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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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市食药监局 2018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 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有 11 个内设科室,下辖 2 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和张家界市食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审评中心,定编 51 名,实有编制 51 名。 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包括: 1负责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保健食品,下同)、药2 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规划;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市县(区)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权限内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或备案;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上级布置的食品安全整顿治理任务;制定 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负责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监测。 3.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及产品标准;依法依规负责医疗器械产品及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的行政许可(备案);建立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依法依规承担医 疗用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4.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3 5.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依规组织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依法依规发布质量公告;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6.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7.负责制定全市 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8.承担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区县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9.指导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0.依法依规推进并 贯彻执行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政策。 11.承办市人民政府及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18 年总收入 2010.46 万元,具体是: 2018 年财政拨款收入 1681.8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95.47 万元、其他收入 233.11 万元(其中:市经投公司拨付政府购买服务检测费 217 万元)。 2018 年部门整体支出 1464.9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4 本支出 926.1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 853.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65.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 补助 6.35 万元,资本性支出 1.13 万元);项目支出 538.79 万元,主要用于 “四品一械 “监督抽验及日常监管业务支出、建整扶贫、监管能力建设等项目。 年末结转和结余 545.55 万元(基本支出结转 285.32 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260.23 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8 年我局基本支出 926.12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853.32 万元,占 92.14;商品和服务支出 65.32 万元,占 7.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35 万元,占 0.69;资本性支出 1.13 万元,占 0.12。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办公及水电维修费、行政性支出、公务车辆运行维护等支出。 我局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厉行节约的要求,明确主要负责人对单位财务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不直接签批单位财务支出单据;分管财务工作领导为本单位财务监督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各项财务收支的 “一支笔 “审批,并针对 “三公经费 “、非税收入、固定资产形成了专门的管理制度。 2018 年 “三公 “经费支出 18.56 万元,比 2017 年减少 25.78 万元,减幅 58.14%。其中: 1. 因公出国 (境 )费 0 万元,因公出国 0 人次, 2017 年及 2018 年均无公款出国(境)费用。 5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6.2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1 万元,比 2017 年减少 10.08 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车管理。 3.公务接待费 2.36 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 2.36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 25 批次, 400 人次。公务接待费比 2017 年减少 15.69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接待管理。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18 年市财政共计下达专项资金 720.37 万元。其中中央专项 198.89万元,省级专项 61.48 万元,市级专项 460 万元。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2018年度项目支出总额为 538.79万元, “四品一械 “抽验 124.87万元,占 23.18 ;监管业务支出 60.43 万元,占 11.22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353.49 万元,占 65.6。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日常监督检查等情况。 我局根据本系统工作实际,于 2018 年对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并沿用执行至今。办法对本系统专项 资金的使用范围、业务资料管理、开支途径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专项业务活动开支必须由分管领导审批,并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监督使用。 6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经济性分析 完善部门机关规章制度,落实厉行节约见成效。 2018 年公务接待费比 2017 年减少 15.69 万元,降幅达 86.95%。 (二)效率性分析 全市排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 12443 家,督促办证 4517 家,食品生产经营持证率由 50.2%上升到 86.5%;校门口 100 米范围内食品摊贩基本消除,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持证率达到 95%,学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率、 索证索票和台账建立率、饮用水合格率达到 90%以上;药械经营使用进一步得到规范,未发生特药流弊事件;查办涉老、涉旅食品案件 189 起,有效保障了老年人合法权益。市城区 9 个食用农产品每日快检试验室自 7 月份已建成使用,已对 30730 批次鲜果蔬菜和水产品开展快检筛查,发现不合格产品 144 批次并进行了处理,食用农产品总体合格率达 99.62%;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专项整治及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扎实推进,基本消除了城区经营 “白板肉 “现象。市城区非发酵性豆制品小作坊全面实现 “坊转企 “,取缔非发酵性豆制品小作坊 6家, 3 家小作坊整合成 企业。颁发食品小作坊许可证 75 张;食品流通企业提质升级有作为。动员全市规模较大的 8 家超市开展 “放心肉菜 “示范超市创建,食品采购农 -超对接,入库检验、验收把关成常态。餐饮业提质升级有成果。拆除 “门前灶 “217 家, 1124 家餐饮单位实现7 “明厨亮灶 “。 88 家市直单位食堂实现规范化经营; 2500 余家餐饮持证单位实现量化分级,占持证单位的 80%,武陵源核心景区无证餐饮全面取缔,慈利县城夜市实现集中经营管理。 (三)有效性分析 出动稽查人员 32432 人次,稽查相关单位 12546 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5152 份,查获 不合格 “四品一械 “1213 种次,货值 221.5 万元。“四品一械 “立案 487 件,结案 332 件,是去年办案总数的 2.3 倍,到位罚没款 461.8 万元。移送涉刑案 9 件,已立案查办 5 件,实施刑拘6 人,逮捕 9 人,网上追逃 1 人, 2 起涉刑案件被省公安厅挂牌督办,2 起投诉举报查办案件予以奖励。 2017 年全市实现了食品药品安全 “零 “事故,整体支出社会效益较好。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地处经济不发达革命老区,第一、二产业落后,经济体量小,历史欠帐多、居民素质参差不齐。在这种条件下推动食安创建工作,亟需有较为厚实的财力保障推动 工作,需要有一系列民生项目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条件和经营格局的改变。全市食品企业规模小,小作坊、小餐饮等主体散、乱、差的现象较为突出,服务品质低端且附加值不高,较硬件条件普遍较差。有待于从小作坊(小餐饮)集中加工区、农贸市场和大宗食品交易平台、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区形成,在食品物流批发基地,中央厨房等新兴业态发展中破局,这些都需要财政资金的保障。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8 (一)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力度 单位资金来源单一,工作经费有限。为确保全面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请求市政府加大食品 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力度,适当增加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预算。 (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当前,我市大部分食品企业呈 “小、散、弱、乱、差 “状态,经营管理不规范,监管任务繁重,而监管队伍能力参差不齐,技术支撑薄弱,仅依靠我系统自身积累远远达不到监管工作的要求。建议财政等相关部门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能力建设,逐步解决我系统基层队伍建设、技术支撑、执法装备配置等问题。 9 六、报告附表 2018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填报单位: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评价标准 得分 10 投入( 10 分) 目标设定( 4 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 2 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评价要点: 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是否符合部门 “三定 “方案确定的职责; 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 合理: 2 分;较合理: 1 分;不合理: 0 分 2 绩效目标明确性 2 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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