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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 2019 年 9 月 经济结构升级中的消费金融 2019 中国消费金融发展报告 创新与规范 摘要 近几年,我国消费金融规模快速增长、信贷结构也得到了一定优化,并且形成了以 商业银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和互联网金融平台 为主的面向不同群体的多层次 消费金融 服务体系。我国以 消费信贷 为代表的消费金融 行业 快速发展有其必然性,而且未来仍有广阔的空间。在实践中,消费金融业务在客户类型、市场营销、产品和业务模式、业务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与 其他信贷 业务 相比也 呈现出不同 的 特点。 消费金融 行业 的快速发展在满足消费者金融需求、促进消费升级的同时,也产生新的风险和问题,亟待加以规范。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问题:一是 消费金融 领域的结构性失衡依然存在,我国的 消费金融 总体覆盖率远低于发达国家,并且长尾客户覆盖力度依然不足;二是传统商业银行的信贷模式因授信成本过高、征信缺失制约了 消费金融 的发展;三是由于征信体系不完善以及竞争的加 剧,多头信贷问题 依然存在 ;并且 近几年 消费金融 违规 挪至房市等投资渠道的现象也较为突出 ;四是消费者保护有待加强。 2017 年以来,随着政策对消费金融领域的规范,消费金融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中也发挥了相当程度的积极作用。一是 信用 消费 、信用借贷业务 有助于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二是从中国的实际情况看, 消费金融增加对耐用消费品的消费,并开始更多向个人成长、自我提升的领域延伸,有助于促进消费升级、带动产业结构调整;三是 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的发展有效地覆盖了长尾客户群体,践行普惠金融,实现共享发展;四是消费金融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了我国个人征信,助力于征信体系建设,完善金融基础设施。 从行业整体发展空间来看,预计我国消费金融行业仍会有五年以上 的高速成长期,预计表内 消费金融 占总信贷规模有可能突破 25%以上 。 当然,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 监管 环境将 日趋 严格, 整个消费金融行业的运营会越来越规范。 在这个过程中,合规经营的消费金融机构的优势会愈发明显 。 从监管角度看,消费金融行业未来规范的重点将集中在 完善监管政策 、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加强行业信息共享、防范金融科技滥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多层次信用体系等方面。从消费金融机构角度,未来的创新应从如下几个方面展开:一是深挖有效消费场景;二是构建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三是在监管合规的前提下,充分运用金 融科技,使消费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人民生活。目录 一、 我国消费金融的发展现状 . 1 (一)我国消费金融发展历程 . 1 (二)我国消费金融的市场结构与创新 . 3 二、 我国 消费金融 发展存在的问题 . 7 (一)结构性失衡依然存在 . 7 (二)传统信贷模式的制约 . 8 (三)多头借贷与资金违规使用 . 8 (四)消费者保护有待加强 . 10 三、 消费金融与经济结构升级 . 10 (一)扩大内需,拉动消费 . 10 (二)促进消费升级,带动产业结构调整 . 12 (三)践行普惠金融,实现共享发展 . 13 (四)助力征信体系建设,完善金融基础设施 . 15 四、 我国消费金融行业展望 . 16 1 经济结构升级中的消费金融 创新与规范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 消费金融,或 消费信贷 ,是指由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平台等机构向消费者提供资金,用于满足消费需求的一种信贷方式。消费金融的贷款对象是个人,贷款用途是消费,目的是提高消费者的即期消费水平。 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居民财富的增加,我国的消费金融市场迎来了快速的发展:一是中国经济快速增长,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占比不断提高,消费内部升级加速,带动了消费贷款等零售业务的发展;二是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断提升,居民消费意愿增强为消费贷款需求提供了支撑;三是金融科技与 消费金融 业务的融合极大拓展了金融机构的服务半径、提高服务效率、提高业务处理能力等,有效降低了金融机构的业务成本,加快了 消费金融 业务的发展。 经济的发展为消费金融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而反过来,消费金融的健康发展,也能让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民生,推动金融供给 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 一、 我国消费金融的发展现状 我国消费金融业务 起步于 我国商业银行在上世纪 80 年代开始开办 的 耐用 品 消费 信贷 业务以及信用卡业务 。但 受制于居民消费水平、宏观市场环境等多方面限制,在之后很长时期内 , 我国消费金融发展进程相对缓慢,相关政策措施以及产业地位尚不明确 。 直到 2009 年消费金融 公司 试点的 开启 ,才真正从政策角度明确了 对 消费金融 行业的支持 。 (一)我国消费金融发展历程 探索期 :( 80 年代初 -2009 年)以 消费信贷 和 信用卡为起点,开启消费金融市场。我国的 消费金融 起始于 20 世纪 80 年代初。从 1981 年到 1983 年初,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在六个省市的 6 个行、处、所开办了 消费金融 业务。 1999 年,央行发布关于开展个人 消费金融 的指导意见,要求以国有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面向广大城市居民开展 消费金融 业务,以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汽车消费贷款和助学贷款为主的个人 消费金融 业务在国内商业银行逐步开2 展。 试点期 :( 2009 年 2013 年)以消费金融公司为试点,推动消费金融产业的发展。为解决商业银行对个人信贷需求覆盖不足的问题, 2009 年 7 月,中国银监会颁布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在北京、上海、天津、 成都 4 个城市开放消费金融试点。 2013 年 11月,银监会再次发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支持居民家庭大宗耐用消费品、教育、旅游等信贷需求,鼓励民间资本探索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并扩大内陆 10 个城市参与试点工作。 快速发展期 :( 2014 年 2017 年)以互联网金融为契机,扩大新消费领域的金融支持。2014 年 7 月,央行、工信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大力支持消费金融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 2015 年 6 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放开市场准入,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扩大至全国,并将审批权下放 到省级银监局,鼓励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国内外银行业机构和互联网企业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 2016 年 3 月,央行、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鼓励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创新,鼓励拓展汽车金融、健康消费、信息与网络消费、绿色消费、旅游休闲消费、农村消费等领域,政策对消费金融场景的拓宽和消费金融产品的创新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成熟 规范期 :( 2017 年至今)以积极整顿消费金融行业乱象为抓手,规范行业健康发展。在 2015 年到 2017 年上半年的消费金融迅猛发展阶段,行业内出现了众多违法违规现象,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偏离了消费金融的本源 。 2017 年开始,监管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多部委就消费金融业务颁布了多项规范管理通知,分别针对校园贷、网络小贷、 “ 现金贷 ” 提出了严格的清理整顿措施,对市场进行肃清。长期来看,政策对行业乱象的及时清理整顿,能够取缔风险过高的产品,关闭无业务资质的公司,为行业长期发展提供良好规范的市场环境。 在整治乱象的同时,国家对消费金融行业的支持力度也在不断加大。 2018 年 8 月,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做好信贷工作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通知,指出要 “ 积极发展消费金融,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适应多样化多层次消费需求,提供和改进差异化金融产品与服务。支持发展消费信贷,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创新金融服务方式,积极满足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升级型消费的金融需求 ” 。2018 年 9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3 的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提升金融对促进消费的支持作用,鼓励消费金融创新,规范发展消费信贷,把握好保持居民合理杠杆水平与消费信贷合理增长的关 系。 2019 年 8 月 27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 提出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推动专业化消费金融组织发展。 (二)我国消费金融的市场结构与创新 我国消费金融的参与者主要有三类:商业银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和互联网金融平台。目前,从规模上看,银行依然是消费金融存量的主力,但三大主体开展消费金融都具有各自的特色以及自身相应的优劣势。 商业银行 主要通过信用卡分期、信用卡预付现金、汽车贷、消费贷款 等产品提供消费金融服务,其依托稳定、低成本的资金实力,在传统消费金融领域占据着 绝对的优势,是目前市场份额最大的消费金融产品提供者; 消费金融公司 由银保监会审批设立,从事小额 消费金融 、抵押消费贷、现金贷业务的消费金融平台,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速度快、抵押担保要求低、全天候服务的优势,可以为商业银行无法惠及的客户提供可选择的服务,是银行的有益补充; 互联网金融平台 是依托互联网而新兴的消费金融平台,包括综合电商、分期电商、网络小贷、信用卡代偿机构等,其业务创新能力强,以便捷、高效、低成本化的特有优势吸引了大批的消费受众,未来发展 潜力巨大 。 1、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是国内最早提供消费金融的机构,产品种类涵盖住房按揭贷款、汽车贷款、耐用品贷款、旅游贷款、助学贷款、信用卡、消费信用贷款等,目前个人的 消费金融 中大部分来自银行的贷款。信用卡和消费贷是银行消费金融的重要着力点。近年来,在经济增速换挡和金融严监管的双重背景下,银行传统对公业务面临瓶颈,许多银行纷纷进行零售转型 、 探索新 发展思路。信用卡贷款具有高收益、逆周期的优质属性,是零售转型的重点之一。消费贷款包括抵押消费贷款和信用消费贷款,一般金额大、期限长,还款方式多样。 银行 消费金融 多以都市白领客户为主,部分银行开始尝试以家庭为单位授信。 专栏:商业银行 消费金融 产品创新 在市场竞争的推动下,银行 消费金融 产品体系快速丰富,新兴的 消费金融 产品不断涌现。一方面,从客户需求角度,目前针对居民消费集中的购车、装修、旅游、留学等领域,各家银行均已经分门别类地设计专属化产品,满足不同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另一方面,从审批的时效性和便利度来看,大部分银行也针对客户需求推出了审批时效更高、放款速度更快的 消4 费金融 产品。 表 1 部分银行 消费金融 产品创新 银行名称 明星产品 产品特征 申请办理条件 招商银行 闪电贷 专门针对招行客户的纯信用无抵押的贷款;最高可至 30 万额度; 按日计息,随时借随时换,期限长达 20年。 采取邀请制,办理存款、理财等零售业务达到一定期限且资信良好的客户,若符合“闪电贷”规则,招行将自动核定贷款预授信额度金额,通过短信提示客户贷款预授信资格和申办方式。 平安银行 新一贷 平安银行专为拥有稳定连续性工资收入人士发放的,以其每月工资收入作为贷款金额判断依据,用于个人消费的无担保人民币贷款。 借款额度: 3-50 万,最高 50 万;还款期限:还款期限分为 12、 24、 36 个月三种。 用户必须是拥有二代身份证的中国公民,且年龄 25 周岁 (含 )至 55 周岁(含 ),工作关系、房产、户籍关系所在地之一要有平安银行机构所在地,申请用户个人信用记录必须良好。 兴业银行 兴闪贷 兴业银行为优选贵宾客户提供的专享贷款金融服务,通过手机简单操作办理后,资金即刻到账,满足日常快速融资需求。 授信最长可达 36 个月,金额最高可达30 万;每月只需归还利息,一年到期后还本;支持随时还款,无任何额外提前还款手续费。 采取白名单制,以兴业银行微信银行、手机银行 APP 为入口,身份验证通过之后,若是产品优选贵宾客户则可进入相应申请页面。 建设银行 快贷 建行快贷是 建设银行信用贷款一类产品的总称,其中包括快 e 贷、融 e 贷、质押贷、车 e 贷、沃 e 贷。 快 e 贷为全流程网上自助操作的小额信用贷款;融 e 贷为大额消费贷款,线上审批,线下签约;质押贷为全流畅网上自助质押贷款;车 e 贷为全流程网上自助纯信用方式汽车贷款;沃 e 贷为待定客户全流程网上自助操作的小额信用贷款。 信用良好的建行个人客户,包括在建行持有金融资产,持有住房贷款,是私人银行客户,是建行代发工资客户。这些用户可以通过建行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申请,当完成审核后借款即可到账。 工商银行 融 e 借 工商银行向符合特定条件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个人合法合规消费用途的无担保无抵押的人民币贷款; 600 元起借,最高额度 80 万元,额度可循环使用;贷款期限一般 2 年,最长 5年; 按日计息,随借随还;支持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按期付息一次还本和一次性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年龄在 18-60 周岁;工作单位或经常居住地应在贷款发放机构所在地;拥有固定工作、稳定的收入来源或可靠的还款保障;工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5 还本付息四种还款方式。 中国银行 中银 E 贷 中国银行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为客户提供的全流程在线信用消费贷款服务,额度最高 30 万元; 贷款额度有效期为 12 个月,额度期限内借款人可循环使用该额度,可用于家装、购车、教育、医疗等个人合法合理的消费支出。 优质代发薪客户、财富私行客户、房贷客户、部分地区缴存公积金 /社保/税务客户 资料来源:公开信息整理 2、消费金融公司 消费金融公司是经银 保 监会批准,定位于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及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等。 消费金融公司的市场定位为商业银行的补充,主要针对中低收入及新兴客户群,通过提供宽泛灵活的信贷产品、广泛的地区覆盖和快速的市场来提供金融服务。相比银行,因为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灵活等特点而具有独特的优势和竞争力。 当前的消费金融公司商业模式可分为三类。一类是以线下渠道为主,如锦程消费金融、捷信消费金融等;一类主打 O2O 模式,如海尔消费金融、苏宁消费金融、中邮消费金融;还有一类将自身定位为互联网金融公司,如招联消费金融、马上消费金融等。目前,消费金融公司通过与商户合作的方式基本覆盖了网上零 售、家装、租房、婚庆、教育、旅游、助业等消费领域,产品主要分为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和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等。 截至 2019 年 5 月末,共有 24 家消费金融公司获批,其中 23 家已经开业。根据相关数据,持牌消费金融公司 2018 年底总资产规模合计为 3875 亿元,其中有两家的规模超过 500亿元,已成为我国消费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3、互联网金融平台 互联网金融的积极参与,是我国消费金融发展中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相关数据显示,从 2014 年的 0.02 万亿到 2018 年的 7.8 万亿,互联网消费金融放贷规模增幅近 400 倍。 按2017 年统计口径中 , 银行业占比 12%为标准,剔除银行业 的互联网贷款 后, 2017 年、 2018年互联网消费金融放贷规模仍达到 3.9、 6.9 万亿,规模仍然不可小觑。互联网消费金融(包括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电商系、消费分期平台及其他各类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等),凭借便捷的贷款审批、创新的金融产品、纵深的消费场景、强大的渗透能力以及深度的金融科技应6 用等优势获得快速发展,在弥补传统金融服务不足、便利居民消费借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涉足消费金融领域的互联网平台中,电商 、支付 平台居于主导地位。 相比商业银行以及传统的消费金 融公司,电商 、支付 平台在消费金融领域具备天然的优势。一方面,电商 、支付 平台有着庞大的客户群,而且拥有较为明确的购物需求,结合其多年的积累的大数据资源,可以 评估 客户的消费习惯和消费能力,有利于全方位信用风险评级系统的构建;另一方面,电商 、支付 平台有效地切入到消费场景中,由其自身提供消费金融产品相比于转到其他平台再申请 消费金融 方便快捷,消费金融成为电商 、支付 平台生态建设的一种有益补充。电商 、支付 平台通过各自关联的网络小贷、保理、消费金融牌照,依托平台的客户资源,从自身平台分期,逐步发展到其他消费场景分期,乃至无抵押现金贷款。从 2014 年开始 ,以蚂蚁金服 为代表的电商 、支付 系 平台 率先切入消费金融领域,围绕自身所搭建的购物 、支付 场景和积累的海量用户, 先后 推出了蚂蚁 “ 花呗 ” 、“借呗” 等消费金融产品, 随后 取得了快速发展 ,截止目前 花呗用户量 已经 超过 1 亿 。 与商业银行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相比,互联网平台的服务对象主要是 35 岁以下 的年轻人以及 特定场景(如 小额消费 、 购物 、旅游等)的消费群体,其中包括大量从未有信贷行为的白名单群体 ,而且单笔贷款金额也要更小,以满足高频、小额的普惠金融需求 。 图 1 互联网消费金融放贷规模及增速(亿元, %) 资料来源:艾瑞咨询 1 1 互联网消费金融放贷规模统计口径包括银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电商系、消费分期平台及其他各类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提供的个人消费金融业务放贷规模。 7 二、 我国 消费金融 发展存在的问题 从国际经验看,我国以 消费 信贷 为代表的消费金融业务快速发展有其必然性,而且未来仍有广阔的空间。在实践中,消费金融业务在客户类型、市场营销、产品和业务模式、业务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与传统金融业务呈现出不同特点。消费金融业务的快速发展在满足消费者金融需求、促进消费升级的同时,也由于其机构众多、覆盖面广、业务模式新等而产生新的风险和问题,亟待加以规范。 (一) 结构性失衡 依然存在 从 整体覆盖范围上看,我国消费金融 供给 仍显不足。对比发达国家 80%以上成年人可从银行获得 消费金融 ,我国仅 40%成年人可以获得 传统金融机构的服务 。从结构上看,我国 消费金融 配置不均衡现象突出。从可获得性角度看, 大致可以将 我国居民 消费金融 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信贷相对充足层。以 2017 年为例,我国仅 39.78%的成年人(约 4.8 亿人次)能够通过商业银行获得消费贷款,银行提供的消费贷款规模(约为 30.37 万亿元)占 消费金融 总规模的 93%。从贷款用途上看,银行 消费金融 主要流向了房贷和车贷。 2017 年,我国消费金融 人均余额约 6.33 万元,去掉房贷和车贷后的狭义 消费金融 人均余额约 1.97 万元。 第二层次是信贷相对不足层。 2017 年,我国 22.74%的成年人 (约 2.74 亿)通过银行以外的机构及平台获得了 消费金融 ,非银行机构提供的 消费金融 规模(约 2.31 万亿)占我国消费金融 总规模的 7%。非银行机构提供的 消费金融 人均余额为 8418 元,远低于银行服务群体的 6.33 万元和 1.97 万元。 第三层次是信贷短缺层。 从相关数据看, 2017 年,我国还有约 4.54 亿成年人没有获得过 消费金融 ,占我国成年人口的 37.48%。而发达国家仅不足 20%的成年人无法从银行获得消费金融 ,可见我国长尾客户的 消费金融 市场仍有发展空间。如何更好地服务信贷短缺的群体,将是下一步消费金融政策着力和创新的 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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