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15年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一)政策背景。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山东省自2006年起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2007年,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25个县(市、区),2013年已在全省全面推开。2015年,全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共有12个。其中,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有小麦、玉米、棉花、花生、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公益林、商品林保险;纳入地方财政补贴范围的有冬暖式日光温室蔬菜大棚、苹果、桃。 (二)项目内容。根据承保险种不同,农业保险工作主管部门分别为山东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畜牧兽医局、配合单位包括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省保监局。省市县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工作标准及流程,保证了项目顺利实施。(三)项目资金投入情况。2015年,中央、省级及市县财政共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1.71亿元。(四)项目绩效目标。建立健全分工合理、协作有力、运转高效的农业保险工作机制,提高农户投保率、政策到位率和理赔兑现率,提升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实现“尽可能减轻农民保费 负担”、“尽可能减少农民因灾损失”的目标要求,推动全省农业保险平稳健康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评价依据。按照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国务院农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29号)、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号)、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山东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鲁财绩(2014)4号)、关于明确山东省财政厅直接管理县(市)新增农业保险补贴品种省级保费补贴比例的通知(鲁财金20145号)、关于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的通知(鲁财金201344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保险新增补贴品 种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种植字201316号)、山东省种植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金201241号)等制度与政策规定,评价机构对项目开展情况实施绩效评价。(二)评价指标体系。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对山东省省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列示的共性指标进行适当修改,并加入农业保险项目适用的个性指标制定完成的。个性指标中,较为重要的有基层服务体系建设、保险品种覆盖率、综合投保率、保险保障水平及理赔兑现率。(三)评价方法。采用第三方评价模式,由第三方机构独立进行绩效评价。评价机构通过书面文件审查和深入调研的方式, 采取现场评价与非现场评价相结合、抽样调查、专家评判及现场座谈等方法进行评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的实施,提高了财政资金的支农效益,减轻了参保农户的因灾损失,加快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步伐,助推了农村金融的改革创新。根据2015年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绩效评价考核指标评分,得分90.4分,绩效级别定为“优秀”。具体情况分析如下:(一)投入方面。分值20分,得分19.37分。2004-2014年,连续1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均提出加快农业保险发展进程、推动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各项举措和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各种,具备充分的立项依据。各地高度重视农险工作, 成立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明确分工,制定农险工作实施方案,对拨付配套资金、保费收取、理赔等工作做出具体规定,并经当地农业保险领导小组成员及保险公司研究讨论及审查,以正式文件下达,由各管理机构及保险公司贯彻执行。经审查,2015年度绝大多数县(市、区)的中央、省级及市、县配套资金到位及时,个别县(市、区)因财政资金紧张不能及时配套,造成县级保费补贴资金跨年度到账。(二)过程方面。分值30分,得分28.82分。各市县注重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了完备、可行的管理制度,部分市县还将相关制度汇编成册,下发相关部门进行学习。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 理较为规范,能够按时安排保费补贴预算,并遵守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决算制度,根据补贴险种的投保面积、保险费率、保险金 额和保费补贴比例,测算应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落实保费补贴预算安排,做到“一年一结”。地方政府与保险公司职责分工明确,履职基本到位:各涉农主管局分别负责分管险种的具体工作,财政局负责审核各机构申请的财务凭证并据以拨付财政补贴资金;保险公司负责承保、查勘、理赔等具体工作。各地均严格落实投保公示制度,保险公司将公示照片上传内部的承保理赔系统,降低了骗保、套保风险。但也存在部分保险公司自身的服务体系建设存在不足的情况,主要依靠政府搭建的三级服务网络开展工作。(三)产出方面。分值20分,得分15.11分。各级财政严格按 照规定,对保险公司上报的保费补贴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批复,经由主管部门及财政局领导签字后及时足额拨付各级保费补贴资金。农业保险理赔定损工作由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组织协调主管单位专家、公司理赔人员、乡镇及村协保员进行现场查勘,对标的承保情况、损失情况进行确认,现场工作完成后种植业由专家出具损失鉴定报告,保险公司依据损失报告进行理赔;养殖业在取得牲畜死亡证明及无害化处理证明后根据现场测量数据进行分级理赔。各保险公司四级支公司人力物力及基层服务机构数量不一,在出险后查勘定损及时性方面存在差距。各县区根据本地区农户需求及资金情况开展农业保险,由于重视程度及财政扶 持力度不一,致使保险品种覆盖率存在一定差异。(四)效果方面。分值30分,得分27.1分。随着农业保险项 目的开展,农业保险逐步正常化、规范化。各市县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健全服务体系、明确职责分工、规范操作流程、强化技术指导、创新工作方式等措施,实现农业保险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使得保险理赔率稳步提升,农民参与农业保险的自觉意识也逐步增强,实现了从保险公司发动农户投保到农户自主自愿投保的转变,有力促进了农业生产集约化水平稳步提高及保户户次增长率的有效增加。四、下一步建议一是进一步强化宣传,提高引导效应。提高广大农民和种养大户对农保政策的知晓度和认知度,充分调动他们主动投保的积 极性。除了在主流媒体上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以外,要充分发挥保险机构现有基层网络的作用,深入乡村、农户,更多的采取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折页、印制墙体广告、制作车载流动广告等让农民更易接受的宣传形式。在宣传工作中,加大对核灾定损的程序、理赔金额的计算等政策细节上的宣传,以减少和消除农户对政策的误解。二是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创新农业保险产品。目前,各农业保险品种的保险金额仅能基本覆盖最低档次的物化成本,包括基本的种子、化肥、农药的费用等,农民反映强烈的机耕成本、流转成本尚未覆盖。因此,应从大宗农产品入手,探索逐步提高各 品种的保险金额。鼓励保险公司从农户需求出发,创新保险品种和产品形式,提高农户的接受程度及满意度。 三是加强农业保险工作考核。建议各级农险管理部门定期对农业保险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工作保障机制建立情况、业务开展情况、合规管理情况、理赔管理情况和财政资金管理情况,以此作为部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四是建立农业保险数据信息共享平台。针对目前农业保险信息不对称、数据透明度不高、监管效率较低等问题,建立农业保险信息平台,既便于政府监管,也为广大农户了解政策、查询、报案、索赔提供便利。五是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农险健康发展。实践证明,仅靠对农户进行道德宣传难以减少道德风险,必须通过科学的制度体 系,对农险工作进行规范,如:加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尽快实现全覆盖;从制度层面落实应保尽保,杜绝投机性投保现象;完善骗保惩戒机制,严厉追究骗保人的责任,为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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