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商品混凝土项目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委托单位: 常州市中天混凝土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 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三月 2 目 录 1 前言. . 5 1.1 任务由来 . 5 1.2 建设项目特点 . 5 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及程序 . 6 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 - 1 - 1.5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 - 1 - 2 总 论 . - 2 - 2.1 编制依据 . - 2 - 2.2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 - 6 - 2.3 评价重点与评价因子 . - 8 - 2.4 环境保护目标 . - 9 - 2.5 环境功能区划与评价标准 . - 10 - 2.6 项目所在地区域发展规划概况 . - 13 - 3 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 . - 22 - 3.1 现有项目回顾评价 . - 22 - 3.2 本项目概况 . - 30 - 3.3 公用工程 . - 33 - 3.4 码头建设方案 . - 35 - 3.5 工程分析 . - 38 - 3.6 项目污染物排放“三本帐”总 . - 53 - 3.7 搬迁前后污染物排放量 . - 54 - 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 - 55 - 4.1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 . - 55 - 4.2 社会环境概况 . - 58 - 4.3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 - 60 - 4.4 区内在建、拟建企业污染源调查 . - 66 - 4.5 污染源评价 . - 69 - 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71 - 5.1 水环境影响预测 . - 71 - 5.2 声环境影响预测 . - 71 - 3 5.3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 - 74 - 5.4 固体废物影响预测 . - 82 - 5.6.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 - 84 - 6 社会环境影响评价 . - 86 - 6.1 项目所在地社会环境现状 . - 86 - 6.2 社会稳定性分析 . - 86 - 6.3 社会稳定风险防范、降低和消除措施 . - 88 - 6.4 社会环境影响评价小结 . - 89 - 7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 - 90 - 7.1 生态现状分析 . - 90 - 7.2 码头施工生态影响分析 . - 91 - 7.3 营运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 - 93 - 7.4 生态保护措施 . - 94 - 7.5 生态补偿措施 . - 95 - 8 环境风险评价 . - 97 - 8.1 评价目的和重点 . - 97 - 8.2 评价等级及范围 . - 97 - 8.3 环境风险识别 . - 99 - 8.4 最大可信事故及概率 . - 99 - 8.5 布袋除尘器故障影响分析 . - 99 - 8.6 货物入河事故风险分析 . - 101 - 8.7 船舶碰撞漏油事故风险分析 . - 101 - 8.8 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 - 105 - 9 污染治理措施及评述 . - 113 - 9.1 废气治理措施及评述 . - 113 - 9.2 废水治理措施及评述 . - 117 - 9.3 噪声污染治理措施及评述 . - 121 - 9.4 固废污染治理措施及评述 . - 122 - 9.5 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 124 - 9.6 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 - 125 - 10 产业政策、清洁生产和循环经 济分析 . - 127 - 10.1 产业政策分析 . - 127 - 4 10.2 清洁生产评价 . - 127 - 10.4 循环经济分析 . - 129 - 10.5 小结 . - 129 - 11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 - 130 - 11.1 总量目的和原则 . - 130 - 11.2 总量控制因子的确定 . - 130 - 11.3 污染物排放总量 . - 130 - 11.4 总量控制途径分析 . - 131 - 12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 - 132 - 12.1 经济效益分析 . - 132 - 12.2 环境效益分析 . - 132 - 12.3 社会效益分析 . - 133 - 12.4 分析结论 . - 133 - 13.环境保护管理与监测计划 . - 134 - 13.1 环境管理 . - 134 - 13.2 环境监测 . - 136 - 13.3 排污口规范化 . - 137 - 13 公众参与. - 139 - 14.1 公众参与的目的和意义 . - 139 - 14.2 公众参与的方法 . - 139 - 14.3 问卷调查 . - 140 - 14.4 主要结论 . - 143 - 15. 建设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 . - 144 - 15.1 选址可行性分析 . - 144 - 15.2 厂区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 . - 147 - 15.3 与区域环评的相符性分析 . - 147 - 15.3 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 . - 147 - 15.3 小结 . - 148 - 16 评价结论. - 149 - 16.1 结论 . - 149 - 16.2 要求 . - 159 - 16.3 总结论 . - 159 - 5 1 前言 1.1 任务由来 常州市中天混凝土材料有限公司现有项目位于常州市 新北区龙虎塘镇樊家村西湖塘,辽河路以北,龙魏路以南,藻江河以东地块,于 2002 年 8 月成立并建成投产。公司目前建有两条混凝土搅拌机生产线 及配套公辅设施,总占地面积约13260 平方米,混凝土年产量 40 万立方米。 根据常州市高新区对区内企业进行统一规划的要求, 常州市中天混凝土材料有限公司拟从现场址迁至常州滨江经济开 发区藻江河以西、舟山路以东地块。拟在该地块内率先实施一期 48 万立方米 /年混凝土生产线及公辅设施, 并预留二期建设用地。搬迁完毕后,现有项目将停产关闭,原有土地由高新区统一规划出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 法律文件要求,常州市中天混凝土材料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委托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 ,在项目所在地现场踏勘、调研、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建设项目特点 ( 1)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本 ,符合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 常州市新北区新港分区规划等区 域规范,未涉及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生态管控区。 ( 2)本项目为搬迁项目。现有项目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在本项目建成投产后,现有项目将停止生产。 ( 3)项目主要建设年产 48 万 m3商品混凝土搅拌厂及专用码头。混凝土搅拌厂建设 2 套商品混凝土搅拌机组,并预留二期建设用地。配套专用码头拟建 500吨级泊位 2 个。码头平台宽度为 10m,码头平台长度为 162m。 ( 4)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和机修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长江。 ( 5)项目水泥仓,粉煤灰仓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净化后达标排放。 6 ( 6)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码头船舶溢油事故,在及时采取风险应急措施的前提下,环境风险事故属可接受范围。 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及程序 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研究了项目的有关材料,并进行 实地踏勘、调研,收集和核实了有关材料,于 2014 年 1 月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编制过程中,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和 2 次网络公示,公众参与无反对意见。 本评价评价工作程序见图 1.3-1。 7 图 1.3-1 本项目环评工作程序示意图 - 1 - 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建设期施工扬尘及运营期粉尘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 2)生态环境影响 码头建设及营运期间的生态环境影响。 ( 3)环境风险 码头船舶溢油事故对藻江河水质环境风险。 1.5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相关要 求。项目的建设得到周边公众的支持,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 益。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将对项目所在地的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在 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建设和运营阶段的环境管理和 监控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报告书综合认为:在落实本项目各项环境保护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 2 - 2 总 论 2.1 编制依据 2.1.1 国家法律法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 8922 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发布, 1989.12.26; (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2 年 10 月 28 日主席令第 77号, 2003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国家主席令第八十七号), 2008.2.28修订; (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 200032 号令), 2000年 9 月 1 日起实施; (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05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 (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 199677 号令),1996.10.29; (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主席令第 54 号, 2012 年 2 月 29日; ( 8)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7.6.4; (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253 号令, 1998 年 11 月 18日; ( 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 2008第 2 号; ( 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国家 发改委第 9 号令, 2011年 3 月 27 日; ( 1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改委第 21 号令, 2013 年 2 月 16 日; ( 14)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 制要求的公告(环保部 2012 年第 51 号公告); ( 1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 200628 号文); (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8 年 8 月 29 日第十一届全国 - 3 -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 ( 17) 印发 “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 ”的通知 (国经贸资源 20001015号 ); ( 18)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环发 2005152 号); ( 19)环境保护部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 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 201298 号); ( 20)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 2013】 37 号),国务院, 2013 年9 月 10 日; ( 21) 关于印发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 “十二五” 规划 的通知 (环发 【 2012】130 号),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2012 年 10 月 29 日; ( 2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07 年 10 月 28 日修订通过,并自 2008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 23)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环保审批从严控制新 开工项目的通知,环办函 2006 394 号; ( 24)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 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6 年第 51 号, 2006 年 9 月; ( 25)关于印发“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环发 2012123 号); ( 26)环境保护部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 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 201298 号); ( 2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 2012134 号。 ( 28)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 2013103 号文。 2.1.2 地方法规 (1) 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 (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1997.07.31); (2) 江苏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办法, 1998.2.12; (3) 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苏政复 200329 号文, 2003.3.18 批准; - 4 - (4) 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 1997122 号; (5) 关于实施国家大气环境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环科 199627 号; (6) 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 (修正 ),省政府令 1997123 号,1997.11.27 修正通过; (7) 关于加强危险物交换和转移管理工作通知,江苏省环境保护局,苏环控 1997134 号, 1997.10.30; (8) 江苏省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定额,苏水资 20029 号; (9) 江苏省政府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 200692号,江苏省人民政府, 2006.7.20; (10)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意见,苏环管 2005 35 号; (11) 关于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江苏省环保厅,苏环管200698 号, 2006.07.03; (12) 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04.12.17; (13)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 200763号及其附件, 2007.6.7; (14) 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结构调整 和优化升级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969 号; (15) 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 年 7 月)。 (16)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12.1.12 修订通过, 2012.1.12 起施行; (17) 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 91 号,2013 年 6 月 9 日。 (18) 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 2006.03.1); (19)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 年本)(苏政办发20139 号); (20) 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 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 2013183 号); - 5 - (21) 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意见苏环规( 2012) 4 号; (22)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固体废物内容编制的通知苏环办公2013283 号。 (23) 常州市地表水 (环境) 功能区划 , 常州市水利局, 常州市环保局, 2003.6; (24) 关于发布实施常州市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定额的通知, 2004.8.12; (25) 常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暂行 ),常州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常政办发 1997172 号, 1997.9.30; (26) 关于加强常州市重点污染行业废水排污设施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常环管 2008) 38 号)。 2.1.4 技术标准及规范 (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2.1 2011)。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19 2011)。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2.4 2009)。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 2008)。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HJ/T2.3-93)。 (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 610-2011)。 (7)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169-2004)。 2.1.5 地方相关规划 (1) 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1-2020); (2)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3) 常州市新北区高新分区规划( 2006-2020)。 (4) 常州新北区新港分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 (5) 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批复。 2.1.6 项目立项批文与技术文件 (1)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备案号 2012281(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 (2)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 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准予常州中天混凝 土材料有限公司驳岸工程涉河建设 - 6 - 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常水许可 201325 号,常州市水利局); (4) 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工程技术资料。 2.2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 1)生态环境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 HJ192011)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及依据,见表 2.2-1,本项目占地面积共计 26526 m2,未涉及生态敏感区。确定本工程生态影响评价等级为 3 级,评价范围为项目选址区域以及藻江河使用岸线 300m 范围对应的水体。 表 2.2-1 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环境要素 工程占地(水域)范围 影响区域生态 敏感性 面积 20km2或长度 100km 面积 2km2 20km2或长度 50km 100km面积 2km2或长度 50km 特殊生态敏感区 一级 一级 一级 重要生态敏感区 一级 二级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