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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6 5.0 2 0.4 0C C S B 6 01502包 头 市 地 方 标 准D B 1 5 0 2/T 0 2 3 2 0 2 4草 原 碳 汇 调 查 与 监 测 技 术 规 程T e c h n i c a l r e g u l a t i o n o f g r a s s l a n d c a r b o n s e q u e s t r a t i o n i n v e s t i g a t i n g a n dm o n i t o r i n g2 0 2 4-0 2-2 6 发 布 2 0 2 4-0 3-2 6 实 施包 头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1 5 0 2/T 0 2 3 2 0 2 4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调 查 与 监 测 对 象.25 调 查 与 监 测 内 容.26 调 查 与 监 测 方 法.26.1 样 地 选 择.26.2 样 地 设 置.26.3 样 地 调 查 与 取 样.26.4 草 原 碳 储 量 测 定.36.5 碳 储 量 计 算.37 监 测 周 期.58 核 算 方 法.58.1 资 源 调 查 数 据 核 算 面 积.58.2 遥 感 数 据 核 算 面 积.58.3 草 原 碳 汇 核 算.59 监 测 成 果.69.1 监 测 数 据 库.69.2 制 作 成 果 图.69.3 编 写 监 测 报 告.6附 录 A(资 料 性)标 准 样 地 调 查 取 样 测 定 档 案.7D B 1 5 0 2/T 0 2 3 2 0 2 4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本 文 件 由 包 头 市 林 业 和 草 原 局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包 头 市 林 业 和 草 原 工 作 站、内 蒙 古 农 业 大 学 林 学 院、包 头 市 检 验 检 测 中 心。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高 润 红、韩 淑 敏、杜 华、杜 娟、刘 文 剑、吴 乐、谢 金 君、陶 格 斯、杨 俊 玲、王纲、王 静、郭 华、张 瑞、吕 整 荣、姚 瑶、郝 文 兵、栗 启 元、冯 小 东、丁 志 军、焦 智 斌、闫 婧、朱 学 友。D B 1 5 0 2/T 0 2 3 2 0 2 41草 原 碳 汇 调 查 与 监 测 技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草 原 碳 汇 的 调 查 与 监 测 对 象、调 查 与 监 测 内 容、调 查 与 监 测 方 法、监 测 周 期、核 算 方法、监 测 结 果 的 技 术 方 法 与 相 关 要 求。本 文 件 适 用 于 草 原 碳 储 量 及 碳 汇 量 的 调 查 与 监 测。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 1 9 3 7 7 天 然 草 地 退 化、沙 化、盐 渍 化 的 分 级 指 标H J 6 5 8 土 壤 有 机 碳 的 测 定 燃 烧 氧 化-滴 定 法L Y/T 2 2 5 9 立 木 生 物 量 建 模 样 本 采 集 技 术 规 程N Y/T 2 9 9 8 草 地 资 源 调 查 技 术 规 程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草 原 g r a s s l a n d包 头 地 区 草 原 划 分 为 温 性 典 型 草 原、温 性 荒 漠 草 原、低 地 草 甸 草 原、高 山 草 甸。3.2草 原 碳 汇 g r a s s l a n d c a r b o n s e q u e s t r a t i o n草 原 植 物 通 过 光 合 作 用 吸 收 大 气 中 的 二 氧 化 碳 将 其 固 定 在 草 原 植 被 和 土 壤 中 的 碳 的 积 累 量。3.3草 原 碳 库 g r a s s l a n d c a r b o n p o o l草 原 生 态 系 统 通 过 碳 汇 储 存 在 不 同 的 物 质 中,包 括 地 上 活 体 植 被 生 物 量、地 下 活 体 植 被 生 物 量、枯落 物、以 及 土 壤 碳 库 部 分。3.4草 原 碳 储 量 g r a s s l a n d c a r b o n s t o r a g e草 原 生 态 系 统 各 碳 库 中 碳 元 素 的 储 存 量 的 总 和。3.5D B 1 5 0 2/T 0 2 3 2 0 2 42辅 助 样 地 a u x i l i a r y p l o t设 置 在 固 定 监 测 样 地 周 边 与 其 相 同 规 格、相 同 生 境、相 同 生 长 状 况 可 进 行 取 样 的 参 考 样 地。4 调 查 与 监 测 对 象包 头 地 区 不 同 土 地 类 型 的 草 地。按 照 草 原 类 型 调 查 包 头 地 区 其 类 型 主 要 分 为 温 性 典 型 草 原、温 性 荒漠 草 原、低 地 草 甸 草 原、高 山 草 甸 草 原 几 个 类 型。5 调 查 与 监 测 内 容包 头 地 区 不 同 土 地 类 型 的 草 原 的 碳 储 量 及 碳 汇 量。6 调 查 与 监 测 方 法6.1 样 地 选 择样 地 选 择 以 代 表 性、非 过 渡 性、无 干 扰 和 可 观 测 的 地 段 为 标 准。6.2 样 地 设 置按 照 N Y/T 2 9 9 8 样 方 测 定。6.3 样 地 生 物 量 法 调 查 与 取 样6.3.1 灌 木 层 调 查 与 取 样记 录 固 定 样 方 中 出 现 的 灌 木 的 种 类、数 量、盖 度、平 均 高 度、地 径 和 调 查 日 期,见 附 录 A 中 表 A.1。辅 助 样 地 内 3 个 样 方 进 行 地 上 部 分 进 行 全 部 采 样 调 查。将 采 集 到 的 样 品 先 称 其 鲜 重。按 照 单 株 茎:枝:叶 为 2:2:2 的 比 例 混 匀,取 混 合 样 品 3 0 0 g 添 加 标 签 记 录 用 于 后 续 生 物 量 及 含 碳 率 测 定。6.3.2 草 本 层 调 査 与 取 样按 照 G B 1 9 3 7 7 记 录 草 本 植 物 种 类、丛 数 量、平 均 高 度、盖 度 和 调 查 日 期,见 附 录 A 中 表.2。辅 助 样 地 内 3 个 样 方 进 行 地 上 部 分 全 部 进 行 采 样 调 查,各 自 称 鲜 重。取 采 集 到 的 草 本 样 本 3 0 0 g,添加 标 签 记 录 用 于 后 续 生 物 量 及 含 碳 率 测 定。6.3.3 枯 落 物 调 査 与 取 样固 定 样 地 内 对 草 本 层 样 方 中 枯 落 物 进 行 调 查,记 录 枯 落 物 样 品 的 厚 度 和 调 查 日 期,见 附 录 A 中 表 A.3。辅 助 样 地 内 3 个 样 方 进 行 采 样 调 查。取 采 集 到 的 枯 落 物 样 本 3 0 0 g 添 加 标 签 记 录 用 于 后 续 生 物 量 及 含碳 率 测 定。6.3.4 土 壤 层 调 査 与 取 样固 定 样 地 内 对 各 草 原 土 壤 进 行 调 查,记 录 土 壤 类 型,见 附 录 A 中 表 A.4。辅 助 样 地 内 设 置 3 个 土 壤 样 方,应 在 晴 天 进 行。在 取 样 坑 中 整 理 出 一 个 深 6 0 c m 的 土 壤 剖 面,不 够 6 0c m 至 基 岩 为 止。每 个 剖 面 采 样 层 次 按 0 c m 1 0 c m、1 0 c m 2 0 c m、2 0 c m 4 0 c m、4 0 c m 6 0 c m 划 分D B 1 5 0 2/T 0 2 3 2 0 2 43土 层;每 个 土 层 取 环 刀 样 1 个,放 在 密 封 袋 中 临 时 保 存,添 加 标 签,标 记 辅 助 样 地 号、土 层 厚 度 和 深 度,带 回 室 内 测 定 土 壤 容 重 和 有 机 碳 含 量。6.4 草 原 碳 储 量 测 定6.4.1 生 物 量 测 定按 照 L Y/T 2 2 5 9 测 定 生 物 量。6.4.2 含 碳 率 测 定按 照 L Y/T 2 2 5 9 测 定 植 物 含 碳 率,按 照 H J 6 5 8 测 定 土 壤 有 机 碳 含 量。6.5 碳 储 量 计 算6.5.1 灌 木 层 碳 储 量 计 算灌 木 层 碳 储 量 采 用 全 收 获 法 通 过 实 验 得 到 植 物 生 物 量、含 碳 率 及 灌 木 层 面 积,采 用 以 下 公 式 获 得:C灌 木=B灌 木 C F灌 木(1)式 中:C灌 木 为 草 原 灌 木 层 的 碳 储 量,单 位 为 吨(t);B灌 木 为 草 原 灌 木 层 平 均 单 位 面 积 生 物 量,单 位 为 吨 每 公 顷(t/h m2);C F灌 木 为 灌 木 平 均 含 碳 率,单 位 为 百 分 比(%)。6.5.2 草 本 层 碳 储 量 计 算草 本 层 碳 储 量 采 用 全 收 获 法 通 过 实 验 得 到 植 物 生 物 量、含 碳 率 及 草 本 层 面 积,采 用 以 下 公 式 获 得:C草 本=B草 本 C F草 本(2)式 中:C草 本 为 草 原 草 本 层 的 碳 储 量,单 位 为 吨(t);B草 本 为 草 原 草 本 层 地 上 部 分 平 均 单 位 面 积 生 物 量,单 位 为 吨 每 公 顷(t/h m2);C F草 本 为 草 本 平 均 含 碳 率,单 位 为 百 分 比(%)。6.5.3 枯 落 物 层 碳 储 量 计 算枯 落 物 层 碳 储 量 采 用 全 收 获 法 通 过 实 验 得 到 植 物 生 物 量、含 碳 率 及 枯 落 物 层 面 积,采 用 以 下 公 式 获得:D B 1 5 0 2/T 0 2 3 2 0 2 44C枯 落 物=B枯 落 物 C F枯 落 物(3)式 中:C枯 落 物 为 草 原 枯 落 物 层 的 碳 储 量,单 位 为 吨(t);B枯 落 物 为 草 原 枯 落 物 层 地 上 部 分 平 均 单 位 面 积 生 物 量,单 位 为 吨 每 公 顷(t/h m2);C F枯 落 物 为 枯 落 物 平 均 含 碳 率,单 位 为 百 分 比(%)。6.5.4 土 壤 层 碳 储 量 计 算土 壤 层 草 原 生 态 系 统 碳 库 碳 储 量 根 据 土 壤 有 机 碳 密 度 及 林 分 面 积,采 用 以 下 公 式 获 得:C土 壤 层=i=1nAi S O Ci,S O C=C D E(1 G)1 0 0(4)式 中:C土 壤 层 为 草 原 碳 库 中 土 壤 碳 储 量,单 位 为 吨(t);A 为 单 位 面 积,单 位 为 平 方 米(m2);S O Ci 为 第 i 种 草 原 类 型 的 土 壤 有 机 碳 密 度,单 位 为 吨 每 公 顷(t/h m2);S O C 为 土 壤 有 机 碳 密 度,单 位 为 千 克 每 平 方 米(k g/m2);C 为 土 壤 有 机 碳 含 量,单 位 为 可 每 千 克(g/k g);D 为 土 层 密 度,单 位 为 兆 克 每 立 方 米(M g/m3);E 为 土 壤 厚 度,单 位 为 厘 米(c m);G 为 直 径 2 m m 的 砾 石 含 量,单 位 为 百 分 比(%)。6.5.5 草 原 碳 储 量 计 算包 头 市 草 原 总 碳 储 量 估 算 采 用 生 物 量 法 将 草 原 碳 库 按 照 碳 层 分 别 划 分 为 灌 木 层、草 本 层、枯 落 物 层和 土 壤 层,根 据 不 同 样 地 植 被 分 布 特 征 按 照 各 碳 层 单 位 面 积 碳 储 量 总 和 与 总 面 积 的 乘 积 获 得 包 头 市 草 原总 碳 储 量,采 用 以 下 公 式 获 得:C总=(C灌 木 层+C草 本 层+C枯 落 物 层+C土 壤 层)(5)式 中:C总 为 草 原 总 碳 储 量,单 位 为 吨(t);C灌 木 层 为 草 原 灌 木 层 单 位 面 积 碳 储 量,单 位 为 吨 每 公 顷(t/h m2);C草 本 层 为 草 原 草 本 层 单 位 面 积 碳 储 量,单 位 为 吨 每 公 顷(t/h m2);D B 1 5 0 2/T 0 2 3 2 0 2 45C枯 落 物 层 为 草 原 枯 落 物 层 单 位 面 积 碳 储 量,单 位 为 吨 每 公 顷(t/h m2);C土 壤 层 为 草 原 土 壤 层 单 位 面 积 碳 储 量,单 位 为 吨 每 公 顷(t/h m2)。7 监 测 周 期监 测 周 期 为 每 五 年 一 次。8 核 算 方 法8.1 资 源 调 查 数 据 核 算 面 积8.1.1 技 术 要 求按 照“层 层 控 制,分 级 量 算,按 比 例 平 差”的 原 则 进 行 面 积 量 算。即 先 量 算 调 查 总 体 的 面 积,再 量 算内 部 各 层 管 理 区 域。一 个 图 幅 上 的 各 部 分 面 积,要 分 别 量 测 进 行 平 差。8.1.2 量 算 方 法用 地 理 信 息 系 统(G I S)绘 制 成 果 图 时,可 直 接 用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量 算 斑 块 面 积。手 工 绘 制 成 果 图 时 可 用几 何 法、网 点 网 格 法 或 求 积 仪 等 量 算 斑 块 面 积。8.1.3 面 积 平 差各 斑 块 面 积 之 和 与 上 一 层 经 营 区 划 单 位 面 积 相 差 不 到 1%,斑 块 面 积 之 和 与 斑 块 面 积 相 差 不 到 2%时,可 进 行 平 差,超 出 时 应 重 新 量 算。8.1.4 面 积 单 位 与 精 度面 积 量 算 以 公 顷 为 单 位,精 确 到 0.1 h m2。8.2 遥 感 数 据 核 算 面 积结 合 土 地 利 用 数 据 和 处 理 后 的 高 分 卫 星 遥 感 数 据,对 草 地 信 息 提 取 后,计 算 其 面 积。采 用 以 下 公 式 获 得:S=1(6)式 中:S 为 草 地 面 积,单 位 为 平 方 千 米(k m2);n 为 草 地 区 内 像 元 序 号;i 为 草 地 区 内 像 元 总 数;S i 为 第 i 像 元 面 积,单 位 为 平 方 千 米(k m2)。8.3 草 原 碳 汇 核 算参 照 I P C C(2 0 0 6)提 供 的 库 差 别 方 法,用 当 年 调 查 的 碳 储 量 和 基 年 调 查 的 碳 储 量 得 到 草 原 年 平 均 碳汇。采 用 以 下 公 式 获 得:C=C t2 C t1t2 t1(7)D B 1 5 0 2/T 0 2 3 2 0 2 46式 中:C 为 t2和 t12 个 时 间 点 年 平 均 碳 汇,单 位 为 吨 每 公 顷 每 年(t/h m2/a);C t2 为 面 积 为 S 的 草 原 在 当 年 调 查 样 地 的 碳 储 量,单 位 为 吨(t);C t1 为 面 积 为 S 的 草 原 在 基 年 调 查 样 地 的 碳 储 量,单 位 为 吨(t);t2 为 当 年 的 年 份,单 位 为 年(a);t1 为 基 年 的 年 份,单 位 为 年(a)。9 监 测 成 果9.1 监 测 数 据 库按 照 各 群 系 草 原 数 据 统 计,利 用 数 据 库 软 件 进 行 汇 总。各 个 草 原 样 地 面 积 乘 以 类 型 样 地 单 位 面 积 上的 植 物 和 土 壤 有 机 碳 的 储 量 得 到 各 类 型 草 原 部 分 总 碳 储 量 和 碳 汇 量。9.2 制 作 成 果 图通 过 G I S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软 件 制 作 成 果 图,包 括:位 置 图 和 分 布 图(按 草 原 类 型、植 被 类 型、总 碳 储 量、植 被 碳 储 量、土 壤 碳 储 量 和 碳 汇 量)。9.3 编 写 监 测 报 告编 写 监 测 报 告,包 括:监 测 工 作 概 况、技 术 方 法、草 原 总 体 概 况、各 类 型 草 原 生 物 量、含 碳 率 等 基本 情 况,并 对 不 同 类 型 草 原 的 植 被 和 土 壤 碳 储 量 和 碳 汇 量 特 点 进 行 详 细 叙 述,综 合 比 较 分 析。D B 1 5 0 2/T 0 2 3 2 0 2 47A A附 录 A(资 料 性)标 准 样 地 调 查 取 样 测 定 档 案A.1 灌 木 层 调 查 取 样 测 定 记 录 表 见 表 A.1。表 A.1 灌 木 层 调 查 取 样 测 定 记 录 表样地经纬度 海拔 样地名称及编号 样方号 总盖度 日期灌木树种序号 树种中文名称 株数/丛数 盖度(%)平均高(m)鲜重(g)干重(g)含碳率(%)A.2 草 本 层 调 查 取 样 测 定 记 录 表 见 表 A.2。表 A.2 草 本 层 调 查 取 样 测 定 记 录 表样地经纬度 海拔 样地名称及编号 样方号 总盖度 日期草种序号 草种中文名称 株数/丛数 盖度(%)平均高(m)鲜重(g)干重(g)含碳率(%)A.3 枯 落 物 层 调 查 取 样 测 定 记 录 表 见 表 A.3。表 A.3 枯 落 物 层 调 查 取 样 测 定 记 录样地经纬度 海拔 样地名称及编号 样方号 总盖度 日期样方 K 1 样方K 2枯落物厚度 鲜重(g)干重(g)含碳率(%)枯落物厚度 鲜重(g)干重(g)含碳率(%)A.4 土 壤 固 定 距 离 采 样 测 定 记 录 表 见 表 A.4。表 A.4 土 壤 固 定 距 离 采 样 测 定 记 录 表样地经纬度 海拔 样地名称及编号 样方号 日期辅助样地编号 土壤类型 土层厚度(c m)环刀样鲜重(g)环刀样干重(g)有机质含量0-1 01 0-2 02 0-4 04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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