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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18RR1206 中国典当行业 研究报告 2019 年 3 月 主笔人:严玉蓉 报告提供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文字、图表、图像等)均系弗若斯特沙利文公司独有的高度机密性文件(在报告中另行标明出处者除外)。未经弗若斯特沙利文公司事先书面许可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复制、再造、传播、出版、引用、改编、汇编本报告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的行为发生,弗若斯特沙利文公司保留采取法律措施,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弗若斯特沙利文开展的所有商业活动均使用“弗若斯特沙利文”或“Frost 对于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 月综合服务费率不得超过当金 的 3%;财产权利质(抵)押典当, 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 2.7%;利息收入典当当金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机构 6 个月期法定贷款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后执行, 其中, 动产 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 42; 房地产抵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 的 27;财产权利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 24。当期不足 5 日的,按 5 日收取有关费用。应付当金利息在当期届满时,由当户向典当公司一次性支付;当品销售 收入。 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 当户应当在 5 日内赎当或者续当。 逾期不赎当也不续 当的,为绝当。对于绝当物品,典当行以一般企业的身份对绝当物品进行变卖,拍卖,取得 变卖后的销售收入,2017 年全行业绝当金额为 32.8 亿元。 现阶段的典当业务正逐渐从单一的典当借款向投资理财方向发展, 典当物也从过去单一 的以动产质押为主向包括动产、不动产、权利质押的多元化方向发展。典当业务结构上看, 2017 年动产典当业务占全部业务 32.79%;房地产典当业务占 52.28%;财产权利典当业务 占 14.93%,房地产典当占据典当业务总量的半壁江山,是典当行业的主要业务模式。受信 贷政策影响, 中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通过典当行融资将成为一种重要融资方式, 将推动典 当行业向前发展。 2.4.2 下游分析 中国典当行业历史悠久, 典当贷款越来越被认为是企业发展扩张的重要资本来源。 典当 业从最初的 “以物换钱 “的单一质押融资方式发展为多种质押方式的融资。 质押物也从简单 的以动产质押为主拓展至包括动产, 不动产, 权利质押的多元化借贷方式, 呈现出多元化发 展的格局。 公众对典当行业的接受度逐渐升高, 众多的中小企业和个人会转向典当渠道获得 11 报告编号18RR1206 资金。 当户选择典当主要出于: 典当方便快捷, 尤其是对于解决应急融资需求, 相比银行借 贷需要评估抵押物、考核借款人信用、复杂繁琐的贷款流程,典当随到随到,即刻解决资金 困境;典当门槛低,银行借款结果受借款人收入水平、职业、信用记录等多方因素影响, 即使获得贷款, 在贷款用途上也受到相关法规的限制, 具有诸多不便。 而典当只需典当物符 合典当的要求即可获得融资, 对当户的信用情况、 资金使用情况等限制较小; 典当在借贷 金额无限制, 在期限上具有较高的灵活性。 单次典当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6 个月, 典当期内或 典当期限届满后 5 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 6 个月,适用于短 期资金周转; 保管贵重物品, 典当行为当户提供融资帮助的同时, 也在为当户的贵重物品 提供临时保管,具有一定保管箱的功能。 3 中国典当驱动及制约因素 3.1 驱动因素 3.1.1 中小型企业的资金需求增长 中小企业是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 截止 2018 年底, 中小企业占所有注册企业 数量的约 94%,就业总人数占比超过 80%,贡献超过 60%的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中小企业 长期以来面临着“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导致其发展放缓,进而影响到中国国民经济的 发展。 其原因主要是融资市场对中小企业的信任度不够, 中小企业业务规模小, 发展前景不 明确, 较难获得以银行为代表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 股权市场上, 投资者出于对投资风险的 考虑,对中小企业的股权投资也较为谨慎。 中国中小企业的数量不断增长, 未来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旺盛。 此外, 现阶段的多数中 小型企业正逐渐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本密集型产业转型, 如生物制药公司、 金融科技公司 12 报告编号18RR1206 数量众多,因此对资本和贷款需求也将不断加大。 面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 国务院, 财务部和银监会等多部门联合出台了多项法规和政 策,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帮助中小企业摆脱融资困境。针对小微企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 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 均明确提出要完善制度, 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 例如 减免税收,取消不合规收费,设立小微企业发展基金等。财政部、税务总局于 2017 年 10 月发布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所有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均可免除 2018 年签订的贷款合同印花税。由于典当贷款行业大多数客户是中小企业,典当贷款行业 也受益于这一规定。 未来, 政府将继续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 从而也将促进典 当行业的发展。 3.1.2 传统渠道融资困难,典当创新业务模式 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影响, 信贷环境紧张, 中小型企业和个人较难从商业银行等传统金 融机构获取资金支持, 尤其是经营时间较短或者需要快速、 频繁小额贷款的中小企业。 典当 放款手续快,质押方式灵活多样,相比于银行借贷等融资方式,典当能够快速融资成功。当 户在约定档期之内,若想要赎回当物,拿约定的资金赎回当物即可,更加便捷。 同时,典当业通过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创新服务模式。通过与银行合作,能够实现客户 分流, 将资金需求量较大的客户推荐给银行, 而将资金需求量小, 融资周期短的客户分流至 典当行。典当行还可以通过从银行获取贷款等资金支持提高其资本实力,保障业务的开展。 通过与证券公司合作, 典当行可以对质押的股票账户进行严格监控, 定期获取当户持仓情况, 有效控制交易风险。而通过与拍卖行、网络平台合作,典当行可以借助拍卖行、网络平台的 用户流量来拍卖绝当品。 通过与各类型机构的合作, 典当行不断创新业务模式, 提高其竞争 13 报告编号18RR1206 力,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也愈发激烈。 3.2 制约因素 3.2.1 连锁扩张受限 典当行在连锁扩张时受限,一方面,受典当贷款余额限制, 典当管理办法对典当行注 册资本的典当贷款类型施加了限制。 如典当行以股权和房地产担保的典当贷款总余额不得超 过典当行注册资本的 50和 100。对于任何注册资本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的典当行, 每件以房地产担保的典当贷款不得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 对于任何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或以上的典当行,以房地产担保的典当贷款不得超过典当行注册资本的 10。典当行 的经营规模及其扩大典当贷款余额的能力直接受其注册资本的限制。 由于这些限制, 很难最 大化典当业务规模。 另一方面, 银行融资受限。 典当行自初始营业起至第一次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及所在地 商务主管部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时期内从商业银行贷款的, 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注册 资本。 典当行第一次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告之后从商 业银行贷款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向主管部门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中的所有者权 益。典当行不得从本市(地、州、盟)以外的商业银行贷款。典当行分支机构不得从商业银行 贷款。 银行融资受限, 导致典当行在业务扩张时缺乏足够的资本支持, 连锁扩张受到一定限 制。 3.2.2 房产典当业务发展受限 房地产典当是典当行业的主要业务模式,2001 年 8 月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布典当 行管理办法 , 办法中规定典当行不仅可以做动产、财产权利质押,还可做房地产抵押。 14 报告编号18RR1206 在实际发展过程中, 房产典当的发展受到诸多限制: 房产典当同银行的房产抵押贷款相比, 在办理手续上都要经过房管局的审批、 评估和公证等程序, 时间、 流程上并不具备明显优势; 房产典当业务金额大, 交易风险大, 单笔业务出现问题或典当房产出现债务纠纷, 将会给 典当行造成较大损失。 房产典当业务在办理时耗时长, 收取的典当利息比例却相对动产质押 要低。典当行的风险管理体系不如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在经营房产典当业务时, 出现风险事件的可能性也较大。 房产典当业务收益小而风险大, 致使一部分典当行迟迟未开 展房产典当业务。 此外, 房产典当从业人员不仅需具备房地产专业知识积累, 还需要及时了解、 掌握最新 的房地产市场动向、 政策影响等, 才能为房产典当业务推进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和依据, 防 范业务风险。专业人才的缺乏也导致房产典当业务发展受限。 3.2.3 专业人才缺乏 典当师的培养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过程, 需要花费较长时间。 典当行业属于边缘业种, 长期从业人员不多, 人才培养周期长, 多项因素导致业内的专业人才已越来越少: 由于典 当行业长期以来没有确切的定位, 未被归入到非银行金融机构, 求职者不敢轻易入行, 从业 人员较少; 典当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 典当行业的经营范围非常广, 包括房产、 汽车、 手表、 珠宝、 存折、 股票、 国债等各种动产和不动产, 要求从业人员广泛涉猎各方面的知识, 还需要了解金融法规、 民法、 商法、 合同法等法律知识以及企业会计、 税收等多方面的知识, 才能快速判断当品的价值, 避免交易风险; 典当行业的经验非常重要, 人才的培养周期较 长。 入行人员要成为独当一面的典当师, 需要长期的经验积累, 即使是高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也需要从头学起,否则,一笔当品的真伪或估价出现问题都有可能给典当行带来巨大损失。 综上原因,典当行业培养人才的速度非常缓慢,加快专业人才的培养,是典当行业当 15 报告编号18RR1206 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4 中国典当行业政策及监管分析 典当作为传统融资模式之一,自 1987 年开始,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监管。中国人民银 行于 1996 年 4 月颁布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 ,典当行业得到了初步规范。但在人民银行 监管期间,典当行数量未增且减少近一半。 2000 年 6 月起,由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整顿典当行业。2001 年,原国家经贸 委颁布实施 典当行管理办法 , 旨在放宽政策, 促进典当业发展。 办法 简化了审批程序, 减少了典当行的审批环节,取消了股本结构限制,降低了典当行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允许 负债经营和设立分支机构,营业的典当行业数量有所增长。 2003 年 7 月国家经贸委撤销,商务部组建后负责典当业的监管。为进一步规范典当行 行为,加强监督管理,2005 年 2 月,商务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典当管理办法 , 办法 规定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300 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 额为 500 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000 万元。同时,典 当行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 50%。房地产抵押典当余额不得超过注册 资本。 注册资本不足 1000 万元的, 房地产抵押典当单笔当金数额不得超过 100 万元。 注册 资本在 1000 万元以上的,房地产抵押典当单笔当金数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 10%。 2008 年,受金融危机影响,银行信贷融资政策收紧,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继而转向典 当行融资, 典当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期, 中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支持和引导典当行业 的健康发展。2015 年 9 月,商务部发布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典当和拍卖经营许可证印制有 关工作的通知 ,典当经营许可证和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实行统一编码管理。商务部通过全国 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对典当经营许可证进行信息化管理, 通过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 16 报告编号18RR1206 系统对拍卖经营批准证书进行信息化管理。 2016 年,商务部审核发布典当术语 ,该标准对研究典当业发展的共同属性、本质及 普遍规律, 规范典当业务经营和管理, 增进行业内外交流, 促进典当业持续健康发展有积极 意义。 2018 年 5 月 8 日, 商务部发布了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融资租赁公司、 商业保理公司 和典当行管理职责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 ,商务部已将制定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 典当行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职责划给银保监会,自 4 月 20 日起,有关职责由银保监会履 行。 图 4-1 典当行业相关政策 来源:沙利文研究院绘制 17 报告编号18RR1206 5 中国典当行业市场趋势 5.1 规模化、专业化 目前, 中国的典当行业高度分散, 市场上存在大量小型典当行。 小型典当行的管理体系 和风险控制程序较不完善,融资能力有限,抵押品质量问题、贷款违约等情况时有发生。随 着典当行业的不断发展, 大型典当行凭借着自身良好的声誉、 强大的资本实力、 优秀的管理 经验将有望继续保持市场领先地位, 并通过改善服务, 开拓在线典当行等发展新的商机, 而 资源有限的小型当铺将逐渐被淘汰。 此外, 拥有更好资源的典当贷款提供商也不断寻求收购 小规模的典当行, 以扩大其分支网络实现规模经济, 行业整合能够提高典当业整体风险控制 标准,将有助于推动行业向着规模化方向发展。 典当行业不断发展, 日趋专业化。 随着市场风险上升以及典当企业经营理念的不断成熟, 典当行开始发展专业化经营。 全国各地已显现出部分专业化经营的趋势, 如东北、 重庆地区 的典当企业主要为房地产典当;东部沿海地区主要以财产权利(股票、经营权) 、贵重物品 (金银钻石、手表)为主。专业化经营有助于企业明确市场地位,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发展 规模优势,是典当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5.2 在线典当行服务 信息科技的不断发展, 传统典当行将建立自己的在线渠道来提供服务。 例如, 典当行可 以充分利用从在线渠道收集的数据, 对客户特征, 质押类别和典当贷款数量等进行统计, 进 一步优化业务流程, 降低运营风险。 由于在线平台可以聚集大量的典当行进行集中服务, 能 够有效提高经营效率与资源利用率。 目前, 市场上的在线典当平台较少, 且大多数仍处于业务开发的初始阶段, 在线典当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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