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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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评价机构:某某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目 录一、基本情况- 3(一)资金背景。- 3(二)资金概况。- 5(三)项目绩效目标。- 11二、绩效分析- 13(一)绩效影响分析。- 131前期准备。- 162资金管理。- 203事项管理。- 23(二)绩效表现分析。- 231经济性。- 242效率性。- 253效果性。- 264公平性。- 27三、评价结论- 28四、主要绩效- 28五、存在问题- 33六、相关建议- 36为全面检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资金预期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的管理水平,按照某某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某某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府201686号)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绩函201718号)的要求,受省财政厅委托,某某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组织绩效评价小组对2014-2017年省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共计302,589.07万元的使用情况实施了绩效评价,形成了本绩效评价报告。评价基准日为2017年3月31日。一、基本情况(一)资金背景。为加快推动人才强省战略,带动新兴学科、发展高新产业、引领先进文化的领军人才,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根据中共某某省委、某某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和某某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粤发201017号)精神,省委、省政府决定自2009年起组织实施“珠江人才计划”,坚持“三注重两符合”原则(即注重人才水平、注重技术成果、注重产业化前景,符合加快发展需要、符合优化经济结构需要),着力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2014年,为贯彻落实“国家特支计划”,同时形成与“珠江人才计划”相衔接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引育体系,在整合“百名南粤杰出人才培养工程”和省内相关人才培养项目资源的基础上,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某某省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粤组通201418号),启动实施“某某特支计划”,面向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遴选支持一批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等3个层次9类人才,为“国家特支计划”选拔一批后备人才,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2012年,省委、省政府作出进一步加快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战略部署,省委组织部牵头实施了“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简称“扬帆计划”)。此后,根据 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的通知(粤组通201356号)、关于实施扬帆计划人才驿站项目的通知(粤人才办20164号)等文件,“扬帆计划”进一步拓展为7类子项目,面向粤东西北地区12个地级市及下属80个县(市、区),以及惠州市的龙门县和肇庆市的广宁、德庆、封开、怀集县。实施“竞争性扶持市县重点人才工程”、“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紧缺拔尖人才”、“培养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博士后扶持项目”和“人才驿站项目”。(二)资金概况。1.补助范围。“珠江人才计划”包括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2个项目,分为“技术研发产业化”和“应用基础研究”两类申报评审,创新创业团队专设“海外青年英才团队项目”。技术研发产业化类主要依托产业化项目引进人才,引进后重点围绕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问题进行研究,具有快速产业化潜力和广阔市场前景。应用基础研究类主要依托重大研发平台、重点学科和重大项目引进人才,引进后重点围绕产业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原创性问题进行研究。“某某特支计划”面向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遴选支持一批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3个层次共9类人才,具体包括: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教学名师,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青年文化英才,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扬帆计划”面向粤东西北地区12个地级市及下属80个县(市、区),以及惠州市的龙门县和肇庆市的广宁、德庆、封开、怀集县,实施“竞争性扶持市县重点人才工程”、“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紧缺拔尖人才”、“培养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博士后扶持项目”和“人才驿站项目”。2.补助标准及资金用途。“珠江人才计划”,现年度预算总额8.5亿元。前五批主要包括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两个项目。其中:创新创业团队重点引进我省优先发展产业急需的创新和科研团队,分三个档次给予1000万元到1亿元的专项工作经费;领军人才重点引进两院院士和相同等级担任省级重大科技项目首席科学家、重大工程项目首席工程技术专家等,给予每人一次性500万元科研工作经费和100万元(税后)住房补贴。2016年,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珠江人才计划”新增海外专家来粤短期工作资助计划,每年柔性引进一批海外专家短期来粤开展项目合作、科技攻关、交流讲学等活动,分三档给予最高40万元资助;新增海外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吸引集聚外籍(境外)和有留学经历的博士毕业生来粤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给予每人60万元资助,为我省储备一批青年高层次人才。“某某特支计划”,现年度预算总额1.64亿元。每年遴选支持335名左右人才,其中,杰出人才15名左右,每人补助100万元;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0名左右,每人补助80万元;科技创业领军人才30人左右,每人补助80万元。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30名左右,每人补助50万元;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20名左右,每人补助30万元;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100名左右,每人补助30万元;教学名师30名左右,每人补助30万元;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50名左右,每人补助10万元。青年文化英才30左右,每人补助20万元。根据某某省实施“某某特支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172号),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纳入“某某特支计划”管理,按中央财政资助额度1:1的标准,省财政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助资金。“扬帆计划”,现年度预算总额1.25亿元。每年竞争性扶持6个市级、30个县级人才工程,每个市级项目给予150万元、县级项目分两档给予80万元、50万元资助;引进10个左右创新创业团队,分三个档次给予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资助;引进20名左右紧缺拔尖人才,分两个档次给予50万元、100万元资助;培养30名左右高层次人才,每人资助20万元;资助粤东西北地区新考上高级技师的高技能人才每人1万元;资助粤东西北地区在站博士后每人12万元;给予每个新设人才驿站150万元筹建经费。3.资金分配。专项资金采用竞争性分配方式。(1)“珠江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的评审主要环节包括:形式审查和专利审查、第一轮评审(需要分若干小组进行“小同行”评审)、实地考察、第二轮现场答辩评审。海外专家来粤短期工作计划和海外青年人才引进计划主要采取认定的方式确定资助人选。评审结果及资金分配方案需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审核并公示后,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由省级项目实施主管单位与引进人才及用人单位分别签订财政资助合同。用人单位按照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和合同书开展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2)“某某特支计划”。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和青年文化英才评审工作,由省委宣传部牵头负责,主要包括专家评审、工程领导小组复评、宣传部长会议审议三个环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评审工作,由省科技厅牵头负责,主要包括同行评审和现场答辩评审两个环节;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评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主要通过分组专家评审形式进行;教学名师评审工作由省教育厅牵头负责,主要包括分组专家材料评议、现场答辩两个环节;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评审工作,由省科技厅牵头负责,主要包括专家函评初审、会议评审两个环节。评审结果及资金分配方案需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审核并公示后,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3)“扬帆计划”。竞争性扶持市县人才工程评审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主要包括现场评审考核和集中会议评审两个环节;创新创业团队评审工作由省科技厅牵头负责,主要包括形式审查、分组答辩评审、实地考察三个环节;紧缺拔尖人才和高层次人才项目评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主要包括专业组评审、评委会评审环节;高技能人才和博士后项目评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主要是对照资格条件进行材料审核与鉴定;人才驿站项目评审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对条件成熟的地区,会同有关单位进行考核评估,经部务会审议同意后给予挂牌并划拨资助。评审结果及资金分配方案需经部务会审核并公示后,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2014-2017年,省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302,589.07万元,其中“珠江人才计划”219,003.07万元、“某某特支计划”37,875万元、“扬帆计划”45,711万元(资金安排情况详见附件1)。(三)绩效目标。“珠江人才计划”: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粤东西北地区加快发展的战略部署,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粤创新创业。计划用510年时间引进100个居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创新科研团队和100名带动新兴学科、发展高新产业、引领先进文化的领军人才,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某某特支计划”:为加快建设人才高地,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面向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遴选支持一批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等3个层次9类人才,为“国家特支计划”选拔一批后备人才,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扬帆计划”: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快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战略部署,推进实施“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简称“扬帆计划”)。通过扶持补助正在实施或准备实施的重大人才工程,紧扣当地主导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发展需求,聚焦骨干企业、产业园区和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围绕打造一批产值超100亿、500亿元产业集群的战略目标,充分发挥人才在促进区域产业转移承接、产业融合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重要引领和支撑作用。二、绩效分析依据既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评定2014-2017年省人才工作专资金使用整体绩效为84.35分(其中:珠江人才计划81.95分,某某特支计划86分,扬帆计划85.1分)。从13个三级指标的评价得分情况看(详见图1),专项资金在前期准备、实施过程、绩效结果方面均取得了较为良好的成绩。图1.三级指标得分率(%)(一)绩效影响分析。1.前期准备。该指标主要从论证决策、目标设置和保障措施三个方面考察省人才工作专资金投向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人员及机构的健全性。指标分值20分,评价得分16.73分,得分率83.65%。(1)论证决策。指标分值7分,评价得分5.83分,得分率83.33%。整体而言,专项资金设立符合我省人才发展布局,专项资金分配方式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资金的申报、评审、核定过程比较规范。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个别项目的评审核定未按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把关。如2013年珠江人才计划高性能锂离子动力电池研发与产业化创新团队(用人单位:东莞市迈科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省财政下达资金3,000万元(其中:住房补贴100万元,科研工作经费2,900万元)。根据珠江人才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外部协作费支出总额最高不超过科研工作经费总额的10%,该项目的外部协作费最高额度不应超过290万元。但该项目经费预算中,省财政资金中有400万元为外部协作费,占科研工作经费的13.8%,超出了规定额度。二是少数用人单位的部分申报承诺事项诚信度不足,部分珠江人才计划项目核准安排资金后因带头人不能到位无法实施,或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约情况导致项目终止。如2015年第五批珠江人才计划可穿戴医疗传感网研发团队(用人单位:中山大学)带头人Jian-Gang Zhu教授申报承诺和合同约定聘期自2016年2月1日起至2021年1月30日止。在此期间内Jian-Gang Zhu承诺在粤工作每年6个月以上或5年累计工作660个工作日,但2016年Jian-Gang Zhu来粤工作时间仅为81天。由于团队带头人无法按合同要求来粤工作,用人单位于2017年6月15日向主管部门申请终止“可穿戴医疗传感网研发团队”项目。又如2013年度珠江人才计划氮化物半导体照明产业技术创新团队(用人单位: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该团队带头人中村修二作为境外引进人才在项目开展三个年度内累计在粤工作时间为90个工作日、占合同约定时间的27.3%,且后续工作难以保证按合同工作时间约定条款执行。(2)目标设置。指标分值7分,评价得分5.87分,得分率83.81%。专项资金设置了人才引进与发展的总体目标,资金使用单位在申报专项资金时也已提出了相应的绩效目标。存在问题主要有:某某特支计划部分项目存在绩效目标比较笼统,不够细化、缺少量化、对绩效目标的时间进度安排没有具体规划等问题。如2016年某某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等项目,格式化申报书只要求申请人填写基本情况和承诺“入选本项目后,全职在粤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没有3年工作目标(工作计划或工作设想等)方面的内容,“入选者每年由所在单位进行一次考核”的要求则缺少考核标准,不利于监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监督考核。(3)保障措施。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5.03分,得分率83.89%。专项资金中大部分申报单位管理机构健全,有固定的办公、研发和生产场所,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组织经费有保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基本上能够在组织机制上保障项目按计划实施。主要问题有:一是现有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申报指南、项目合同书等)无法全面有效地规范项目内容。如珠江人才计划、扬帆计划的创新创业团队是我省组织实施的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该计划核心内容之一是面向境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来粤(或粤东西北)工作,申报与评审的重要条件是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必须每年在粤(或粤东西北)工作一定时间,目的是引进人才而不是购买技术成果。现行对引进境外人才的考核主要依据出入境记录、工资流水/纳税证明,对引进境内人才的考核主要依据工作关系调动证明、工资流水/纳税证明、社保记录等。这些对创新创业团队境内外人才(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在粤(或粤东西北)工作时间的考核手段在实际操作上难以考核确认人员是否按要求到位。二是部分用人单位未建立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制度,项目实施过程缺少必要的制度保障。如2014年珠江人才计划新型柔性显示技术团队(用人单位:深圳市柔宇科技有限公司),未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应的保障措施。又如2016年某某特支计划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尚未建立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该单位入选人员对专项资金使用规定不太了解,对专项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一定影响。2.资金管理。该指标主要从资金到位、资金支付、支出规范性三个方面考察专项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指标分值17分,评价得分14.30分,得分率84.12%。(1)资金到位。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3.33分,得分率83.33%。省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预算指标已全额按时下达地市或省直单位。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部分项目配套资金未到位。如2015年珠江人才计划必贝特新药开发创新团队(用人单位:广州必贝特医药技术有限公司),该项目省财政专项资金于2016年3月7日到账6,000万元,已签订的珠江人才计划合同书中承诺的广州市配套专项资金3,000万元至今尚未到位。又如2016年扬帆计划五金刀剪先进制造技术创新团队(用人单位:阳江市五金刀剪产业技术研究院),省财政2016年3月18日下达预算指标。省专项资金于2016年8月17日到达用人单位,已签订的扬帆计划合同书中承诺的地市配套资金至今尚未到位。二是部分项目资金到位不及时。如某某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某某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府201686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市县财政部门在收到省拨资金的30日内将资金额度下达到资金使用单位,由市县财政部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而2015年某某特支计划科技创青年拨尖人才入选者罗微(用人单位: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的专项资金,省财政厅于2016年3月18日印发下达资金文件,佛山市财政局2016年11月财政直接支付2万元,2017年4月拨付用人单位28万元,资金全额到位,但到位不及时。(2)资金支付。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4.30分,得分率86.00%。资金使用单位收到专项资金后,大多数能按规定支出。主要问题有:一是资金实际使用周期较短影响资金使用率。如2013年珠江人才计划氮化物半导体照明产业技术创新团队(用人单位: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该单位于2014年9月获得省财政专项资金4,000万元,该项目前三年省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合计353.42万元,使用率为8.84%。主要原因是:一方面,该单位2015年下半年,由于用人单位机构改革资产清算和资产划拨时间长,还有项目实施进度的关系,导致经费实际支出缓慢。另一方面,该专项资金实行“零余额授权支付”,每年12月底专项资金会被冻结,次年4-6月重新获得“授权支付”使用资金。二是部分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不够完善影响资金支出,入选者对资金使用规定不了解,造成项目资金使用率不高。如2015年特支计划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3人入选“某某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入选“某某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青年拔尖人才,1人入选“某某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6名入选者获得专项资金资助金额共310万元,目前为止有5人的专项资金除单位管理费以外尚未使用,资金使用率为9.95%。2017年扬帆计划引进紧缺拔尖人才项目(用人单位:某某海洋大学)专项资金150万元和2017年扬帆计划培养高层次人才项目(用人单位:某某海洋大学)专项资金100万元,均未发生支出。(3)财务规范性。指标分值8分,评价得分6.67分,得分率83.33%。大部分用人单位认真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比较规范地使用和核算专项资金。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用人单位未设置专账核算专项资金(仅以辅助台账单独核算),或会计核算未按项目合同中的预算明细项目对支出进行分类归集。个别单位提供的支出明细表统计口径与会计账不一致,如2014年珠江人才计划新型柔性显示技术团队(用人单位:深圳市柔宇科技有限公司),购买设备的支出全额计入研发费台账,但在会计账列支研发费时则是按计提设备折旧的数额;购买材料的支出全额列入研发费台账,但会计账列支的研发费支出则是按实际领用量数额。二是部分单位存在超额收取单位管理费问题。某某省实施“某某特支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某某省实施“扬帆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部分项目用人单位可收取不超过2%的单位管理费,但部分用人单位收取了5-8%不等的单位管理费。如2016年特支计划用人单位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广州能源研究所、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收取5%的单位管理费,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收取8%的单位管理费。2015年扬帆计划引进紧缺拔尖人才蔡浩(用人单位:汕头大学),汕头大学收取单位管理费5%。三是部分单位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方面存在不足。如2015年特支计划中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武守坤(用人单位:惠州市金百泽电路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存在前期研发人员对专项资金预算基础组织工作不到位,对项目各项费用预算不够详细,研发部门和财务部门协调不足的问题,一度影响了专项资金的正常使用,对项目实施造成一定影响。3.事项管理。主要从实施程序和管理情况两方面考察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和监管的有效性。包括对专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考核验收等,内部管理及自查情况,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或方案实施的检查、监控、督促等。指标分值13分,评价得分10.47分,得分率80.54%。(1)实施程序。指标分值8分,评价得分6.63分,得分率82.92%。在实施程序环节,根据材料审核分析和现场核查评价,大部分资金使用单位能够按照项目管理制度规范实行政府采购、招投标、资金报账、验收等。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地区主管部门检查、考核等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粤财教2014323号)规定:省委组织部和省财政厅会同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组织年度抽审、中期考核及结题验收。中期考核一般安排在资助实施期第3年进行。2014年珠江人才计划新型柔性显示技术团队(用人单位:深圳市柔宇科技有限公司),该团队项目周期为5年,今年为第4年度。仅用人单位向“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专项办公室”报送了一份项目中期执行报告,主管部门未按规定在第三年组织中期考核。又如某某特支计划部分教学名师、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军青年拔尖人才、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等项目和扬帆计划部分项目的用人单位未按要求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总结。二是部分项目未签订协议。某某省实施“某某特支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申报指南均明确要求,杰出人才、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教学名师等项目“入选者须与省*厅签订协议”。现场评价发现,部分项目主管部门未与用人单位、入选者签订合同,管理制度未落实到位,不利于对项目的监督考核。(2)管理情况。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3.83分,得分率76.67%。大部分资金使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比较规范,各项目主管单位不定期进行检查,要求各单位每年进行年度自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单位内部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存在部分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出现带头人或者核心成员未能履行合同规定在粤工作时间导致项目终止,或用人单位内沟通协调不畅,影响资金使用的问题。如2013年珠江人才计划氮化物半导体照明产业技术创新团队(用人单位: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该团队带头人中村修二作为境外引进人才在项目开展三个年度内累计在粤工作时间为90个工作日占合同约定工作时间的27.3%,且后续工作难以保证按合同的规定工作时间执行。又如2015年某某特支计划项目,省财政安排华南理工大学专项资金1,250万元,其中人事处归口管理项目资金440万元、教务处归口管理项目资金30万元,2015年9月省财政厅已下达授权支付额度,由于归口管理部门与财务处的沟通协调脱节,归口管理部门及受资助人不知道资金已到位,2015年底省财政厅将未使用的专项资金470万元全部冻结,2016年3月结转重新下达授权支付额度后,学校归口管理部门才确认资金到位,并按入选人员设立专账。二是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申报文件中有关“入选者每年由所在单位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情况报省*厅。省主管部门对入选者培养情况进行年度抽查”的管理规定基本上未落实到位,各年度对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管未做到制度化、常态化。(二)绩效表现分析。1.经济性-预算(成本)控制。主要考察受资助用人单位在预算执行进度与事项完成进度基本匹配的情况下,对于专项资金预算控制的情况。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4.47分,得分率89.33%。材料审核分析和现场核查评价结果显示,大部分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良好,项目支出均控制在预算支出内。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预算执行率较低。如2015年珠江人才计划可穿戴医疗传感网研发团队(用人单位:中山大学),该项目省专项资金于2015年11月16日到达用人单位。至今已支付369.14万元,占比12.3%。用人单位配套1,000万元,未支出。华南理工大学某某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李琼尚未使用专项资金;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资助人王海辉仅使用专项资金6.05万元(含学校收取管理费及水电费4.4万元); 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资助人孙为正使用专项资金1.65万元为学校收取管理费及水电费。二是个别项目实际支出超过了预算。如2015年第五批珠江人才计划低成本、长寿命储能用钠离子电池研发及产业化创新团队(用人单位:东莞市迈科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合同书预算支出进度,立项之日起满两年的资金使用计划为3,630万元,其中:设备费1,800万元,材料测试及燃料动力费1,350万,人员费340万元,其他科研工作经费140万元。截至2017年6月(项目执行17个月),专项资金实际已支出3,809.27万元,其中:设备费2,151.76万元,材料测试及燃料动力费1,384.89万元,人员费206.24万元,其他科研工作经费66.38万元。2.效率性-完成进度及质量。主要考察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完成质量。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8.40分,得分率84.00%。根据现场核查的情况,大部分项目能够按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完成相应进度、产出数量和质量,部分单位超额完成合同规定。存在问题主要有:个别项目的完成进度较慢。如2014年珠江人才计划新型柔性显示技术团队(用人单位:深圳市柔宇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项目合同及中期执行报告:目标任务申请及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分别为600项和550项,实际已分别完成261项和3项,占比43.5%和0.05%;目标任务申请及获得实用新型为90项,实际完成27项,占比30%;目标任务引进博士50人,实际引进10人,完成20%;预算引进科研骨干690人,实际引进302人,完成43.76%。目标任务发表论文580篇,实际发表0篇;目标任务发表专著950篇,实际发表0篇。3.效果性。该指标主要考察专项资金在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等方面带来的影响。指标分值30分,评价得分25.50分,得分率85.00%。(1)社会经济效益。指标分值25分,评价得分21.23分,得分率84.93%。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以来,引进一大批居国际国内一流水平的顶尖人才,有力支撑了我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并取得一定的成效。特支计划中杰出人才入选者赵谋明所研发的降尿酸肽、弹性蛋白肽、改善记忆肽、功能性多糖功效显著,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获得某某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并于2017年成为中国工程院士正式候选人;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入选者娄文勇,2年来申请发明专利15项,其中2项完成转化,成功促进化工过程的绿色化过程,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500万元;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入选者曾新安教授发明削皮去核机、电脉冲低温连续灭菌、植物活性物质提取以及酒陈酿设备等技术设备10多种,产品通过欧盟认证,列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已在30多个国家数百企业应用,近3年新增利润超11亿元;科技创新人领军人才入选者杨中民教授在光纤材料、单频光纤缴光器、高重频飞秒光纤激光器、分布式光纤传感技术等方面取得了不错进展。存在问题主要有:部分珠江人才计划项目带头人或核心成员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在粤工作时间,导致项目终止,项目无法完成预期目标。如2013年珠江人才计划氮化物半导体照明产业技术创新团队项目(用人单位: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和2015年珠江人才计划可穿戴医疗传感网研发团队团队项目(用人单位:中山大学)。(2)可持续发展。该指标主要考察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和管理措施等因素对项目可持续发展影响。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4.27分,得分率85.33%。现场评价资料显示,大部分用人单位机构健全,基本配备了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管理和科研人员,管理责任基本落实,专项资金项目的后续维护和管理具备一定的基础。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珠江人才计划项目由于带头人或核发成员不能履约导致项目被终止,对专项资金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有一定负面影响。二是部分用人单位的后续管理有待加强,部分用人单位未按要求组织对入选者进行年度考核,未有效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另外,科技创新充满了挑战性和不确定性,正在实施的项目是否能够完全实现目标任务同样存在不确定性。4.公平性-满意度。该指标主要是通过满意度问卷调查的来反映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4.48分,得分率89.67%。通过实地访谈、现场派发并回收调查问卷方式,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受惠群体进行了满意度调查。评价工作组在30家项目单位向工作人员共派发并回收有效调查问卷130份,调查问卷结果显示,资金使用人认为该专项资金对人才引进的实际帮助效果满意度高达93%。三、评价结论综合评价小组对自评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评价结果,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基本完成,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评定2014-2017年省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得分为84.35分(其中:珠江人才计划81.95分,某某特支计划86分,扬帆计划85.1分),绩效等级为 “良”(各指标得分情况详见附件2)。四、主要绩效近年来,通过实施省级人才专项资金项目,我省对人才的吸引和支持力度大,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某某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一)建设了一批高水平科研平台,提升了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我省已搭建一批创新资源配置更优、联合创新能力更强、开放服务水平更高、具有良性自我发展机制的区域技术创新平台,为构建区域创新体系、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提供了保障。1.前五批珠江团队已建成省部级科研平台151个,其中重点实验室46家,工程实验室61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4家。前五批领军人才新建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24个,其中国家级4个,省部级20个,建立省部级以上工程中心22个,其中国家级6个,省部级16个,建立院士工作站6个,博士后工作站10个,博士后流动站12个。2.“某某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和百千万工程类人才入选者共建设重点实验室126个(国家级29个、省部级97个),建设其他科研平台99个(国家级23个、省部级76个),承担科技项目957项(国家级430个、省部级378个、地市级149个),获得科技奖项248个(国家级58个、省部级145个、地市级45个),发表论文4,877篇(其中:国际核心期刊3,649篇)、发明专利1123件。3.“扬帆计划”建立基础设施58个,其中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12个;建成中试线4条,生产线16条。人社厅牵头的项目入选者,承担科技项目511项(国家级110个、省部级235个、地市级166个),获得科技奖项189个(国家级13个、省部级84个、地市级92个),发表论文1,392篇(其中:国际核心期刊742篇)、发明专利363件。(二)着力突破核心技术,取得了大量前沿性研究成果。近年来,我省引进一批居国际国内一流水平的顶尖人才,有力支撑我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围绕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改造提升传统和优势产业,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目标,结合我省重点领域以及各地市区域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在电子信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与新能源、生物技术与医疗器械、新材料、现代农业和海洋产业等领域取得了大批重大科技成果。1.前五批珠江团队累计参与承担制定标准483项,包括国际标准6项,国家标准41项,行业标准91项。累计发表各类论文专著3,824项,其中被SCI/EI收录论文3161篇,论著54部,申请专利6,094件,其中发明专利3,757件,PCT国际专利970件,获授权专利2,948件;领军人才共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457篇,SCI、EI、ISTP、ISR、SSCI收录等收录共2,040篇,出版学术专著数29部、教材8部,获得国际合作项目29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32项、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34项、国务院部门项目29项、地方政府项目338项、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156项,新增科研项目经费达12.14亿元。2.前两批“某某特支计划”人才在打破国际技术垄断、加强基础研究、创制新产品新工艺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效,成为我省科技创新的中坚力量。其中,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负责或参与申请及授权专利逾1,600项,牵头制定国际标准2项,作为负责人或参与人的专利申请1,154项,专利授权502项,牵头或参与制定3项国际标准,16项国家标准,6项行业标准,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69项。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负责或参与申请及授权发明专利逾1,200项,牵头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16项,专利申请共1,214项,新增科研获奖共102项。3.“扬帆计划”始终聚焦重要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积极为“人才促进创新”构建机制、搭建平台、创造机会。截至目前,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已申请专利133项,其中发明专利87项,PCT专利3项;获得授权专利65项,其中发明专利30项,PCT专利1项;获得软件著作权4项。此外,承担制定行业标准4项,其中企业标准27项;发表了SCI/EI收录论文45篇,出版著作2本。(三)以才引才效应显现,加快集聚了一批高端紧缺人才。根据现场评价情况,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后吸引大批创新资源和高层次人才向某某集聚,加速了重大科技成果在我省的转移转化,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提供了强大动力。1.前五批珠江团队共计培养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才5,800人,平均每个团队培养人才53人,其中,博士后168人,博士789人,科研骨干1,557人;共计培养副高及以上职称人才339人,平均每个团队培养人才3人,其中,正高职称96人,占28.3%。其中,至少22位团队成员在入选专项后,成功入选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或国家杰青等。前五批领军人才组建科研创新团队达35个,引进集聚高层次人才3,176人,其中具有国内博士学位的287人,国外博士学位的218人,具有国内高级职称或职务的166人,国外高级职称或职务的131人,国内科研骨干1,651人,国外科研骨干161人,培养硕士研究生434人,博士研究生397人。2.“某某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培养各类人才841名,其中博士后63名,博士258人,硕士474人,正高职称18人,副高职称65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培养各类人才361名,其中博士39人,硕士271人,正高职称14人,副高职称46名。杰出人才和百千万工程类人才项目共培养博士研究生1,477人、硕士研究生1,283人,有力推动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3.“扬帆计划”实施以来,粤东西北地区引进培养紧缺拔尖人才、两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和博士后共1,972人次。截至目前,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吸引集聚了一批优秀中青年创新人才,“以才引才”效应凸显,建成院士工作站1个、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3家,新增吸引人才137人,其中高级职称、博士及硕士38人,约占吸引人才总数的28%;培养人才282人,其中高级职称、博士及硕士172人,约占培养人数的61%。其他项目共培养博士研究生346人,有力推动了粤东西北地区人才队伍规模壮大、结构优化。五、主要问题(一)前期工作存在不足,少数项目立项评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待提高。一是个别通过审批获得支持的珠江人才计划项目评审过程存在把关不严的情况,其申报材料的部分内容和项目合同书条款不符合珠江人才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高性能锂离子动力电池研发与产业化创新团队项目的外部协作费占科研经费的13.8%,超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最高10%的规定)。二是少数珠江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用人单位在申报材料和项目合同书上承诺的带头人或核心成员在粤工作时间条款不能落实,将导致项目中止(2013年珠江人才计划氮化物半导体照明产业技术创新团队、2015年珠江人才计划可穿戴医疗传感网研发团队团队均属这种情况)。三是部分年度的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在当年第三季度后才启动,次年下达资金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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