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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市民政局 2017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张家界市民政局 2017 年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张家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17 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张财绩 2018 99 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就我局 2017 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张家界市民政局是财务独立核算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共有编制 72 个(其中财政编制人数 61 人,自收自支编制人员 11 人),实有人数 69 人,其中自收自支人员 7 个。 (二)单位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工作相关办法和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具体承担全市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双拥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慈善公益、减灾救灾、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管理、老区建设、老龄事业、福彩发行、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等2 职能。 二 、部门财务情况 (一) 2017 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市民政局账面反映, 2017 年度收入总计 7143.61 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 4927.41 万元、其他收入 2216.2 万元;支出总计 7122.66万元,上年结余 3484.08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3505.02 万元。 2017 年度支出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855.36 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984.3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753.39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1492.97 万元。 (二) 2017 年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 年度预算决算、 结余对比情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金额 决算 金额 执行差异 (预算 -决算) 年初预算 本年追加 基本支出 3 716.84 1018.23 1735.07 0 项目支出 80 3281.84 3361.84 0 合计 796.84 4300.07 5096.91 0 (三) 2017 年度 “三公 ”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我局 2017 年与 2016 年的 “三公 ”经费接待费下降 14.77 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8.47 万元,主要是因为油价上涨、车辆老旧维修油耗 费用大、公务繁忙用车频繁;因公出国出境费用为 0,下降 6.67 元。 4 2017 年度 “三公 ”经费开支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决算金额 2016 年 决算金额 增减情况 (2017-2016) 公务接待费 25.26 40.03 -14.77 公车运行维护费 67.09 58.62 8.47 因公出国出境费用 0 6.67 -6.67 合 计 5 92.35 105.32 -12.97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以 “强基础、建五化、争先进、创一流 ”为工作目标,一是着力提高救助保障标准,抓好救灾防灾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提升全市民生保障水平;二是着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持续抓好完美社区建设、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基层民主建设、社会组织管理等;三是着力抓好双拥活动和 “双带双促 ”活动,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引导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四是着力优化专项事务管理,重点做好区划调整和地名规划,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婚姻登记,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等,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五是着力加强民政项目建设,在全市建成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养老、殡葬、优抚等 基础设施。 (二) 2017 年部门绩效目标 一、出台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相关政策,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 “两线合一 ”。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统筹推进城乡低保发展。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确保全护理和半护理对象集中供养达 30%。 三、科学布局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成市政府 “新增养老床位 829张 ”的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启动张家界市高端健康养老服务中心项目6 建设前期工作。 三、大力发展残疾人福利事业,启动张家界市民政医院(精神病医院)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继续 落实和规范残疾人 “两项补贴 ”制度,免费为贫困家庭残肢人员安装假肢和矫正器。 四、依法依规完成村居同步换届选举工作。加强社区规范化建设,积极与市委组织部配合,进一步深化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和社区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新一轮城市社区 “三联四建 ”工作。 五、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规范 “两参 ”退役人员认定标准和程序,做好新增优抚对象认定工作。深化 “双拥在基层 ”实践,加强双拥模范城(县)管理,开展建军 90 周年纪念活动。加快光荣院的提质改造,推进优抚事业单位标准化建设。 六、大力开展殡葬秩序整 治,加强殡葬改革宣传 ,积极推行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改革规范土葬。加快武陵源区殡仪馆、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集中治丧点建设,启动永定、慈利、桑植殡仪馆、公墓山、骨灰堂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市本级的地名数据的入库工作,并做好数据的审查和上报工作。完成张家界市行政区划图制作。完成省界线湘鄂线边界年检任务,推进平安边界创建工作。 七、规范运营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大力培育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落实四大类社会组织实现直接登记,新增社会组织10%以上。全面完成我市所有行业协会商会 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全面落实 “五脱钩五分离 ”,实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力量 “全覆盖 ”。 7 八、要充分发挥项目支撑作用,积极对接省厅 2017 年及 “十三五 ”规划项目,紧紧围绕养老服务、殡葬改革、社会福利、精准救助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立足张家界实际,积极对接中央、省、市民生项目的重点方向和重点领域,探索我市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新路子,引进医养结合、旅游融合发展的社会养老机构落户我市。要不断完善市本级民政服务平台,筹划建设市级精神病医院,市中心光荣院、市荣军医院 “三合一 ”项目。加快推进殡葬改革项目建设,完成一批农村 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九、探索开展民政领域立法,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加快民政标准化建设,规范完善管理服务标准体系,推进民政重点领域标准化全覆盖。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推进民政 “互联网 +”的信息共享平台,推进网上便民服务应用开发。修订张家界市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预案,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抓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健全资金监管体系,加强重点民生、重大项目资金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廉洁。 四、部门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整体指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精神 张家界市民政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领导小组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任组长,各科室科长担任组员。领导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形成评价结论。 五、综合评价结果 8 2017 年,张家界民政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保进度、重质量、求实效的要求,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张家界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市民政局得分 80 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 “良 ”。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 况 (一)基本民生保障到位。较好地履行了兜底保障职能,牵头推进社会保障兜底扶贫。扎实开展了城乡低保和兜底保障对象的清理认定工作,清理整顿后,农村低保对象为 34941 人、 16398户,人户比为 2.13,占全市农村总人口比例由 5.23%下降为 2.64%,城市低保 18273 人,占全市非农人口比例由 7.8%下降为 4.8%,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10681 人, 4548 户。清理后对象更加精准,群众更加满意,没有发现因此上访问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扶贫标准实现 “两线合一 ”,提标到 3036 元 /人 年。所有区县均设置了申请 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并接通了省厅信息平台。积极引导 “三社 ”力量参与精准扶贫,帮扶困难群众 400 多户;争取老区建设资金 254 万元,实施老区扶贫项目 40 个,有力改善了老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 420 元 /月、 253 元 /月,全面建立特困救助供养制度,全年累计保障农村特困 76573 人次,发放资金 5470.1 万元;城市特困 1509人次,发放资金 124.03 万元;农村低保 762025 人次,发放资金 10653万元;城市低保 299077 人次,发放资金 8615.6 万元;医疗救助 173647人次,发放资金 3173.4 万元;临时救助 47610 人次,发放资金 6298万元;兜底保障 134306 人,发放资金 3168.7 万元;全市重度残疾人9 19488 人(第 4 季度人数),累计发放资金 1164.55 万元,困难残疾人9081 人(第 4 季度人数),累计发放资金 703.945 万元,全年共发放补贴 1868.496 万元。全面开展了低收入家庭信息比对。充分发挥减灾委综合协调作用,战胜近年来较大旱灾,帮助 208 户因灾倒损房屋群众重建住房。发扬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精神,以市委市人民政府名义,连夜为宁乡市、泸溪县送去 200 万元现金和价值 40 万元的生活必需品。 (二)普惠福利事业有质。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新增养老床位 834张,总量达到 12316 张,每千名老人 35 张。推进了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购买工作。加强老龄优待工作,普遍建立高龄津补贴、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制度逐步健全,部署开展 “合力监护、相伴成长 ”专项行动,全面开展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完成 “留守儿童之家 ”建设试点和全面铺开规划。全年发行福利彩票 2.72 亿元,同比去年增长 16%,增幅居全省第一。深入贯彻落实新慈善法,多媒体进行慈善宣传,多渠道筹集慈善基金,多形式开展慈善救 助,微慈善、献爱心活动在全社会普遍开展,一批困难群众现实困难得以缓解,全社会向善向上的风气逐渐浓厚。 (三)社会治理创新有效。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农村社区建设不断深化。完成村居换届,基层政权建设得到巩固。截止 9 月 22 日,全市860 个村委会、 156个居委会全部完成换届选举,选民参选率达 96.26%,新产生的两委班子的年龄、学历、性别等结构大幅优化。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视程度、指导力度、规范程度、社会好评度空前提高,信10 访量大幅降低,换出了好班子、好思路、好风气,基层政权进一步巩固。继续配合市委组织部开展新一轮社区 “三联四建 ”(领导干部联系社区,职能部门联系项目建设,党员干部联系拆迁户、上访户、贫困户,建设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综治服务平台、社区工作者队伍、社区志愿者队伍),明显改观社区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党建规范化水平、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和能力、增浓社区文明和谐氛围、完善各项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基层民主自治,改进村居议事协商机制,大力规范村务公开栏,城乡依法自治率达到 100%。创新社会组织发展,实现了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完成第二批 208 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5 个,社会组织总量达到 956 个。大力发展社会工作,新增社工岗位 420 个,民办社工机构达到 15 家。 (四)涉军服务保障有力。年初召开全市性工作会议,部署安排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各项抚恤补助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医疗巡诊、短期疗养优抚对象 480 多人,关爱帮扶困难对象 500多人。大力推进退役士兵 “阳光安置 ”,完成了 1978 年至 2014 年全市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信息采集,实现安置遗留问题 “清零 ”,全面完成退役士兵安置任务。规范职业技能培训,参训合格率达 100%、推荐就业率达 100%,开展纪念建军 90 周年活动, “双带双促 ”活动不 断深化。做实涉军信访维稳,对涉军信访群体全面摸排建立台账,掌握重点人员信息,制订应急预案;适时开展走访慰问和及时帮贫解困;对来访的群体热心接待、耐心解释、贴心劝解,确保了涉军群体总体稳定可控。强化军供服务,共完成 48 批次、 1286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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