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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二一四年十一月绩效评价结果评价准则分值实际得分绩效等级绩效等级说明投入2515中得分占分值90%及以上的为“优”;占分值80%-89%为“良”;占分值60%-79%为“中”;占分值60%以下为“差”过程2424优产出3131优效果2020优总分(等级)10090优项目名称:其他扶贫事务管理经费(专项业务费)评价小组:海南华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组长:邱华刚成员:李治 王龙 宋文晟 目 录1. 引言11.1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11.2 项目基本情况22. 绩效评价概述22.1 绩效评价目的22.2 绩效评价实施过程32.3 绩效评价的局限性43.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分析43.1 投入43.2 过程93.3 产出143.4 效果184. 需要说明事项225. 绩效评价结论235.1 绩效评价得分235.2 存在绩效问题236. 经验教训与建议236.1 经验教训236.2 建议24附件: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1. 引言1.1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扶贫办)是主管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内设综合处(机关党委、机关工会)、政策法规处、计划统计处、社会扶贫处、老区工作处及开发指导处6个处级职能机构。省扶贫办行政编制36名,其中:主任(副厅级)1名,副主任(正处级)2名;正副处级领导干部14名(含机关党委、机关工会领导职数,不含副主任职数);机关工勤人员财政管理事业编制4名。省扶贫办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省扶贫开发和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以及发展规划、计划。(2)拟定各阶段农村贫困人口和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以及省扶贫开发重点贫困村的扶持标准,研究提出确定和撤销贫困县(市)、贫困村的建议。(3)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省革命老区建设工作,联系省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指导省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办公室开展工作。(4)协调拟定省扶贫资金和革命老区建设资金的分配方案,监督检查扶贫资金、革命老区建设资金的使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扶贫资金和革命老区建设资金的审计工作;指导扶贫、革命老区建设项目的实施。(5)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活动,协调组织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联手扶贫工作;联系中央国家机关和企业帮扶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的工作。(6)拟定全省定点扶贫工作的检查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7)负责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8)负责有关扶贫的国际、省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宣传工作。(9)负责扶贫培训基地和扶贫龙头企业的认定工作。(10)制定全省贫困区劳动力转移、实用技术培训计划和干部扶贫开发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11)负责对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同有关部门监管非经营性国有资产。(12)承办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1.2 项目基本情况其他扶贫事务管理经费(专项业务费)主要用于为开展贫困村扶贫统计监测、联手(定点)扶贫、扶贫宣传(扶贫工作动态)、扶贫检查调研、扶贫互助资金(试点)管理、扶贫绩效考评、革命老区建设等扶贫工作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汽油费等业务经费支出。2013年省财政厅下达该项经费178.90万元,全年项目支出178.90万元,完成率100%。2. 绩效评价概述2.1 绩效评价目的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财政支出绩效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琼财绩20141722号),评价小组接受海南省财政厅委托,于2014年11月4日至2014年11月28日对省扶贫办其他扶贫事务管理经费(专项业务费)项目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评价。通过对对省扶贫办其他扶贫事务管理经费(专项业务费)项目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强化单位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府管理效能。2.2 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共分五个阶段来组织实施,分别是绩效评价准备、绩效评价现场实施、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初稿、绩效评价问题反馈和绩效评价报告形成。2.2.1绩效评价准备: 根据安排,评价小组认真研读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通知和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拟定本次绩效评价方案和收集评价资料清单。2.2.2绩效评价现场实施: 2014年11月4日,评价小组在省扶贫办听取相关工作人员关于2013年度其他扶贫事务管理经费(专项业务费)项目财政支出情况的汇报,评价小组提交评价所需资料清单。 2014年11月5日至2014年11月18日,整理、分析材料,发放调查问卷,计算评价指标分值。2.2.3 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2014年11月19日至2014年11月21日,起草绩效评价报告初稿。2.2.4 绩效评价问题反馈: 2014年11月24日至2014年11月27日,向省扶贫办反馈绩效评价结论及评价过程提出的问题。2.2.5 绩效评价报告形成: 2014年11月28日,结合反馈意见,认真复核各项指标数据取值的准确性和数据来源的可靠性,出具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3 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省扶贫办申报的项目预算资金178.90万元系在2012年批复预算的基础上申报的,在2013年初未明确编制项目绩效目标表、项目测算明细表、项目立项评级表及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配置计划表。由于该项目资金本身不会直接产生效益,但作为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实现年度工作目标的必要支出,对专项扶贫事务工作带来的经济、社会等方面效益有一定的辅助间接作用,评价小组在对该项资金评价时,仅能根据项目的资金性质,对包括“项目立项规范性”在内的评价指标按现场获取的资料,并结合省扶贫办实际情况进行评价。由于该项目在年初编制预算时存在瑕疵,导致评价结论存在一定的局限性。3.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分析3.1 投入3.1.1 得分说明评价准则分值得分绩效评价项目立项规范性31差绩效目标合理性64中绩效指标明确性60差资金到位率55优到位及时率55优合 计2515中3.1.1.1 项目立项规范性(分值:3分, 得分1分)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指标评价依据:省扶贫办项目库指标评价过程:该项目为日常经费支出项目,在年初预算时通过项目库申请、财政厅于2013年3月下达该笔预算资金,但未进行专门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过程。指标评价得分:根据评价方案,该指标得分1分。3.1.1.2 绩效目标合理性(分值:6分, 得分4分)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指标评价依据:省扶贫办项目库;省扶贫办“三定方案”;关于印发海南省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琼扶发20131号);海南省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定指标评价过程:该项目符合国家和省里扶贫开发工作的整体规划,并与省扶贫办职责密切相关;该项资金是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实现年度工作目标的必要支出,对开展贫困村扶贫统计监测、联手(定点)扶贫有一定的辅助间接作用。由于年初未设定具体的目标指标,因此我们无法对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进行直接客观评价。指标评价得分:根据评价方案,该指标得分4分。3.1.1.3 绩效指标明确性(分值:6分, 得分0分)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指标评价依据:省扶贫办项目库指标评价过程:省扶贫办在2013年年初编制预算之时,该项资金并未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无具体的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省扶贫办仅能提供2014年度的项目绩效目标表、项目测算明细表、项目立项评级表及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配置计划表,但由于其提供的资料与本次评价无关,故该指标按0分评价。指标评价得分:根据评价方案,该指标得分0分。3.1.1.4 资金到位率(分值:5分, 得分5分)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指标评价依据:省扶贫办预算大本;集中支付项目指标执行情况表。指标评价过程:根据省扶贫办预算大本该项目2013年计划预算资金178.90万元,根据集中支付项目指标执行情况表实际到位资金为178.90万元,故:资金到位率=(178.90万元/178.90万元)100%=100%指标评价得分:根据评价方案,该指标得分5分。3.1.1.5 到位及时率(分值:5分, 得分5分)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指标评价依据:省扶贫办预算大本;集中支付项目指标执行情况表;项目支出明细账。指标评价过程: 根据该项目预算,2013年度应到位资金178.90万元,根据项目支出明细账和集中支付项目指标执行情况表,2013年度已支付资金178.90万元,项目资金都能在经费申请当月到位并支付。故: 到位及时率=(178.90万元/178.90万元)100%=100%指标评价得分:根据评价方案,该指标得分5分。3.1.2 绩效分析 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两方面对财政支出项目的投入情况进行评价,用以分析项目在立项方面的规范性、合理性和绩效指标的明确性以及从资金到位率和及时率两方面反映对专项资金的重视程度。3.1.2.1 项目立项评价该项目在省扶贫办“三定方案”设定的职责范围内,符合国家、省里的扶贫发展规划;该项目为日常经费支出项目,在年初预算时通过项目库申请、财政厅于2013年3月下达该笔预算资金,但未进行专门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过程;该项资金并未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无具体的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评价小组认为:因项目在申请立项时未进行专门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过程,且该项资金并未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无具体的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所以该项目在绩效目标设置的合理性一般,而在立项规范性和绩效指标明确性方面则较差。3.1.2.2 资金落实评价该项目资金已按照年初预算全部及时到位。评价小组认为:省扶贫办重视项目资金管理,在资金到位率和到位及时率等方面的控制程度较好。3.2 过程3.2.1 得分说明评价准则分值得分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健全性44优制度执行有效性44优项目质量可控性44优管理制度健全性44优资金使用合规性44优财务监控有效性44优合 计2424优3.2.1.1 管理制度健全性(分值:4分, 得分4分)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指标评价依据:海南省财政扶贫项目管理规定 ;海南省市县扶贫开发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指标评价过程:该项目资金属于日常工作经费性质,其业务管理制度主要体现在经费支出的监控管理方面,其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已建立执行,且合法、合规、完整。指标评价得分:根据评价方案,该指标得分4分。3.2.1.2 制度执行有效性(分值:4分, 得分4分)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指标评价依据: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机关财务管理规定;经费申请文件、费用报销审批等。指标评价过程:项目支出均有完善的资金申请、审批复核手续,各项支出入账及时,与项目相关的管理制度能得到有效执行。指标评价得分:根据评价方案,该指标得分4分。3.2.1.3 项目质量可控性(分值:4分, 得分4分)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指标评价依据: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机关财务管理规定;经费申请文件、费用报销审批等。指标评价过程:该项目属于费用性质,其支出质量体现在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规性等方面,经评价人员对其中部分大额支出抽查,该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合理、合规,报销手续齐全、完整。指标评价得分:根据评价方案,该指标得分4分。3.2.1.4 管理制度健全性(分值:4分, 得分4分)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指标评价依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海南省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定;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指标评价过程:省扶贫办除按照财政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海南省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定管理专项资金外,还制订了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这些制度的建立健全能有效保障各类资金规范、安全运行。指标评价得分:根据评价方案,该指标得分4分。3.2.1.5 资金使用合规性(分值:4分, 得分4分)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指标评价依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海南省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定;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授权支付申请书;专项资金明细账、费用报销单等相关财务资料。指标评价过程:该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支付时均有授权支付申请书,且费用报销单均有报销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批程序;项目重大开支时均经发函申请;项目资金使用均控制在规定用途范围内;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指标评价得分:根据评价方案,该指标得分4分。3.2.1.6 财务监控有效性(分值:4分, 得分4分)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指标评价依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海南省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定;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指标评价过程:该项目的监督监控机制主要体现在事中控制和事后复核方面;项目资金的支付时需经相关业务部门经办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才能确认支付,对款项支付的监控较为有效,且省扶贫办定期由财务科工作人员对资金使用进行定期复核。指标评价得分:根据评价方案,该指标得分4分。3.2.2 绩效分析 从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两方面对财政支出项目的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评价,用以分析考核项目在业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方面的管理运行、监督工作水平,达到强化项目支出责任,提高规范资金管理行为等方面的管理水平。3.2.2.1 业务管理评价该项目属于费用性质,其相关业务管理体现在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规性等方面,省扶贫办根据海南省财政扶贫项目管理规定、海南省市县扶贫开发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和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机关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对项目资金进行控制管理。评价小组认为:省扶贫办2013年度业务管理情况总体优秀,相关制度较为健全,并能得到较好执行,项目质量的可控程度较高。3.2.2.2 财务管理评价省扶贫办除按照财政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海南省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定管理专项资金外,还制订了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这些制度的建立健全能有效保障各类资金规范、安全运行;项目支出均有完善的资金申请、审批复核手续,各项支出入账及时,与项目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得到有效执行。评价小组认为:省扶贫办2013年度财务管理情况总体优秀,在强化财政项目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等方面得到切实落实。3.3 产出3.3.1 得分说明评价准则分值得分绩效评价实际完成率88优完成及时率88优质量达标率88优成本节约率77优合 计3131优3.3.1.1 实际完成率(分值:8分, 得分8分)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指标评价依据:省扶贫办预算大本;集中支付项目指标执行情况表。指标评价过程:该项目在2013年年初制订计划时,未能明确计划产出数,因此在评价该指标时,以年初预算金额作为计划产出数,并以实际支付金额作为实际产出数。根据预算大本,该项目2013年计划产出数178.90万元,实际产出数为178.90万元。故:实际完成率=(178.90万元/178.90万元)100%=100%指标评价得分:根据评价方案,该指标得分8分。3.3.1.2 完成及时率(分值:8分, 得分8分)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完成及时率=(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指标评价依据:省扶贫办预算大本;集中支付项目指标执行情况表。指标评价过程:该项目预算178.90万元,已全部在2013年当年(12个月)完成。完成及时率=(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12-12)/12100%=0指标评价得分:根据评价方案,该指标得分8分。3.3.1.3 质量达标率(分值:8分, 得分8分)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质量达标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数量。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定的绩效指标值。指标评价依据:省扶贫办预算大本;集中支付项目指标执行情况表。指标评价过程:该项目资金属于费用性资金,在2013年年初编制预算时未设定产出数,且该资金的使用并无可衡量的质量标准,因此,在评价该指标时,以实际支付金额作为实际产出数,并视同全部达标。根据集中支付项目指标执行情况表,该项目2013年实际产出数为178.90万元。故,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178.90万元/178.90万元100%=100%指标评价得分:根据评价方案,该指标得分8分。3.3.1.4 成本节约率(分值:7分, 得分7分)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项目预算为参考。指标评价依据:省扶贫办预算大本;集中支付项目指标执行情况表。指标评价过程:在评价该指标时,以年初预算金额作为计划成本,并以实际支付金额作为实际成本。根据预算大本,该项目2013年计划成本178.90万元,实际成本为178.90万元。故,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178.90万元-178.90万元)/178.90万元100%=0指标评价得分:根据评价方案,该指标得分7分。3.3.2 绩效分析从项目产出方面对项目支出的执行结果进行评价,用以分析考核项目产出的实现程度以及支出的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和成本节约率等指标完成情况。3.3.2.1 项目产出评价由于该项目属于费用性质,本次对其完成率、及时率、质量达标率的考核仅能以预算金额和实际发生金额予以衡量评价,相关指标的完成情况均为优秀。评价小组认为:就现有指标体系,省扶贫办较好地使用了项目资金,能按照项目资金的要求,在配合开展老区扶贫、联手扶贫、扶贫监测、扶贫宣传等扶贫事务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果较为显著。3.4 效果3.4.1 得分说明评价准则分值得分绩效评价经济效益44优社会效益66优可持续影响66优社会公众满意度44优合 计2020优3.4.1.1 经济效益(分值:4分, 得分4分)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是否能在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辅助作用。指标评价依据:2013年扶贫办工作总结;2013年各处室工作总结。指标评价过程:由于项目资金属于费用性支出性质,其本身不会直接带来经济效益,因此本次绩效评价,以省扶贫办为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实现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对本项目资金使用对扶贫工作带来的经济效益产生的的辅助间接作用。2013年,省扶贫办利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放优质种苗,扶持贫困农户扩种热带经济作物、水果和养殖“三鸟”,促农户增收;探索龙头企业+农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户和各种能人+农户的模式,带动贫困农户发展生产,取得较好经济效益。项目资金的使用较好地保证了扶贫事务工作常态化、高效化,使各项扶贫资金切实发挥作用,带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指标评价得分:根据评价方案,该指标得分4分。3.4.1.2 社会效益(分值:6分, 得分6分)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是否能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产业化扶贫、开展扶贫培训和社会扶贫等事务方面发挥辅助作用;是否能在落实2013年度减少贫困人口6万人的工作目标方面发挥辅助作用。指标评价依据:2013年扶贫办工作总结;2013年各处室工作总结。指标评价过程: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省扶贫办实施危房改造30499平方米,硬化乡村道路80.89公里,建桥4座,涵洞263个,建饮用水工程30宗,打井5眼,建水利工程5宗,建文化室、球场等4414平方米,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在实施产业化扶贫方面,省扶贫办扶持贫困农户种植管理橡胶6.3万亩、槟榔1.7万亩,种植水果、南药、瓜菜等经济作物2.7万亩;扶持贫困农户养猪1.95万头、家禽122.51万只,养蜂4083箱,养鱼875万尾,养羊8496只等;在开展扶贫培训发面,省扶贫办对贫困地区具有初、高中文化程度未就业的青年,开展汽车应用与维修、酒店服务与管理等20门类的职业技能培训;举办贫困地区干部培训班62期,培训干部3110人次,贫困地区群众能力素质明显提高,致富技能明显增强;在扶贫调研方面,省扶贫办开展“扶贫到户”机制调研,撰写了三篇共2.1万多字的调研报告及课题报告。2013年,海南全省减少贫困人口6.4万元,年初减贫6万人的工作目标得到实现。省扶贫办在2013年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通过一系列具体的扶贫管理事务,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项目资金的使用较好地保证了扶贫事务工作常态化、高效化,使各项扶贫资金切实发挥作用,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指标评价得分:根据评价方案,该指标得分6分。3.4.1.3 可持续性影响(分值:6分, 得分6分)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项目开展是否有稳定的扶贫专业队伍;是否建立有效、完备的工作管理和监督机制以保障扶贫事务的长期运行。指标评价依据:关于印发海南省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琼扶发20131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海南省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定;2013年扶贫办工作总结。指标评价过程:省扶贫办已建立一支稳定专业的扶贫队伍,并已建立一套较为完备的扶贫工作管理和监督机制以保障扶贫事务的长期运行。指标评价得分:根据评价方案,该指标得分6分。3.4.1.4 社会公众满意度(分值:4分, 得分4分)通过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满意度调查表发放30份,满意度达到90%以上的得满分,每低10%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指标评价依据:关于其他扶贫事务管理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问卷指标评价过程:本次问卷发放的对象为部门内部员工;问卷调查发放样本量:30份;根据问卷设置的“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很不满意”五个层次,分别量化得分为10分、8分、6分、2分和0分;经统计,调查问卷的平均满意度为93%。指标评价得分:根据评价方案,该指标得分4分。3.4.2 绩效分析从项目效益方面对项目支出效果进行评价,用以反映项目支出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社会满意度情况。3.4.2.1 项目效益评价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较好地保证了扶贫事务工作常态化、高效化,使各项扶贫资金切实发挥作用,从而间接带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评价小组认为:通过该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省扶贫办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并能通过稳定的专业队伍和完备的工作管理监督机制使得扶贫工作长期有效运行;社会满意程度高。4. 需要说明事项省扶贫办在编制财政支出项目的年初预算时,由于该项目属于费用性质,没有专门的立项文件,未设定项目绩效目标、未细化分解具体绩效指标、未明确项目年度任务数、产出数,其项目完成质量也无统一标准。因此在评价“实际完成率”、“质量达标率”等指标时,仅能以年初预算数、当年实际支出数等数据进行评价。同时由于项目资金只是用于省扶贫办日常经费开支,本次绩效评价的问卷调查的对象仅限于省扶贫办内部员工。5. 绩效评价结论5.1 绩效评价得分省扶贫办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为90分,评价等级为“优”。评价准则分值实际得分绩效等级绩效等级说明投入2515中得分占分值90%及以上的为“优”;占分值80%-89%为“良”;占分值60%-79%为“中”;占分值60%以下为“差”过程2424优产出3131优效果2020优总分(等级)10090优5.2 存在绩效问题省扶贫办在2013年初未明确编制其他扶贫事务管理项目绩效目标表、项目测算明细表、项目立项评级表及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配置计划表,未能明确项目绩效目标,导致绩效指标无法细化衡量;同时由于项目属于费用性质,导致项目立项时没有经过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必要程序。省扶贫办在项目立项的规范性和绩效指标的明确性方面尚需提高。6. 经验教训与建议6.1 经验教训通过对省扶贫办财政支出项目(其他扶贫事务管理)绩效评价,评价小组认为:(1)在投入方面,该项目资金能及时到位,但由于省扶贫办未能明确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无法细化衡量,项目立项时没有经过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必要程序,导致绩效目标合理性方面评价一般,在项目立项的规范性和绩效指标明确性方面评价较差。(2)在过程方面,省扶贫办依据国家和我省相关扶贫政策和制度,制订了与项目相关的业务管理制度和项目资金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起到较好的指导监督作用。(3)在产出方面,省扶贫办较好地完成了项目预算目标,项目产出的成果较为显著。(4)在效果方面,该项目作为为完成老区扶贫、联手扶贫、扶贫监测、扶贫宣传等工作所需工作经费支出,与省扶贫办在2013年整体扶贫事务工作一起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并通过稳定的专业扶贫队伍和较完备的扶贫管理监督机制使扶贫事务产生可持续性影响。6.2 建议评价小组认为,省扶贫办应针对项目立项的规范性和绩效指标明确性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提高费用类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此外,由于该项目资金属于费用类性质,在现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难以得到科学反映(特别是难以对费用类项目资金的产出和效果进行客观评价),建议今后减少费用类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或者制订一套适合费用类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3附件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得分:90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解释指标说明评价标准得分投 入(25)项目立项(15)项目立项规范性(3)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评价要点: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全部符合,得满分;符合其中2项得1分;只符合其中1项或全部不符合得0分。1绩效目标合理性(6)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评价要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全部符合,得满分;符合其中3项得4分;符合其中2项得2分;只符合其中1项或全部不符合得0分。4绩效指标明确性(6)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评价要点: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全部符合,得满分;符合其中3项得4分;符合其中2项得2分;只符合其中1项或全部不符合得0分。0资金落实(10)资金到位率(5)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预算年度或项目期内资金到位率100%,得满分;以100%为基数,资金到位率每少5%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为止。5到位及时率(5)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100%落实项目资金的,得满分;以100%为基数,每少5%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为止。5过 程(24)业务管理(12)管理制度健全性(4)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评价要点: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每项评价要点分值2分,依据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制度进行评价。4制度执行有效性(4)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评价要点: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每项评价要点分值1分,依据现场核实基础资料情况进行评价。4项目质量可控性(4)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评价要点: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每项评价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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