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规程DB11/T 2264-2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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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30 CCS B 50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2264 2024 水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规程 Code of practice for refuge and rescue of aquatic wildlife 2024-06-28发布 2024-10-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T 2264 2024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人员和设备设施.1 5 工作流程.2 6 档案管理.3 附 录 A(资料性)水生野生动物接收登记表.4 附 录 B(资料性)常见细菌病、寄生虫病及真菌病的治疗方案.5 附 录 C(资料性)常用药品名录.6 附 录 D(资料性)常用养殖饲料.7 附 录 E(资料性)水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档案表.8 参考文献.9 DB11/T 2264 2024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北京市农 业 农 村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农 业 农 村局组织实 施。本文件起草 单位:北京市水生野生动 植 物救护 中心、中国科学院 动物 研究所、北京动物 园 管理 处。本文件 主要 起草人:李小龙、刘鑫、杜迎春、何宏轩、卢岩、李博、魏凯、何亚鹏、耿琰、李磊。DB11/T 2264 2024 1 水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 了 水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的人员和设备设施、工作流程和档案管理的 要求。本文件 适 用 于珍贵、濒危 的水生野生动物的收容救护。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 文件 中 的 内 容 通过 文 中 的规范性引用 而 构 成 本文件 必不可少 的 条款。其中,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文件;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包括所有 的 修改单)适 用 于 本 文件。GB 11607 渔业 水 质 标准 SC/T 7015 病 死 水生动物及病 害 水生动物 产 品 无害 化 处 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 术语和定义 适 用 于 本文件。3.1 水生野生动物 aquatic wildlife 纳入 野生动物 保 护 法 管理范 畴 的 珍贵、濒危 水生动物。注:包括列入 国 家重点保 护野生动物名录 中 的水生动物和 经 过 农 业 农 村 部 核 准按照 国 家重点保 护野生动物管理 的 濒危 野生动 植 物 种 国 际贸易公约 附录 I、II、III中 的水生动物。3.2 收容救护 refuge and rescue 将依法 接收 或 野 外发现受伤、受困 及 患 病的水生野生动物,根据 实 际情况进行现场 处 置、转移安置、检查 治疗和 康复 饲养 等妥善 处 置 的 活 动。4 人员和设备设施 4.1 从业人员 收容救护人员 应 具 有 以 下 4个 条 件 之一:a)具 有 执 业 兽医师 资 格;b)具 有 3年以上 水生动物 临床 治疗、饲养工作 经验;c)具 有 相关专 业中 级 及 以上技 术 职称;d)具 有 3年以上异宠或宠 物 医 疗、饲养工作 经验。4.2 设备设施 4.2.1 基础设施 DB11/T 2264 2024 2 应 具 备 诊 疗 室 及 独立 水 循环 的 隔离 设施、养殖设施 等。其中 具体隔离 设施、养殖设施参见 如 下要求:a)鱼类隔离 设施 可 参照 SN/T 2523的 相关 规定 执行;b)海龟隔离 设施、养殖设施 可 参照 SC/T 9604的 相关 规定 执行;c)水生 哺乳 动物 隔离 设施、养殖设施 可 参照 SC/T 6073的 相关 规定 执行;d)其 他类:幼鳄 养殖 池面积 10 m2为宜,水 深 0.5 m,水 面占陆地面积 的 1/2 2/3;有适 当 的 遮阴 地。成 鳄 养殖 面积 20 m2以上,水 深 大 于 1 m,水 面占陆地面积 的 1/2 1/3,遮阴蓬 占陆地 面积 1/4。大鲵 养殖 池面积 2 m2,水 深 淹 过 大鲵背 部 2 cm为宜。淡 水 龟隔离池面积 10 m2,水深 淹没背甲 的 1 2倍 为宜。隔离池面积 稍 小于 养殖 池。4.2.2 转运设备 应 具 备救护 车辆、保 温 设备、增氧 设备、捕捞(捉)工 具、防 护用 具等。4.2.3 医疗设备 应 具 备 操 作 台、动物 保 定 器、无 影灯、显微镜、可 移 动 式 X光机、吸 入 式麻醉机 及 手 术 器械 等。4.2.4 其他设备 应 具 备生物 消毒柜、紫 外 线消毒灯、干燥箱、培 养 箱 等。5 工作流程 5.1 信息接收与分析 5.1.1 辨别 水生野生动物 种类,确 定 保 护 级 别,以 及 健 康 状 况等,并 做好 记录。5.1.2 体况 良好,无 明显 伤 病 且在 本市 有 自然 分 布 的水生野生动物,宜 采 用 科学 的方 法 指 导 就近、及时放 归。5.1.3 体况 较差,有 外伤、患 病 或 在 本市 没 有 自然 分 布 的水生野生动物,救护人员 应 及 时赴 现场 处置。5.2 现场处置 5.2.1 救护人员 应 根据 初步判断 结 果,携带 收容救护工 具 及 时到达 现场。5.2.2 现场 记录水生野生动物和 报告 人的 相关 信息,并 向报告 人 出 具 接收 凭证(见附录 A)。5.2.3 根据 水生野生动物 体况、受伤或患 病 等具体情况,采取 必要 的 现场 救护 措 施。5.2.4 不适 合就近、及 时放 归 的水生野生动物 应 现场进行 急 救 处 理 后 转 运到 收容救护 机 构。5.3 转运 需 要 继 续 救 助 且 具 备 转 运 条 件的水生野生动物,应 根据 物 种 的 不 同习 性 制 定 适 宜 的 转 运 方案 尽快转 运。选择 适 宜 的 转 运 设备,保 证 其 基 本的 空间、温 度、湿度、氧 气 等 生 存 条 件,必要 时采取 适 宜 的 保定和 缓震 措 施,防 止 运 输 期 间 人员和水生野生动物 受伤。5.4 隔离观察 隔离 观察 时 间 不应少于 30 d。收容救护的水生野生动物 应 在 隔离场 所 进行隔离 并 检 疫。隔离 观察 期 间 体况 良好、具 备野 外 水 域 生 存能力 的水生野生动物,应 在 水生野生动物 自然 分 布 区域选择 适 宜 的 时 间 和 地点 组织科学 放 归;隔离 观察 期 间 有 行为异 常 或患 病的水生野生动物 应 及 时 进行检查、治疗。隔离 期不 投喂 或 适 度投喂。DB11/T 2264 2024 3 5.5 治疗 根据 不 同 动物 类 别 及 患 病 情况 确 定治疗方案,常见细菌病、寄生虫病、真菌病的治疗方案见附录 B。常用药品名录见附录 C。外伤 应 先止血 或 包 扎 后 对 症 对 因 治疗,营 养性 疾 病 应 给予营 养 支持 后 对 因 对 症 治疗。治疗 期不 投喂 或 适 度投喂。5.6 康复饲养 5.6.1 经 过 隔离 观察 或 治疗 痊愈 的水生野生动物,应 转 入 康复 饲养 环 节,按照 不 同 种类 动物的 营 养 需 求 进行 日 常管理。5.6.2 常用养殖饲料见附录 D。5.6.3 水 质要求:a)鱼类 水 质 按照 GB 11607的 相关 规定 执行;b)海龟 水 质 参照 SC/T 9604相关 规定 执行;c)水生 哺乳 动物水 质 参照 SC/T 9411相关 规定 执行。5.6.4 投喂 要求:a)鱼类:遵 循“定 时、定 点、定 量、定 质”原 则 投 饲,每 日 投喂量 一 般 为体重 的 1%5%;b)两栖 类:投喂量 根据个体 大 小、活 动 情况、水 温 高低 确 定,每 日 投喂量 一 般 为体重 的 2%5%。动物 饵 料用 5%盐 水 浸泡 5 min 10 min消毒后 投喂;c)爬 行类:每 日 投喂量 一 般 为体重 的 1%5%。根据 食 性 要求 投喂多样 性饲料,定 期 补充 适 量维生 素;d)哺乳类:动物 饵 料用 1%盐 水 清洗 消毒后 投喂,每 日 投喂量 幼体一 般 为体重 的 5%8%,成 体一般 为体重 的 3%5%,定 期 补充维 生 素、微 量元素 等。5.7 后续处置 5.7.1 活体处置 5.7.1.1 体况 良好、具 备野 外 水 域 生 存能力 的水生野生动物,应 在 水生野生动物 自然 分 布 区域选择 适宜 的 时 间 和 地点进行 放 归,放 归 前 应组织 专 业 评估,评估满足 以 下要求 后 方 可 放 归:a)鱼类:摄食正 常,形态正 常,体 色正 常,游 动 正 常,健 康;b)两栖 类:摄食正 常,形态正 常,体 色正 常,游 动 或 跳跃正 常,健 康;c)爬 行类:摄食正 常,形态正 常,体 色正 常,爬 行 正 常,健 康;d)哺乳类:摄食正 常,形态正 常,体 色正 常,运 动 正 常,健 康。5.7.1.2 不 宜 放 归 的水生野生动物 可 由收容救护 机 构收容饲养 或 科 普展示 等。5.7.2 死亡个体处置 5.7.2.1 死 亡 个体经检 疫评估 后 有 利 用 价值 的水生野生动物 个体 应 充 分 利 用 其 价值。5.7.2.2 染疫 或 无 利 用 价值 的 死 亡 动物 个体,应 按照 SC/T 7015的 相关 规定 进行 无害 化 处 理。6 档案管理 收容救护 机 构 在 接收动物 后 应 及 时 建 立 收容救护档案(见附录 E),处 置 程 序 结 束 后 救护档案及 时 归 档,由 专 人管理 并 长 期 保 存。档案资料 应 用 电子 版 和 纸 质版 两 种 形 式 保 存。具 备 条 件的 应 长 期 保 存 照 片 和 影 像 资料。DB11/T 2264 2024 4 A A 附 录 A(资 料 性)水生野生动物接收 登记表 表 A.1给 出了 水生野生动物接收登记表 式 样。表 A.1 水生野生动物接收 登记表 物 种 信息 名 称 数 量 体重 体 长 外 观 检查情况 伤/病 史 情况 物 种 来源 移 交 移 交 人 联系 电 话 地 址 移 交 单位 经 手 人 联系 电 话 其 它来源 交 接 信息 移 交 人(签字)接收人(签字)接收 时 间:年 月 日 救治接收人 移 交 时 间 年 月 日 DB11/T 2264 2024 5 B B 附 录 B(资 料 性)常见细菌病、寄 生 虫病及真菌病的 治疗方案 表 B.1给 出了 常见细菌病、寄生虫病及真菌病的治疗方案。表 B.1 常见细菌病、寄 生 虫病及真菌病的 治疗方案 动物 疫 病 治疗 鱼类 寄生虫病 福尔马林 可 用 于小 瓜 虫、车 轮 虫、三代 虫、指 环 虫 等 寄生虫病的治疗。用药 间 隔 时 间 依据 水 温 而 定。水 族 箱/缸 或 水 池:水 温 10 oC时,170 L/L,不 超 过 1 h;水 温 10 oC时,250 L/L,不 超 过 1 h。细菌病 革兰氏 阴 性菌,可 选 土霉 素 或 恩诺沙星。土霉 素 饲 喂 剂 量 55 mg/kg 83 mg/kg,每 日 1次,连 用 10 d。土霉 素 药 浴剂 量 是 100 mg/L 400 mg/L,每 日 1 h,连 用 10 d。恩诺沙 星 药 浴,2.5 mg/L 5.0 mg/L,每 日 5 h,连 用 7 d。革兰氏阳 性菌,应 选 红霉 素,混 饲,剂 量 是 100 mg/kg,每 日 1次,连 用 14 d。两栖 类 寄生虫 芬苯 达 唑 100 mg/kg,口 服,每 日 1次,连 用 2 d,然后 12 d 14 d后 重复 1次,驱肺 线 虫。亦 可 选 伊 维 菌 素 200 g/kg 400 g/kg,口 服 1次,12 d 14 d后 重复 1次。细菌 可 用 恩诺沙星 5 mg/kg 10 mg/kg,口 服 或 肌肉 注 射,每 日 1次。亦 可 用 土霉 素,50 mg/kg,口 服,每 日 2次。真菌 可 用 0.01%的 伊曲 康 唑 药 浴 5 min,每 日 1次,连 用 8 d。爬 行类 寄生虫病 内 寄生虫,可 选 芬苯 达 唑,25 mg/kg 100 mg/kg,5 d 7 d口 服 1次,驱 线 虫、鞭毛 虫。外 寄生虫,可 选 氟 虫 腈,7 d 10d喷雾 1次,驱螨 虫和 虱。细菌病 多 是革兰氏 阴 性菌引起。治疗药物 首 选 阿米卡星、头孢 他 啶、恩诺沙星 或环 丙沙星。真菌病(龟)外 壳感 染先 局 部 清 创,外 用 抗 真菌 剂 复 方 碘溶液 或 聚 维 酮碘 进行 治疗。肺 部 感 染 应通过 雾 化 吸 入 治疗。胃肠道感 染 可 用 制 霉 菌 素 治疗。海龟 肠道感 染,制 霉 菌 素 100 mg/kg,口 服,每 日 1次,连 用 10 d;全身 性 感 染 可 用 酮 康 唑 或 氟 康 唑。海龟 全身感 染,酮 康 唑 25 mg/kg,口 服,每 日 1次,连 用 14 d 28 d。水生 哺乳 类 寄生虫病 可 选 伊 维 菌 素,注 射 用药,剂 量 200 g/kg,2次 用药 间 隔 14 d,驱鼻螨 虫和 肺螨 虫。细菌病 人工饲养水生 哺乳 动物,死 亡 主要 原因 是 细菌引起的 肺炎。治疗 应 选 广谱抗 生 素,可 用 头孢氨苄 40 mg/kg,每 日 3次 4次。DB11/T 2264 2024 6 C C 附 录 C(资 料 性)常 用 药品名 录 表 C.1给 出了 救护常用药品名录。表 C.1 常 用 药品名 录 药品 种类 常用药品名 称 消毒 药物(皮肤 黏膜 消毒防 腐 药物)乙醇 类、醋酸 洗 必 泰、碘 伏、双 氧 水、高 锰酸钾 等。体 液 补充 及 酸碱调 节 等 注 射 类 药物 生理 盐 水、葡萄糖 类、乳 酸 林 格 注 射液、碳酸氢钠、辅酶 A、ATP等 抗 寄生虫 类 药物 芬苯 达 唑、氟 虫 腈、伊 维 菌 素 等 抗 细菌 类 药物 土霉 素、恩诺沙星、阿米卡星、头孢 他 啶、头孢氨苄、环 丙沙星、阿 奇 霉 素、克拉 霉 素 等 抗 真菌 类 药物 聚 维 酮碘、制 霉 菌 素、酮 康 唑 或 氟 康 唑,伊曲 康 唑、两 性 霉 素 B、伏 立 康 唑 等 调 节 肠道 菌 群 益 生菌 等 DB11/T 2264 2024 7 D D 附 录 D(资 料 性)常 用养 殖 饲 料 表 D.1给 出了 常用养殖饲料。表 D.1 常 用养 殖 饲 料 物 种 饲料 鱼类 全 价 配 合 饲料、藻 类等 两栖 类 鱼、虾、蟹、泥鳅、水生 昆 虫及 蚯蚓 等 爬 行类 海龟 鱼、虾、蟹、鱿 鱼、海 藻、海 带 以 及 叶菜 类等 淡 水 龟 鱼、虾、泥鳅、蚯蚓、黄粉 虫、螺、蚌、乳 鼠、及 果 蔬 等 鳄类 鸡、鸭、鱼、虾、泥鳅 等 哺乳类 小 黄 鱼、鲅 鱼、带 鱼、多 春 鱼、鲱 鱼等 DB11/T 2264 2024 8 E E 附 录 E(资 料 性)水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档案 表 表 E.1给 出了 水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档案表 式 样。表 E.1 水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档案 表 电子 识 别 码:档案 编号:接收 信息 动物名 称 健 康 状 况 数 量 接收 时 间 移 交 人 移 交 单位 联系 电 话 接收人 动物 来源 救护 信息 收容救护 过 程记录(相关 影 像 资料 可 作 为 附件):救治人员(签字):负责 人(签字):年 月 日 处 置 信息 放 归 收容 展示 制 作标本 无害 化 处 理 其 他 处 置 申请 人(签字):处 置 批 复 意 见:负责 人(签字)年 月 日 收容 展示 交 接 信息 移 交 人员(签字)接收人员(签字)年 月 日 DB11/T 2264 2024 9 参考 文 献 1 SC/T 6073 2012 水生 哺乳 动物饲养设施 要求 2 SC/T 9411 2012 水 族 馆 水生 哺乳 动物饲养水 质 3 SC/T 9604 2018 海龟 饲养规范 4 SN/T 2523 2021 进 境 水生动物 指 定 隔离检 疫 场 建 设规范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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