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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7年省级财政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内容摘要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省级财政安排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支持食品药品抽检、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和能力建设等监管工作。2015-2017年,省级财政共安排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66230万元,其中:2015年安排20910万元,2016年安排20910万元,2017年安排24410万元。总体评价:该项目政策依据充分、完善,绩效目标明确,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较规范,对提升我省食品药品监管能力、保障社会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7.93分。主要问题:部分单位资金使用和会计核算不规范;部分地区资金结余,影响资金使用效益;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监管能力仍不能满足需求;食品抽检比例较低,风险管控水平不高;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质量较差;抽查地区社会公众满意度不高。主要建议:多措并举,解决资金结余问题;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能力建设和风险管控;加强管控,提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质量;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试点开展智慧监管。一、项目基本情况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省级财政安排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支持食品药品抽检、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和能力建设等监管工作。2015-2017年,省级财政共安排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66230万元,其中:2015年安排20910万元,2016年安排20910万元,2017年安排24410万元。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评价目的按照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类一级指标,对资金支出行为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评价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资金管理的制度机制、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相关建议,为以后年度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依据,促进资金使用绩效提高。(二)评价步骤及方法根据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183号),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组织联合评价组,按照前期准备、单位自评、现场评价、报告撰写四个阶段,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采用案卷研究、实地踏勘、问卷调查、座谈会调研等多种方式,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在收集项目文件资料、细化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的基础上,深入到部分项目点,实地查看项目申报、实施及运行情况,与相关利益群体座谈、面访,收集相关数据资料,通过汇总整理,结合项目主管部门绩效自评报告,定量和定性分析形成评价结论,经过复核和交换意见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三)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根据相关要求,本次共选取资阳市本级、乐山市本级、犍为县、峨眉山市、广安市本级、邻水县、广元市本级、旺苍县、遂宁市本级、蓬溪县、射洪县等11个项目点(5个市本级及其所辖的6个扩权县)开展现场评价,占全省项目点总数的11%;涉及2015-2017年省级补助资金10834.66万元,占该项目补助资金总额的16.36%。三、项目评价结论总体看,该项目政策依据充分、完善,绩效目标明确,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较规范,对提升我省食品药品监管能力、保障社会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通过绩效评价也反映出部分地区资金结余、监管能力不足、风险管控水平不高、社会公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7.93分,详见下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得分项目决策(20分)科学决策(10分)必要性(政策依据)55可行性(政策完善)55绩效目标(10分)明确性55合理性54项目管理(10分)资金管理(7分)资金分配33资金使用43.71项目执行(3分)执行规范33项目绩效(70分)项目完成(20分)完成数量54.82完成质量54.64完成时效53.64完成成本54项目效益(50分)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率107.91药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率108.36食品药品查办案件数43.27查处重大较大案件数43.71案件公开率22事故发生数109.82公众满意度107.05合计10087.93四、项目绩效分析(一)项目决策1.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群众高度关切。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四川省制定了“十三五”四川省食品安全规划、“十三五”四川省药品安全规划,出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四川省食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四川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政策、制度。为规范资金管理,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省级财政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173号)。因此,实施食品药品监管十分必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可行。2.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5-2017年,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年度部门预算,每年都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实施方案基本按照执法办案专项整治及综合监管、食品监督抽验及风险监测、药品化妆品器械抽验、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能力建设、食品药品应急处置等几类子项目分别单独编制,每类子项目实施方案均包括项目目标、实施单位、项目内容、执行时间、监督与评估等内容。(二)项目管理1.资金分配情况省级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分配主要采取了据实据效和因素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配。据实据效是以保障当年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工作任务为准则,具体包括系统能力建设、检验检测、技术审评、示范建设、稽查执法、应急演练、专家委员会、加强药品审评审批体制改革能力等项目。因素法分配主要按机构数定额标准分配与任务量、标准等多因素分配综合考虑。如系统能力建设经费,主要参考中央转移支付地方资金的多因素分配原则,综合考虑了人口数、地域面积数、前三年任务量、目标考核结果、财政困难程度等多种因素。2015-2017年,省级财政共安排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66230万元,其中:2015年安排20910万元,2016年安排20910万元,2017年安排24410万元,详见下表。2015-2017年省级财政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情况表单位:万元项目食品药品执法办案及综合监管食品抽验及风险监测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抽验系统能力建设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加强药品审评审批体制改革应急处置合计2015年38005200250084101000209102016年34255200265575201610500209102017年344555863054718831871450500244102.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根据现场评价情况,2015-2017年,抽查的11个项目市、县共计划并到位省级财政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10834.66万元,其中:2015年3572.45万元,2016年3497.87万元,2017年 3764.34万元。共使用省级补助资金9515.87万元,其中:2015年2919.63万元,2016年3368.61万元,2017年3227.63万元。截至2017年底,累计结余资金1828.96万元(2015年度以前结余资金为510.17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抽查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项目市县年度上年省补助资金结余本年省补助资金拨款本年省补助资金使用省补助资金累计结余遂宁市本级2015171.41712.25527.28356.382016356.38 687.73 606.25 437.86 2017437.86 597.03 592.52 442.37 广安市本级201560.94577.29534.41103.822016103.82545.26563.1285.96201785.96608541.21152.75乐山市本级20150794.24651.57142.672016142.67869.98808.98203.672017203.67978.1540.93640.84广元市本级201542.82566.04608.86020160513.8513.8020170574.41553.1221.29资阳市本级2015235829.41506.07558.342016558.34724.18839.87442.652017442.65705.88758.24390.29蓬溪县201508.36.521.7820161.7852.512.8841.4201741.45255.2438.16射洪县201508.978.9702016015.975.971020171054.9719.945.07邻水县20150330201605502017056.59.8346.67峨眉山市2015010100201604402017052745犍为县2015057.2157.2102016070.71070.71201770.7179.71143.96.52旺苍县201505.745.740201608.748.740201705.745.740合计2015510.17 3572.45 2919.63 1162.99 20161162.99 3497.87 3368.61 1292.25 20171292.25 3764.34 3227.63 1828.96 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基本能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财政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较严格,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比较规范。但部分单位资金使用不规范、财务核算不清晰。3.组织实施情况该项目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省级食品药品监管任务并组织实施,实施单位包括局机关相关处室、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省食品药品稽查总队、省审查评价中心、省食品药品学校,21个市(州)及其所属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项目实行项目责任制,绩效考核责任明确。从资金层面看,省级食品药品监管资金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监管机构,涵盖了执法办案、示范创建、能力建设、食品药品省级抽检等项目,加上中央资金覆盖的药品日常监管、食品药品国家级抽检、系统培训、检测机构能力建设、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科普宣传等项目,基本能保障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需要。从责任分工和监管能力布局看,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是加强省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的能力建设,着重承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国抽和省抽任务,省级食品风险监测抽验任务,开展风险研判,对全省抽验业务进行指导;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是加强市级食品药品检测的能力建设,承担本辖区内国抽、省抽、市抽任务,承担本辖区内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案件办理等经费保障;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是夯实食品药品监管网底建设,通过合理布局基层监管派出机构,做到监管全覆盖,所有的基层所应具备食品快速检验能力,有能力的县区可布局县级检验检测中心,整合县域内检验检测能力。根据现场评价情况,抽查的项目市、县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分工及责任明确,项目组织实施基本有序、规范。(三)项目绩效1.项目目标完成情况(1)执法办案及综合监管项目完成情况。2015年,全省系统共立案16728件,结案16662件,涉案金额2888.42万元,没收物品货值金额1103.68万元,收缴罚没款8809万元,取缔无证经营户242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7个,移交司法机关269件,配合抓获犯罪嫌疑人56人。2016年,全省系统共立案17936件,结案18492件,涉案金额4427.07万元,没收物品货值金额706.8万元,收缴罚没款12854.5万元,取缔无证经营户397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5个,移交司法机关311件,配合抓获犯罪嫌疑人47人。2017年,全省系统共立案22509件,结案23045件,涉案金额3750.67万元,没收物品货值金额2285万元,收缴罚没款19403.42万元,取缔无证经营户61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6个,移送司法机关303件,配合抓获犯罪嫌疑人84人。(2)食品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项目完成情况。2015年,完成食品安全抽验21639批次,完成率为101.6%,省级风险监测任务完成2771批次,完成率为138.6%。其中各市(州)常规抽验共完成17175批次,不合格检出率11.2%。2016年,完成食品安全抽验22755批次,完成率106.8%,省级风险监测任务完成2691批次,完成率134.5%。其中各市(州)常规抽验共完成14825批次,不合格检出率7.28%。2017年,完成食品安全抽验21738批次,完成率100.6%,问题发现率11.47%,省级风险监测任务完成3312批次,完成率165.6%,问题发现率8.82%,市县级食用农产品抽验完成52074批次,完成率106.4%,问题发现率0.72%。其中各市(州)常规抽验共完成14905批次,不合格检出率15.17%。(3)药品化妆品器械抽检项目完成情况。2015年,完成医疗器械监督抽验523批次,完成率84.4%,不合格率为12.6%;完成在用医疗器械监督评价性抽验30批次,完成率93.8%,不合格率为30%。完成各类药品抽验19292批次,完成率119.1%,总不合格率为8.93%。完成药物包材抽验150个批次,完成率100%,不合格率为2.67%。完成化妆品监督及安全风险监测抽验400批,完成率100%,监督抽验不合格总批次为18批,不合格率为9%。2016年,完成医疗器械监督抽验820批次,完成率105.3%,不合格率为2.7%;完成在用医疗器械监督评价性抽验36批次,完成率100%,不合格率为58%。完成各类药品抽检15566批,完成率103.8%,总不合格率为9.32%。完成药物包材抽验250批次,完成率100%,不合格率为3.6%。完成化妆品监督及安全风险监测抽验400批,完成率100%,监督抽验不合格总批次为3批,不合格率为1.5%。2017年,完成医疗器械监督抽验863批次,完成率95.9%,不合格率为2.7%。完成在用医疗器械监督评价性抽验50批次,完成率100%,不合格率为34%。完成各类药品抽检15574批,完成率99.8%,总不合格率为7.3%。药物包材抽验350批次,完成率100%,不合格率3.43%。完成化妆品监督及安全风险监测抽验400批,完成率100%,监督抽验不合格总批次为3批,不合格率为1.5%。(4)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能力建设项目完成情况。截至2017年底,全省已建设基层标准化所1363个,占比达73%,带动地方财政投入1.5亿元,监管网底进一步筑牢。(5)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项目主要目标完成情况。于2017年完成对第一批31个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的认定并授牌,启动第二批32个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和第三批25个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申报。(6)应急处置项目完成情况。2015年,组织一般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含桌面推演)92次,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7次。2016年,组织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级)实战应急演练1次,较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级)演练(含桌面推演)18次,一般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级)应急演练(含桌面推演)95次。2017年,组织一般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含桌面推演)107次,较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演练(含桌面推演)20次。(7)抽查市县主要任务完成情况。按照省级任务分工,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实施的是执法办案专项整治及综合监管、食品监督抽验及风险监测(部分市将部分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实施)、药品抽验、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能力建设、应急处置等几类子项目。根据现场评价情况,抽查的5个市, 2015年,共完成食品监督抽检3012批次,任务完成率100.12%,抽检不合格率平均为11.76%;完成药品监督抽验3957批次,任务完成率101.38%,抽检不合格率平均为15.1%;完成医疗器械抽检130批次,任务完成率100%,抽检不合格率平均为8.37%;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查办案件5119件,查处重大较大案件及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数为175件,符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条件的案件公开率为100%;投诉举报案件数2327件,办结率100%。2016年,共完成食品监督抽检3232批次,任务完成率100.81%,抽检不合格率平均为6.64%;完成药品监督抽验3780批次,任务完成率100.29%,抽检不合格率平均为12.78%;完成医疗器械抽检173批次,任务完成率102.98%,抽检不合格率平均为2.36%;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查办案件4724件,查处重大较大案件及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数为208件,符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条件的案件公开率为100%;投诉举报案件数2421件,办结率100%。2017年,共完成食品监督抽检3012批次,任务完成率101.59%,抽检不合格率平均为13.19%;完成药品监督抽验3790批次,任务完成率100.08%,抽检不合格率平均为8.86%;完成医疗器械抽检203批次,任务完成率97.13%,抽检不合格率平均为1.56%;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查办案件5295件,查处重大较大案件及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数为214件,符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条件的案件公开率为100%;投诉举报案件数2792件,办结率100%。各抽查市2015-2017年主要任务完成情况详见下表:抽查市2015-2017年主要任务完成情况表地 区年度食品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检医疗器械抽检执法办案投诉举报案件任务数(批次)完成数(批次)不合格率%任务数(批次)完成数(批次)不合格率%任务数(批次)完成数(批次)不合格率%查办案件数重大较大及移交案件数符合条件的案件公开率数量办结率遂宁市201563363314.85%77877911.68%24240.00%80173100.00%846100.00%20165175174.36%78078015.64%35422.40%83768100.00%1025100.00%20175125121.37%78578511.08%41382.60%81672100.00%1174100.00%广安市201557357312.04%7578093.21%242416.60%104414100.00%510100.00%201657257910.54%6846933.46%34326.25%104616100.00%560100.00%201757258915.45%6876893.48%49480.00%102036100.00%714100.00%乐山市201584084414.20%81281335.80%28280.00%125913100.00%22100.00%20169009182.94%82582721.60%36360.00%113114100.00%8100.00%201780080210.85%8308319.00%40402.50%147113100.00%32100.00%广元市20156556552.60%7787787.30%25258.00%57963100.00%459100.00%20166556566.10%7007009.00%31310.00%605104100.00%339100.00%201765568320.06%70570512.80%39372.70%57785100.00%492100.00%资阳市201562862815.13%77877817.50%292917.24%143612100.00%490100.00%20165625629.25%78078014.20%32323.13%11056100.00%489100.00%201742642618.22%7807807.95%40400.00%14118100.00%380100.00%合计 (平均)20153329333311.76%3903395715.10%1301308.37%5119175100.00%2327100.00%2016320632326.64%3769378012.78%1681732.36%4724208100.00%2421100.00%20172965301213.19%378737908.86%2092031.56%5295214100.00%2792100.00%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实施的是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执法办案专项整治及综合监管、应急处置等几类子项目。抽查的6个县中,蓬溪县、犍为县已经被认定为第一批食品安全示范县,射洪县、峨眉山市、邻水县于2017年被纳入了第二批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旺苍县于2018年被纳入了第三批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根据现场评价情况,2015-2017年,抽查的6个县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查办案件数分别为878件、848件、1014件,查处重大较大案件及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数分别为21件、55件、34件,符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条件的案件公开率均为100%;投诉举报案件数分别为391件、418件、542件,办结率均为100%。各抽查县2015-2017年主要任务完成情况详见下表:抽查县2015-2017年主要任务完成情况表地区年度执法办案投诉举报案件查办案件数重大较大及移交案件数符合条件的案件公开率数量办结率蓬溪县2015691100%63100%2016824100%70100%2017741100%88100%射洪县20151773100%186100%201612724100%203100%201712513100%264100%邻水县20151484100%60100%20161486100%90100%20171495100%140100%峨眉山市2015640100%7100%2016420100%27100%2017882100%32100%犍为县201531912100%72100%201632712100%23100%201750710100%16100%旺苍县20151011100%3100%20161229100%5100%2017713100%2100%合计(平均)201587821100%391100%201684855100%418100%2017101434100%542100%2.项目效益情况(1)监管体系日益完善,监管能力得到提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4号)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切实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通过推进监管体制改革,逐步构建起了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贯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网络。通过改善技术装备,监管力量和技术装备向基层和监管薄弱环节倾斜,监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截至2017年底,全省已建设基层标准化所1363个,占比达73%。(2)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抽检,全省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我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抽检工作。全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从2015年的7万批次增加到21余万批次,问题发现率从2.9%增加到4%,重点品种、环节和区域问题发现率均稳步上升,通过风险研判、发布消费提示和监管预警等方式防患于未然。2015-2017年全省未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抽查的市、县中,仅广安市发生过一起一般食品安全事故。(3)加强了执法力度,打击了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2015-2017年,全省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共立案57173件,罚没金额41067万元,取缔无证经营户700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78个,移送司法机关883件,配合公安抓获犯罪嫌疑人187人。(4)社会公众满意度。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每年开展的民意调查结果,全省食品安全状况满意度评价得分从2015年的72.68分提高到2017年的73.47分;全省药品安全状况满意度评价得分从2015年的73.41分提高到2017年的74.02分;测评结果均为良好,延续了历年小幅提升的态势。本次绩效评价,评价组通过随机调查的方式,对11个项目市、县的359人进行了问卷调查,受访公众对本地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的满意度为70.45%。根据对本次绩效评价问卷调查结果的统计,社会公众最担心的食品问题是非法添加违禁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回流餐桌,重金属、药物残留超标,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生产食品,“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来路不明的产品),婴幼儿奶粉质量安全,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占比分别为69.36%、66.02%、64.34%、55.99%、53.48%、51.25%、47.08%。社会公众最担心的药品问题是买到假药劣药,药品虚假广告宣传,乱开处方、药物滥用,药物副作用大,药价太高,药品没有疗效,占比分别为71.87%、56.83%、53.76%、52.65%、44.01%、41.78%。社会公众获取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科普知识的主要渠道是电视、广播、报纸,占到受访者的66.85%,其次为政府部门的宣传海报和宣传手册,政府部门的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街坊邻居、朋友、同事,政府部门举办的食品药品科普知识大讲堂,占比分别为42.33%、37.60%、35.66%、31.76%。社会公众最需要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是饮食卫生与安全、常见食物中毒预防、食品消费及食用注意事项、食品流通和保存、常用药品药理及作用等方面,占比分别为61%、54.88%、49.86%、45.68%、36.49%。社会公众认为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继续加强或改进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主要是加大对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查处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和管理力度,严格限制行业和市场的准入资格,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者的惩罚力度,增强食品企业自律性,普及科学消费知识、提高购买者的鉴别能力,曝光典型案件等,占比分别为59.89%、58.77%、51.25%、47.91%、47.91%、41.78%、40.67%。五、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项目管理方面部分单位资金使用和会计核算不规范。抽查发现,某地有少量资金超范围使用;部分地区部分资金会计核算不清晰。 (二)项目绩效方面1.部分地区资金结余,影响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现场评价情况,2015-2017年,抽查的11个项目市、县共计划并到位省级财政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10834.66万元,截至2017年底,累计结余资金1828.96万元(2015年度以前结余资金为510.17万元),资金结余率达16.88%。部分地区累计结余资金较大,如:某地3年共安排省级补助资金2642.32万元、累计结余640.84万元,某地3年共安排1977.01万元、累计结余442.37万元,某地3年共安排2259.47万元、累计结余390.29万元,某地3年共安排64.5万元、累计结余46.67万元,某地3年共安排79.91万元、累计结余45.07万元,某地3年共安排66万元、累计结余45万元,某地3年共安排112.8万元、累计结余38.16万元,资金的结余直接影响了资金效益的及时发挥。根据现场评价情况,造成资金结余的原因主要为:一是部分地方受设备采购等因素影响,系统能力建设、示范县建设等项目进度滞后,导致预算执行率低;二是抽查市县普遍反映,省级实施方案及预算编制专项划分过细,灵活性较差,导致部分资金使用不出去;三是省级补助资金下达之前,省级食品药品监管任务特别是省级抽检项目需要上年结余资金保障。2.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虽然我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一是食品源头污染治理难度很大。近年来,我省大气、水体、土壤污染总体形势不容乐观,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带来的食品安全迁移风险易发多发,是制约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二是产业发展模式粗放。全省共有60 余万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产业集约化、现代化、标准化程度低,特别是近90%为小规模经营户,散、乱、差特征明显,风险隐患突出。三是食品生产经营业态复杂多样。食品行业互联网经营、海外代购等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层出不穷,新技术、新产品、新食品原料的应用更加广泛,食品产业链条更加复杂,发现和控制风险的难度不断加大。四是监管对象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部分小微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条件差,规模小、设备简陋、工艺落后、环境卫生达不到要求;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过程记录、产品检验、设备维护等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不完善,培训教训工作滞后,法律法规和质量意识淡薄等。五是药品质量总体可控,但还存在中药材掺杂使假、非法中药提取、挂靠走票、销售回收药品等问题,网络销售药品中的违法行为、虚假宣传与欺诈销售的隐秘性等,成为药品安全监管的新问题。3.监管能力仍不能满足需求。一是专业人员不足。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但是由于待遇以及工作条件等原因,现有监管人员特别是基层监管所专业化程度不高且专业人员流失情况严重。本次绩效评价,评价组现场踏勘和调研了26个基层监管所,据统计,共有监管人员164人,但是食品药品方面的专业人员仅34人,占比为20.73%。此外,除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基层监管所普遍反映专业人员不足以外,部分被监管对象也反映在监管过程中,部分监管人员专业能力不足,对监管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二是现有监管设施设备不能满足监管工作的需要。监管工作具有点多、面广、时效性强的特点,执法车辆、执法设备以及快速检测设备等的配置情况直接影响到监管工作的力度和效果。根据现场评价情况,基层监管所普遍存在监管设备不足的情况。据统计,现场踏勘和调研的26个基层所共配备有执法车辆14辆,平均每个所只有0.54辆。基层所大多都配备了基本的执法设备以及快速检测设备,但设备数量或种类不能完全满足监管工作的需要。三是现有培训尚不能满足基层监管人员的需要。本次踏勘的所有基层所均反映由于基层监管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希望增加业务培训,特别是监管实务方面的培训。四是罚没物资特别是药品的存放和销毁缺乏相应的条件和经费保障。4.食品抽检比例较低,风险管控水平不高。目前我省食品安全抽检比例还比较低,约为每年每千人2批次。据了解,2017年全国食品安全抽检比例为每千人2.2批次,德国为每千人5批次,香港为每千人9批次,澳门为每千人11批次,上海为每千人10批次。按照“十三五”四川省食品安全规划要求,到2020年达到每千人4批次的目标,目前还存在不小差距,风险管控水平应进一步提高。5.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质量较差。根据现场评价情况,大多数市、县由于食品检测能力不足,将全部或部分食品检测任务委托给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查市、县普遍反映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质量较差,不能满足地方主管部门的监管需要,其原因一是部分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质量意识和技术能力不强,二是部分市、县主管部门对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质量管控措施缺乏或力度不够。6.抽查地区社会公众满意度不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越来越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注和要求也越来越高。本次绩效评价,评价组通过随机调查的方式,对抽查的11个项目市、县的359人进行了问卷调查,受访公众对本地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的满意度为70.45%。六、相关措施建议(一)多措并举,解决资金结余问题。针对部分地区省级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累计结余较大的问题,建议一是在制定省级补助资金实施方案时,可以在明确目标任务和资金使用方向的基础上,给予地方一定的自由度,让各地在完成任务的前提下,能够根据本地实际,按需在项目之间调剂使用资金。二是进一步加强项目预算的编制工作,开展预算评审,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项目执行的可行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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