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 市总工会 2018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张家界市总工会 2018 年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张家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18 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张财绩 2019 110 号)通知精神,现就我会 2018 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部门职责 市总工会设有 6 个内设部室:办公室、组织和基层工作部、权益保障部 (加挂女工部 )、财务资产部、劳动和经济服务部、经审办。定编 12人,实际在职 12 名,其中:正处 2 名,副处 6 名,正科 3 名,工勤名;退休人员 7 名。 市总工会属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社会团体机关单位,为财政预算一级单位,受市委和省总工会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赋予工会组织的四项2 基本职能: 一是参与职能。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是工会代表职工权益,依法维护职工利益的重要渠道、 途径和形式。 二是维护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如对全市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度和法规草案的制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三是建设职能。工会从工人阶级的长远利益出发,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参加建设和改革,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积极推动社会经济效益和生产力的提高。例如,组织广大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指导、监督职工劳动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协助政府做好全国、省级劳动模范、先进集体、 “五一 “劳动奖章、奖状的推荐 和市级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以及指导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全市企事业单位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厂(政)务公开及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四是教育职能。工会教育职能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工会负责对全市职工进行培训,指导各级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同时负责工会的对外联络工作,发展同各国工会和国内各省、市工会组织的友好关系;负责与港、澳特别行政区工会组织的联络交流。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 2018 年收、支总计 825.32 万元,比上年增加 61.78 万元, 增3 长 8.09%。原因主要是调资后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及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工人文化宫项目资金增加等。其中本年收入 466.68 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 358.63 万元;本年支出 476.8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84.4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38.68%;项目支出 292.44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1.32%。 二、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8 年度基本支出 184.44 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3.44 万元的 40.68 %。其中人员经费 164.0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 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0.3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 1.57 万元,年初预算 3.7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2.4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开支减少,决算数比 2017 年减少 4.3 万元,减幅73.25%,主要原因是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减少。在 “三公经费 “支出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措施,严控 “三公经费 “开支,严格实行 “一单四审 “,公务接待 实行公函接待制度。 (二)项目支出 2018 年市总工会项目支出 292.44 万元,其中困难职工帮扶支出135 万元(其中: “两节 “送温暖资金 50 万元、省财政困难帮扶资金55 万元,市财政困难帮扶资金 30 万元) ;市劳模资金 10 万元 ;财政划4 拨工会经费支出 120 万元;工人文化宫项目 27.44 万元。在困难帮扶资金和劳模资金的使用上严格按照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有关资金使用规定,一律实行银行卡转账发放。自觉接受省总工会经审委员会和市财政、审计部门监督。按照张家界市总工会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管理权限,严格审批制度 ;制定帮扶中心工作制度、悬挂工作流程图,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实行服务承诺和办事公开制度;市总在实行困难帮扶、大病医疗互助、 “金秋助学 “、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和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免费培训上一律实行实名制表格,建立基础台账,汇总参与单位和人员信息,形成实名制表格,做到了人员清、底数明、信息全;成立了由法律保障、生产保护、财务、经审、纪检等部门,同级政府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和职工代表组成的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组织,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经济效益评价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支出 476.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 404.91万元增加 71.96 万元,增长 17.77%。较年初预算数 322.62 万元增加154.25 万元 ,增长 47.81%,原因是本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及困难帮扶资金、 “两节 “送温暖资金、工人文化宫项目资金有所增加。 (二)行政效能评价 1夯实工会组织基础工作。 继续深化 “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 “,着力推进非公企业的工会组织建设。2018 年全市共新增涵盖企业法人单位 312 家、新增基层工会组织 150 5 家、新增工会会员 11552 人,其中农民工 9604 人。全市各类法人单位建 会率和职工入会率动态保持在 96%以上,企业建会率和职工入会率动态保持在 95%以上。全市共有 2789 家基层工会开展了 “会员评家 “活动,参与面达到了 88。 加强工会干部能力提升。 积极完成全总、省总安排的业务调训任务,共组织 1000 余名工会干部参加了全国工会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工作培训班、乡镇(街道)工会主席岗位培训班、规模以上企业工会主席岗位培训班等 22 个班次的学习。 3、认真办好 “五件实事 “。 2018 年我市第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规范有序,进展顺利,组织61032 名职工参加住院医疗互助项目,组织 26318 名女职工参加特殊疾病保障项目。以上两项共收取医疗互助金 392.51 万元,为 3852 人次发放职工医疗救助金 431.24 万元;开展 “金秋助学 “活动,全年共完成资助 800 名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顺利上学;为 700 名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免费提供技能培训;为 400 名因病致困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提供医疗救助。全年投入 598 万元,共帮扶困难职工和农民工 4200 人。 4、技能比武竞赛有效展开。 2018 年在全市重点建设项目中组织开展了 “当好主人翁 建功张家界 “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有效的发挥了广大职工在我市重点工程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组织开展了 “安康杯 “竞赛活动,全市有 300 多家企事业单位、职工 12000 多人积极参与竞赛活动。 6 (三)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 2018 年以来,张家界市总工会在省总工会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湖南工会十六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工人运动时代主题,紧紧围绕我市 “11567“总体思路,认真践行 “三个贴近 “的工作理念,深入推进工会各项改革,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大军,大力弘扬劳模精神 和工匠精神,坚持强基层增活力,建阵地打基础,抓党建带工建,转作风优服务,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全市经济建设,为全面实施我市 “对标提质、旅游强市 “ 战略建功立业。我单位被评为 2018 年度张家界市文明单位,综治工作评为先进单位,机关党支部被评为优秀党支部,年度绩效考核也获得了较高的分值,得到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好评。 四、存在的问题 2018 年我单位财政运行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个别项目支出安排不够准确。 2、会计核算有待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 五、改进 措施和有关建议 1、严格执行工会会计制度及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以真实、可比、准确、及时为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和提高会计工作质量。 2、强化财政预算,为财政收支平衡打牢基础;严控 “三公经费 “支出,7 厉行勤俭节约,把更多的资金用于为基层和职工群众服务。 3、进一步完善张家界市总工会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制度,对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各项财务制度,认真执行 “三重一大 “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 (党组会研究通过 )及会签制度。 4、加强财务工作监督,按会计法规定配备具有相应 资格和能力的会计人员,并实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轮岗制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编制财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5、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每年由经审办联合专业会计事务所对本单位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进一步加强本单位的财务内审工作,确保单位资金安全有效。 张家界市总工会 2019 年 4 月 28 日 8 附件 4 9 2018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填报单位: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评价标准 得分 投入( 10 分) 10 目标设定( 4 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 2 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评价要点: 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总体规划; 是否符合部门 “三定 “方案确定的职责; 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合理: 2 分;较合理: 1 分;不合理: 0 分 2 绩效目标明确性 2 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评价要点: 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 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是否与部门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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