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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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意见 2019年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人民调解法实施情况检查为动力,全面贯彻落实饶县司字【 2019】 01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认真执行 “以奖代补 ”政策,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中 “第一道防线 ”的积极作用。 一、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法的宣传与学习 各基层所要充分利用法制宣传窗口、黑板报和各类宣传日、宣传月,创新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辖区内广泛开展人民调解的宣传活动,提升人民调解法的社会影响力。采取集中学与自学、普遍学与重点学相结合的方式,吃透人民调解法的精神实质,切实提高自身执法能力,同时要组织各村(居)调委会人民调解员进行学习,并集合典型的调解个案,突出人民调解程序、人民调解方法与技巧和档案文书的规范制作等主要内容,确保人民调解法学习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要进一步加强和巩固镇(乡、街道)、村(居)人民调解委员 会(以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下简称调委会)组织网络建设。镇(乡、街道)调委会由 39名委员组成,聘请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群众威望高、纠纷调处能力强的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政法干警等;村(居)调委会主任一般由村(居)支部书记或主任担任,并依法产生或聘请一定数额调解员,保持村(居)调委会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性质;以自然村(村民小组、社区小区、楼栋)为单位设立调解小组,聘任人民调解员和纠纷信息员。同时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重视与支持,努力建立县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如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纠纷等县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扩大人民调 解工作覆盖范围。 三、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1、实行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镇(乡、街道)、村(居)调委会首席人民调解员应当热心人民调解工作,有比较丰富的调解工作经验和比较强的调解技能,有威望、组织协调能力强,初中学历以上,原则上每个调委会 1 名。首席人民调解员有基层司法所推荐,镇(乡、街道)调委会审查,呈报县司法局审批、备案,颁发全县统一样式的首席人民调解员证书。 2、强化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县司法局、镇(乡、街道)、村(居)三级培训体系以及 “首席人民调解员由县司法局负责培训、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3 页 村(居)人民调 解员由基层司法所负责培训、自然村(村民小组、社区小区、楼栋)调解员和纠纷信息员由村(居)调委会负责培训 ”的三年轮训规划,要采取多种形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教育培训,提升调解能力,提搞调解员素质,为化解纠纷矛盾、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奠定扎实的基础。 3、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管理与考核。村(居)人民调解员和自然村(社区)纠纷信息员由村(居)委会进行日常工作管理,各基层司法所负责本镇(乡、街道)人民调解员的统一管理和业务指导,县司法局负责全县人民调解员的考评工作。今年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 “践行群众路线、争当调解能手 ”主题活动,推选评比 “十大优秀首席人民调解员 ”,在各镇(乡、街道)范围内评选 “优秀人民调解员 ” 3万人口以上的镇(乡、街道) 3名, 3万人口以下的镇(乡、街道) 2 名,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经考评违反调解员行为规范且情节严重的,不准继续从事人民调解工作。 四、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 各基层司法所要指导、督促本辖区调委会,进一步规范调解工作程序,做到 “调解成功、形式合法 ”。一是要完善人民调解受理方式。当事人书面申请调解的,应当填写人民调解申请书,口头申请的,调委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4 页 会应当填写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二是 要做好调解工作记录。对于一些比较简单,经调解已当场履行完毕的纠纷,没有必要再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及时填写人民调解口头协议登记表,调解员签名,加盖调委会印章;三是要制定调解协议书。调解成功后,需要双方签订协议的,要制定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应按照规范的格式书写,当事人双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调解员、记录人签名,加盖调委会印章,使调解协议书在形式上合法有效,如果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乡县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四是年终要对调解工作台账、调解文书和会议记录等材料进行汇总, 装订成册、整理归档。下半年要对人民调解案卷进行随机抽查评比,年中组织召开一次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充分发挥以点带面、引领带动的作用。 五、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保障力度 各基层司法所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把人民调解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村级年度目标考核,所需的工作经费列入年初财政预算。要认真执行 “以奖代补 ”政策,村(居)调委会每成功调解一起矛盾纠纷(含口头调解),要如实进行登记,按要求制作调解案卷,并按月上报基层司法所;各基层司法所要将本辖区调委会 当月开展口头调解、简易调解、疑难复杂及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5 页 重特大调解的情况,统计上报到县局基层工作股,然后,根据县财政局、县司法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 县人民调解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的通知精神,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 26 日申拨发放人民调解员误工补贴经费,确保申报材料真实齐全、程序规范完备,坚决杜绝冒领、代领、假发放以及与法律援助案件 “一案两用 ”等违纪违规现象发生,若经发现查实,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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