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协定:亚洲的选择.pdf

返回 相关 举报
自由贸易协定:亚洲的选择.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26页
自由贸易协定:亚洲的选择.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26页
自由贸易协定:亚洲的选择.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26页
自由贸易协定:亚洲的选择.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26页
自由贸易协定:亚洲的选择.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26页
亲,该文档总共12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I 自由贸易协定: 亚洲的选择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中国北京 II 图书在版编目 ( CIP) 数据 自由贸易协定:亚洲的选择 . 北京:对外经济 贸易大学出版社, 2020.12 ISBN 978-7-5663-2234-0 . 自 . . 自由贸易 国际贸易 贸易协 定 研究 亚洲 . F753.04 中国版本图书馆 CIP 数据核字( 2020)第 269138 号 自由贸易协定:亚洲的选择 责任编辑:高 卓 出版发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邮政编码: 100029 社 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 10 号 邮购电话: 010 64492338 网 址: 发行部电话: 010 64492342 资源网址: E-mail: 成品尺寸: 215mm 278mm 印 刷:北京博海升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印 张: 8 版 次: 2020 年 12 月北京第 1 版 字 数: 205 千字 印 次: 2020 年 12 月第 1 次印刷 ISBN 978-7-5663-2234-0 定 价: 200.00 元 III 序言 IX 致谢 XI 摘要 XIII 缩略语表 XIX 第1章 概述 1 1.1 研究简介 1 1.2 亚洲经济体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 2 1.3 亚洲经济体和非亚洲经济体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 5 第 2 章 亚洲区域内自由贸易协定概述 11 2.1 东南亚国家联盟 11 2.2 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 15 2.3 亚洲区域内的其他自由贸易协定 18 第 3 章 亚洲经济体与非亚洲经济体之间的自由贸易 协定概述 25 3.1 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 25 3.2 欧亚经济联盟 31 3.3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36 3.4 亚洲经济体与非亚洲经济体之间的其他自由贸易协定 40 IV 第 4 章 亚洲自由贸易协定规则比较 47 4.1 货物贸易 47 4.2 服务贸易 57 4.3 投资 64 4.4 争端解决机制和其他 69 4.5 亚洲自由贸易协定的规则比较:总结 87 第 5 章 2020 年以后的亚洲自由贸易协定 89 5.1 亚洲自由贸易协定的主要特点 89 5.2 自由贸易协定对亚洲经济体的影响 91 5.3 政策建议 97 参考文献 101 V 表1.1 亚洲区域内签署并生效的区域贸易协定 3 表1.2 亚洲主要经济体在亚洲区域内签署并生效的自由贸易协定 4 表1.3 亚洲主要经济体之间签署并生效的自由贸易协定 5 表1.4 亚洲经济体与非亚洲经济体签署并生效的区域贸易协定 6 表1.5 亚洲主要经济体与非亚洲经济体签署并生效的自由贸易协定 7 表1.6 亚洲区域外主要大洲与亚洲经济体签署并生效的自由贸易协定 8 表1.7 亚洲区域外主要经济体与亚洲经济体签署并生效的自由贸易协定 10 表3.1 CPTPP章名 26 表3.2 CPTPP规定的政府采购门槛 29 表3.3 RCEP章名 37 表4.1 亚洲部分自由贸易协定自由化水平比较 47 表4.2 亚洲部分自由贸易协定非完全获得产品原产地判定标准比较 50 表4.3 亚洲部分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附加规则比较 52 表4.4 亚洲部分自由贸易协定海关预裁定条款比较 53 表4.5 亚洲经济体参与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概览 58 表4.6 世界贸易组织的服务部门分类 60 表4.7 亚洲部分自由贸易协定争端解决方式一览表 70 表4.8 亚洲部分自由贸易协定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范围与不适用范围 72 表4.9 在自由贸易协定中订立了环保条款的部分经济体 76 表4.10 1945 2000 年亚洲经济体签署的贸易协定 77 表4.11 亚洲主要自由贸易协定中电子商务专章取得的新成果 82 表4.12 亚洲经济体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中中央实体的货物采购门槛 84 表4.13 亚洲经济体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中中央实体的服务采购门槛 85 表4.14 亚洲经济体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中中央实体的建筑采购门槛 86 表5.1 亚洲部分经济体的区域内贸易 92 表5.2 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对全球贸易的贡献 95 VI VI 图3.1 EAEU 组织架构 33 图3.2 2015 2016 年 EAEU关税同盟的一致协调情况 34 VIII IX 序 言 当前, 在全球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 经济全球化进程遭遇逆流, 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抬头,国际贸易、投资增长放缓。截至 2020 年 12 月 4 日,新冠肺炎疫情已经夺去了 150 多万人的生命,造成 全球经济大幅衰退,并将深刻影响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贸易自由 化、便利化在特定国家和特定区域内推进,可能会成为权宜之计 和现实选择, 并以此为基础, 推动全球贸易复苏及贸易规则重塑。 我们高兴地看到,由东盟十国与澳大利亚、中国、日本、新西兰 和韩国达成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RCEP)于 2020 年 11 月正式签署生效,释放出支持多边主义的强烈信号,成为亚 洲经济一体化的里程碑,为亚太地区的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本报告系统地研究了涉及亚洲经济体的主要区域自由贸易协 定,既包括亚洲经济体达成的协定,也包括亚洲经济体与亚洲区域 外经济体达成的国际协定。本报告内容包括这些协定的进展情况、 主要特点,涵盖货物贸易领域、服务贸易领域、投资领域、争端解 决机制以及其他规则领域,如能源、知识产权、环境保护、政府采 购、竞争政策、电子商务、中小企业等。 通过分析与比较不同贸易协定的规则, 我们旨在加深对于自由 贸易协定的理解, 研判自由贸易协定规则改变对亚洲经济体带来的 经济影响、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并为促进自由贸易协定在亚洲的 更好落实、 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我们认为, 亚洲国家应该同舟共济, 以开放的心态积极推动自由贸易协定等区 域合作安排,既要加强资源整合,也要结合各国国情,为区域经济 增长提供有力支持。 X 历史经验表明,合作共赢而非对抗是大势所趋。在疫情冲击下 与后疫情时代, 关起大门向内转并不能解决卫生健康和经济发展的 问题。全球重建信任并采取一致行动对于战胜疫情和实现高效、绿 色、包容与可持续复苏至关重要。亚洲各国已积极行动起来,维护 多边主义和全球化,促进世界进步与繁荣。通过自由贸易协定继续 促进亚洲区域内和区域间的贸易与投资,就是重要的努力之一。 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 XI 致 谢 本报告由博鳌亚洲论坛研究院( BFA Academy)与其他三家国 内外机构共同完成,我们非常高兴能够和这些机构共同工作。这三 家机构是: 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 Chinese Academy of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Economic Cooperation, CAITEC) 、新加坡 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 East Asian Institute, 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 EAI) 、印度尼西亚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 Centre for Strategic & International Studies, CSIS) 。我们四方的研究人员组成 的团队精诚合作,互相支持,使本报告得以完成。 在本报告的写作中,博鳌亚洲论坛研究院曹莉、孙世选、任 昶宇负责编写致谢、摘要、 1.1、 3.2、 4.5 部分及本报告的统稿工 作。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的袁波、王蕊、潘怡辰、 刘艺卓、朱思翘、张雪妍、赵晶共同编写了 1.2、 1.3、 2.2、 2.3、 3.4、 4.1、 4.4(除 4.4.6) 、 5.1 和 5.3 部分。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 研究所的仝月婷研究团队编写了 3.1、 4.2、 4.3、 4.4.6 和 5.2 部分。 该团队共有八位成员,包括六位研究员和两位来自中国的访问博 士生,他们分别是仝月婷博士(团队负责人) 、陈晓芬博士、江 敏华博士、 康端严博士、 李耀博士、 周娜博士以及苗丰涛先生 (厦 门大学)和赵勐先生(西安交通大学) 。印度尼西亚战略与国际 研究中心的 Djisman Simandjuntak 和 Widya Suratmas 编写了 2.1 和 3.3 部分。 在本报告写作过程中,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李保东先生给予 了多方面的帮助与指导。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曲 维玺副院长和该院亚洲研究所宋志勇所长也为报告的撰写和出版 XI 提供了大量支持。本团队对他们致以衷心的感谢。本团队感谢各 位评审专家细致、专业的建议,这些专家是:清华大学法学院杨 国华教授, 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沈铭辉研究员,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王江雨教授。本团队也要感谢对外经济贸 易大学出版社专业团队对本报告的编辑、出版工作以及闫雪莲女 士的翻译工作。 若对于本报告有任何问题或意见, 请联系博鳌亚洲论坛秘书处 ( bfaboaoforum) 。 XIII 摘 要 20 世纪 90 年代后期以来,世界贸易组织( WTO)多哈回合谈 判进展缓慢,国际贸易和投资快速增长,驱动亚洲经济体越来越多 地参与多个区域内和区域间的自由贸易协定。据 WTO 统计,目前 全球范围内涉及亚洲经济体的自由贸易协定数量占全部自由贸易 协定数量的一半以上。截至 2020 年 6 月末,亚洲区域内处于生效 中的自由贸易协定有 51 个,亚洲经济体与区域外经济体签署并处 于生效中的自由贸易协定有 104 个。 亚洲自由贸易协定网络已经形 成,在推动亚洲贸易自由化、促进亚洲经济一体化、带动区域经济 增长、 加强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以及推动各经济体提高自由度和改善 治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尽管在区域一体化的制度进程上起步较晚, 但亚洲依托区域生 产网络和跨国企业带来的大规模跨境投资, 快速接纳了自由贸易协 定。亚洲区域内生产网络的发展以及 跨国企业在区域内生产分散 化战略成为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工具,通过正规化的贸易 协定来提升效率是随之而来的必然要求。此外,很多亚洲经济体 与亚洲以外的经济体达成自由贸易协定,以期获得国际竞争的优 势。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争端解决 机制以及其他规则 领域角度分析和比较亚洲不同贸易协定的主要规则和标准, 可以发 现如下特点: 第一,亚洲的自由贸易协定呈现多层次和多元化特点。 从自由 贸易协定的涵盖范围和市场开放度来看, 一些自由协定旨在实现高 水准的自由度,如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 TPP) 、全面与进步跨 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 CPTPP) 、日本欧盟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 EPA) 、韩国美国自由贸易协定;另一些则水平较低,如东盟 印度自由贸易协定、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等;还有一些协 定仅涵盖货物贸易领域。 这些自由贸易协定标准的不同反映了各经 济体发展阶段的差异。在市场准入规则方面,除新加坡等少数高度 XIV 开放型经济体能对所有自由贸易伙伴实现接近 100%的货物贸易自 由化外, 其他经济体在达成自由贸易协定时基本上都采取了弹性原 则, 最终的自由度基本上是自身与自由贸易伙伴实力平衡以及利益 集团之间互相博弈的结果。 第二,亚洲的自由贸易协定呈现开放水平逐步提高、规则标准 更加严格的大趋势。 从市场准入水平来看,亚洲早期的自由贸易协 定开放水平相对较低,一些协定的货物贸易开放度甚至低于 90%; 而新达成的协定趋向于选择 95%以上的货物贸易开放度, 一些自由 贸易协定如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P4)等甚至能够达到 100%的自由化率。 RCEP 生效后,协定区域内 90%以上的货物贸 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 大多数是立刻实现零关税或在 10 年内实现。 在服务贸易与投资领域, 一些亚洲国家的开放模式开始由正面清单 转向负面清单,但在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上仍有较大分歧, 在一些新签署的协定上成为悬而未决的问题。从规则和标准来看, 早期的协定有些仅限于货物贸易领域的规则, 后来的绝大多数协定 都涵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争端解决机制等相关内容。 新达成的协定基本都扩大了规则领域的讨论, 从关境议题扩展至关 境后议题。 第三,亚洲自由贸易协定都遵循与 WTO 原则对标。 亚洲自由 贸易协定都坚持非歧视性、贸易自由化、公平竞争、透明度、互惠 以及发展中成员特殊与差别待遇等 WTO 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 一些自由贸易协定追求超越 WTO 的开放水平与规则标准;大多数 情况下,亚洲的自由贸易协定更先进、包容和开放。它们尊重各成 员的发展实际,给予灵活处理,不强求全部一致,对部分欠发达成 员给予特殊待遇,同时也欢迎域外各方参与其中。 第四, TPP/CPTPP、 日本欧盟 EPA 等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 提出了开放国内市场的高标准,涵盖了数字贸易等前沿领域,将推 XV 动现行多边经贸规则体系的全面升级。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规则标 准越高就对自由贸易协定参与方越有利。例如,高标准的知识产权 保护条款,诚然能够鼓励创新,但过高的保护标准也会因创新成本 剧增束缚创新者。标准的高低会对利益相关方产生很大影响,导致 规则制定过程中的激烈博弈。 第五, 随着自由贸易协定数量增加, 规则不可避免地彼此重叠, 使企业从中获益的难度加大。 例如,亚洲自由贸易协定中多个彼此 不同的原产地规则给中小企业带来了沉重负担。与此同时,部分国 家的政府在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 利用自由贸易协定带来的便利方 面的能力需要加强。 展望后疫情时代,亚洲国家更需要同舟共济,以开放心态积极 推动自由贸易协定等区域合作安排, 为区域经济增长提供新的动力 支撑。本报告提出了以下六点建议: 第一,提高亚洲自由贸易协定的使用率,增强区域内企业和民 众的获得感。 加强自由贸易伙伴之间原产地证书签署、核查等数据 信息的交换与共享,促进原产地证书的申领、核准和签发程序便 利化。充分利用自由贸易协定联委会等机制,提升自由贸易协定 的贸易便利化水平。依托亚洲开发银行、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等平 台,加强亚洲范围内自由贸易协定的信息网络平台 建设与整合, 建立、 改进并定期更新涵盖亚洲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文本与市场准 入承诺的数据库,合作撰写、联合发布亚洲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使 用指南。 第二,以开放促改革,加强与自由贸易协定相适应的国内政策 调整。 营造市场化、法治化与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扩大贸易与利 用外资创造更好的国内制度性支撑。 加强与自由贸易伙伴之间的政 策协调、信息与经验分享,建立相关机制应对开放过程中的风险。 亚洲经济体还应该推进包容性发展,加强国内产业与区域政策调 XVI 整,促进国内弱势产业与经济落后区域发展,利用科技创新推动经 济转型升级。 第三,鼓励欠发达国家参与自由贸易协定,以加强能力建设。 亚洲主要国家在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中应尽可能给予欠发达国家特 别待遇, 以鼓励欠发达国家的参与; 也需要通过经验与政策分享、 培训、研讨及技术支持等多种方式,加强欠发达成员在自由贸易 协定领域的能力建设,帮助其提高谈判和从自由贸易协定获益的 能力。 第四,围绕核心公共产品贸易、供应链畅通以及数字贸易等议 题,加强后疫情时代自由贸易协定规则研究。 探索合作的机制安排 与重点领域,推动就核心公共产品贸易、重大疫情下的供应链安全 保障及争端解决机制等建立合理的国际新规则, 确保重要医疗用品 和设备、关键农产品和其他必需商品和服务的正常跨境流动,减少 供应链中断风险。亚洲经济体还应加强对于数字贸易等领域的研 究, 考虑在新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和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谈判中增加 数字贸易章节,促进在多边层面加快完成电子商务谈判,从而形成 新的全球性数字贸易规则。 第五,加强亚洲主要经济体之间的自由贸易联系与协定整合, 推动形成更大范围的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 共同构建亚洲区域经济 一体化的新蓝图。 应积极推动新签署的 RCEP 协定贯彻落实,加快 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谈判, 推动亚洲的自由贸易协定活跃经济体彼 此建立自由贸易协定联系;加强与欧洲、美洲经济体建立自由贸易 协定,促进 RCEP、 CPTPP、日本欧盟 EPA 等在规则领域的协调 合作。在这些巨型自由贸易协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形成亚太自 由贸易协定( FTAAP)等更大范围内的区域性贸易协定,为全球供 应链、产业链高效布局提供保障,带动亚洲乃至全球经济尽快实现 强力、绿色、包容、可持续复苏。 XVI 第六,立足各国国情、加快建设面向未来的亚洲高水平自由贸 易区,形成推动多边贸易体制改革的亚洲方案。 亚洲国家需要继续 坚持与 WTO 基本原则对标。在此基础上,寻找可行路径邀请其他 国家参与亚洲自由贸易协定,使亚洲自由贸易协定惠及更大区域、 更多国家和更多群体。 亚洲经济体应灵活地推动建设面向未来的高 水平自由贸易协定,既支持建设一步到位的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 也鼓励通过逐步升级的方式建立包容性更强的、 渐进式的自由贸易 协定。逐步形成符合亚洲总体发展利益的经贸规则体系,为推动世 界多边贸易体制改革提供亚洲方案。 XVIII XI 缩略语表 缩略语 英文含义 中文含义 ACB ASEAN Compliance Monitoring Body 东盟履约监督机构 ACT ASEAN Consultations to Solve Trade and Investment Issues 东盟贸易与投资事务磋商会 AFTA ASEAN Free Trade Area/Agreement 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 APEC 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APTA Asia-Pacific Trade Agreement 亚太贸易协定 ASEAN Association of South East Asian Nations 东盟 CEPA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CPTPP 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 CTSH Change at the Six-Digit Level in Classification 税则归类前6 位发生改变 CTC Change in Tariff Classification 税则归类改变 CTH Change at the Four-Digit Level in Classification 税则归类前4 位发生改变 CU Customs Union 关税同盟 DSB Dispute Settlement Body (WTO)争端解决机构 EAEU Eurasian Economic Union 欧亚经济联盟 EFTA European Free Trade Association 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欧贸联) EIA Economic Integration Agreement 经济一体化协定 EPA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FTA( s) Free Trade Agreement( s) 自由贸易协定 FTAAP Free Trade Agreement of the Asia Pacific 亚太自由贸易协定 GATS 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 服务贸易总协定 XX 续表 缩略语 英文含义 中文含义 GATT 1994 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1994 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GCC Gulf Cooperation Council 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 GMCO Gulf Monetary Council 海湾货币委员会 GPA Agreement on Government Procurement (WTO)政府采购协议 GSFTA GCC-Singapore Free Trade Agreement 海合会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 ICS Investment Court System 投资法庭机制 ICSID the Settlement of Investment Dispute between States and Nationals of Other States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 ICT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信息和通信技术 IGA Investment Guarantee Agreement 投资担保协定 IJCEPA India-Japan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印度日本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ISDS Investor-State Dispute Settlement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MFN( Treatment) Most-Favored-Nation( Treatment) 最惠国(待遇) NAFTA 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PSA( s) Partial Scope Agreements 局部贸易协定 RCEP 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ROO Rules of Origin 原产地规则 RTA Regional Trade Agreements 区域贸易协定 RVC Regional Value Content 区域产值成分 SAPTA South Asian Preferential Trade Arrangement 南亚优惠贸易安排 SEOM Senior Economic Officials Meeting 东盟经济高官会议 SMES Small and Medium Sized Enterprises 中小型企业 SOEs State-Owned Enterprises 国有企业 SPS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 卫生和植物卫生 ( 措施 ) TBT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贸易技术壁垒 TREND the Trade and Environment Database 贸易和环境数据库 XXI 续表 缩略语 英文含义 中文含义 TRIPs Agreement WTO 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WTO)与贸易有关的 知识产权协定 VC Value Content 价值成分 VNM Value of Non-Originating Materials 非原产材料价值 WCO World Customs Organization 世界海关组织 WTO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世界贸易组织 XXII 第1章 概 述 1 第1章 概 述 1.1 研究简介 几年,经济全球化推进速度放缓, 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势力上 升,多边贸易体系的正常运作受到破坏,为 世界经济增长蒙上阴影。2020 年暴发的新冠 肺炎疫情使世界经济雪上加霜。据世界贸易 组织(WTO)预测,2020 年全球商品贸易 量可能暴跌 13% 32%,几乎所有经济体的 跌幅都将达到两位数。 1 作为经济全球化和自由贸易的基石, WTO 在维护全球贸易秩序上的能力日渐衰 弱。WTO在服务、环境商品、渔业补贴和数 字贸易方面的倡议频频受阻;由于迟迟未能 任命新的上诉机构成员, WTO 争端解决机制 面临停摆。在国际贸易骤减和贸易秩序遭受 重创的背景下,一个新动向是区域贸易协定 (Regional Trade Agreement,RTA)的快速 推进。区域贸易协定在推动区域贸易投资自 由化和便利化、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和维护 世界贸易体系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与 WTO 总体规则的制定不同,由于参 与成员较少,RTA 具有谈判成本更低、灵活 性更高的特点,各方的利益诉求更容易达成 一致。据统计,区域贸易协定的数量在 20 世 纪 90年代之后实现了快速增长, 协定涵盖的 内容也愈加丰富。截至 2020 年 9 月,已经 公布且在实施中的 RTA公告共有 494 个 (货 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加入自由贸易协定的公 告被分别计数, 总计有 305 个 RTA正在施行 当中。 2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分类标准,按照 具体约定的不同,RTA 可分为自由贸易协定 (Free Trade Agreement,FTA) 、关税同盟 (Customs Union,CU) 、经济一体化协定 (Economic Integration Agreement,EIA) 、 局部贸易协定(Partial Scope Agreement, PSA)等。 3 其中,自由贸易协定是最主要的 形式。 自由贸易协定是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国家 或地区为实现相互之间的贸易自由化在 WTO 规则下所达成的地区性贸易安排。 近年 来,自由贸易协定不仅经常在地理位置毗连 的国家间达成, 而且已完全突破了地域界限。 随着亚洲区域一体化的发展,亚洲地区也形 近 1.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orld Trade Statistical Review 202 0. wto/english/res_e/statis_e/wts2020_e/ wts20_toc_e.htm. 2. WTO Regional Trade Agreements 数据库,rtais.wto/UI/Pub licMaintainRTAHome.aspx. 3. 部分区域贸易协定可能同时属于多个类别,rtais.wto/UI/PublicAllRTAListA ccession.aspx。 2 成了许多各有特色的自由贸易协定及区域贸 易协定(合称 FTA/RTAs) ,许多亚洲经济体 也与亚洲以外的经济体签署了自由贸易协 定。据测算,目前全球范围内涉及亚洲经济 体的 FTA数量占全部 FTA 数量的一半以上。 亚洲区域的自由贸易协定网络已经形成。 亚太地区一些多边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 是区域一体化进程的里程碑,尤其是全面与进 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ompr 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CPTPP)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 系协定 (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RCEP) 的签署。 CPTPP于 2018 年底正式生效,包括泰国、英国在内的一些 国家已提出加入 CPTPP的申请, 中国也在积 极考虑申请加入。 2020年 11月 15日, RCEP 这个包括东盟十国、澳大利亚、中国、日本、 新西兰和韩国的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签署,标 志着多边主义的重大成功,RCEP 将在促进 亚太区域繁荣和共同发展方面扮演重要角色。 除了广度与深度的拓展,近期的自由贸 易协定还显示出了一系列发展的新特点。首 先,越来越多的 FTA在协定内容中提出了超 越 WTO 规则的更高要求,如投资规则、数 字贸易、 竞争政策等。 其次, 越来越多的 FTA 在“小步快走”的节奏中慢慢形成,而并非 一步到位。协定参与方在 FTA形成过程中可 能会先形成部分领域、 部分行业的协定框架, 然后再扩展协定覆盖范围。有时,FTA 会在 实施一段时间后增添其成员经济体。随着区 域间贸易协定的探索、发展和实践反馈,我 们有理由相信,这些经验也会推动 WTO 的 规则谈判与后续改革。 为了深入研究自由贸易协定在亚洲的发 展进程,分析其在推动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 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本报告将研究目光投 向涉及亚洲经济体的自由贸易协定。这些 协定不仅局限于亚洲经济区域内部的贸易 协定,如东盟自由贸易区(ASEAN Free Trade Area,AFTA) 、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 委员会(简称海合会,The Gulf Cooperation Council,GCC)等,也包括 CPTPP 等亚洲 经济体与域外经济体达成的国际协定。 本报告系统地梳理了涉及亚洲经济体的 主要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进展情况、主要特 点等,对不同贸易协定的主要规则和标准进 行了分析与比较,并深入探究了自由贸易协 定规则改变对亚洲经济体带来的影响。以此 为鉴,我们为亚洲经济体在自由贸易协定的 具体施行和未来发展方面给出了合理化的政 策建议。 预计在后疫情时代,亚洲国家将会延续 在推进自由贸易协定发展上的选择,努力推 动更大的亚太自由贸易区的早日形成,帮助 重塑国际贸易规则,为全球经济发展增添新 动能。 1.2 亚洲经济体之间的自由贸易 协定 总体情况。 截至2020年6月底, 据WTO 统计,亚洲区域内部仍然生效的区域贸易协 定(Regional Trade Agreement,RTA)共 有 60 个(见表 1.1) 。按时间维度来看,绝 大多数 RTA 都是 2000 年以后生效的,仅有 12 个 RTA是 2000年之前生效的。其中,亚 洲区域内部最早生效的 RTA 是 1976 年的亚 太贸易协定 (Asia Pacific Trade Agreement, APTA) 。 从类型来看,局部贸易协定有 8 个,关 税同盟有1个, 其余51个均为自由贸易协定。 亚洲区域内部成立的唯一的关税同盟为海合 会,而 PSA多涉及南亚国家,其中亚太贸易 协定和南亚优惠贸易安排(South Asian Preferential Trade Arrangement, SAPTA) 是 涉及国家数量较多的 PSA,分别涵盖了 8 个 成员和 7个成员。 第1章 概 述 3 表 1.1 亚洲区域内签署并生效的区域贸易协定 类型 PSA FTA CU 数量 8 51 1 名称 老挝泰国,经济合 作组织,南亚优惠贸 易安排,印度阿富 汗,印度泰国,印 度尼泊尔, 印度尼 西亚巴基斯坦, 亚 太贸易协定 东盟自由贸易区,吉尔吉斯斯坦亚美尼亚,吉尔吉斯斯坦哈 萨克斯坦,亚美尼亚土库曼斯坦,格鲁吉亚阿塞拜疆,土耳 其以色列,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格鲁吉亚亚美尼 亚,格鲁吉亚哈萨克斯坦,格鲁吉亚土库曼斯坦,印度斯 里兰卡,亚美尼亚哈萨克斯坦,日本新加坡,中国内地中 国香港, 中国内地中国澳门, 土耳其巴勒斯坦, 巴基斯坦斯 里兰卡,印度新加坡,约旦新加坡,南亚自由贸易协定,韩 国新加坡,日本马来西亚,印度不丹,土耳其叙利亚, 日本泰国, 巴基斯坦马来西亚, 日本印度尼西亚, 文莱日 本,土耳其格鲁吉亚,东盟日本,日本菲律宾,中国新 加坡,日本越南,韩国印度,印度马来西亚,印度日本, 韩国土耳其, 海合会新加坡, 新加坡中国台北, 土耳其马 来西亚,中国韩国,韩国越南,日本蒙古国,土耳其新 加坡,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格鲁吉亚,格鲁吉亚中国 香港,中国东盟,东盟印度,东盟韩国,中国巴基斯坦 海合会 资料来源:根据WTO数据库整理。 目前亚洲内部仍然生效的 51个 FTA, 从 涵盖领域来看,大多数都涵盖了货物和服务 贸易领域,有约 20 个 FTA 仅涵盖货物贸易 领域。这些仅涵盖货物贸易的 FTA,一些是 由独联体国家之间签署的,一些是由南亚国 家之间签署的,还有一些是土耳其签署的。 此外,东盟和日本之间的 FTA也仅涵盖货物 贸易领域,但东盟各国与日本单独签署的 FTA 则是全面的 FTA。 从区域结构上看,东南亚、南亚和中亚 区域各自已经形成了统一的 FTA,西亚区域 也拥有了海合会这样覆盖 6 个国家的关税同 盟,而东北亚国家之间并没有建立密切的 FTA 联系,仅有中国韩国和日本蒙古国 两个 FTA。从区域之间的联系来看,由于彼 此之间存在较为紧密的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 关系,东南亚、南亚和东北亚国家之间建立 的 FTA非常密集,同时这些区域大多数国家 与中亚、西亚国家的 FTA 关系并不紧密。 从国别参与来看,日本、新加坡、印度、 中国、格鲁吉亚、土耳其、韩国均是在亚洲 内部建立 FTA 较多的国家(见表 1.2) ,其他 国家在亚洲内部建立的 FTA 都在 5个以下。 日本在亚洲内部建立了 10 个 FTA, 自由贸易 伙伴包括 7 个东盟国家、东盟、印度和蒙古 国。新加坡在亚洲内部建立了 9 个 FTA,除 东盟成员外,自由贸易协定成员还涵盖东亚 的中国、日本、韩国和中国台北,南亚的印 度以及西亚的海合会、约旦和土耳其。如果 从亚洲自由贸易伙伴的数量来看,新加坡排 在第一位, 共与 23个亚洲经济体达成自由贸 易协定,这主要是因为新加坡国内市场规模 小、经济外向程度高,希望通过建立各类自 由贸易安排来帮助其拓展经济发展空间。印 度在亚洲内部建立了 8个 FTA, 涵盖 18 个国 家,除韩国、日本外,自由贸易伙伴都是南 亚和东南亚国家。中国在亚洲内部建立了 7 个 FTA,自由贸易伙伴为格鲁吉亚、东盟、 新加坡、巴基斯坦、韩国、中国香港和中国 澳门。格鲁吉亚和土耳其均拥有连接亚欧的 4 区位优势,不仅积极融入欧盟,而且与亚洲 经济体也建立了较多的 FTA。其中,格鲁吉 亚在亚洲内部建立了 7 个 FTA,自由贸易伙 伴除土耳其、中国和中国香港外,均是前苏 联加盟共和国;土耳其在亚洲内部建立了 7 个 FTA,自由贸易伙伴包括巴勒斯坦、叙利 亚、以色列、格鲁吉亚、韩国、马来西亚、 新加坡。韩国在亚洲内部的 FTA有 6 个,自 由贸易伙伴包括印度、土耳其、中国、东盟、 新加坡和越南。此外,东盟作为一个整体, 与中国、日本、韩国和印度均建立了 FTA, 与中国香港签署的FTA也已在东盟部分国家 生效。 表 1.2 亚洲主要经济体在亚洲区域内签署并生效的自由贸易协定 序号 经济体 协定数 经济体数 协定名称 1 日本 10 12 日本新加坡,日本马来西亚,日本泰国,日本印度尼西 亚,文莱日本,东盟日本,日本菲律宾,日本越南,印 度日本,日本蒙古国 2 新加坡 9 23 日本新加坡,印度新加坡,约旦新加坡,韩国新加坡, 中国新加坡, 海合会新加坡, 新加坡中国台北, 土耳其新 加坡,东盟自由贸易区 3 印度 8 18 印度斯里兰卡,印度新加坡,印度不丹,韩国印度,印 度马来西亚,印度日本,东盟印度,南亚自由贸易协定 4 中国 7 15 中国内地中国香港,中国内地中国澳门,中国新加坡,中 国韩国,中国格鲁吉亚,中国东盟,中国巴基斯坦 5 格鲁吉亚 7 7 格鲁吉亚亚美尼亚,格鲁吉亚哈萨克斯坦,格鲁吉亚土库 曼斯坦,土耳其格鲁吉亚,中国格鲁吉亚,格鲁吉亚中国 香港,格鲁吉亚阿塞拜疆 6 土耳其 7 7 土耳其巴勒斯坦, 土耳其叙利亚, 韩国土耳其, 土耳其马 来西亚,土耳其新加坡,土耳其以色列,土耳其格鲁吉亚 7 韩国 6 15 韩国新加坡,韩国印度,韩国土耳其,中国韩国,韩 国越南,东盟韩国 8 东盟 4 4 中国东盟,东盟日本,东盟印度,东盟韩国 资料来源:根据WTO数据库整理。 值得注意的是,日本、新加坡、印度、 中国、格鲁吉亚、土耳其、韩国、东盟这些 经济体在亚洲建立了许多 FTA(见表 1.3) , 形成了事实上的轮轴辐条的 FTA结构,但 这些结构中的“轮轴” ,彼此之间的 FTA 联 系仍然有待加强。例如,日本与中国、韩国、 格鲁吉亚和土耳其还没有建立 FTA,中国与 日本、印度和土耳其还没有建立 FTA,日本 与韩国也没有建立 FTA。区域全面经济伙伴 关系协定的建立将显著改善中国、日本、韩 国、印度和东盟等亚洲 FTA“轮轴”之间的 FTA 联系,形成覆盖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copyright@ 2017-2022 报告吧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7002310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200018  |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