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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市文化综合执法局 2017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张家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2017 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 2011285 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 2012 3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张家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17 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估自评工作的通知(张财绩 2018 99 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现将我单位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加挂市 “扫黄打非 ”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为全额拨款副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设有二科一室,即:办公室、执法一科、执法二科。 2、人员情况:核定事业编制 11 名,现有在职人员 11 人,公益性岗位 2 人,退休人员 1 名。 2 3、主要职责:承担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行使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市场管理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职制权和行政检查权;负责受理对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承担市 “扫黄打非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 2017 年的重点工作:一是计划开展 “扫黄打非 ”集中整治 行动。二是组织线上学习、考试,线下培训、以案施训。三是开展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乡镇为重点的专项治理行动。四是开展演出、娱乐市场 “春雷 ”专项整治行动。五是开展广播电视卫星地面接收的整治。六是继续推进 “文网卫士 ”的安装和应用推广工作。七是配合做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深化改革。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1、预算收入情况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2017年财政年初预算数为 146.08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 84.93万元 ,公用经费 61.15万元。本年度追加拨款 43.14万元,其他收入 29.1 万元,本年收入合计 218.32 万元,上年结转 38.03 万元 ,合计 256.35 万元。 2、预算支出情况 2017 年实际支出 218.79 万元,按支出用途分 ,其中:基本支出 179.85万元(人员经费支出 144.33 万元,公用经费支出 35.52 万元);项目支出 38.94 万元。 3、年未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7 年度,我单位年末结转和结余 37.5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 3 5.12 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32.44 万元。 4、 2017 年超额完成了预期目标 一是开展 “扫黄打非 ”集中整治行动 30 次,检查文化经营场所 500 余家次,行政处罚立案调查 100 余起(平台录入 30 余起),收缴非法音像制品 1300 余盒,收缴非法、盗版书刊 3000 余册。二是组织线上学习、考试 1 次,线下培训 2 期,以案施训 1 期。完成省文化厅下发的 2017 年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考评细则考核工作,组织省级的业务培训 4 次,参训执法人员近 20 人次。三是开展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乡镇为重点的专项治理行动 24 次。四是开展演出、娱乐市场 “春雷 ”专项整治行动 2 次。五是组织各区县同步开展了高考中考期间校园及周边文化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六是开展广播电视卫星地面接收的整治。七是 继续推进 “文网卫士 ”的安装和应用推广工作。八是配合做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深化改革,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基本完成。 二、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2017 年度,本局基本支出 179.85万元,较上年 141.24 万元,增加 38.61万元,增幅 27.3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127.57 万元,比上年 95.57万元增加 32 万元,增幅 33.48%,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 32.85 万元,比上年 31.12 万元,增加 1.73 万元,增幅 5.27%,原因为本单位搬迁办公室,增加了费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 出 16.76万元,比上年 14.56 万元,增加 2.2 万元,增幅 15.1%,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后住房公积金相应增加。其他资本性支出 2.67 万元,比上4 年增加 2.67 万元。增加原因为搬迁办公室,新购置了办公设备。 2017 年 “三公 ”经费支出 7.91 万元,比 2016 年减少了 1.9 万元 ,减幅19.3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69 万元 ,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69 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与 2016 年持平。公务接待费 3.22 万元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 3.22 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 35批次 ,国内公务接待 398 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比 2016 年减少了 1.9万元。其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人次。 项目支出 38.93 万元,较 2016 年 20.47 万元增加 18.46 万元,增幅90.18%,增加原因为是为 “扫黄打非 ”专项整治工作新增加的专用设备购置费。其中用于设备购置的费用为 17.85 万元,较 2016 年 3.97 万元增加 13.88 万元,增幅 349.6%,增长的原因为新购置了一批 “扫黄打非 ”的专用设备。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工作绩效 1、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一是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30 次,共出动执法人员 876 人次,检 查文化经营场所 506 家次,行政处罚立案调查103 起(平台录入 38 起),收缴非法音像制品 1312 余盒,收缴非法、盗版书刊 3158 余册。共接收 12318 电话举报 98 起,核查处理 98 起。二是组织线上学习、考试 1 次,线下培训 2 期,以案施训 1 期。参加省级组织的业务培训 4 次,参训执法人员近 20 人次。三是全面落实省文化厅下发的 2017 年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考评细则,完成省文化厅组织的案卷评查工作,送交 5 本案卷参评。其他各项工作基本5 达标。四是启动了 “加强导向管理开展净化文化市场环境专项整治 ”行动,针对演出市场、网络文化 市场、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重点市场经营秩序和文化产品导向问题。五是以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乡镇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对网上服务营业场所监管力度,立案查处违规经营网吧 92 家次。组织各区县同步开展了高考中考期间校园及周边文化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加大了对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检查力度,特别是对娱乐场所、网吧、音像制品店、书报刊亭等单位进行重点监管,对辖区内学校及周边文化市场进行高密度拉网式排查,坚决杜绝网吧接纳未成年和超时经营等行为。组织了两次对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特别是教辅教材等出版物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并会同教育 局展开了对两区两县为期三天的全面督查,未发现违规行为。六是开展演出、娱乐市场 “春雷 ”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涉外、涉港澳台、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营业性演出的行为,严查淫秽表演和娱乐场所内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是否含有禁止内容。指导永定区办理了张家界湘浙义乌国际商贸城开发有限公司非演出经营单位擅自举办营业性演出一案。七是拆除收回非法安装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7 套,动员群众主动拆除非法安装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12 套。通过举报线索,查处了张家界蓝湾博格国际酒店未持有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设置卫星电视地面 接收设施接收境外电视节目一案。八是春节期间,组织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开展了关键节点的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公共娱乐场所、演艺演出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强化消防安全主体6 责任。九是全面推进、完善 “文网卫士 ”的安装和应用推广工作,加大技术监管。 十是全面完成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2、 “扫黄打非 ”工作。一是组织召开了第 30 次全国、全省 “扫黄打非 ”电视电话会议。二是组织召开了全市 “扫黄打非 ”工作会议,对 2016年 “扫黄打非 ”工作 8 个优秀单位和 14 名先进个人 进行了表彰。三是组织桑植县、慈利县开展了 “扫黄打非 ”进校园 “绿书签 ”主题活动,为在青少年学生中宣传 “扫黄打非 ”相关知识、拒绝抵制盗版和相关违禁、非法出版物营造良好氛围。四是完成了全省 “扫黄打非 ”工作交叉检查。 3、其他工作。一是完成了办公场地的搬迁,全面改善办公条件。二是开展基础党建标准化建设工作,完善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加强党员的学习,组织好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开展好精准扶贫工作,按要求对28 户贫困户进行了常态性结对帮扶。 (二)经济分析: 2017 年度 “三公经费 ”支出较 2016 年度减幅超过 19%以上,各项费用 开支基本完成预算行进度目标。这个目标的实现,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廉洁行政,节约办公运行成本,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二是节能降耗,做到人走灯熄,减少空调开放时间;三是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使用公车,除正常公务外同,其他时间公车一律入库。 (三)效率分析: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管投入,全面完成 “文网卫士 ”技术监管平台建设,增添了执法设备,配备了执法专用车辆,为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效率打下来坚实的基础。 7 (四)有效性分析: 2017 年我市文化市场监管到位,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年度考评较上年提升 2 个名次。 (五)可持续性分析:文化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为青少年和广大市民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扫黄打非 ”工作深入基层,为维护国家政治意识形态安全、文化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涉及面广、监管对象复杂、新的文化形态不断出现,从而导致监管和执法频率和力度不断增强,但是公用经费严重不足,人平 1 万元的公用经费实在难以维持正常运转;二是专项业务经费太少 ,不能满足开展大型专项整治活动开支。三是专用设施需要更新,需要增加专门的设备购置费。 五、改进措施和建议 改进措施:一 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务用车制度、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三是成立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资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各项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付;四是资金拨付严格按审批程序并手续齐全;五是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建议:一是财政部门按人头将公用经费预算拨足。二是大力加大对 “扫黄打非 ”专项整治工作的财力投入,广大市民和广大中 小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提供有效的财力保障。三是加强对财务人员专业知8 识的培训。四是由财政部门督促各单位配齐专业的财务人员。 2018 年 4 月 16 日 附件 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 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9 指标说明 得分 投入 13 预算配置 13 在职人员控制率 5 以 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 100%,计 5 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 0.5 分,扣完为 止。 在职人员控制率 =(在职人员数 /编制数) 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厅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5 “三公经费 ”变动率 8 “三公经费 ”变动率 0,计 8 分; “三公经费 ” 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 分,扣完为止。 “在公经费 ”变动率 =(本年度 “三公经费 ”预算数 -上年度 “三公经费 ”预算数) /上年度 “三公经费 ”预算数 100% 8 过 10 程 61 预算执行 20 预算完成率 5 100%计满分,每低于 5%扣 2 分,扣完为止。 预算完成率 =(上年结转 +年初预算 +本年追加预算 -年末结余 /上年结转 +年初预算 +本年追加预算) 100%。 0 预算控制率 5 预算控制率 =0,计 5 分; 0-10%(含),计 4 分; 10-20%(含),计 3分; 20-30%(含) ,计 2 分;大于 30%不得分 预算控制率 =(本年追加预算 /年初预算) 100%。 0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5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 5%扣 2 分,扣完为止。没有楼梯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实际建设面积 /批准建设面积 100% 。 该指标以 2014 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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