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资企业在阿联酋经营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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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2 - 第一部分 阿联酋商务环境综述 .4 (一) 经济环境 . .4 (二)利用外资情况 .4 1、主要投资法律 .4 2、吸引外资情况 .5 (三)中阿经贸关系 .6 1、双边经贸协议 .6 2、中国 -海合会自贸区谈判进度 .7 第 二 部分 区域性问题 综述 .8 (一)政策问题 .8 (二)法律法规问 题 .9 (三)企业本地化经营 .9 (四)企业合规管理 .10 (五)金融 .11 (六)标准 .12 (七)财税 .13 1、企业所得税 .13 2、个人所得税 .13 3、增值税 .。 .14 4、关税 .14 (八)环保 .14 - 3 - (九)人 力 .15 (十)工会 .15 (十一)社区 .16 第 三 部分 建议 .16 (一)针对阿联酋政府 .16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 .16 2、加强与企业的沟通机制 .16 3、加强与驻阿中国使领馆及官方机构的合作 .17 (二)针对贸促会 .17 1、积极推动改善当地营商环境 .17 2、加大贸易投资促进力度 .17 3、拓展商事法律及专业培训公共服务 .18 - 4 - 第一部分 阿联酋商务环境综述 (一 )经济环境 阿 联 酋 经济开放 ,人均收入 较高 ( 2015 年 的人均 GDP 为36,060 美元 ) 。在 经济 多 样 化的努力下, 该国 已成功地 将 石油和天然 气产 出占 国内 生 产总 值( GDP) 减 少至 34%左右。 政府在境内广设 自由 贸 易 区 ( Free Trade Zone),外 国 企 业 在 区内设 立公司或工 厂 ,可 拥 有 100%所有 权 和零 税 率的 优 惠, 借 此吸引外 国投 资 者 进驻 ,打造 该国 成 为 中 东 地 区 金融、物流、 贸 易中心。 为举办 2020 年 迪拜 世界博 览会 ,政府在 创 造就 业机会 和基 础设 施的 扩 建方面增加 许 多支出, 并开 放私人企 业参与 更多的公共事业 。未 来几 年的策略 计划 重 点 在 产业 多 样 化及 通过 提高 国 民教育水 平 和增加私人企 业 等 来创 造更多就 业机会 。 (二) 利用外资情况 1、主要投资法律 按照阿 联 酋现行法律 规 定,在境 内设 立公司或 办 事 处 ,需要有本 国 人 担 任法定代理人( Sponsor,或 称 保 证 人) 。而且 取得商业执 照( Commercial License)的 前提 为 必 须 有本 国 籍的合伙人,且 最少占公司 51%股份。 事实 上,部分 本国 合伙人上 并 不出 资 ,而 仅 是充任人 头 ,其 应 得 的 权 利金(或股利) 则 事先 在 合 资 契 约中 约 定。 - 5 - 如要避免法定代理人或 合伙人的困 扰 , 只 有在自由 贸 易 区内设 立公司或工 厂 。自由 贸 易 区内设 立最大的好 处 是可 省掉 许 多在区 外繁 复 的行政手 续 ,如不受法定代理人的 约 束 与牵 制,不受外国 人投 资 需有本 国 人 担 任合伙人股 权 比例分配 的 限制,且外 国 人完全 拥 有公司股 权 、外 汇无 管制、 无 公司 营业税 、 无个 人所得 税等 优 惠措施,且 员 工 聘用 极为简 便, 可委托 自由 贸 易 区 管理局,即可 协 助 办 理申 请 公司 员 工 的 工作 签证 、 劳 工卡等 证 照及相 关 手续 。但 贸 易 区 之 间为 彼此 竞争 的 关系 ,一 张执 照 无 法跨 区 使用,且自由 贸 易 区 以生产制造业、物流业为主, 对 服 务业 多有限制,部分 产业并 不 适 合 。 在阿 联 酋 投 资 最大的好 处 是 没 有工 会 ,只要雇用的不是本 国人,法 律 上 对 雇主有利。例如,雇主可以 随时将 其雇 员 解聘,最高 仅 需支付相 当 于三 个 月薪 资 的 额 外 赔偿 。另外阿 联 酋 没 有 个 人所得 税 , 没 有公司 营业税 (另有其他 税 费 ,但和 营业额无 直接 关联 ), 政治安定、政府效率高、治安良好,生活方便。但 阿联酋日前已 开 始 实 施本 国 人工作 机会 配 额 制度, 员 工人 数 超 过 50 人的 私人企 业 , 须 提供 2%的 工作 机会 给本 国国 民。 此 规 定 实 施后,出现 部分 企业 不 愿扩 充 编 制的情 况 , 许 多行 业 也招不到阿 联 籍雇员 ,因 为 大部分本 国 人 偏好在政府 机关 或金融 机构 就 职 ,政府 对本国人 也有薪 资 上的 补 助 , 实际薪资 比外籍人士高出 许 多 。 2、吸引外资情况 根 据联 合 国贸 易和 发 展 会议 ( UNCTAD)出版的 2016 年全球- 6 - 投 资报 告( 2016 Global Investment Report), 阿联酋 是 西亚 地区仅 次于土耳其的第二大 FDI 目的 国 , 2015 年共吸引 110 亿 美元的 FDI。主要投 资来 自英 国 、印度、法 国 、日本、美 国 及香港等,主要投 资 于 房地产 、 贸 易、金融保 险业 、 制 造 业 、 矿业 、 建筑业 等。 (三) 中阿经贸关系 中国与阿联酋的贸易往来最早可追溯至公元 7 世纪,两国友好关系源远流长。自 1984 年正式建交以来,双边经贸关系更是取得了长足发展。阿联酋连续多年成为中国在西亚北非地区第二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出口市场,是中国商品重要的海外集散地,2015 年双边贸易额达到 2570 亿迪拉姆。截至 2014 年底 ,阿联酋向中国的直接投资额达到 11.5 亿美元 ,中国向阿联酋的直接投资额达到 16.6 亿美元。目前有 30 多 万中国籍人员在阿联酋工作生活, 4000 家中国企业、 249 家中国贸易代理机构落户阿联酋,在阿联酋存在的中国品牌达 5451 种。 1、双边经贸协议 1985 年,中阿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经济、贸易、技术合作协定; 1997 年 7 月,中阿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关于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 1997 年 7 月,中阿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 7 - 2007 年,中阿签订双边劳务合作谅解备忘录; 2012 年 1 月 17 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阿联酋中央银行在迪拜签署了规模为人民币 350 亿元 (合 55.3 亿美元 )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有效期三年。 2015 年 12 月 14 日,中阿签署了关于设立中阿共同投资基金的备忘录,标志着中阿基金正式设立。中阿基金总规模 100 亿美元,一期 规模 40 亿美元,双方各出资 50%。基金按照商业原则运作,投资方向为传统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高端制造业、清洁能源及其他高增长行业。投资地域以中国、阿联酋以及其他高增长国家和地区为主。 2、 中国 -海合会 自贸区谈判进度 海湾国家合作委员会(简称海合会, GCC)是由沙特、阿联酋、阿曼、卡塔尔、巴林和科威特六个产油国组成的一体化组织。2004 年 7 月,中国与海合会签署中国 -海合会经济、贸易投资和技术合作框架协议,启动自贸区谈判。然而,在经过五轮谈判后, 2009 年海合会单方面宣布暂时中止对 17 个国家和地区组织的自贸谈 判,中国海合会谈判也被搁臵。 2015 年 12 月,海合会外长理事会决定单独重启与中国的自贸协定谈判 。 2016 年 1 月 19 日, 中国商务部和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秘书处共同宣布,中国和海合会已于 17 日恢复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并将加快谈判节奏,以期在 2016 年年内达成一份全面的自由贸易协定。 - 8 - 2016 年 10 月 25-27 日, 中国 海合会自贸区第八轮谈判在北京举行。在为期三天的谈判中,双方就服务贸易、投资、电子商务以及货物贸易遗留问题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磋商。 第 二 部分 区域性问题 综述 据 统计 ,阿联酋境内共有 4000 多家中 国企业。 其中,国有企业及机构 约 有 40 家,覆盖 能源、建筑、物流、金融、航空、交通等 行业;民营企业则主要从事贸易、会展、 旅游、 餐饮等行业。目前,中国企业能够较好地融入驻在国社会,与当地政府机构、企业及团体开展多方位的合作,如华为公司与阿联酋电信合作 升级固定和移动通讯网络 ,中石油承包阿布扎比原油管线,中材国际承建艾因水泥厂等等,都彰显出中国企业在阿联酋市场上蓬勃发展的巨大潜力。 (一)政策问题 在此次接受调查的企业中,所有企业都表示在阿发展是成功的, 绝大多数 企业对未来五年的发展抱有信心,并有继续投资的计划。 主要 影 响企业“走出去”投资的动因 包括回避国内市场需求饱和以及获取国际知名品牌等因素 。受阿联酋相关投资法律的限制, 在阿联酋发展的中资企业 大都选择直接投资建厂 或设立办事处 的模式,不会选择收购、兼并当地企业。 企业普遍反应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自身风险防范能力较低 , 对阿联酋有关投资的法律政策不够了解,当地市场对中国产品和品- 9 - 牌有顾虑等方面。另外,海外融资难也是企业比较关心的问题。 (二)法律法规问题 阿联酋不是普通的英美法系国家 , 在法律实践中,可能受伊斯兰教法的影响。除此之外, 联邦法律、各酋长国法律和自由贸易区法律的存在和相互 作用可能非常复杂 ,甚至相互混淆。 以上因素均为中国企业了解、应用当地法律造成了一定障碍。 在建筑承包领域, 阿联酋民法典规定了一项十年期责任义务 ,即 建筑师设计并由其指导承包商建造的建筑物或其他固定设施,对于该建筑物或固定设施在十年内该建筑师和承包商共同向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缺乏实力、中小规模的建筑承包公司很难在阿联酋市场上存在发展。 在合同有关法律中,要求原则上使用阿拉伯语,当 文件同时使用外国语言和阿拉伯语的 ,以阿拉伯语为准。 在实践中,一般使用英阿双语签订合同,但有一些中国企业缺乏阿语人才,一般在合同 签订后,才发现阿文合同中有不利于己方条款,但已于事无补。 在仲裁调解方面, 除迪拜政府需经行政办公厅特许外,合同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将争议提交外国仲裁庭进行仲裁。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阿联酋尚未签署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因此,在阿联酋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存在难度。调解及其他形式的争议解决方式目前并不普遍 。 (三)企业本地化经营 - 10 - 据走访调查,在阿发展的中国企业普遍非常重视东道国的国家发展战略、政策及规划,并将此纳入企业发展战略,与企业经营密切结合。 绝大多数企业能够秉承“立足当地,共谋发展”的经验理念,积极融入阿 联酋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去。 在本地化采购方面,大部分受访企业表示仍以在中国国内采购为主。主要原因是 阿联酋本地制造业不发达,供应商 网络不完善 ,现有产品质量难以达标或者价格相对较高。 一般来讲,在阿联酋运营超过 5 年以上的企业本地化采购程度更高,可见实现本地化采购是个需要时间投入的过程。 在员工本地化方面,在阿联酋的中国 企业本地化程度不高,民营企业比国有企业 相对 更愿意雇佣外籍员工。 原因 一方面 在于阿联酋本国人 数很少, 福利较高,一般选择在政府机构或本国企业就职, 基本不会在外国企业中任职,因此,在中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员 工以 欧美、印度、巴基斯坦及菲律宾 人为主。 另一方面,在阿运营的国有企业涉及能源、电力、金融等敏感行业,企业本身规模较大,员工众多,更倾向于选择中国员工外派到阿联酋工作。而且,外籍员工在中国企业中几乎 不会 进入管理层,晋升机会明显少于中国员工。 (四)企业合规管理 合规经营是企业发展壮大过程中必须遵循的道德和价值底线,在海外开展业务的中国公司都应将“诚信经营”作为价值理念。在调研中发现, 中国企业普遍出现的有关合规管理问题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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