面积 /批准建设面积 100% 该指标以 2017 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5 9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5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 5%扣 2 分,扣完为止。 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实际投资金额 /批准投资金额 100% 。 该指标以 2017 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5 预算管理 41 公用经费控制率 8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 1%扣 1 分,扣完为止。 公用经费控制率 =(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 /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8 “三公经费 ”控制率 8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 1%扣 1 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 ”控制率 =( “三公经费 ”实际支出数 /“三公经费 ”预算安排数)100%。 8 政府采购执行率 10 6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 5%扣 2 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执行率 =(实际政府采购金额 /政府采购预算数) 100%。 4 过程 61 预算管理 41 管理制度健全性 8 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2 分; 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 ,2 分; 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2分; 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分。 6 资金使用合规性 6 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 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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