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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医院普法的会议记 录一 时间: 22018年 5 月 20 日 地点:实验楼 c407 考勤 迟到:素萍、庆林、敏诗、婉萍 第一环节分析案例 案例 1:魏春峰,男, 15 岁。魏春峰因伙同他人抢劫于某年 3 月被公安局收容审查。同年 4月,魏从看守所挖洞逃跑,同年 11月被抓获并 被逮捕。 问题对魏春峰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是否要负脱逃罪? 秀娟:魏春峰犯了八大罪之一的抢劫罪,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由于不满十 X 大损害的行为。 “不超过必要的限度 ”,是指以制止不法行为的状态为限度,不法侵害状态已处于结束状态,危险状态已消除。 4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a.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b.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挥着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 2 - 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5贷款诈骗罪。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其他银行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a.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不仅侵犯了银行或其他金融对贷款资金的所有 权,而且侵犯了国家对金融机构的贷款管理秩序。 b.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建达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都可构成 本罪主体,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第三环节、授课演讲 郭铭聪: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的异同(详情看课本) 秀芳: 1.网络恶搞 -是否应出台中华英杰保护法? 郭,创作自由言论自由应得到保护不提倡出台该法律 漫,是道德调节的范围。不应用法律调节。 秀娟,恶搞很难界定,法律的实施很难,而且立法成本很高,浪费立法资源。 2.夫妻间的 见死不救,放任妻子自杀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师姐:丈夫对妻子有救助义务,放任的心态导致妻子的死亡发生,应负刑事责任 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夫妻间要互相救助这一义务,道德上的义务和- 3 - 法律上的义务不同。不赞同夫妻间的互相救助义务,她认为,人是独立的个体,有权决定自己的生命权。她还提出要慎用刑罚这一观点。 伟填:网络侵权问题。 某作家的作品被人刊登至网上,由腾汛网传播。腾汛网是否该负民事责任?(具体什么责任?资料不详) 师姐:是由于网络制度的不完善,可以追究赔偿责任,免责条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是无效的。 婉娜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 问题:朱某想要毒死其妻子李某,为了防止儿子中毒,他把儿子放在托儿所并要晚点接他回家,不料其妻子提前下班将儿子带回家,结果妻子跟儿子均被毒死。 朱某毒死李某属于直接故意, 毒死其儿子属于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 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区别: 1.主观认识上;明知 应当预见,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后已预见,过于自信导致危害结果发生。 2.主观意志不同:希望、放任危害结果发生,危害结果不违背他的意志 违背意志、不希望发生,避免发生。 3.犯罪构成:危害结果不一定要发生 - 4 - 一定要有危害结果发生 4.主观恶性程度:危害社会,藐视社会 没有尽到预防危害结果发生的义务,轻视社会。 5.承担责任:较重 较轻 秀娟从罪犯心理要素区别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 有认识(前提)明知 /预见 罪过心理要素认识心理无认识 意志心理希望 放任 不希望(关键) 故意的认识心理范围(广泛) 程度必然、可能 错误对法律认识的错误 对事实认识的错误行为 /对象 /工具 /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 故意的意志因素希望 放任 第四环节、总结自由交流 师姐的建议:开会前对概念要熟悉,书和法条要结合 - 5 - 裴漫的建议:会议纪律问题、考勤问题, 要形成一个互相尊重的氛围、发言要有质量和秩序。 建议有计划学习。资料使用电子版共享,参考书目和推荐网站共享。题目和解析用打印版。法条周五汇总、案例周六发放。 下周学习内容续上周。 会议书记员:黄素萍、吴彩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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