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德勤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调研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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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德勤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调研报告 德勤中国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德勤中国研究中心前言 4方法和结论 5监管规定 6独立董事制度 7选聘与任职 9履职和薪酬 10对话独立董事 12德勤中国公司治理中心编辑委员会 17研究与撰稿人 18联络信息 182019德勤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调研报告 | 前言4前言1999年,沪深A股市场成立九年后,中国开始引入独立董事制度。20年来,独立董事一直是中国上市公司中必不可少的角色,也已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群体。当前中国内地有3,600 余家上市公司,香港有2,400 余家,大多数公司实行9人董事会制,按独立董事至少占董事会人数1/3 来计算,独董席位已有几万余。独立非执行董事(以下简称“独立董事”或“独董”)被称为上市公司合规经营的“看门人”,独立董事制度设立的初衷是为了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希望独立董事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为了解独立董事的实际情况,德勤中国独立董事项目曾于2018 年发布报告分析中国内地和香港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和现状。当前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仍然并不理想,亚洲公司治理协会(ACGA)报告治理在觉醒:中国公司治理进化史调查显示,只有5%的中国上市公司对独立董事的整体表现表示满意,这意味着当前我国独立董事在选聘任职和职责履行方面的一些问题值得进一步关注。2019年1月,香港联合交易所新修订的主板上市规则实施,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选聘和任职要求更加严格。为此,德勤中国独立董事项目再次发起调研活动,以问卷形式向任职的独立董事们收集相应的反馈意见,范围同时覆盖中国内地和香港资本市场。同时,我们还邀请到在多家上市公司任职的知名独立董事参加访谈,受访的五位独立董事广泛参与公司治理,他们根据自己丰富的专业知识、任职经验,分享了对独立董事制度的看法,以及完善现有制度的建议。我们在此对所有回复问卷和参加访谈的独立董事们表示感谢!感谢他们贡献的时间和真知灼见!基于问卷调研和访谈,德勤中国独立董事项目联合德勤研究中心,撰写并发布2019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调研报告。我们希望此报告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发业内对现有独立董事制度的思考和讨论,推动中国独立董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吴卫军德勤中国副主席公司治理中心主管合伙人龙永雄德勤中国审计市场与国际网络主管合伙人公司治理中心委员2019德勤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调研报告 | 方法和结论5方法和结论研究方法报告所述“独立董事”指中国内地沪深A股和香港H股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研究范围为中国内地和香港两地市场,包括监管对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独董选聘任职、履职情况几个方面的情况。研究方法包括问卷调研和访谈两种方式。发放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调研问卷后,我们一共收到66份独立董事的反馈。其中,84.6%为兼职独立董事,15.4%为专职独立董事。兼职独立董事的本职工作主要为会计师、法律等专业人士、商业人士、高校学者等。这些独董所服务的公司主要为房地产、制造业、金融服务、消费与零售、科技传媒与电信等行业。图 1:参与调研的兼职独董的本职工作 议题关键信息监管规定相比内地,香港对独立董事的监管要求较为宽松,今年新修订规则更加重视独立性、多元化以及履职尽责目前,两地监管均要求独立非执行董事须占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1/3;在兼职情况、连任年限方面,内地要求仍然严于香港独董制度提高独董在董事会的比重门槛至1/3 以上大部分连续任职5年以上大部分兼职12家公司选聘任职独立性最为重要鼓励多元化政策履职情况重视培训和自我评估薪酬水平整体不高对话独董1/3的门槛比例还需要提高,上市公司提高独董薪酬的动力不够,更好的董事会组成是大部分为独董内地独立董事多半定位于公司顾问,独立董事与审计师应该是相互依靠的“同盟军”关系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切实履职还有难度,不宜对独立董事采取过于严厉的处罚延长“冷冻期”的影响是中性的,重要的是独立董事在任职的公司中没有个人利益联交所“七家”限制是提醒,任职公司数量主要看个人能力,独立董事应该自我评估鼓励多元化趋势,董事会的需求更胜于规则本身,董事会都希望看到不同背景的董事建议监管机构考虑不同市场的公司独特性制定适宜的规则,公司对自身的评估更为重要,应明确对独董的期望值图 2:参与调研独董所服务上市公司行业 表1:主要发现56%20%13%11%会计师、律师等 商业人士其他 高校学者23%19%15%12%10%7%5%5%4%制造业 房地产与建筑金融服务 科技、传媒与电信消费与零售 能源生命科学与医药 教育其他2019德勤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调研报告 | 监管规定61.6%3.3%13.1%82.0%作用不明显不清楚无实质作用有积极作用34.4%13.2%20.6%61.8%5年35年4监管规定为了保护投资者权益,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颁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均建立独立董事制度;2002年颁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了独立董事的职权及义务,直至2018 年9月,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进一步强化独董职权并规范要求。类似地,香港联交所也在主板上市规则中对独立董事制度做了相应规定。2019年1月1日,联交所新修订规则正式实施,更加重视独立性、多元化以及履职尽责,相关三处修订包括:在独立性方面,担任独立董事前不可为公司专业顾问的期限,由“一年”延长至“两年”;在多元化方面,将“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及披露要求提升为正式规章;在履职方面,提出如果候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将出任“第七家(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董事,上市公司应向股东说明董事会认为该名人士仍可投入足够时间履责的原因。相比内地,香港对独立董事的监管要求较为宽松,相关审批流程及文件签署等事项也较为简单。因此,今年实施的新规则要求更加严格,对“两年”冷冻期(即一定时间内不能从事相关职业)和“七家”公司的门槛限制令业界关注。目前,两地监管均要求独立非执行董事须占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1/3;在兼职情况、连任年限方面,内地要求仍然严于香港,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任不得超过6年、兼职公司数量不可超过5家。针对香港联交所此次的监管规则修订,我们在独立董事中展开了调研,询问他们对这些政策修订可能带来的影响的看法。表2: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修订 2019年1月1日实施涉及方面原规则新规则独立性第三章3.13:出现下列情况,董事的独立性有较大机会被质疑:(3)该董事是当时正向下列公司/人士提供被委任前的一年内,向下列公司/人士提供服务之专业顾问的董事、合伙人或主事人第三章3.13:出现下列情况,董事的独立性有较大机会被质疑:(3)该董事是或曾是当时正向下列公司/人士提供被委任前的两年内,向下列公司/人士提供服务之专业顾问的董事、合伙人或主事人多元化附录十四A.5.6:提名委员会(或董事会)应订有涉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政策,并于企业管治报告内披露该多元化政策或政策摘要。第十三章 13.92:提名委员会(或董事会)须订有关于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政策,并于企业管治报告内披露该多元化政策或政策摘要。履职附录十四A.5.5:若董事会拟选任某人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该列明应选任的理由以及他们属独立人士的原因。附录十四A.5.5:若董事会拟选任某人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该列明:2. 如果候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将出任第七家(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董事,董事会认为该名人士仍可投入足够时间履行董事责任的原因;来源:香港联交所,德勤研究2019德勤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调研报告 | 独立董事制度7独立董事制度应提高独董在董事会的比重在香港和内地,监管规定独董数量至少占董事会比例的1/3。对此,82.0%的受访独立董事认为这一规定对提升独立董事监督职能有着积极作用,仅少数独董认为此规定无实质作用。香港独立非执行董事协会创会会长范仁达先生指出, 1/3的门槛仍然偏低,甚至可以说是制约独立董事制度发展的根本因素。独董承担着公司治理的责任,但人数不足体现了重视程度不高和配套授权不足,会使独董意见受到大股东的限制。在美国、新加坡等资本市场,独董在董事会占比可以达到半数以上,这可以使独董有足够的发声权,董事会更加注重独董意见。图3:对“独立非执行董事须占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1/3”的看法 大部分连续任职5年以上在连续任职方面,内地规定独立董事每届任职年限为3 年,期满可连选连任,但最多任期不可超过两届(即 6年),在香港则没有特别的要求。调研结果表明,在一家公司连续任职时间大于5年的独立董事占比最高,表明独立董事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一种“双向选择”关系,双方彼此熟悉和了解,通常会合作多年,这有利于独立董事自身的经验积累和职业发展,而且对上市公司治理也有好处。图4:独立董事平均在每家公司连续任职时间1.6%3.3%13.1%82.0%作用不明显不清楚无实质作用有积极作用34.4%13.2%20.6%61.8%5年35年42019德勤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调研报告 | 独立董事制度8大部分兼职12家公司大部分独立董事兼任公司的数量为12家,占比近60%,兼任数量为34家的独立董事次之。兼职公司数量少,独立董事们更能保证投入每家公司的时间及精力。在兼职公司数量方面,中国内地规定最多不得超过5家,香港联交所此前并无相关限制,今年新增规定,有独立董事将兼任“第七家(或以上)”上市公司董事时,董事会应向股东大会说明原因。“七家”新规出台之后,对独立董事兼职多家公司的情况形成一定抑制,迫使独立董事思考和评估自身的情况,可能减少兼职公司数量,有助于推动独董更加专精于少量的公司,尽责履职。调研结果也显示了其积极作用。然而,访谈中有独董现身说法举例,认为这一规定可能没有实际意义。根据香港独立董事协会数据统计,兼职7 家以上香港上市公司的独董约40多位,有能力在多家公司任职的这些独董通常十分资深,广受业内认可,因此新规定实为针对这个小群体的限制,显得没有必要。图5:最多同时在几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图6:对“出任第七家(或以上)公司独立董事”相关新规则的看法3.1%6.2%30.8%60.0%不清楚其他无实质作用有积极作用612.1%13.6%18.2%56.1%最多同时7家最多同时57家最多同时34家最多同时12家52019德勤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调研报告 | 选聘与任职9选聘与任职独立性最为重要访谈中,我们听到最多的声音是对独立性的强调。清华大学汤欣教授表示,独立性是独立董事制度的支柱,对独立性的要求是整个独立董事制度中最关键的一环。在此方面,最直观表现是欧美发达市场上市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很高的比重。美国甲骨文公司曾发生过一起有关的诉讼案。2001年,甲骨文公司股东对4名董事提出指控,为此董事会聘请了两位斯坦福大学教授作为独立董事对案件事实进行调查。两人在详尽调查后得出结论,原告指控没有足够证据支持,因此向法院请求撤销诉讼。然而法院判断两位教授不具有独立性并驳回了他们的请求,因为他们与案件中的1名被告董事同属于斯坦福大学,且案件中的2名被告曾向斯坦福大学捐款。可见,在独立董事制度已发展十分成熟的美国,当发生纠纷时独立性还会被反复强调,那么在独董制度建立时间并不长的中国,独立性更应该得到关注。此次,香港联交所将独董任职前担任公司专业顾问的冷冻期延长至两年。若独立董事此前在公司担任过顾问或其他职位,其难免会有利益的冲突。设置更长的间隔期限,有助于独立董事保持其独立性,更充分地回避利益因素。调研结果也显示,大部分认可其积极作用。在访谈中,也有独董认为延长冷冻期的影响是中性的,政府官员、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士分别有相应的职业冷冻期,并遵守相应的职业操守,可以考虑区别对待。图7:对于“此前不可担任专业顾问的期限延长至2年”的看法鼓励多元化政策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方面,上市公司董事会多元化愈加受到监管、企业以及研究机构等各界关注,包括专业经验、教育背景、性别、年龄等多个维度。联交所将原载于附录的多元化政策及披露要求提升至正文,体现了对多元化重视程度提高。调研显示,多数独立董事认为该规定有助于提高独董选聘透明度、监督职能以及决策能力,但也有部分董事认为此规定“形式重于实质”,表示多元化不应为硬性规定,对其实际为董事会和公司治理带来的效果表示质疑。访谈中,我们了解到业界均赞赏多元化趋势,但仍会质疑大部分公司可能仅披露订立了多元化政策,然而实际作用最终取决于董事会主席对于董事成员的选择,方可达到公司期望。图8:对于多元化政策的看法12.0%15.0%22.0%24.0%27.0%其他提升独立董事独立性提升独立董事监督职能增强独立董事选举透明度提升独立董事决策能力81.5%9.1%33.3%56.1%其它不清楚无实质作用有积极作用72019德勤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调研报告 | 履职和薪酬10履职和薪酬重视培训和自我评估大多数独董支持和鼓励培训机制,既提高自身专业水平,也可加深对公司治理运营的理解,从而能够有效帮助独董提高监督履职能力。在访谈中,前德勤中国副主席邓贵彰先生表示,评估和提升独董履职水平不应仅靠监管督促,更重要的是公司内部自发推动。另外,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独董正常履职可能引发的风险,也是独董履职中重要且必要的制度。公司在信息披露上出现造假情况时,会对独立董事进行问责,为何没有在董事会会议上投出反对票、拒绝在相关材料上签字甚至向证监会举报等;或者上市公司爆出负面消息时,即使未直接相关,独立董事也可能牵涉其中或至法律诉讼。对此情况,受访独董坦陈,独立董事对于有些事项非知情,对事情的了解程度少于执行董事。因此,独董顺利履职的前提始终是保持独立性操守,一旦发生问题,要考虑是否已知情,是否曾参与,是否有利益在其中。图9:可以提升独董监督履职水平的举措独董薪酬水平整体不高调研显示, 绝大部分公司薪酬委员会主席是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于薪酬委员会是否有效地限制了高管薪酬,66.7%的受访独董肯定其实际作用。然而,通过访谈,我们也不难理解,香港的上市公司有大量的大型家族公司,家族集团的特点是有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拥有对薪酬事务的实际决策和控制权,在此情形下,薪酬委员会的实质作用有限。图10:公司薪酬委员会主席是否为独立非执行董事8.2%8.2%9.0%11.2%27.6%35.8%加强对独立董事的监管和违规处罚力度建立监督机构,对独立董事履职和绩效进行评估和监督其他(如提高独董薪酬、建立对执行董事的培训机制等)强制独立董事轮值退任,防范道德风险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可能的风险建立/强化独立董事培训机制,提升独董专业水平4.9%95.1%薪酬委员会主席非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是独立非执行董事2019德勤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调研报告 | 履职和薪酬1117.810.59.8 9.79.29.07.9 7.87.7 7.67.4 7.37.1 7.06.6 6.56.46.0均值8.4 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综合 教育受访董事表示,独立性是独立董事制度的根本,1/3的门槛比例仍然比较低,直接影响了独董发声,上市公司重视程度不高,形成了当前独董薪酬水平整体偏低的情况;清华大学汤欣教授表示,香港独董年薪一般为2050万港币,内地独董薪酬均值约为8万人民币,与美英独董薪酬相差甚远,甚至仅相当于台湾的上柜公司(已公开发行股票但未上市,仅于柜台市场交易)独董年薪。Wind各行业A股上市公司独董薪酬均值数据显示,2019年5月,最低年薪仅为6万元,金融和房地产业的独董平均薪酬最高,分别为17.8 万和10.5 万。图11:A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平均薪酬(万元/年)来源:Wind,截至2019年 5月,有效样本合计3607家 A股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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