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D B 2 1/T 3 9 8 4 2 0 2 4I C S 2 7.0 6 0.3 0C C S J 9 8DB21辽 宁 省 地 方 标 准D B 2 1/T 3 9 8 4 2 0 2 42 0 2 4-0 6-3 0 发 布2 0 2 4-0 7-3 0 实 施辽 宁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锅 炉 水(介)质 处 理 检 验 导 则B o i l e r s w a t e r(m e d i u m)t r e a t m e n t i n s p e c t i o n g u i d e l i n e sD B 2 1/T 3 9 8 4 2 0 2 4I目 次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锅 炉 水 处 理 定 期 检 验.2附 录 A(资 料 性)锅 炉 水 汽 质 量 基 本 符 合 与 不 符 合 指 标 值.5附 录 B(资 料 性)锅 炉 水 处 理 检 验 报 告.1 0附 录 C(资 料 性)有 机 热 载 体 检 验 报 告.1 4D B 2 1/T 3 9 8 4 2 0 2 4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给 出 的 规 则 起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辽 宁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提 出。本 文 件 由 辽 宁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大 连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检 验 检 测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辽 宁 省 安 全 科 学 研 究 院、国 家 工 业锅 炉 质 量 检 验 检 测 中 心(广 东)、沈 阳 特 种 设 备 检 测 研 究 院、锦 州 市 特 种 设 备 监 督 检 验 所。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赵 博、林 佳 黛、李 运 泉、郑 鑫、白 丽 丽、左 海 娇、张 德 利、滕 洋、尹 传 仁、姜国 勇、王 国 华、王 忠 泽、王 子 槊、李 文 倩、赵 守 辉、冯 丽 锋。本 文 件 发 布 实 施 后,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如 有 问 题 和 意 见 建 议,均 可 以 通 过 来 电 和 来 函 等 方 式 进 行 反 馈,我们 将 及 时 答 复 并 认 真 处 理,根 据 实 际 情 况 依 法 进 行 评 估 及 复 审。归 口 管 理 部 门 和 联 系 电 话:辽 宁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沈 阳 市 皇 姑 区 崇 山 中 路 5 5 号),0 2 4-9 6 3 1 5-1-3 2 0 2。文 件 起 草 单 位 和 联 系 电 话:大 连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检 验 检 测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大 连 市 西 岗 区 新 河 街 2 0号),0 4 1 1-8 2 4 9 4 8 7 0。D B 2 1/T 3 9 8 4 2 0 2 41锅 炉 水(介)质 处 理 检 验 导 则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锅 炉 水 处 理 检 验 的 要 求 与 评 判 规 则。本 文 件 适 用 于 检 验 机 构 对 锅 炉 使 用 单 位 的 水 处 理 和 有 机 热 载 体 质 量 是 否 满 足 锅 炉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及 相关 标 准 要 求 进 行 的 符 合 性 抽 查。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T 1 5 7 6 工 业 锅 炉 水 质G B/T 6 9 0 7 锅 炉 用 水 和 冷 却 水 分 析 方 法 水 样 的 采 集 方 法G B/T 1 2 1 4 5 火 力 发 电 机 组 及 蒸 汽 动 力 设 备 水 汽 质 量G B/T 1 4 4 1 6 锅 炉 蒸 汽 的 采 样 方 法G B/T 2 4 7 4 7 有 机 热 载 体 安 全 技 术 条 件D L/T 5 6 1 火 力 发 电 厂 水 汽 化 学 监 督 导 则D L/T 8 0 5.2 火 电 厂 汽 水 化 学 导 则 第 2 部 分:锅 炉 炉 水 磷 酸 盐 处 理D L/T 8 0 5.3 火 电 厂 汽 水 化 学 导 则 第 3 部 分:汽 包 锅 炉 炉 水 氢 氧 化 钠 处 理D L/T 1 9 2 4 燃 气 蒸 汽 联 合 循 环 机 组 余 热 锅 炉 水 汽 质 量 控 制 标 准3 术 语 和 定 义G B/T 1 5 7 6 和 G B/T 1 2 1 4 5 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锅 炉 水(介)质 处 理 检 验 b o i l e r w a t e r t r e a t m e n t p e r i o d i c a l i n s p e c t i o n检 验 机 构 依 据 锅 炉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要 求 对 锅 炉 水 汽 质 量 及 水 处 理 情 况、有 机 热 载 体 质 量 等 定 期 进 行的 符 合 性 抽 查。3.2软 化 水 s o f t e n e d w a t e r除 掉 全 部 或 大 部 分 钙、镁 离 子 后 的 水。3.3除 盐 水 d e s a l t e d w a t e r利 用 各 种 水 处 理 工 艺,除 去 悬 浮 物、胶 体 和 阴、阳 离 子 等 水 中 杂 质 后,所 得 到 的 成 品 水。注:本 标准 中 的 除 盐 水 主 要 指 经 反 渗 透 或 反 渗 透 加 离 子 交 换 处 理 的 水。3.4补 给 水 m a k e-u p w a t e rD B 2 1/T 3 9 8 4 2 0 2 42用 来 补 充 锅 炉 及 供 热 系 统 汽、水 损 耗 的 水。3.5给 水 b o i l e r f e e d w a t e r直 接 进 入 锅 炉 的 水,通 常 由 补 给 水、回 水 和 疏 水 等 组 成。3.6锅 水 b o i l e r w a t e r锅 炉 运 行 时,存 在 于 锅 炉 中 并 吸 收 热 量 产 生 蒸 汽 或 热 水 的 水。4 锅 炉 水 处 理 检 验4.1 通 用 要 求非 有 机 热 载 体 锅 炉 的 锅 炉 水 处 理 检 验 包 括 锅 炉 水 汽 质 量 检 验 和 锅 炉 水 处 理 情 况 核 查,有 机 热 载 体 锅炉 的 锅 炉 水 处 理 检 验 为 该 锅 炉 的 有 机 热 载 体 检 验。4.2 锅 炉 水 汽 质 量 检 验4.2.1 水 汽 质 量 检 验 的 取 样 按 照 G B/T 6 9 0 7 和 G B/T 1 4 4 1 6 的 要 求 进 行。4.2.2 水 汽 质 量 的 检 验 项 目 要 求 如 下:a)工 业 锅 炉 水 质 检 验 项 目 按 照 G B/T 1 5 7 6 或 经 鉴 定 的 锅 炉 设 计 文 件 标 明 的 相 应 标 准 确 定,油 田 注汽 锅 炉 水 质 检 验 项 目 按 照 S Y/T 0 4 4 1 确 定。其 中 给 水 油 含 量 项 目 在 必 要 时 测 定,通 过 化 学 方 式除 氧 时,给 水 的 溶 解 氧 指 标 也 可 由 锅 水 中 起 到 除 氧 物 质 的 浓 度 进 行 替 代 判 定,判 定 指 标 可 依 据相 关 标 准;注:对样品目测发现有油污染现象时,应测定给水油含量。b)电 站 锅 炉 水 汽 质 量 检 验 项 目 按 照 G B/T 1 2 1 4 5 确 定(汽 包 锅 炉 炉 水 磷 酸 盐 处 理 时 可 执 行 D L/T8 0 5.2、氢 氧 化 钠 处 理 时 可 执 行 D L/T 8 0 5.3;燃 气 蒸 汽 联 合 循 环 机 组 余 热 锅 炉 可 执 行 D L/T 1 9 2 4);注:T O C 的标准值可参照标准中 T O C i 的标准值。c)其 他 锅 炉 可 根 据 G B/T 1 5 7 6 或 G B/T 1 2 1 4 5 或 经 鉴 定 的 锅 炉 设 计 文 件 标 明 的 相 应 标 准 确 定。4.2.3 各 检 验 项 目 的 测 定 方 法 可 参 照 该 检 验 项 目 的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进 行,没 有 相 应 国 家 标 准 的 可 参 照 行 业标 准 进 行。其 中 溶 解 氧、电 站 锅 炉 的 水 汽 电 导 率、氢 电 导 率、p H 一 般 应 现 场 测 定;联 氨 在 取 样 后 应 尽 快检 测。4.2.4 锅 炉 水 汽 质 量 检 验 结 论 按 照 以 下 规 则 进 行 评 判。a)工 业 锅 炉 水 质 检 验 结 论 分 为 符 合 要 求、基 本 符 合 要 求、不 符 合 要 求,评 判 规 则 如 下:符 合 要 求:检 验 结 果 符 合 相 应 标 准 的 要 求;基 本 符 合 要 求:检 验 结 果 有 部 分 水 质 指 标 测 定 值 不 符 合 G B/T 1 5 7 6 要 求,但 主 要 指 标 符 合 表 1要 求;不 符 合 要 求:检 验 结 果 存 在 表 2-表 5 中 的 指 标 值。b)油 田 注 汽 锅 炉 的 水 质 检 验 结 论 分 为 符 合 要 求、不 符 合 要 求,评 判 规 则 如 下:符 合 要 求:检 验 结 果 符 合 S Y/T 0 4 4 1 的 要 求;不 符 合 要 求:检 验 结 果 不 符 合 S Y/T 0 4 4 1 的 要 求;c)大 于 等 于 3.8 M P a,小 于 1 6.7 M P a 的 电 站 锅 炉 水 汽 质 量 检 验 结 论 分 为 符 合 要 求、基 本 符 合 要 求、不 符 合 要 求,评 判 规 则 如 下;符 合 要 求:检 验 结 果 符 合 相 应 标 准 的 要 求;D B 2 1/T 3 9 8 4 2 0 2 43 基 本 符 合 要 求:基 本 符 合 要 求:检 验 结 果 有 部 分 水 汽 质 量 指 标 不 符 合 相 应 标 准 要 求,但 给 水、炉 水、主 蒸 汽 符 合 表 6 中 的 指 标 值;不 符 合 要 求:检 验 结 果 存 在 表 7 中 的 指 标 值。d)大 于 等 于 1 6.7 M P a 的 电 站 锅 炉 水 汽 质 量 检 验 结 论 分 为 符 合 要 求、不 符 合 要 求,评 判 规 则 如 下:符 合 要 求:检 验 结 果 符 合 相 应 标 准 的 要 求;不 符 合 要 求:检 验 结 果 不 符 合 相 应 标 准 要 求。e)其 锅 炉 根 据 额 定 蒸 汽 压 力、用 途 参 照 G B/T 1 5 7 6、G B/T 1 2 1 4 5 或 者 经 鉴 定 的 锅 炉 设 计 文 件 标 明 的相 应 标 准 的 要 求 执 行。4.2.5 工 业 锅 炉 水 质 处 理 检 验 报 告 格 式 可 参 照 附 录 A,电 站 锅 炉 水 处 理 检 验 报 告 格 式 可 参 照 附 录 B,其他 锅 炉 水 汽 质 量 检 验 报 告 格 式 可 参 照 编 制。4.3 锅 炉 水 处 理 情 况 核 查4.3.1 超 高 压 以 下 锅 炉 外 部 检 验 时,检 验 人 员(水 处 理 检 验 人 员 或 锅 炉 检 验 人 员)应 对 锅 炉 水 处 理 情 况 进行 核 查,主 要 内 容 为:水 处 理 管 理 情 况、水 处 理 运 行 情 况 和 水 汽 质 量 化 验 情 况。4.3.2 水 处 理 管 理 状 况 核 查 内 容:a)水 处 理 作 业 人 员 持 证 情 况;b)锅 炉 水 处 理 管 理 制 度 及 执 行 情 况。4.3.3 水 处 理 运 行 状 况 核 查 内 容:a)抽 查 水 处 理 记 录,查 看 记 录 数 据 中 水 处 理 设 备 出 水 质 量 是 否 合 格、制 水 能 力 能 否 满 足 锅 炉 给 水要 求、除 氧 效 果 是 否 达 到 要 求。b)查 看 水 汽 取 样 装 置、加 药 装 置 是 否 正 常,4.3.4 水 汽 质 量 化 验 监 测 状 况 核 查 内 容:a)化 验 分 析 仪 器、仪 表、试 剂 等 能 否 满 足 日 常 监 测 需 要;b)抽 查 使 用 单 位 水 汽 质 量 化 验 记 录,查 看 测 定 项 目 和 频 次 是 否 符 合 要 求。注:工业锅炉日常水质化验测定项目至少为:硬度、碱度、p H 值。电站锅炉测定项目和频次依照相关标准执行,其他锅炉可根据锅炉设计对水汽质量要求、锅炉运行参数、蒸汽用途等情况参照执行。4.3.5 工 业 锅 炉 的 锅 炉 水 处 理 情 况 核 查 可 结 合 锅 炉 的 外 部 检 验 进 行,在“特 种 设 备 作 业 人 员 证 书”项 目中 一 并 核 查 4.2.1 a)要 求;在“锅 炉 使 用 制 度”项 目 中 一 并 核 查 4.2.1 b)要 求;在“锅 炉 使 用、运 行 故障 和 事 故 记 录”项 目 中 一 并 核 查 4.2.1 a)、4.2.3 b)要 求;在“锅 炉 水 处 理 情 况”项 目 中 一 并 核 查 4.2.2b)、4.2.3 a)要 求,符 合 以 上 条 件 的,可 不 单 独 出 具“锅 炉 水 处 理 情 况 核 查 报 告”。4.3.6 锅 炉 水 处 理 情 况 核 查 报 告 格 式 可 参 照 附 录 B。4.3.7 锅 炉 水 处 理 情 况 核 查 结 论 分 为 符 合 要 求、基 本 符 合 要 求、不 符 合 要 求,评 判 规 则 如 下:符 合 要 求,核 查 结 果 达 到 以 下 要 求:a)水 处 理 管 理 制 度 和 相 关 记 录 齐 全,配 备 相 应 持 证 水 处 理 作 业 人 员;b)水 处 理 设 备(系 统)制 水 能 力 和 出 水 质 量 满 足 锅 炉 给 水 要 求,加 药 装 置、取 样 装 置 等 水 处 理 设施 状 态 良 好;c)化 验 仪 器(在 线 监 测 仪 表)和 分 析 试 剂 能 满 足 日 常 水 汽 质 量 监 测 要 求,测 定 项 目 及 频 次 符 合 要求,水 汽 质 量 基 本 合 格。基 本 符 合 要 求,存 在 下 列 情 况,但 无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情 况:a)水 处 理 管 理 工 作 有 欠 缺,但 水 处 理 管 理 制 度 和 记 录 基 本 齐 全;b)水 处 理 系 统 有 缺 陷,但 制 水 能 力 与 出 水 质 量 基 本 满 足 锅 炉 给 水 要 求;D B 2 1/T 3 9 8 4 2 0 2 44c)个 别 化 验 仪 器 或 监 测 仪 表 有 缺 陷,但 能 通 过 其 他 测 定 方 法 满 足 水 汽 质 量 的 控 制 要 求;测定 项 目 或 频 次 未 达 到 要 求,但 水 汽 质 量 基 本 合 格。不 符 合 要 求,存 在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的 评 定 为 不 符 合 要 求:a)无 管 理 制 度 或 者 管 理 制 度 未 实 施,未 配 备 水 处 理 作 业 人 员,无 水 质 化 验 记 录;b)水 处 理 系 统 有 严 重 缺 陷 或 者 水 处 理 设 备 出 水 质 量 与 制 水 能 力 不 能 满 足 锅 炉 给 水 要 求;c)水 汽 质 量 经 常 不 合 格、化 验 仪 器 与 测 定 试 剂 不 能 满 足 日 常 水 汽 质 量 测 定 要 求。4.4 锅 炉 有 机 热 载 体 定 期 检 验4.4.1 在 用 有 机 热 载 体 根 据 G B/T 2 4 7 4 7 的 规 定 每 年 至 少 检 验 一 次。当 有 机 热 载 体 严 重 劣 化 需 更 换 时,新 加 入 的 有 机 热 载 体 应 按 照 G B/T 2 4 7 4 7 的 要 求 检 验 合 格 后 才 能 注 入 锅 炉 及 循 环 系 统。4.4.2 在 用 有 机 热 载 体 取 样 应 在 循 环 系 统 回 路 内 通 过 取 样 器 进 行,所 取 样 品 温 度 不 应 高 于 5 0。4.4.3 有 机 热 载 体 的 检 验 方 法 按 照 G B/T 2 4 7 4 7 的 规 定 进 行。4.4.4 在 用 有 机 热 载 体 的 检 验 结 论 分 为 符 合 要 求、基 本 符 合 要 求、不 符 合 要 求,评 判 规 则 如 下:符 合 要 求:检 验 结 果 全 部 符 合 G B/T 2 4 7 4 7 中“正 常 使 用 质 量 指 标”的;基 本 符 合 要 求:有 1 项 及 以 上 检 验 结 果 达 到 G B/T 2 4 7 4 7 中“安 全 警 告 质 量 指 标”的;不 符 合 要 求:有 1 项 及 以 上 检 验 结 果 达 到 G B/T 2 4 7 4 7 中“停 止 使 用 质 量 指 标”的。4.4.5 有 机 热 载 体 检 验 报 告 格 式 可 参 照 附 录 C。4.4.5 检 验 结 论 为 基 本 符 合 要 求 或 不 符 合 要 求 的,按 照 G B/T 2 4 7 4 7 的 要 求 提 出 相 应 处 置 要 求。4.5 锅 炉 水(介)质 处 理 检 验 结 论 不 符 合 的 处 置4.5.1 对 于 锅 炉 检 验 员 在 外 检 时 抽 样,委 托 锅 炉 水(介)质 检 验 员 检 验 的,锅 炉 水(介)质 检 验 员 应 及时 通 知 锅 炉 检 验 员 检 验 结 果,并 出 具 结 论 为 不 符 合 的 锅 炉 水(介)质 处 理 检 验 报 告,锅 炉 水(介)质 处 理 检 验 报 告 经 锅 炉 检 验 员 确 认 后,出 具 锅 炉 定 期 检 验 联 络 单 并 附 锅 炉 水(介)质 处 理 检 验报 告 一 起 提 交 锅 炉 使 用 单 位,在 锅 炉 定 期 检 验 联 络 单 中 应 提 出 整 改 要 求 和 期 限,逾 期 未 得 到 有 效整 改 的,锅 炉 外 部 检 验 结 论 为 不 符 合 要 求。4.5.2 对 于 锅 炉 水(介)质 检 验 员 对 使 用 单 位 抽 样 并 检 验 的,锅 炉 水(介)质 检 验 员 应 及 时 通 知 锅 炉 使用 单 位,并 出 具 结 论 为 不 符 合 的 锅 炉 水(介)质 处 理 检 验 报 告,锅 炉 水(介)质 处 理 检 验 报 告 应 在 检 验 报 告 的 备 注 栏 中 提 出 整 改 要 求 和 期 限。锅 炉 检 验 员 实 施 锅 炉 外 部 检 验 时,应 核 查 特 种 设 备 检 验机 构 抽 样 检 验 的 锅 炉 水(介)质 处 理 检 验 报 告,对 于 锅 炉 水(介)质 处 理 检 验 报 告 结 论 为“不符 合 要 求”且 未 对 发 现 的 问 题 整 改 合 格 的,锅 炉 外 部 检 验 结 论 为 不 符 合 要 求。D B 2 1/T 3 9 8 4 2 0 2 45附 录 A(资 料 性)锅 炉 水 汽 质 量 基 本 符 合 与 不 符 合 指 标 值锅 炉 水 汽 质 量 基 本 符 合 与 不 符 合 指 标 值(见 表 A.1 A.7)。表 A.1 工 业 锅 炉 水 质 基 本 符 合 指 标 值水样 主要指标 基本符合评判 限制条件和备注给水(热水锅炉补给水)硬度 偏高量不超过标准值的 3 0%锅水 p H 值和碱度应合格p H 值蒸汽锅炉 偏低值不低于 6.8锅水 p H 值应合格热水锅炉 偏低值不低于 6.8;偏高值不大于 1 1.5直流锅炉 偏低值不低于 9.0 p H 值不得高于 1 2.0铁 偏高量不超过标准值的 3 0%直流锅炉除外锅水p H 值蒸汽锅炉 偏低值不低于 9.5;偏高值不大于 1 2.2额定工作压力2.5 M P a、3.8 M P a 的蒸汽锅炉,p H 9.0 1 2.0热水锅炉 偏低值不低于 8.5;偏高值不大于 1 2.2蒸汽锅炉全碱度热水锅炉酚酞碱度偏低量不超过标准下限值的 2 0%采用锅外水处理,且给水硬度合格偏高量不超过标准上限值的 1 0%对蒸汽质量要求不高,且无过热器溶解固形物或电导率 不超过标准上限值的 1 0%对蒸汽质量要求不高,且无过热器磷酸根 偏低,或偏高量不超过标准值的 5 0%采用磷酸盐阻垢,锅水碱度合格亚硫酸根 偏低或偏高量不超过标准值的5 0%采用亚硫酸盐除氧D B 2 1/T 3 9 8 4 2 0 2 46表 A.2 采 用 锅 外 水 处 理 的 工 业 锅 炉 水 质 不 符 合 指 标 值(蒸 汽 锅 炉)额定蒸汽压力/M P ap 1.0 1.0 p 1.6 1.6 p 2.5 2.5 p 3.8补给水类型 软化水 除盐水 软化水 除盐水 软化水 除盐水 软化水 除盐水给水硬度/(m m o l/L)0.0 46.5 1 0-3p H(2 5)6.8 或 1 0.5铁/(m g/L)0.4 0.1锅水p H(2 5)9.5 或 1 2.2 9.0 或 1 2.0全碱度/(m m o l/L)无过热器 3.2 或 2 8.6 2 8.6 3.2 或 2 6.4 2 6.4 3.2 或 1 7.6 1 7.6 1 3.2有过热器 1 5.4 1 3.2电导率(2 5)/(S/c m)无过热器7.0 4 1 036.1 6 1 035.2 8 1 034.4 1 03有过热器 5.2 8 1 03 4.4 1 03 3.5 2 1 03溶解固形物/(m g/L)无过热器4.4 1 033.8 5 1 033.3 1 032.7 5 1 03有过热器 3.3 1 03 2.7 5 1 03 2.2 1 03注:电导率和溶解固形物可选其中之一作为锅水浓度的控制指标。表 A.3 采 用 锅 内 水 处 理 的 工 业 锅 炉 水 质 不 符 合 指 标 值(蒸 汽 锅 炉)项目 指标值给水硬度/(m m o l/L)5.2p H(2 5)6.8 或 1 0.5铁/(m g/L)0.4锅水p H(2 5)9.5 或 1 2.2全碱度/(m m o l/L)8.0 或2 6.0电导率(2 5)/(S/c m)8.8 1 03溶解固形物/(m g/L)5.5 1 03注:电导率和溶解固形物可选其中之一作为锅水浓度的控制指标。D B 2 1/T 3 9 8 4 2 0 2 47表 A.4 工 业 锅 炉 水 质 不 符 合 指 标 值(贯 流 和 直 流 锅 炉)水样锅炉类型 贯流蒸汽锅炉 直流蒸汽锅炉额定压力/M P a p 1.0 1.0 p 2.5 2.5 p 3.8 p 1.0 1.0 p 2.5 2.5 p 3.8补给水类型 软化或除盐水 软化或除盐水给水硬度/(m m o l/L)0.0 4 6.5 1 0-30.0 4 6.5 1 0-3p H(2 5)6.8 或 9.0 9.0 或 1 2.0铁/(m g/L)0.4 0.1 锅水p H(2 5)9.5 或 1 2.2 全碱度/(m m o l/L)1.6 或 1 7.6 1.6 或 1 3.21 3.2 电导率(2 5)/(S/c m)5.2 8 1 03 4.4 1 03 3.5 2 1 03溶解固形物/(m g/L)3.3 1 032.7 5 1 032.2 1 03注:电导率和溶解固形物可选其中之一作为锅水浓度的控制指标。表 A.5 工 业 锅 炉 水 质 不 符 合 指 标 值(热 水 锅 炉)水样额定功率/M W 4.2 不限锅内水处理 锅外水处理补给水硬度/(m m o l/L)7.8 0.8p H(2 5)6.8 或 1 1.5铁/(m g/L)0.4锅水 p H(2 5)8.5 或 1 2.2D B 2 1/T 3 9 8 4 2 0 2 48表 A.6 额 定 工 作 压 力 小 于 1 6.7 M P a 的 电 站 锅 炉 水 汽 质 量 基 本 符 合 指 标 值项 目 主蒸汽压力a/M P a 水汽主要指标质量要求给水硬度/(m o l/L)3.8 5.8 2.05.9 1 6.7 0铁/(g/L)3.8 5.8 5 05.9 1 2.6 3 01 2.7 1 5.6 2 0 1 5.6 1 5铜/(g/L)3.8 5.8 1 05.9 1 5.6 51 5.6 3氢电导率(2 5)/(S/c m)5.9 1 6.7 0.3p Hb(2 5)有铜或无铜给水系统 3.8 5.8 8.8 9.3有铜给水系统 5.98.8 9.3无铜给水系统 9.2 9.6凝汽器管为铜管,其他换热器管均为钢管9.1 9.4锅 水 p H(2 5)汽包炉炉水3.8 5.8 9.0 1 1.05.9 1 0.0 9.0 1 0.51 0.1 1 2.6 9.0 1 0.01 2.7 1 6.7 9.0 9.7主蒸汽氢电导率(2 5)/(S/c m)5.9 1 6.7 0.3二氧化硅/(g/k g)3.8 5.8 2 05.9 1 6.7 1 5钠/(g/k g)3.8 5.8 1 55.9 1 6.7 5a对于炉水为汽包压力。b全挥发处理的给水D B 2 1/T 3 9 8 4 2 0 2 49表 A.7 额 定 工 作 压 力 小 于 1 6.7 M P a 的 电 站 锅 炉 水 汽 质 量 不 符 合 指 标 值项目 过热汽压力a/M P a 指标值给水硬度/(m o l/L)3.8 5.8 2.05.9 1 6.7 0铁/(g/L)3.8 5.8 5 05.9 1 2.6 3 01 2.7 1 5.6 2 01 5.6 1 5铜/(g/L)3.8 5.8 1 05.9 1 5.6 5 1 5.6 3氢电导率(2 5)/(S/c m)5.9 1 6.7 0.3p Hb(2 5)有铜或者无铜给水系统 3.8 5.8 8.8 或 9.3有铜给水系统 5.9 8.8 或 9.3无铜给水系统 9.2 或 9.6凝汽器管为铜管,其他换热器管均为钢管9.1 或 9.4锅水p H(2 5)汽包炉炉水3.8 5.8 9.0 或 1 1.05.9 1 0.0 9.0 或 1 0.51 0.1 1 2.6 9.0 或 1 0.01 2.7 1 6.7 9.0 或 9.7主蒸汽氢电导率(2 5)/(S/c m)5.9 1 6.7 0.3二氧化硅/(g/k g)3.8 5.8 2 05.9 1 6.7 1 5钠/(g/k g)3.8 5.8 1 55.9 1 6.7 5a对于炉水为汽包压力。b全挥发处理的给水。D B 2 1/T 3 9 8 4 2 0 2 41 0附 录 B(资 料 性)锅 炉 水 质 检 验 报 告锅 炉 水 质 检 验 报 告(见 表 B.1 B.4)。表 B.1 工 业 锅 炉 水 质 检 验 报 告报 告 编 号:锅炉基本情况锅炉型号:使用登记证号:额定出力 t/h(M W)额定蒸汽压力(出口/回流温度)M P a()过热器 有 无 凝结水、回水回用 有 无水处理方法 软化 除盐 锅内水处理 无样品名称 给水/补给水 锅水 回水-样 品 编 号-检 测 项 目 标准值 实测值 标准值 实测值 标准值 实测值-浊度(F T U)-硬度(m m o l/L)-酚酞碱度(m m o l/L)-全碱度(m m o l/L)-p H 值(2 5)-全铁(m g/L)-氯离子(m g/L)-电导率(2 5,S/c m)-溶解固形物(m g/L)-溶解氧(m g/L)-磷酸根(m g/L)-亚硫酸根(m g/L)-相对碱度-检验依据检验结论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下次检验日期 年 月备 注检验:检验机构核准证编号:(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年 月 日编制:日期:年 月 日审核:日期:年 月 日批准:日期:年 月 日D B 2 1/T 3 9 8 4 2 0 2 41 1表 B.2 电 站 锅 炉 水 汽 质 量 检 验 报 告报 告 编 号:锅炉情况锅炉型号 使用证编号过热器 有 无 过热器减温方式 喷水式 表面式 无水处理情况补给水处理系统给水处理方式氧化性全挥发处理 A V T(0)还原性全挥发处理 A V T(R)加氧处理炉水处理方式炉水固体碱化剂处理炉水全挥发处理低磷酸盐处理给水系统有铜系统:与水汽接触的部件和设备(不包括凝汽器)含铜无铜系统:与水汽接触的部件和设备(不包括凝汽器)不含铜过热蒸汽压力 5.9 M P a,凝汽器管为铜管,其他换热器管为钢管凝汽器冷却方式 水 冷;间 接 空 冷;直 接 空 冷 凝结水精处理 无;有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全铁系统;含铜系统 疏水回收至凝汽器;除氧器检验依据检验结论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下次检验日期 年 月 日主要存在问题备注检验:检验机构核准证编号:(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年 月 日编制:日期:年 月 日审核:日期:年 月 日批准:日期:年 月 日D B 2 1/T 3 9 8 4 2 0 2 41 2表 B.3 电 站 锅 炉 水 汽 质 量 检 验 报 告 附 页报 告 编 号:水样名称项目 标准值 实测值水样名称项目 标准值 实测值补给水样品编号锅水样品编号二氧化硅(g/L)p H(2 5)硬度(m o l/L)磷酸根(m g/L)钠离子(g/L)二氧化硅(m g/L)电导率(2 5)S/c m水箱进水 电导率(S/c m)水箱出水 氢电导率(S/c m)T O C i(g/L)氯离子(m g/L)饱和蒸汽样品编号过热蒸汽样品编号氢电导率(S/c m)氢电导率(S/c m)钠(g/k g)钠(g/k g)二氧化硅(g/k g)二氧化硅(g/k g)铁(g/k g)铁(g/k g)铜(g/k g)铜(g/k g)给水样品编号凝结水样品编号氢电导(S/c m)氢电导率(S/c m)硬度(m o l/L)硬度(m o l/L)溶解氧(g/L)铁(g/L)铁(g/L)溶解氧(g/L)铜(g/L)钠(g/L)钠(g/L)铜(g/L)二氧化硅(g/L)生产回水样品编号氯离子(g/L)硬度(m o l/L)T O C i(g/L)铁(g/L)p H(2 5)T O C i(g/L)联氨(g/L)检验结论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检验编制 日期:年 月 日审核 日期:年 月 日D B 2 1/T 3 9 8 4 2 0 2 41 3表 B.4 锅 炉 水 处 理 情 况 核 查 报 告报 告 编 号:使用单位锅炉情况锅炉使用登记证号额定蒸发量t/h锅炉型号额定压力M P a补给水处理系统锅炉水处理管理状况 符合规定要求;基本符合规定要求;不符合规定要求水处理 系统及 运行状况制水状况 满足给水要求;基本满足给水要求;不能满足给水要求加药状况 满足加药要求;基本满足加药要求;不能满足加药要求水汽取样状况满足取样和测定要求;基本满足取样和测定要求;不能满足取样和测定要求除氧状况 符合规定要求;基本符合规定要求;不符合规定要求水汽质量化验 监测状况化验仪器状况满足日常监测的需要;基本满足日常监测的需要;不能满足日常监测的需要;化验项目情况 符合规定要求;基本符合规定要求;不符合规定要求化验结果状况 达到合格标准;基本达到合格标准;经常不合格或未测定核查结论 符合要求 基本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检验依据备注:检验编制 日期:年 月 日审核 日期:年 月 日批准 日期:年 月 日D B 2 1/T 3 9 8 4 2 0 2 41 4附 录 C(资 料 性)有 机 热 载 体 检 验 报 告有 机 热 载 体 检 验 报 告(见 表 C.1)。表 C.1 有 机 热 载 体 检 验 报 告报 告 编 号:锅炉及系统情况锅炉型号 使用登记证编号额定热功率 M W 额定压力 M P a传热系统型式 开式 闭式-有机热载体情况产品代号 使用时间最高工作温度 系统回流温度 有机热载体种类液相有机热载体气相有机热载体未使用时初馏点 取样冷却器 有 无-2%馏程 检测项目质量评定标准 检测结果检测方法允许使用 安全警告 停止使用外观分 层 无 轻微 明显目测 沉 淀 无 轻微 明显乳 化 无 轻微 明显闪点(闭口)()1 0 0 6 0 1 0 0 6 0运动粘度(4 0,(m m 2/s)L-Q B、L-Q C 类 4 0 4 0 5 0 5 0L-Q D 类 4 0 4 0 6 0 6 0残炭(质量分数)(%)1.0 1.0 1.5 1.5酸值(m g/g,以 K O H 计)0.5 0.5 1.5 1.5水分(m g/k g)5 0 0 5 0 0 1 0 0 0 1 0 0 05%低沸物馏出温度()(最高工作温度)(回流温度)检验依据检验结论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备注:检验:检验机构核准证编号:(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年 月 日编制:日期:年 月 日审核:日期:年 月 日批准: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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