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藏文物保存环境监测 监测终端 温湿度 WWT 0104-2020.pdf

返回 相关 举报
馆藏文物保存环境监测 监测终端 温湿度 WWT 0104-2020.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馆藏文物保存环境监测 监测终端 温湿度 WWT 0104-2020.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馆藏文物保存环境监测 监测终端 温湿度 WWT 0104-2020.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馆藏文物保存环境监测 监测终端 温湿度 WWT 0104-2020.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馆藏文物保存环境监测 监测终端 温湿度 WWT 0104-2020.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行业标准WW/T 01042020WW馆藏文物保存环境监测监测终端温湿度Monitoring for museum environmentMonitoring terminalTemperature and humidity2021-06-02 发布 2021-06-02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 发 布ICS 17.020CCS A 20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文 物 保 护 行 业 标 准馆 藏 文 物 保 存 环 境 监 测 监 测 终 端 温 湿 度M o n i t o r i n g f o r m u s e u m e n v i r o n m e n t M o n i t o r i n g t e r m i n a l T e m p e r a t u r e a n d h u m i d i t yW W/T 0 1 0 4 2 0 2 0文 物 出 版 社 出 版 发 行北 京 市 东 城 区 东 直 门 内 北 小 街 2 号 楼h t t p:/w w w.w e n w u.c o m宝 蕾 元 仁 浩(天 津)印 刷 有 限 公 司新 华 书 店 经 销开 本:880 毫 米 12 30 毫 米 1/16印 张:0.7 52 02 1 年 6 月 第 1 版 2021 年 6 月 第 1 次 印 刷统 一 书 号:11 50 10 2 01 2 定 价:2 0.00 元目 次前 言 1 范 围 1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 3 术 语 和 定 义 1 4 基 本 参 数、工 作 条 件 1 4.1 基 本 参 数 1 4.2 正 常 工 作 条 件 2 5 技 术 要 求 2 5.1 基 本 要 求 2 5.2 性 能 要 求 2 6 试 验 方 法 3 6.1 试 验 环 境 条 件 3 6.2 试 验 方 法 3 7 检 验 规 则 5 7.1 检 验 分 类 5 7.2 出 厂 检 验 5 7.3 型 式 检 验 6 8 标 志、包 装、运 输 和 贮 存 6 8.1 产 品 标 志 6 8.2 包 装 7 8.3 运 输 7 8.4 贮 存 7 W W/T 0 1 0 4 2 0 2 0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规 定 起 草。本 文 件 由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文 物 局 提 出。本 文 件 由 全 国 文 物 保 护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SA C/T C 28 9)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西 安 元 智 系 统 技 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上 海 博 物 馆、敦 煌 研 究 院、中 电 科 技 集 团重 庆 声 光 电 有 限 公 司、四 川 省 科 学 城 海 天 实 业 有 限 公 司、机 械 工 业 仪 器 仪 表 综 合 技 术 经 济 研 究 所、深 圳 市 华 图 测 控 系 统 有 限 公 司、郑 州 枫 华 实 业 有 限 公 司、浙 江 大 学、汉 唐 高 强 防 潮 电 子(上 海)有限 公 司。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全 定 可、吴 来 明、苏 伯 民、徐 方 圆、郑 泽 渔、刘 昱 博、柳 晓 菁、张 立 志、马 笑 然、黄 明 科、曹 敏 人、邓 宏、张 祖 伟、郭 青 松、师 英 杰。W W/T 0 1 0 4 2 0 2 0馆 藏 文 物 保 存 环 境 监 测 监 测 终 端 温 湿 度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馆 藏 文 物 保 存 环 境 监 测 系 统 用 温 湿 度 监 测 终 端 的 基 本 参 数、工 作 条 件、技 术 要 求、试 验 方 法、检 验 规 则、标 志、包 装、运 输 和 贮 存。本 文 件 适 用 于 温 湿 度 监 测 终 端 的 设 计、制 造 和 应 用。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T 282 9 20 02 周 期 检 验 计 数 抽 样 程 序 及 表(适 用 于 对 过 程 稳 定 性 的 检 验)G B/T 485 7.5 199 2 包 装 运 输 包 装 件 跌 落 试 验 方 法G B/T 101 1 1 2 008 随 机 数 的 产 生 及 其 在 产 品 质 量 抽 样 检 验 中 的 应 用 程 序J J G 2 05 2 0 0 5 机 械 式 温 湿 度 计W W/T 00 97 2 020 馆 藏 文 物 预 防 性 保 护 装 备 可 靠 性 鉴 定 方 法W W/T 00 99 2 020 馆 藏 文 物 预 防 性 保 护 装 备 环 境 适 应 性 试 验 方 法W W/T 01 03 2 020 馆 藏 文 物 保 存 环 境 监 测 监 测 终 端 基 本 要 求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监 测 终 端 m o n i t o r i n g t e r m i n a l具 有 参 数 测 量、数 据 处 理、存 储、传 输 等 功 能 的 设 备,一 般 由 传 感 器 单 元、主 控 单 元、通 信 单元 和 供 电 单 元 组 成。4 基 本 参 数、工 作 条 件4.1 基 本 参 数4.1.1 测 量 范 围温 度 测 量 范 围:-5 50。湿 度 测 量 范 围:1 0%90%R H。4.1.2 测 量 准 确 度温 度 测 量 准 确 度:0.3(10 30),0.9(10 以 下 或 30 以 上)。1W W/T 0 1 0 4 2 0 2 0湿 度 测 量 准 确 度:2%R H(4 0%8 0%R H),4%R H(40%R H 以 下 或 80%R H 以 上)。4.1.3 供 电 电 源宜 使 用 电 池 供 电。4.2 正 常 工 作 条 件温 度:-5 5 0。湿 度:1 0%9 0%R H(无 凝 露)。大 气 压 力:80 k P a 10 6 k P a。校 准 周 期:1 年。5 技 术 要 求5.1 基 本 要 求基 本 功 能 应 符 合 W W/T 0 1 0 3 2 0 2 0 的 4.1 的 要 求。基 本 性 能 应 符 合 W W/T 0 1 0 3 2 0 2 0 的 4.2 的 要 求。5.2 性 能 要 求5.2.1 基 本 误 差温 度 的 最 大 允 许 误 差:0.9。湿 度 的 最 大 允 许 误 差:4%R H。5.2.2 高 温 工 作温 湿 度 监 测 终 端 在(5 0 2)条 件 下 保 持 2 h,工 作 4 h,试 验 期 间 应 符 合 5.1 的 要 求。5.2.3 低 温 工 作温 湿 度 监 测 终 端 在(-5 2)条 件 下 保 持 2 h,工 作 4 h,试 验 期 间 应 符 合 5.1 的 要 求。5.2.4 恒 定 湿 热 工 作温 湿 度 监 测 终 端 在(4 0 2)、(9 0 2)%R H 条 件 下 保 持 2 h,工 作 2 h,试 验 期 间 应 能 正 常工 作。5.2.5 电 池 续 航 能 力温 湿 度 监 测 终 端 在 采 样 周 期 1 0 m i n 情 况 下 可 以 连 续 工 作 1 年。5.2.6 外 壳 防 护 等 级应 符 合 W W/T 010 3 2 02 0 的 4.3 要 求。5.2.7 安 全 要 求应 符 合 W W/T 010 3 2 02 0 的 4.4 要 求。5.2.8 电 磁 兼 容 性应 符 合 W W/T 010 3 2 02 0 的 4.5 要 求。2WW/T 0 1 0 4 2 0 2 05.2.9 可 靠 性按 照 W W/T 009 7 202 0 的 要 求,温 湿 度 监 测 终 端 的 可 靠 性 等 级 不 低 于 R E L 4 级,即 M T B F 16 00 0 h 进 行 试 验,试 验 过 程 中 不 允 许 更 换 温 湿 度 监 测 终 端 的 电 池。试 验 过 程 中 温 湿 度 监 测 终 端 应 符合 5.1 的 要 求。5.2.1 0 外 观温 湿 度 监 测 终 端 外 壳 表 面 应 无 明 显 划 痕,外 壳 部 件 不 应 有 锈 蚀 和 变 形。温 湿 度 监 测 终 端 外 壳 接 插 件 应 安 装 牢 固,无 松 动 现 象。6 试 验 方 法6.1 试 验 环 境 条 件试 验 应 在 下 列 条 件 下 进 行:a)温 度:1 5 3 5;b)湿 度:75%R H;c)大 气 压 力:80 k P a 106 kP a。6.2 试 验 方 法6.2.1 基 本 误 差 试 验6.2.1.1 温 度 基 本 误 差 试 验试 验 用 主 要 仪 器 设 备 如 下:a)精 密 露 点 仪。应 选 用 配 备 铂 电 阻 温 度 计 的 精 密 露 点 仪,能 同 时 显 示 露 点、相 对 湿 度 和 温 度。其 技 术 指 标 均 应 满 足 表 1 所 示 的 要 求。露 点 仪 需 定 期 标 定。表 1 精 密 露 点 仪项 目 测 量 范 围 最 大 允 许 误 差温 度-5 0 1 0 0 0.1 露 点-3 5 5 0 D P 0.2 D Pb)温 湿 度 检 定 箱。温 湿 度 检 定 箱 必 须 具 有 自 动 调 温 调 湿 功 能,箱 内 工 作 室 的 有 效 容 积 不 小 于1 0 0 L,且 应 配 有 开 门 和 大 面 积 透 明 观 察 窗,其 技 术 指 标 均 应 满 足 表 2 所 示 的 要 求。表 2 温 湿 度 检 定 箱项 目 测 量 范 围温 度 范 围-5 6 0 湿 度 范 围(2 0)1 5%9 5%R H温 度 均 匀 度 0.3 温 度 波 动 度 0.2 湿 度 均 匀 度(2 0)1.0%R H湿 度 波 动 度(2 0)0.8%R HJ J G 2 0 5 2 0 0 5 的 7.1.1.2 和 附 录 D 描 述 的 温 湿 度 均 匀 度 和 波 动 度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W W/T 0 1 0 4 2 0 2 0温 度 基 本 误 差 测 试 方 法 如 下:a)J J G 20 5 2 005 的 7.3.2.1 规 定 的 准 备 工 作 适 用 于 本 文 件;b)接 通 温 湿 度 监 测 终 端 电 源,将 其 放 入 温 湿 度 检 定 箱 工 作 室 的 中 心 位 置,并 设 置 其 采 样 周 期为 1 m i n;c)测 试 点 及 顺 序 为:-5、1 0、20、3 0、50,在 升 温 过 程 中 不 能 有 降 温 趋 势;d)在 温 湿 度 检 定 箱 的 温 度 达 到 设 定 值 后,应 再 稳 定 1 h 后 开 始 读 数,先 读 露 点 仪,再 读 温 湿 度监 测 终 端,每 间 隔 5 m i n 后 重 复 读 数 一 次,共 计 4 次;e)用 露 点 仪 4 次 示 值 的 平 均 值 作 为 标 准 值,用 被 测 温 湿 度 监 测 终 端 4 次 示 值 的 平 均 值 减 去 标 准值 作 为 该 测 试 点 的 示 值 误 差;f)算 出 各 测 试 点 上 的 示 值 误 差 值;g)取 各 测 试 点 示 值 误 差 的 最 大 值 作 为 被 测 温 湿 度 监 测 终 端 基 本 误 差。6.2.1.2 湿 度 基 本 误 差 试 验试 验 用 主 要 仪 器 设 备 参 照 表 1 和 表 2。湿 度 基 本 误 差 测 试 方 法 如 下:a)J J G 20 5 2 005 的 7.3.2.1 规 定 的 准 备 工 作 适 用 于 本 文 件;b)接 通 温 湿 度 监 测 终 端 电 源,将 该 温 湿 度 监 测 终 端 放 入 温 湿 度 检 定 箱 工 作 室 的 中 心 位 置,温 湿度 监 测 终 端 的 采 样 周 期 设 为 1 m i n;c)设 置 温 湿 度 检 定 箱 温 度 为 2 0,在 精 密 露 点 仪 和 温 湿 度 检 定 箱 稳 定 后 开 始 测 试;d)测 试 点 及 顺 序 为:2 0%R H、4 0%R H、60%R H、80%R H、90%R H,在 升 湿 过 程 中 不 能 有降 湿 趋 势;e)在 温 湿 度 检 定 箱 的 湿 度 达 到 设 定 值 后,应 再 稳 定 30 m i n 后 开 始 读 数,先 读 露 点 仪,再 读 温 湿度 监 测 终 端,每 间 隔 5 m i n 后 重 复 读 数 一 次,共 计 4 次;f)用 露 点 仪 4 次 示 值 的 平 均 值 作 为 标 准 值,用 被 测 温 湿 度 监 测 终 端 4 次 示 值 的 平 均 值 减 去 标 准值 作 为 该 测 试 点 的 示 值 误 差;g)算 出 各 测 试 点 上 的 示 值 误 差 值;h)取 各 测 试 点 示 值 误 差 的 最 大 值 作 为 被 测 温 湿 度 监 测 终 端 基 本 误 差。6.2.2 高 温 试 验按 W W/T 0 099 2 020 中 5.3 规 定 的 高 温 试 验 方 法 进 行。6.2.3 低 温 试 验按 W W/T 0 099 2 020 中 5.2 规 定 的 低 温 试 验 方 法 进 行。6.2.4 恒 定 湿 热 试 验按 W W/T 0 099 2 020 中 5.4 规 定 的 恒 定 湿 热 试 验 方 法 进 行。6.2.5 续 航 能 力 试 验按 W W/T 0 099 2 020 中 5.2.8 规 定 的 方 法 进 行 试 验。6.2.6 外 壳 防 护 等 级 试 验按 W W/T 0 103 2 020 中 5.3 规 定 的 方 法 进 行 试 验。4WW/T 0 1 0 4 2 0 2 06.2.7 安 全 性 试 验按 W W/T 0 1 03 20 20 中 5.4 规 定 的 方 法 进 行 试 验。6.2.8 电 磁 兼 容 性 试 验按 W W/T 0 1 03 20 20 中 5.5 规 定 的 方 法 进 行 试 验。6.2.9 可 靠 性 试 验按 W W/T 0 0 97 20 20 的 实 验 室 定 时 截 尾 或 加 速 试 验 方 法 进 行 试 验。6.2.1 0 外 观 检 查通 过 目 测 和 手 拨 动 的 方 法 检 查。6.2.1 1 基 本 要 求 试 验按 W W/T 0 1 03 20 20 中 5.2.2 5.2.8 规 定 的 方 法 进 行 试 验。7 检 验 规 则7.1 检 验 分 类温 湿 度 监 测 终 端 的 检 验 分 为 出 厂 检 验 和 型 式 检 验。出 厂 检 验 和 型 式 检 验 项 目 见 表 3。表 3 出 厂 检 验 和 型 式 检 验 项 目序 号 项 目 技 术 要 求 条 款 试 验 方 法 条 款 型 式 检 验 出 厂 检 验 试 验 类 型1 基 本 要 求 5.1 6.2.1 1-A2 基 本 误 差 5.2.1 6.2.1 A3 高 温 工 作 5.2.2 6.2.2-B4 低 温 工 作 5.2.3 6.2.3-B5 恒 定 湿 热 试 验 5.2.4 6.2.4-B6 电 池 续 航 能 力 5.2.5 6.2.5-A7 外 壳 防 护 等 级 5.2.6 6.2.6-C8 安 全 要 求 5.2.7 6.2.7-A9 电 磁 兼 容 5.2.8 6.2.8-B1 0 可 靠 性 5.2.9 6.2.9-B1 1 外 观 5.2.1 0 6.2.1 0 C注 1:“”为 检 测 项 目;“”为 不 检 测 项 目;A、B、C 含 义 见 7.3.2.2。注 2:第 6 项 仅 限 于 电 池 供 电。7.2 出 厂 检 验温 湿 度 监 测 终 端 的 出 厂 检 验 由 制 造 商 质 量 检 验 部 门 进 行 逐 件 检 验。出 厂 检 验 结 果 的 判 别:5W W/T 0 1 0 4 2 0 2 0a)出 厂 检 验 项 目 全 部 合 格 的 温 湿 度 监 测 终 端 准 予 出 厂,并 应 附 有 产 品 质 量 合 格 证;b)出 厂 检 验 结 果 若 有 不 合 格 项 时,可 对 缺 陷 产 品 进 行 修 复,修 复 后 的 温 湿 度 监 测 终 端 需 重 新 进行 检 验,检 验 合 格 后 准 予 出 厂。7.3 型 式 检 验7.3.1 检 验 原 则型 式 检 验 在 出 厂 检 验 合 格 的 产 品 中 抽 取 检 验 样 品。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时,应 进 行 型 式 试 验:a)新 产 品 鉴 定 或 定 型 投 产 前;b)产 品 转 厂 生 产 时;c)正 式 生 产 后 因 结 构、材 料、工 艺 有 较 大 改 变 可 能 影 响 产 品 性 能 时;d)产 品 停 产 1 8 个 月 以 上,恢 复 生 产 时;e)正 常 生 产 时,每 4 年 至 少 进 行 一 次 的 检 验;f)出 厂 检 验 结 果 与 上 次 型 式 检 验 结 果 差 异 较 大;g)发 生 重 大 质 量 事 故;h)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提 出 进 行 型 式 检 验 要 求 时。7.3.2 抽 样 方 案 及 判 别 规 则7.3.2.1 批 次同 一 条 生 产 线,同 一 批 原 料,同 一 班 人 次 所 生 产 的 温 湿 度 监 测 终 端 称 为 一 批 次。7.3.2.2 合 格 判 据检 验 项 目 应 符 合 表 3 的 规 定。批 量 不 大 于 50 台 时,样 品 采 用 G B/T 101 1 1 2 008 规 定 的 方 法 从 出 厂 检 验 合 格 的 产 品 中 抽 取,样 品 数 量 1 台 2 台,对 A 类 项 目,有 1 项 不 合 格 则 判 该 批 不 合 格。对 B 类 项 目,有 1 项 不 合 格 应 加倍 抽 样 重 新 检 验,若 仍 有 1 项 不 合 格 则 判 该 批 为 不 合 格。对 C 类 项 目,有 3 项 不 合 格,则 判 该 批 产品 不 合 格。批 量 大 于 5 0 台 时,按 照 G B/T 2 8 2 9 2 0 02 的 规 定 进 行 抽 样 检 验。选 用 一 次 抽 样 方 案,判 别 水 平,不 合 格 质 量 水 平 R Q L 等 于 4 0,样 品 数 量 n=12,合 格 判 定 数 A c=2,不 合 格 判 定 数 R e=3。对 A类 项 目,有 1 项 不 合 格 判 该 批 产 品 为 不 合 格;对 B、C 类 项 目,对 照 检 验 项 目 的 要 求 进 行 检 验,累 计不 合 格 数 或 不 合 格 品 数,按 判 定 数 组 判 定 该 批 产 品 合 格 或 不 合 格。若 不 合 格 应 按 G B/T 282 9 2002中 5.12 规 定 处 理。8 标 志、包 装、运 输 和 贮 存8.1 产 品 标 志温 湿 度 监 测 终 端 外 壳 明 显 处 应 设 有 铭 牌 并 包 括 以 下 内 容:a)温 湿 度 监 测 终 端 名 称 及 型 号;b)防 护 等 级;c)制 造 厂 名 称;d)产 品 编 号;e)出 厂 日 期。6WW/T 0 1 0 4 2 0 2 08.2 包 装产 品 包 装 应 符 合 G B/T 48 5 7.5 1 992 的 规 定,必 须 保 证 仪 器 在 运 输、存 放 过 程 中 不 受 机 械 损 伤,并 防 潮、防 尘、防 腐 蚀、防 污 染。包 装 箱 内 应 有 下 列 技 术 文 件:a)产 品 合 格 证;b)产 品 使 用 说 明 书;c)产 品 备 件 和 附 件 一 览 表。8.3 运 输包 装 好 的 产 品 应 适 合 公 路、铁 路、水 陆 运 输,运 输 过 程 中 应 防 雨、防 潮,避 免 强 烈 的 振 动 与撞 击。8.4 贮 存宜 存 放 在 通 风 良 好,无 污 染、无 腐 蚀 性 气 体 的 仓 库 内。温 度:1 0 3 5;湿 度:2 0%8 0%R H;贮 存 周 期 6 个 月。7W W/T 0 1 0 4 2 0 2 0统一书号:1150102012定价:20.00 元WW/T 0104202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copyright@ 2017-2022 报告吧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7002310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200018  |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