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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7年 XX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控 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 XX 资产评估房地产 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为全面检测和衡量 2015 2017 年 XX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控专项的资金效益,根据 关于做好 2017 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绩函 2017 18 号)和关于确定 2017 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名单及组织 现场评价等 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绩函 2017 20 号)的要求, XX省财政厅委托 XX 正诚资 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XX 正诚评估公司”)组成绩效评价工 作小组,制定了评价工作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附件 1),对 XX 省卫生和 计划生育委员会的“ 2015-2017 年出生缺陷综合防控” 资金共计 119,654.50 万元进行 了绩效评价,评价基准日是 2017 年 3 月 31 日。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控专项资金用于地贫防控项目和 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两个项 目的组织实施。 1.地贫防控项目。 为减少重型地中海贫血(以下简称地贫)患儿出生,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自 2011 年起,省卫生计生委在我省启动实施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免费为 XX 省户籍人 口夫妇(含一方)提供健康教育、地贫筛查、基因检测、咨询指导和高风险夫妇孕期 追踪、产前诊断、遗传咨询、高风险夫妇妊娠结局随访等服务。 2.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 为加大出生缺陷防治力度,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 2011-2020 年中国妇女儿童 发展纲要及 XX省发展规划,自 2015 年起, XX 省设立出生缺陷综合防控专项,并纳 入 2015 年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之一,由省政府牵头推动落实。根据 XX 省卫生计生 委、 X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XX 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粤卫 2015 22 号),我省计划加强省级和 84 个底线民生补助地区的县级出生缺陷综合干 预中心建设,以及为 84 个底线民生地区的孕妇和新生儿出生缺陷筛查和干预提供补助。 项目按统一规划,分批实施的原则实施进行, 2015-2017 年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 区)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补助 数量分别是 30 个、 30 个、 24 个。(二)资金概况。 1资金计划。 2015-2017 年出生缺陷综合防控专项省财政共补助资金 119,654.50 万元,主要用 于包括省级和 84 个经济欠发达县(市、区)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建设(以下简称供 方)和 84 个底线民生补助县(市、区)符合条件的孕妇及新生儿的补助(以下 简称需方)。省财政资金计划情况见图 1。 图 1 出生缺陷省财政资金计划(单位:万元) 2补 助标准。 ( 1)供方建设标准。每间妇幼保健机构补助 750 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 450 万元 /间,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财政各配套 150 万元 /间。财政补助经费用于妇 幼健康服务机构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机构内部人员进修、辖区业务骨 干培训、督导评估、宣传教育和管理交流等项目工作。 ( 2)需方补助标准。省:地级以上市:县财政按照 6: 2: 2 比例,对符合 条件的孕妇及新生儿进行补助。其中:省财政补助孕妇 265 元 /胎、新生儿 79 元 /例,补助孕产妇夫妇地贫筛查和干预 71 元 /对 。(三)项目绩效目标。 出生缺陷综合防控专项的总目标是 :加强省级和 84 个经济欠发达县(市、区) 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普及出生缺陷三级筛查和诊断技术,提高广大群众 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和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具体绩效目标 包括两方面: 1.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的目标。 ( 1)到 2017 年底,建立健全省、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三级出生缺陷综合 干预中心,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普及出生缺陷三级筛查和诊断技术。 ( 2)提高广 大群众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到 2017 年底,全省孕妇产前筛查率达 到 80%以上,新生儿筛查率达到 90%以上。( 3)力争到 2017 年底,全省 80%以上致死 性身体结构畸形、 21-三体综合征胎儿在产前得到确诊, 80%的甲低、苯丙酮尿症、听 力障碍患儿可以获得早期诊断,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防治地中海贫血项目的目标。 育龄人群地中海贫血防治知识知晓率达 80%以上,孕产妇夫妇产前地贫初筛率达 95%,所有检测阳性夫妇个案系统录入率为 100%,携带相同类型地贫基因 的夫妇生育时 进行产前地贫基因诊断比例达 85%,重症地贫胎儿产前干预率达 80%。县级妇产科专业 技术人员地贫产前筛查诊断知识和技能培训覆盖率达 90%以上,地市级业务骨干进修完 成率达 90%。 二、绩效分析 本项目评审对象共计 85 个单位,其中有 5 个未提交材料,有 5 个因提交材料不合 格无法评分,有 21 个单位截至评估日因资金未启动或者设备正在招标中等原因尚未开 展项目。因此本次纳入评分的共 54 个单位,包括 10 个现场评审和 44 个书面评审单位。 根据制定的评价指 标体系和评分标准,评定项目绩效得分为 78.59 分。从二级指 标和三级指标的具体得分来看,项目在前期准备、资金管理、实施管理等方面取得了 一定的绩效,基本实现了预期产出,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目前经济 效益和社会效益尚不突出。(一)绩效影响分析。 1.评价准备。为评价被评价单位对评价工作的重视程度及自评工作质量,保障评 价工作的顺利开展,本项目专门设立评价准备指标,主要从递交评价材料的完整性、 规范性和及时性来考察评价准备情况。指标分 8 分,平均得分 6.40 分,平均得分率 80%。 大多数单位重视本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认真准备评价材料,填报信息,按要求提交 佐证材料完整、为评价工作的按期顺利开展提供保障。但材料提交不及时、不够完整 和规范的单位较多,其中河源紫金、湛江徐闻、清远连山等 10 个单位递交材料不及时, 茂名化州、阳江阳西、梅州五华等 50 个单位佐证材料不完整不规范,汕头潮阳、河源 连平等 5 个单位未递交材料。 2.项目准备。主要评价项目前期决策的科学性、绩效目标设置的明确性和机构的 保障性。项目准备指标 7 分,平均得分 5.19 分,平均得分率 74.14%。 ( 1)论证决策。项目论证决策科学。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根据 2011-2020 年中 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及 XX省发展规划启动,目的是预防出生缺陷人口出生,提高人 口素质。根据我省经济发展区域性差异,项目决定对省级及 84 个经济欠发达县实施补 助,并根据各级财政情况,分三年分三批启动。评价发现,这种安排,既有利于项目 的稳步推进,又有利于互相借鉴经验。项目申报依据充分,申请程序规范、申报资金 用途合理。 ( 2)目标设置。省财政厅和省卫计委制定的项目方案( 粤卫 2015 22 号)明确 了项目的总目标,绩效总目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设置基本明确。同时通过规定供方 建设进度和项目实施的相关检查率、随访率指标,量化了具体绩效目标。各实施县的 卫计局及各县妇幼保健机构基本能结合本地具体情况细化目标并提供目标量化说明, 规范申报资金使用,但紫金、兴宁、连山、连南等 30 多个实施单位设置的绩效目标没 有量化或者没附量化的说明等。 ( 3)机构保障。项目机构保障好。项目建立了省卫计委、各市、县卫计局的业务 主管体系,负责出生缺陷的业务主管;成立了省、市、县三 级出生缺陷干预中心,具 体负责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建立了省、市、县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及各镇辅助助产机构 的具体实施体系。项目机构、制度、人员、设备保障到位。 3.资金管理。该指标主要考察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保障程度。指标分 14 分,平均得分 12.05 分,平均得分率 86%。 ( 1)资金到位率。通过“资金到位率”和“到位及时性”两个三级指标评价。一 是本项目省级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到位率较好,基本能及时划拨到县财政或单位。二 是项目县级资金方面,需方县级配套资金到位较好, 但供方配套资金 150 万元到位率 较低。三是县级资金到位及时性方面,由于实施单位数据统计慢或者财政审核支付慢, 县级资金到位及时性差,具体实施单位存在资金垫支。 以现场评审的 10 个单位为例,目前省妇幼和阳春各级资金都 100%直接划拨到单位 专户,资金到位 100%及时到位。而其他 8 个单位的省市资金都 100%到达县财政专户, 由县财政实现专户管理。但就具体实施的单位而言,吴川、化州和信宜 3 个县项目启 动 3 年了,县财政至今未配套供方资金共计 450 万元;化州甚至未配套 3 年的需 方补 助 692 万元,项目县级资金到位率约为 83.16%。就县财政的资金支付来看,实施单位 存在垫支资金问题。现场检查发现,目前数据统计快且财政审核快的吴川和化州,按 月统计数据并向财政申请支付,实际垫支一个月左右的需方补助资金;高州垫支了 2017 年上半年的需方补助约 170 万元,主要是因为单位业务人员数据统计慢尚未向财政申 请支付;信宜于现场检查的当天才收到上年的县财政补助资金 230 万元,但信宜需方 补助就已经支付 300 多万元。所以,就整个项目实施来说,目前实施单位实际到位的 资金和省市县的计划存在较大差异。 ( 2)资金支付及时性。项目对需方补助对象的支付及时,由项目实施方对符合条 件的补助对象进行检测收费时直接免收补助金,补助对象即时享受优惠。项目对供方 的补助一般由财政直接支付,比较及时。供方一般用于设备购置、中心建设费用等, 补助金额较大,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事前审核规范,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 3)资金支出合规性。本项目资金使用比较规范且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注意资金 节约。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设专户管理,支出审批程序合规,支出依据材 料完备,会计凭证 齐全。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均实行政府采购管理;用于符合政策 的孕妇和新生儿的补助,各单位都制定了具体的补助办法,减免的依据充分,佐证材 料比较清晰。但少数单位的需方补助发票设计不清晰,比如湛江吴川的补助发票只显 示实收费用,未列示财政补助金额。 4.事项管理。该指标主要评价各用款单位对项目实施管理及监督的情况。指标值14 分,平均得分 12.77 分,平均得分率 91.21%。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根据 2011-2020 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及 XX 省发展规划, XX 省卫生计生 委、 XX 省财政厅制定 了 XX 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管理方案,明确了项目目标和具体进度安排,并管理 机构、人员配备、设备配置、平台建设等保障了项目目标的实现。各实施单位在实施 过程中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操作规范和实施办法,逐步加大了宣传推广力度。项目重视 质量监控,加强项目督导,建立了省、市、县三级督导机制,规范督导记录,及时发 现问题并指导解决。但不足的是,项目各级督导的频次不够,覆盖范围不广,比如抽 查询问高州的督导情况,目前才对一半的镇级助产机构开展了一次督导,据询问,该 单位计划每年进行两次 覆盖全范围的督导,下半年还要进行三次督导才能实现目标。 (二)绩效表现分析。 5.经济性。项目的经济性主要评价完成事项与预算资金匹配情况以及预算控制情 况。截止评估日,本项目资金实际支出都控制在预算内,尚未发现有项目超过预算支 出的情况。但项目总体支出率偏低,需方补助结余多。截止 2017 年 3 月 31 日,经对 10 个现场检查单位数据分析,项目总体支出率约 55%,其中供方补助资金支出率约 71%, 需方补助资金支出率约 23%。 6.效率性。该指标主要是考察资金项目用于建设省市县 三级出生缺陷中心的进度 及质量。指标分 15 分,平均得分 13.80 分,平均得分率 92.00%。项目实施进度基本正 常。 2015 年项目启动以来,各实施单位高度重视,按时成立出生缺陷干预中心,积极 配备人员和设备,加强技能人员项目技能培训。目前,项目已按进度建立全省可接入 可互联共享的业务操作平台,人员配备和设备配备基本到位,对辖区助产机构进行项 目技能培训覆盖率良好。纳入评分范围的有 29 个出生缺陷干预中心在人员、设备和技 能培训方面 100%达标,其它 25 个点基本达标。对于尚未启 动项目的 21 个单位,经了 解,绝大多数年底能完成出生缺陷干预中心建设。但部分单位进展缓慢,比如潮州澄 海项目资金下达已经三年至今尚未启动,阳江江城区反映不具备条件开展项目、云浮 云城反映经多次协调仍然未启动项目。 7.效果性。 ( 1)项目经济效益。该指标考察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指标分 28 分,平均得分 18.09 分 ,平均得分率 64.61%。项目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但不显著,有些关键 检测率指标未达标。 项目实施以来,项目知晓率逐步提高。各实施单位通过媒体、 宣传单式、公共场 所设点等开展多样化的宣传。为了提高宣传推广效果,有些单位实行按月通报制度, 将出生缺陷工作完成情况与考核捆绑,充分发动基层力量,加大项目在农村的推广力 度;有些单位在实施需方补助具体流程中,通过补助单式的设计,让被检查对象充分 知晓防控检测方法及补助政策,互相宣传项目。目前,对相当数量的目标人群进行了 出生缺陷的防控筛查及诊断干预,出生缺陷检查的人数和需方补助资金逐年上升,一 定程度上减少了出生缺陷人口的出生,提高了出生人口素质,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比如项目实施后,致死性 身体结构畸形和 21-三体综合征胎儿在产前都得到较好控制。 平均确诊率分别为 94%和 92%,均实现了项目要求的 80%的目标。 但经济效益指标中,有些出生缺陷关键检查比率未达目标值。比如孕期明显结构 畸形筛查率平均为 56%,平均得分仅仅 32%;孕期唐氏筛查率平均为 63%,平均得分率 仅仅 38%,两项指标值都远远小于目标值 80%。具体到各单位,检查指标出现不达标有 韶关新丰、韶关乳源、河源资金等 30 多个单位,有些单位的部分指标检查率甚至特别 低比如湛江霞山、揭阳普宁、云浮郁南、茂 名茂南、汕尾陆河等。 ( 2)项目社会效益。社会效益指标 6 分,平均得分 3.57 分,平均得分率 59.50%。 项目实施后,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通过加强培训,项目建立了省、市、县、镇的 医务人员队伍体系,医务人员实施操作的技能不断提高。项目实施单位普遍加强了阳 性病例的随访,加强了出身缺陷事的事前预防,产前筛查阳性病例追踪随访率和新生 儿疾病筛查阳性病例追踪随访率提升较快,有效减少了缺陷儿的出生,减轻了家庭和 社会的负担。比如 54 个评审单位共计发现产前确定为致死性身体结构畸形胎儿和产前 确诊为 21-三体综合征胎儿共 680 例,基本实施 100%随访干预。但除省妇幼外,其它 单位都未开展远程会诊,有部分单位未实施阳性病例随访或者随访实施流程和记录欠 规范。 8.公平性(公众满意度)。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实施后服务对象的满意情况,指 标分 5 分,平均得分 3.84 分,平均得分率 77%。通过现场询问调查,结合审核被评价 单位实施过程中的孕妇学习记录和满意度调查佐证材料,本项目孕妇满意度平均介于80%到 90%之间。孕妇对补助办法的公开性、对补助过程的方 便性,对享受到的补助金 额,对实施单位的服务规范及服务态度等,对政府的政策和关怀,普遍感到较满意。 9.可持续发展性。该指标主要考察项目后续发展的稳定持久性。指标值 3 分,平 均得分 2.89 分,得分率 96.33%。本项目在硬件设施、管理机制、经费和人员上有可持 续发展的保障。项目建立了全省互联共享可接入的妇幼信息平台,经费投入持续稳定, 成立了稳定持续的出生缺陷干预中心,配备了稳定的人员。 三、评价结论 综合项目单位自评、评价工作组书面审核和现场核查 , 2015-2017 省出生缺 陷综合防控专项资金初步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出生缺陷干预中心,产生了一定的经 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少数单位项目开展进度延缓、部分出生缺陷检测指标未达标。 项目绩效评价得分 78.59 分,绩效等级为中。其中前期准备平均得分 11.59 分,得分 率为 77.24%;项目管理平均得分 24.82 分,平均得分率为 88.64%;项目效果平均得分 42.19 分,平均得分率为 74.02%(各指标及得分情况详见附件 2)。 四、主要绩效 (一)初步建立省、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三级出生缺陷综 合干预中心,妇 幼健康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得到加强。 3 年来,省财政投入供方补助资金 50,988.7 万元,用于建立出生缺陷干预中心, 大大加强了省级和 84 个经济欠发达县(市、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其 中, XX省妇幼保健院作为“ XX 省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 3 年共计获得补助资金 2,806.2 万元,完成了开展业务的全省互联共享的妇幼信息平台建设,配备了相关设备 超过 2,142.05 万元。 84 个实施县,除潮州澄海、阳江江城区、云浮云城极少数单位实 施进度缓慢外,绝大 多数按计划进度成立了出生缺陷干预中心,按要求配备了中心人 员和设备,完成了中心人员技能培训,完善了干预中心相关管理制度,建立了一支覆 盖全市城乡的出生缺陷服务队伍,为出生缺陷防控提供了机制保障。 (二)普遍开展了出生缺陷干预的相关检测,出生缺陷人口得到一定程度控制,出生人口素质得到提高。 为控制出生缺陷人口,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各级完善了项目管理办法,规范了实 施流程,普遍开展了出生缺陷的相关检测。项目开展以来,虽然某些具体检测指标筛 查率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离目标值尚有差距 ,但接受筛查的人数已经达到一定的数 量规模,比如纳入评分的 54 个点,完成新生儿疾病筛查人数超过 636,135 人,孕期和 生后确诊 21-三体综合症胎婴儿总和超过 303 人等,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缺陷胎儿的出生 率,提高了出生人口素质。 (三)项目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知晓率逐步提高,符合政策的孕妇及新生儿得 到实惠,孕妇满意度较高。 项目实施后,省级和各补助县不断总结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和督导工作,提高出生 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加强对检查阳性病例追踪随访。项目需方补助呈现相对上升态势。 据 现场抽查, 2017 年业务量比 2016 年明显增加,需方补助金额相对上升较快,项目知 晓率上升,符合政策的孕妇和新生儿切实享受党和政府的关怀,孕妇满意度较好高。 五、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不重视评价工作,未按要求递交评价材料。 一是项目评价资料迟交,甚至未交。评价的共 85 个单位,其中 10 家单位递交材 料不及时, 5 家单位未递交。二是递交的佐证材料不完整不规范。比如提供的“反映从 业人员接受培训的证明材料”缺少结业证书等佐证,项目实施过程缺少宣教效果的调 查,也有些单位地贫产前筛 查率、产前确诊率、产筛阳性随访率等佐证材料不规范。 由此可以看出,部门单位未树立绩效意识,未能按规定组织绩效自评工作,责任主体 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个别地区项目未按计划开展,实施进度慢。 一是有 21 个单位报备,项目才启动,中心正在建设过程中,预计 2017 年底才能 正式实施项目。但由于中心建设牵涉到设备招投标和场地建设,时间往往比较长,未 确定性因素多,可能影响项目整体完成进度。二是个别地区开展项目未按时开工。比 如潮州澄海,省级资金于 2015 年到位,但至今干预中心仍未启动。 16 年的项目县揭阳 揭东、韶关武江等正在开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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