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山 东省 工程 建 设标 准 D BD B 3 7/T 5 1 0 0-2 0 2 4 J*-2 0 2 4城 市 轨 道 交 通 桥 墩 预 制 拼 装技 术 规 程T e c h n i c a l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f o r p r e f a b r i c a t e d b r i d g e p i e r si n u r b a n r a i l t r a n s i t2 0 2 4-0 7-1 2 发布 2 0 2 4-0 9-0 1 实施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山 东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山东 省工 程建 设标 准城 市 轨 道 交 通 桥 墩 预 制 拼 装技 术 规 程T e c h n i c a l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f o r p r e f a b r i c a t e d b r i d g e p i e r si n u r b a n r a i l t r a n s i tD B 3 7/T 5 1 0 0-2 0 2 4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备 案 号:J*-2 0 2 4主 编 单 位:济 南 交 通 发 展 投 资 有 限 公 司批 准 部 门: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山 东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实 施 日 期:2 0 2 4 年 0 9 月 0 1 日*出版社2 0 2 4 年 济 南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山 东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关 于 批 准 发 布 智 慧 工 地 建 设 技 术 标 准 等 5项 山 东 省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的 公 告鲁 建 标 字 2 0 2 4 7 号各 市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局、市 场 监 管 局,各 有 关 单 位:智 慧 工 地 建 设 技 术 标 准 建 筑 工 程 机 械 拆 除 安 全 管 理 标 准 城市 轨 道 交 通 桥 墩 预 制 拼 装 技 术 规 程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清 水 混 凝 土 施 工 技 术规 程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预 制 U 型 梁 施 工 技 术 规 程 等 5 项 山东 省 工 程 建 设 标 准,业 经 审 定 通 过,批 准 为 山 东 省 工 程 建 设 标 准,现 予 以发 布,自 2 0 2 4 年 9 月 1 日 起 施 行。原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桥 墩 预 制 拼 装 技 术规 程 D B 3 7/T 5 1 0 0-2 0 1 7、城 市 轨 道 交 通 清 水 混 凝 土 施 工 技 术 规 程 D B 3 7/T 5 0 9 9-2 0 1 7、城 市 轨 道 交 通 预 制 简 支 U 型 梁 施 工 技 术 规 程 D B 3 7/T 5 0 9 8-2 0 1 7 同 时 废 止。以 上 标 准 由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负 责 管 理,由 主 编 单 位 负 责 具体 技 术 内 容 的 解 释。附 件:山 东 省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发 布 名 单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山 东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2 0 2 4 年 7 月 1 2 日附 件山 东 省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发 布 名 单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主编单位1 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 D B 37/T 5287-2024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清华大学2建筑工程机械拆除安全管理标准D B 37/T 5288-2024山东建筑大学山东三箭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3城市轨道交通桥墩预制拼装技术规程D B 37/T 5100-2024济南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4城市轨道交通清水混凝土施工技术规程D B 37/T 5099-2024济南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5城市轨道交通预应力混凝土预制 U 型梁施工技术规程D B 37/T 5098-2024济南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前 言根 据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山 东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关 于 发 布 关 于印发 2022 年第 二批 山东 省工 程建 设标 准制 修订 计划 的通 知 的通 知(鲁 建标字 2022 14 号)的 要 求,规 程 编 制 组 经 深 入 调 查 研 究,认 真 总 结 实 践 经 验,参 考 国 内 有 关 标 准,并 在 广 泛 征 求 意 见 的 基 础 上,修 订 了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桥 墩预制拼装技术规程 D B 37/T 5100-2017。本 规 程 主 要 包 括:总 则、术 语、基 本 规 定、材 料、拼 装 构 造、预 制 施 工、运输及安装、质量控制与验收等内容。本规程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调整了章节顺序。2.对基本规定进行了优化调整。3.增 加 了 灌 浆 连 接 套 筒 的 技 术 要 求,修 改 了 钢 筋 套 筒 灌 浆 连 接 接 头 的 技 术要求。4.调整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的相关要求。本规程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济南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本规程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济南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 5 号济南轨道交通大厦,邮编 250101,联系电话:0531-59998814,j nj t g s 2019 126.c om),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主 编 单 位:济南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参 编 单 位: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华北工程有限公司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交通学院济南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兆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员:路林海 刘 颂 杜以臣 陈轶鹏 任贵山 魏玉峰王 鹏 王治国 李大宁 周立民 闫循军 姜 涛王日升 许 浩 罗绪昌 张 艳 王 选 朱胜军张瑞平 杨振宇 胡冰冰 张洪霞 曲全勇 张富荣孙捷城 朱术林 谭现江主要审查人员:文望青 嵇 飙 刘甲荣 李虚进 周广强 徐常泽尚 勇 李磊磊 杨荣泉1目 录1 总 则.12 术 语.23 基 本 规 定.44 材 料.54.1 一 般 规 定.54.2 混 凝 土.54.3 钢 材.54.4 预 应 力 筋-锚 具 组 装 件.54.5 灌 浆 料.64.6 垫 层.64.7 连 接 套 筒.64.8 波 纹 管.74.9 环 氧 粘 结 剂.75 拼 装 构 造.85.1 一 般 规 定.85.2 构 造 要 求.86 预 制 施 工.1 06.1 一 般 规 定.1 06.2 场 地 要 求.1 06.3 墩 柱 预 制 施 工.1 06.4 盖 梁 预 制 施 工.1 16.5 连 接 套 筒 施 工.1 26.6 波 纹 管 施 工.1 26.7 预 制 构 件 存 放.1 27 运 输 及 安 装.1 47.1 一 般 规 定.1 47.2 吊 装.1 427.3 运 输.1 47.4 预 制 墩 柱 安 装.1 57.5 预 制 盖 梁 与 墩 柱 连 接.1 57.6 预 制 墩 柱 节 段 拼 装.1 57.7 灌 浆 连 接.1 68 质 量 控 制 与 验 收.1 88.1 一 般 规 定.1 88.2 检 验 规 则.1 88.3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单 元 的 划 分.1 88.4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的 程 序 和 组 织.2 08.5 预 制 构 件 的 制 造 验 收.2 08.6 预 制 构 件 安 装 的 验 收.2 3本 规 程 用 词 说 明.2 4引 用 标 准 目 录.2 5附:条 文 说 明.2 63C o n t e n t sl G e n e r a l P r o v i s i o n s l2 T e r m s 23 B a s i c r e q u i r e m e n t s 44 R a w m a t e r i a l 54.l B a s i c r e q u i r e m e n t s 54.2 C o n c r e t e 54.3 R e i nf or c e m e n t 54.4 P r e s t r e s s i n g t e n d o n-a n c h o r a g e 64.5 C e m e n t gr o u t i n g m a t e r i a l 64.6 G r o ut pa d 74.7 C onn e c t i ng s l e ve 74.8 B e l l o w s 74.9 E p o x y b i n d e r 75 D e t a i l i n g d e s i g n 95.l B a s i c r e q u i r e m e n t s 95.2 D e t a i l i n g r e q u i r e m e n t s 96 P r e c a s t c on s t r u c t i on 116.l B a s i c r e qu i r e m e n t s l 16.2 s i t e r e q u i r e m e n t s l 16.3 P r o c a s t c o l u m n l 26.4 P r o c a s t c a p c a p be a m l 26.5 I n s t a l a t i o n o f t h e gr o u t i n g c o u p l e r l 36.6 I n s t a l a t i o n of t h e m e t a l be l l o w l 36.7 S t o r a g e o f c o m p o n e n t l 47 T r a ns p or t a t i on a nd i ns t a l l i ng l 57.l B a s i c r e qu i r e m e n t s l 57.2 H o i s t i n g l 57.3 T r a n s p o r t a t i o n l 57.4 A s e m b l y of p r e f a b r i c a t e d c o l um n l 67.5 A s e m bl y of c ol u m n a nd c a p be a m l 67.6 A s e m b l y of s e gm e nt a l c o l um n s l 77.7 G r o ut i ng c onn e c t i on 1748 Q u a l i t y c on t r ol a nd a c e p t a n c e 198.l B a s i c r e qui r e m e n t s 198.2 I n s p e c t i o n r ul e s 198.3 U ni t di vi s i on f or a c c e pt a n c e of e n gi ne e r i ng qua l i t y 198.4 P r o c e d u r e a n d o r g a n i z a t i o n f o r a c c e p t a n c e o f e n g i n e e r i n g q u a l i t y 2 18.5 P r e c a s t i n g a c c e p t a n c e of t h e pr e f a b r i c a t e d c o m p o n e n t s 218.6 I n s t a l l i ng a c c e pt a nc e of t he pr e f a br i c a t e d c om pone nt s 24E x p l a n a t i o n o f w o r d i n g 2 4L i s t o f q u o t e d s t a n d a r d s 2 6A d d i t i o n:E x p l a n a t i o n o f P r o v i s i o n s 2 711 总 则1.0.1 为 了 指 导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桥 墩 预 制 拼 装 施 工,做 到 安 全 适 用、经 济 合 理、技术先进、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统一验收标准,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抗震设防烈度 7 度及以下地区的城市轨道交通桥墩预制拼装施工。1.0.3 预 制 墩 柱 与 承 台、墩 柱 与 盖 梁 和 墩 柱 节 段 之 间 采 用 灌 浆 套 筒(波 纹 管)连接时,应采取相应的构造保证措施。1.0.4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桥 墩 的 预 制、拼 装 施 工 和 质 量 控 制 除 应 符 合 本 规 程 外,尚 应符合现行国家及山东省有关标准的规定。22 术 语2.0.1 预制混凝土构件 pr e c a s t c onc r e t e c om pone nt在预制场预先生产制作的混凝土桥墩(柱)、盖梁,简称预制构件。2.0.2 桥墩拼装 pr e f a br i c a t e d br i dge pi e r预制混凝土桥墩(柱)、盖梁等构件,通过各种可靠的拼装方式,形成整体的桥墩结构。2.0.3 灌浆套筒连接 g r out e d s l e e ve c oupl e r c onne c t i on在 预 制 混 凝 土 构 件 内 预 埋 的 金 属 套 筒 中 插 入 钢 筋 并 灌 注 灌 浆 料 拌 合 物,通过拌合物硬化形成整体并实现传力的钢筋连接方式。2.0.4 灌浆套筒 g r out i ng c oupl e r通 过 灌 浆 料 的 传 力 作 用 将 钢 筋 对 接 连 接 所 用 的 金 属 套 筒,通 常 采 用 铸 造 工艺或者机械加工工艺制造,包括全灌浆套筒和半灌浆套筒两种形式。2.0.5 灌浆波纹管连接 g r out e d a nd c or r uga t e d duc t c onne c t i on在 预 制 混 凝 土 构 件 中 预 埋 波 纹 管 形 成 孔 道,在 孔 道 中 插 入 需 搭 接 的 钢 筋,并灌注灌浆料而实现的钢筋搭接连接方式。2.0.8 灌浆料 g r out在 钢 筋 连 接 用 的 套 筒(波 纹 管)中 灌 注 的 一 种 材 料。灌 浆 料 以 水 泥 为 基 本材 料,配 以 适 当 的 细 骨 料,以 及 少 量 的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和 其 他 材 料 混 合 组 成,加水搅拌后具有大流动度、早强、高强、微膨胀等特性。2.0.9 接缝 j oi nt预制构件与预制构件或现浇构件混凝土之间的交界面。2.0.10 砂浆垫层 be ddi ng m or t a r填充在不同类型构件拼接缝之间的高强无收缩砂浆过渡层。2.0.11 调节垫块 a dj us t m e nt c us hi on bl oc k设置在不同类型预制构件拼接缝之间的垫块,用于调节构件标高、水平度、垂直度以及控制砂浆垫层的厚度。2.0.12 调节设备 a dj us t m e nt e qui pm e nt3用于调整预制构件空间姿态的设备。43 基 本 规 定3.0.1 预制桥墩的设计工作年限应为 100 年。3.0.2 在 预 制 桥 墩 设 计 阶 段,应 加 强 建 设、设 计、制 造、运 输、安 装 等 单 位 间 的配合,合理确定预制构件的尺寸和形状。3.0.3 施工前应进行全过程样板施工,作为后续施工验收的依据。3.0.4 灌 浆 套 筒(波 纹 管)用 于 预 制 桥 墩 拼 装 之 间 的 连 接 时,应 采 取 必 要 的 构 造保证措施,并进行试验验证连接的可靠性。3.0.5 各 项 工 序 施 工 前,应 根 据 施 工 技 术 现 状、技 术 水 平、设 计 要 求、施 工 和 安装精度要求、现场情况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3.0.6 预 制 墩 柱、预 制 盖 梁 等 构 件 应 在 预 制 场 内 生 产。预 制 构 件 验 收 合 格 后 方 能出 场,出 场 前 应 在 明 显 位 置 进 行 标 识,包 含 工 程 名 称、位 置、施 工 单 位、监 理单位、编号、日期等。3.0.7 宜 运 用 B 1M 信 息 化 技 术,实 现 设 计、施 工 的 信 息 化 管 理。宜 建 立 预 制 构件质量可追溯的编码标识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3.0.8 预 制 拼 装 桥 墩 应 按 分 部 工 程 进 行 验 收,过 程 资 料 按 单 个 构 件 归 档,灌 浆 连接资料随套筒(波纹管)所处构件归档。3.0.9 预制桥墩构件连接部位宜预埋监测元件,进行长期监测。54 材 料4.1 一般 规定4.1.1 预制桥墩所用材料均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并应在进场时对其性能和质量进行检验。4.1.2 堆放场地地面应硬化,设置顶棚,防风保温,地面应平整、排水通畅。4.2 混凝 土4.2.1 预制拼装桥墩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 40。4.2.2 预制拼装桥墩所使用混凝土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铁路混凝土T B/T3275 和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 T B l 0005 的有关规定。4.3 钢 材4.3.1 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钢筋的品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l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 B/T l 499.1和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 B/T l 499.2 的规定。4.3.2 钢筋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进场时除应检查外观和标识外,尚应按批号、规格等分批抽样进行力学性能检验。4.3.3 钢筋级别、种类、直径应按设计规定采用,当需要代换时,应由设计单位确认。4.3.4 钢筋的表面应洁净、无损伤。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主要受力钢筋端头切断后应磨平。外露钢筋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防止钢筋产生锈蚀和弯折。4.4 预应 力筋-锚具 组装 件4.4.1 预制桥墩拼装用预应力筋宜采用预应力钢绞线。4.4.2 预制桥墩 拼装中的无粘 结或有粘结预 应力筋-锚具组装 件的锚固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 锚具的静载锚固性能应符合下式规定:(4.4.2-l)(4.4.2-2)式中 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静载试验测得的锚具效率系数;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达到实测极限拉力时的总应变。2 预 应 力 筋-锚 具 组 装 件 的 抗 震 周 期 荷 载 性 能,应 确 保 预 应 力 筋 在 锚 具 夹 持区域不发生破断。63 无 粘 结 预 应 力 筋 耐 久 性 应 满 足 现 行 行 业 标 准 无 粘 结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结 构技术规程J G J 92 的规定。4.4.3 新型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应经过有资质的单位检测,出具合格报告后方可使用。4.5 灌浆 料4.5.1 灌浆套筒(波纹管)连接用水泥灌浆料应为高强无收缩水泥灌浆料,其技术指标,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泥基灌浆材料J C/T 986 和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 J G/T 408 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表 4.5.l 的规定。表 4.5.1 水 泥 灌 浆 料 的 主 要 技 术 指 标序 号 项 目 指 标1流 动 度初 始 3 0 0 m m2 3 0 m i n 2 6 0 m m3抗 压 强 度1 d 3 5 M P a4 3 d 6 0 M P a5 2 8 d 1 0 0 M P a6 竖 向 自 由 膨 胀 率(2 4 h 与 3 h 之 差)0.0 2%-0.5 0%7 氯 离 子 含 量 0.0 3%8 钢 筋 握 裹 力 不 低 于 钢 筋 应 力9 泌 水 率 0.0 0%4.5.2 高强无收缩水泥灌浆料在干燥条件下未开封包装前,有效存放时间不得大于 3 个月,开封后应立即使用,如有剩余应废弃处理。4.6 垫 层4.6.1 不同类型构件拼接缝间的垫层宜采用高强无收缩灌浆料。4.6.2 当垫层采用高强度无收缩砂浆时,28d 抗压强度应不低于 60M P a,且高出被连接构件强度一个等级,28d 竖向膨胀率应控制在 0.02%0.10%。4.6.3 砂浆垫层应选用石英砂或质地坚硬、级配良好的中砂,细度模数不应低于2.6,含泥量不应大于 1%,且不应有泥块存在。4.6.4 砂浆垫层初凝时间宜大于 2h。4.7 连接 套筒4.7.1 灌浆连接套筒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J G/T 398 和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 J G J 355 的有关规定。74.7.2 灌浆连接套筒一端为预制安装端,一端为现场拼装端,中间应设钢筋限位挡板,两端钢筋伸入长度均不应小于 l 0ds;套筒下端应设置压浆口,套筒上端应设置出浆口,压浆口下缘与端部净距应大于 20m m;套筒制作允许偏差为2m m。4.7.3 灌浆连接套筒与高强无收缩水泥灌浆组合体系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J G J l 07 中 I 级连接接头要求,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的抗拉强度不应小于连接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且破坏时应断于接头外钢筋;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出具检验报告。4.7.4 厂家应提供与灌浆连接套筒配套使用的附属配件,包含压浆管、出浆管、止浆塞等。4.8 波纹 管4.8.1 灌浆连接用波纹管应为金属波纹管。4.8.2 金属波纹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波纹管J G/T 225的有关规定,直径应大于 2ds,全长不应低于 24ds,且不得拼接,内径不宜小于 ds+40m m,内径尺寸允许偏差为0.5m m。4.8.3 波纹管下端应设压浆口,连接压浆管,上端应设置出浆口,连接出浆管,压浆口下缘与端部净距应为 20m m 40m m,浆管的设置应考虑整体美观要求。4.8.4 波纹管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有防雨淋、锈蚀、污染和损伤等的防护措施。4.9 环氧 粘结 剂4.9.1 环氧粘结剂除应符合本节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 B 50367 和公路桥梁加固设计规范J T G/T J 22 中的结构加固用粘结剂 A 级胶的要求。4.9.2 同类 构件 之间 用的环 氧粘 结剂 初步固 化时 间不 应小于 1h,粘 结时 应在 规定的 两 面 涂 刷 厚 度 条 件 下,构 件 拼 接 边 缘 应 有 均 匀 的 挤 出 量,并 仅 有 滴 挂 而 无 流淌现象。4.9.3 环 氧 粘 结 剂 1d 抗 压 强 度 标 准 值 应 大 于 40M P a,7d 抗 压 强 度 标 准 值 应 大 于60M P a,7d 抗 拉 强 度 标 准 值 不 应 小 于 9M P a,7d 抗 剪 强 度 标 准 值 不 应 小 于21M P a。4.9.4 环氧粘结剂应有防老化、防碳化、防腐蚀功能。85 拼 装 构 造5.1 一般 规定5.1.1 预制拼装桥墩可按现行行业标准铁路桥涵设计规范T B l 0002 和铁路桥涵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T B l 0092 的规定进行验算。5.1.2 灌浆连接套筒(波纹管)布置在预制墩柱中时,应考虑套筒(波纹管)对墩柱刚度及相关构造的影响。5.1.3 在主力组合效应下,拼接缝处正截面受拉边缘不允许出现拉应力,在主力和附加力组合效应下,接缝处正截面受拉边缘可出现拉应力,但拉应力应小于接缝界面材料与预制构件材料的允许设计拉应力。5.2 构造 要求5.2.1 预制桥墩构造设计除应满足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铁路桥涵设计规范 T B l 0002、铁路桥涵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T B l 0092 的有关规定。5.2.2 预制桥墩设计中,应考虑预应力管道、钢筋、连接套筒(波纹管)之间的合理布置。5.2.3 预制墩柱纵向钢筋宜采用大直径钢筋,纵向钢筋之间的中心间距宜小于200m m,且每隔一根钢筋宜用箍筋或拉筋固定。5.2.4 预 制 拼 装 桥 墩 中 的 连 接 套 筒 和 主 筋 净 保 护 层 厚 度 不 宜 小 于 35m m,套 筒 间净距不 宜小于 25m m、骨料 最大粒径的 l.5倍、被 连接纵向钢筋 的直径三者中 的最大值。5.2.5 采用灌浆套筒(波纹管)连接的预制桥墩,应在灌浆套筒(波纹管)压浆口和出浆口下缘各设一道箍筋。5.2.6 预制桥墩中的波纹管净距不应小于50m m,且不应小于管道直径的1倍,保护层厚度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铁路桥涵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T B l 0092 的规定。5.2.7 预制桥墩拼装接缝砂浆垫层厚度宜为10m m 30m m,同类型构件之间的环氧接缝厚度宜为 1m m 3m m。5.2.8 对于抗震设防烈度7度地区,连接套筒(波纹管)设置在墩身内且位于潜在塑性铰区域内时,箍筋的配置还应符合:箍筋加密区的长度不应小于连接套筒(波纹管)的高度加 5d;连接套筒(波纹管)高度加 5d 范围外箍筋量应逐渐减少。95.2.9 墩 柱 的 纵 向 钢 筋 应 延 伸 至 盖 梁 和 承 台 的 另 一 侧 面,纵 向 钢 筋 的 锚 固 长 度 应在 现 行 行 业 标 准 铁 路 桥 涵 混 凝 土 结 构 设 计 规 范 T B l 0092 规 定 的 基 础 上 增 加10ds。5.2.10 预制拼装桥墩塑性铰加密区配置的箍筋应延伸至盖梁和承台内,当连接套筒(波纹管)位于盖梁或承台内时,在满足现行抗震设计规范构造要求的情况下,延伸到盖梁和承台的距离不应小于连接套筒(波纹管)的高度。1 06 预 制 施 工6.1 一般 规定6.1.1 预制构件生产前,应对设计文件进行交底和会审,生产单位应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制作加工详图。6.1.2 预制构件生产前,应编制生产方案;雨季、冬期和预应力构件还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6.1.3 预制构件生产应建立首件验收制度。在工程实施前,应进行样板施工,经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等相关单位确认后,方可实施。6.1.4 桥墩预制施工用钢筋笼绑扎胎架、钢筋笼定位板、预制台座、模板、吊具等设备应根据具体施工工艺和精度进行专项设计。6.1.5 拼接缝处的构件表面在浇筑完成后应及时凿毛至完全露出新鲜密实混凝土的粗集料,并应用洁净水冲洗干净。6.1.6 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 3d 稳定低于 5 或最低气温低于-3 时,应采取冬季施工措施,进行蒸汽养护。6.1.7 预制构件场应有固定场所,并宜自建混凝土拌合站,拌合站建设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6.2 场地 要求6.2.1 预 制 场 地 应 根 据 工 程 量、工 程 进 度、作 业 条 件、运 输 条 件 等 因 素 综 合 确定,并应封闭管理。6.2.2 预制台座及存放台座应进行专项设计。6.2.3 预 制 场 地 基 处 理 应 考 虑 预 制 台 座、存 放 台 座、机 械 设 备 和 其 他 生 产 工 具 的荷载大小,具备足够的承载能力,预制台座和存放台座应无不均匀沉降。6.2.4 预 制 场 地 规 划 和 布 置 应 进 行 专 项 设 计,应 考 虑 预 制 构 件 的 预 制 工 艺 和 运 输吊 装 工 艺,应 设 置 钢 筋 加 工 车 间、混 凝 土 拌 合 系 统、大 吨 位 起 重 设 备、专 用 台座、混凝土浇筑养生系统、运输道路、防排水设施等。6.3 墩柱 预制 施工6.3.1 预制墩柱宜竖向施工,混凝土宜一次性浇筑完成。6.3.2 预 制 墩 柱 混 凝 土 施 工 前 应 进 行 样 板 施 工 试 验,确 定 合 理 的 配 合 比 及 施 工 工1 1艺。6.3.3 墩柱预制长度应考虑拼接缝处调节垫层的厚度。6.3.4 预制墩柱预留伸出的钢筋、灌浆套筒应设置防腐、防损坏措施。6.3.5 预 制 墩 柱 主 要 受 力 钢 筋 的 下 料 长 度 应 严 格 控 制,同 时 钢 筋 端 部 应 打 磨 平整。6.3.6 预 制 墩 柱 钢 筋 笼 应 在 专 用 胎 架 上 制 作 加 工 成 型,胎 架 上 支 撑 定 位 体 系 布 置应保证主要受力钢筋不变形,钢筋笼制作允许误差均为2m m。6.3.7 预 制 墩 柱 钢 筋 笼 吊 点 处 应 局 部 加 强,并 安 装 吊 装 所 需 的 吊 点 预 埋 件、现 场调节设备预埋件、支座预埋件、套筒(波纹管)、注浆管等各类预埋件。6.3.8 预 制 墩 柱 钢 筋 笼 中 的 灌 浆 连 接 套 筒 应 采 取 加 固 措 施 保 证 吊 装、混 凝 土 浇 筑时不发生变形或移位。6.3.9 预 制 墩 柱 模 板 应 进 行 专 项 设 计,宜 采 用 钢 模 板,钢 模 板 应 满 足 刚 度、承 载力、稳定性要求。6.3.10 混 凝 土 浇 筑 前 应 进 行 隐 蔽 工 程 验 收,应 对 钢 筋 笼 及 灌 浆 连 接 套 筒 定 位 进行 检 查,允 许 偏 差 均 为 2m m,同 时 应 对 台 座 表 面 标 高 及 水 平 度 进 行 复 测,标高允许偏差为1m m,水平度允许偏差为1m m/m。6.3.1 1 混 凝 土 浇 筑 后 应 对 墩 柱 尺 寸、灌 浆 连 接 套 筒(波 纹 管)定 位 或 钢 筋 定 位进行复测。6.4 盖梁 预制 施工6.4.1 预 制 盖 梁 混 凝 土 宜 一 次 性 浇 筑 完 成,浇 筑 时 宜 先 行 浇 筑 灌 浆 连 接 套 筒(波纹管)范围内混凝土。6.4.2 预 制 盖 梁 混 凝 土 施 工 前 应 进 行 样 板 施 工 试 验,确 定 合 理 的 配 合 比 及 施 工 工艺。6.4.3 预 制 盖 梁 预 留 伸 出 的 钢 筋、灌 浆 套 筒 应 设 置 防 腐、防 损 坏 措 施。预 制 盖 梁预留的孔道应及时进行封堵,并采取防堵塞措施。6.4.4 预 制 盖 梁 钢 筋 笼 应 在 专 用 胎 架 上 制 作 加 工 成 型,胎 架 上 支 撑 定 位 体 系 布 置应保证主要受力钢筋不变形,钢筋笼制作允许误差均为2m m。6.4.5 预 制 盖 梁 钢 筋 笼 吊 装 吊 点 处 应 局 部 加 强,并 应 安 装 吊 装 所 需 的 吊 点 预 埋件、现 场 调 节 设 备 预 埋 件、支 座 预 埋 件、套 筒(波 纹 管)、注 浆 管 等 各 类 预 埋件。6.4.6 预 制 盖 梁 钢 筋 笼 中 的 灌 浆 连 接 套 筒 应 采 取 加 固 措 施 保 证 钢 筋 笼 吊 装、混 凝土浇筑时不发生变形或移位。1 26.4.7 预 制 盖 梁 模 板 应 进 行 专 项 设 计,宜 采 用 钢 模 板,钢 模 板 应 满 足 刚 度、承 载力、稳定性要求。6.4.8 混 凝 土 浇 筑 前 应 进 行 隐 蔽 工 程 验 收,应 对 盖 梁 钢 筋 笼 及 灌 浆 连 接 套 筒(波纹 管)定 位 进 行 检 查,允 许 偏 差 均 为 2m m,同 时 应 对 台 座 表 面 标 高 及 水 平 度进行复测,标高允许偏差为1m m,平度允许偏差为1m m/m。6.4.9 混 凝 土 浇 筑 后 应 对 盖 梁 尺 寸、预 埋 件、灌 浆 连 接 套 筒(波 纹 管)定 位 等 进行复测。6.5 连接 套筒 施工6.5.1 连接套筒安装前应对套筒外观质量、尺寸和配件等进行检查。6.5.2 半灌浆套筒连接,机械连接端的钢筋丝头加工、连接安装、质量检查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 G J 107 的有关规定。6.5.3 连接套筒压浆管、出浆管和对应的压浆口、出浆口的连接应密封牢固,压浆管、出浆管长度应预留准确,并用止浆塞塞紧。6.5.4 连接套筒现场拼装端应采用装有定位销的定位钢板定位,安装允许偏差为2m m。6.5.5 连接套筒与箍筋连接应采用绑扎连接,不得采用焊接连接。6.5.6 构 件 拆 模 后,应 及 时 检 查 灌 浆 套 筒 内 是 否 干 净 通 畅,确 保 无 水 泥 浆 等 杂物。6.6 波纹 管施 工6.6.1 连 接 波 纹 管 应 满 足 国 家 现 行 有 关 标 准 及 本 规 程 的 技 术 要 求,并 应 在 进 场 后进行质量检验。6.6.2 金属波纹管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预制过程中不变形、不漏浆。6.6.3 压 浆 管、出 浆 管 和 对 应 的 压 浆 口、出 浆 口 连 接 应 密 封 牢 固,压 浆 管、出 浆管长度应根据结构尺寸预留准确,并用止浆塞塞紧。6.6.4 应设置定位筋,保证波纹管位置准确。6.6.5 构件拆模后,应及时检查波纹管内是否干净通畅,确保无水泥浆等杂物。6.7 预制 构件 存放6.7.1 预制构件的存放场地应硬化,不得积水,存放台座不应有不均匀沉降。1 36.7.2 预制构件应按吊运及安装顺序进行存放,构件应标识明确。6.7.3 预 制 构 件 应 按 照 其 刚 度 及 受 力 情 况 制 定 对 应 的 存 放 方 案,竖 向 放 置 时,应考虑必要的支护措施。6.7.4 外 露 钢 筋 应 采 取 防 弯 折 措 施,外 露 预 埋 件 和 连 接 件 等 外 露 金 属 件 应 按 不 同环境类别进行防护。6.7.5 预 制 构 件 在 预 制 场 内 运 输、存 放 及 出 场 装 运 时 的 容 许 悬 出 长 度,应 满 足 设计要求。6.7.6 冬 期 生 产 和 存 放 的 预 制 构 件 的 非 贯 穿 孔 洞 应 采 取 措 施,防 止 雨 水、雪 水 进入。1 47 运 输 及 安 装7.1 一般 规定7.1.1 应 根 据 预 制 构 件 的 大 小、重 量 合 理 选 择 运 输 车 辆、吊 装 设 备,运 输 前 应 对路线实地勘察并优选运输线路。7.1.2 构 件 运 输 前 应 对 运 输 线 路 的 道 路 路 面 进 行 实 地 勘 察、检 测,并 对 路 线 所 经桥梁进行鉴定评估。7.1.3 构 件 吊 装 运 输 方 案 应 符 合 现 行 行 业 标 准 建 筑 机 械 使 用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J G J 33 的规定。7.1.4 预制构件验收合格后方能运输。7.1.5 承 台 施 工 时,应 控 制 墩 柱 与 承 台 拼 接 面 的 高 程 和 水 平 度,高 程 允 许 偏 差 为 2m m,水 平 度 允 许 偏 差 为 1m m/m,拼 装 施 工 前 应 对 拼 接 面 的 高 程 和 水 平 度进行复测。7.1.6 拼 装 施 工 前,应 对 拼 装 方 案 中 的 材 料 及 设 备 到 场 情 况、吊 装 区 域 地 基 处 理情况进行严格复查。7.1.7 拼装施工前,应对各级人员进行施工工艺和安全风险源交底。7.1.8 拼装施工前,应进行匹配拼装。7.1.9 当 拼 装 施 工 气 温 低 于 5 时,应 对 灌 浆 料 进 行 保 温,温 度 不 应 低 于 l 0 且不 高 于 40;同 时 应 对 拌 合 所 需 的 水 进 行 加 热,温 度 不 应 低 于 30 且 不 高 于65,拌合灌浆料成品工作温度不应低于 l 0。7.2 吊 装7.2.1 门式起重机、吊车、吊具、吊 架等大型吊装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检测,并应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操作人员应进行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7.2.2 吊装各类构件、钢筋笼用的吊具、吊架、吊点等应进行专项设计。7.2.3 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装。7.2.4 起吊时,混凝强度应满足吊点和构件的受力安 全;构件在翻身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构件出现裂缝。7.3 运 输7.3.1 运 输 路 线 应 平 坦,地 基 应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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