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金山区体教结合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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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体育局2018年度金山区体教结合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项目名称: 2018年度体教结合经费项目单位:上海市金山区体育局委托单位:上海市金山区体育局评价机构: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9年6月20日目录摘要1一、项目基本情况5(一)项目概况51、项目立项背景和目的52、项目立项依据73、项目预算、资金来源及使用74、项目实施情况85、项目的组织和管理8(二)项目绩效目标91、项目总体目标92、项目的产出目标93、项目的效果目标9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10(一)评价目的和依据101、评价目的102、评价依据10(二)评价对象和范围11(三)评价时段11(四)绩效评价原则及评价方法11(五)资料收集方法121、政策、项目资料研究法122、实地核查法123、现场访谈法124、调查问卷法13(六)绩效评价实施过程131、前期调研132、数据采集133、数据分析及撰写报告13三、绩效结论和绩效分析14(一)评价结论14(二)评分情况141、项目决策142、项目管理153、项目绩效17四、主要业绩19五、存在问题和建议20附件1 工作底稿22附件2社会调查报告45附件3 访谈报告48附件4 资金核查报告50附件5 综合评分表52上海市金山区体育局体教结合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摘要受上海市金山区体育局委托,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绩效评价中介机构承担了2018年金山区体教结合经费项目(以下简称体教结合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评价时段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评价组经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数据复核、访谈、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等环节,顺利完成了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一、 概述金山区体育局2018年度金山区体教结合经费项目,属财政预算安排的经常性项目,项目资金全部为财政专项资金。上海市金山区体育局为项目预算单位,对体教结合经费进行预算编制及申请,上海市金山区财政局负责预算的审核以及资金的拨付。2018年度体教结合经费项目年初总预算183.90万元,该项目实际发生经费支出183.90万元(其中:少体校教练员伙食、训练业务费12.40万元;少体校运动员伙食费、训练业务费123.93万元;12所幼儿园、3所中小学运动员训练伙食费47.57万元)。金山区体育局作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运行。项目经费补助涉及教练员训练业务费,教练员伙食费,运动员训练业务费,运动员伙食费。2018年各学校以参加第十六届市运会为主要工作任务,以举办各类赛事为抓手,全面提升了金山区青少年运动竞技水平,在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运动成绩方面有了新的提高。并且积极组队参加国内外赛事,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18年成立金山区幼儿足球联盟,也是上海首个成立幼儿足球联盟的区,共有12所幼儿园加入联盟,同时引入足球专业团队进行幼儿足球培训。二、评价结论运用由评价组研发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实地调研及访谈,对金山区体教结合经费项目进行客观评价,绩效评价得分89.80分,属于“良”。其中:项目决策类指标权重为10分,得分为9分,得分率90%;项目管理类指标权重为30分,得分为27.00分,得分率90%;项目绩效类指标权重为60分,得分为53.80分,得分率89.67%。三、主要业绩(一)措施有力,经费落实,确保了体育局体教结合等工作的顺利完成本次体教结合专项经费项目预算为183.9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项目预算执行183.9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完成学校“一条龙”课余体育训练体系的项目布局、教练员队伍建设、日常体育训练监管和竞赛资源配置等工作, 2018年青少年业余训练布局项目33个项目(其中23个奥运项目、10个非澳项目),成立足球、排球、毽球、篮球和田径“联盟”项目业余训练体系和跆拳道、曲棍球、围棋及各联盟项目的“一条龙”项目业余训练体系,形成学校衔接、项目衔接、输送衔接的竞技体育训练格局。2018年完成注册运动员1084人,参加市级比赛次 300左右。为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奠定了基础。(二)助力广泛开展学生体育活动体育局通过区级各类竞赛活动的有序衔接、紧密开展,从中选拔和组建金山区各年龄组代表队参加上海市青少年体育赛事,以不断提升金山区青少年竞技体育运动整体水平。2018年举行金山区青少年足球精英夏令营;举行“健康我做主”金山区青少年身体素质冬令营、夏令营活动;首次举办金山区青少年优秀运动员夏令营活动;开展“小手牵大手”申鑫主场亲子观赛活动,营造浓厚的足球运动氛围。同时,发挥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场地资源优势,定期开放足球、网球、射击、射箭、乒乓球等项目的体育活动,让更多青少年学生受益。(三)促进足球培训向学前延伸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和上海市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根据2018年金山区幼儿足球联盟成员单位申报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幼儿园申请、主管部门初审、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2018年金山区幼儿园单位成为第一批金山区幼儿足球联盟成员单位,也是上海首个成立幼儿足球联盟的区,共有12所幼儿园加入联盟,同时引入足球专业团队进行幼儿足球培训,实现了体育从小抓起的目标。四、存在问题和建议(一)存在问题1、项目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项目单位未根据项目的实施要求制订有针对性的项目管理制度,如体教结合实施管理制度等。在账务管理方面,项目单位根据上海市金山区体育局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项目实际资金使用按照相关的制度或办法执行,未制定健全与体教结合项目密切相关的制度。2、教练员队伍的建设有待加强缺少高水平教练员和专业教练员,不少学校布点的体育项目,由于缺少高水平教练员,多由体育教师兼任教练员,普遍存在执教能力与临场经验不足的问题。3、未健全项目长效管理机制项目的实施虽有财政资金的支持,有项目部门组织开展实施,但未建立健全项目的考核、监督等管理制度,缺乏长效管理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体教结合经费项目的实施效果。(二)建议1、制定有针对性的项目管理制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建议项目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结合主管部门与国家、上海市相关规定,制定符合本单位本项目具体情况的财务管理制度与项目管理制度,以更好的指导、规范本单位日常财务与项目管理工作。2、进一步加强教练员、运动员队伍建设通过引进、培训等手段,建立一支稳定、有事业心、有执教能力的教练员队伍。通过训练基地扩展,扩大普及面,推进运动队梯队建设。3、健全项目长效管理机制,提高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益金山区体育局除了配备专门人员进行管理外,还应制定专门的项目监督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教练、运动员满意度评价等方面的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分析结果,动态调整经营策略和服务方式,进一步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上海市金山区体育局体教结合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为加强和规范上海市金山区体育局(以下简称体育局)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发挥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受上海市金山区体育局委托,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绩效评价中介机构,承担金山区体育局体教结合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沪财绩201422号)等文件的规定,在实施了必要的绩效评价基础上,编制了本绩效报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1、项目立项背景和目的(1)立项背景:“体教结合”是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一种探索,它是将“体育与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的一种体育人才培养方式,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推动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训练、为国家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劳动者和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一项新的重要举措。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是一个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方面。体育锻炼和体育运动,是加强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磨炼坚强意志、培养良好品德的重要途径,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重要方式,对青少年思想品德、智力发育、审美素养的形成都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高度重视青少年体育工作,使广大青少年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锻炼和发展身体的各项素质和能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金山区教练资源缺乏,要整合体育教练和学校体育老师资源,同时还要与市场结合,选择本区的特色项目,与社会力量加强合作。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青少年训练,为国家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劳动者和优秀体育后备人才。(2)立项目的:提高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和促进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提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青少年时期是身心健康和各项身体素质发展的关键时期。青少年的体质健康水平不仅关系个人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而且关系整个民族健康素质,关系我国人才培养的质量。金山区体育局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文件精神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少体校建设工作(2008-75)会议纪要精神,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充分保证学校体育课和学生体育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青少年体育活动和竞赛,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的身体素质和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质量,加强教练员、裁判员业务培训,促进现有教练员、裁判员队伍建设,通过培训提高教练员、裁判员业务水平,金山区体育局建立体教结合经费项目以保证其有效实施。2、项目立项依据(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2)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少体校建设工作(2008-75);(3)上海市业余训练单位运动员及教练员伙食费和训练业务费支出标准管理办法(沪体竞2010563号);(4)关于进一步深化金山区体教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5)金山区青少年业余训练教练员考核办法。3、项目预算、资金来源及使用(1)项目预算体教结合经费项目属财政预算安排经常性项目,内容包括少体校教练员训练业务费、伙食费,运动员伙食费等。2018年度年初预算总额为183.9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序号实施内容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数量备注预算金额1教练员训练业务费少体校教练员训练业务费人0.3220-6.42教练员伙食费少体校教练员伙食费人0.320-63运动员训练业务费少体校训练业务费人0.21402017年在籍运动员106人34.70 农村综合帮扶项目人0.211404运动员伙食费少体校伙食费人0.781102017年在籍运动员106人85.8市级足球联盟学校伙食费所212-=54-3=51市级排球联盟学校伙食费所215-合计183.90教练员训练业务费:用于金山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教练员的训练业务费,训练业务费是指训练中的各项消耗性的支出,主要用于消耗性体育用品、参赛报名、人身保险、选材测试、运动服装、业务培训、外出比赛(集训)差旅等。根据上海市业余训练单位运动员及教练员伙食费和训练业务费支出标准管理办法(沪体竞2010563号),教练员训练业务费支出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200元。教练员伙食费:用于金山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教练员的伙食费,根据上海市业余训练单位运动员及教练员伙食费和训练业务费支出标准管理办法(沪体竞2010563号),伙食费是为了补充业余训练单位运动员和教练员从事体育训练的需要,一餐的带训教练员每天伙食标准为10元,二餐及以上的带训教练员每天伙食标准16.5元,运动员和教练员伙食费按300天/年计算。运动员训练业务费:针对金山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运动员训练业务费和农村综合帮扶体育项目的扶持经费。根据上海市业余训练单位运动员及教练员伙食费和训练业务费支出标准管理办法(沪体竞2010563号),运动员训练业务费支出标准:二线运动员4320元/年,三线运动员2100元/年。少体校运动员皆为三级运动员,训练业务费适用标准2100元/年。运动员伙食费:针对金山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及联盟学校的运动员在训练中的伙食费。根据上海市业余训练单位运动员及教练员伙食费和训练业务费支出标准管理办法(沪体竞2010563号),三线运动队运动员和教练员伙食费标准(区分一餐、二餐及以上情况):一餐的运动员每天伙食标准13元,二餐及以上的运动员每天伙食标准26元。伙食费按300天/年计算。(2)资金来源项目年初预算金额为183.90万元,由上海市金山区体育局作为预算单位,向金山区财政局申请预算专项资金。(3)资金使用2018年度体教结合经费项目共使用预算资金183.90万元,具体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序号内容金额1少体校教练员伙食费6.002少体校运动员伙食费89.233少体校运动员训练业务费18.004少体校教练员训练业务费6.405幼儿园、小学运动员训练伙食费47.576少体校运动员训练伙食费(帮扶项目)16.70合 计183.904、项目实施情况本项目由体育局竞训科负责,具体包括下列内容:教练员训练业务费,教练员伙食费,运动员训练业务费,运动员伙食费,外聘教练员薪酬或津贴。2018年度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参加了上海市第十六届运动会,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在奖牌总数和团体总分比十五届运动会有所提升。积极组队参加国内外赛事,成立了上海首个幼儿足球联盟,同时引入足球专业团队进行幼儿足球培训。对新一轮业训项目布局全面推进和加强。2018年青少年业余训练布局项目33个项目(其中23个奥运项目、10个非澳项目)。一条龙项目:田径、足球、排球、篮球、毽球、围棋、曲棍球。校园联盟项目:田径、足球、排球、篮球、毽球。市级传统学校:金山中学、三附中、张堰中学、亭林中学、工业学校、西林中学、金山初级中学、兴塔小学、金山小学、朱泾小学。5、项目的组织和管理(1)项目的组织和实施主体金山区体育局作为“体教结合经费”项目的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整体实施过程管理和监管,确保项目正常运行;金山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的拨付以及预算的审核;金山区体育局向财政局请款,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管。(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针对项目资金,金山区体育局制定了相关的资金管理制度,财务设置专门的会计账户和会计科目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根据各个学校的项目实施进度拨付相关经费,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二)项目绩效目标1、项目总体目标项目整体绩效目标是通过政府资金扶持,确保体教结合经费项目顺利进行。整合体育系统和教育系统优质资源,协同合作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力争构建规模适度、结构布局合理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系,形成较完善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体制与机制,更好地促进学生体质以及后备人才培养工作。2、项目的产出目标(1)2018年度布局20个(一条龙6个、校园联盟项目4个、市体育局传统校10所;(2)注册运动员不少于500人;(3)参加市级竞赛不少于50次;(4)项目按计划目标及时完成。3、项目的效果目标(1)教练员的的满意度达到90%及以上;(2)运动员的满意度达到90%及以上;(3)促进、提高金山体育事业发展;(4)取得各种比赛成果;(5)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一)评价目的和依据1、评价目的本次绩效评价是为了金山区体育局项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合理性,更好地发挥公共财政资金对体育局项目的促进和推进作用,提高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的效益和效果;进一步总结金山区体育局体教结合经费项目在决策、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不足,提出科学合理的政策建议,从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上海市金山区体育局的预算管理工作。评价重点包括:相关制度是否建立,资金使用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合理,预算的支出与项目执行进度是否相符;项目年度预算安排的合理性;社会效益、功能使用情况。2、评价依据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2、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少体校建设工作(2008-75);3、上海市业余训练单位运动员及教练员伙食费和训练业务费支出标准管理办法(沪体竞2010563号);4、上海市业余训练单位运动员及教练员伙食费和训练业务费支出标准管理办法。(二)评价对象和范围本次评价对象为金山区体育局作为预算主管部门的体教结合经费项目,项目预算金额为183.90万元。本项目实施单位为金山区体育局。评价范围为该财政专项资金产生的绩效,以及产生绩效所需要的各环节过程。具体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包括投入管理、财务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绩效(包括项目产出、项目效果)。(三)评价时段本次绩效评价的时段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四)绩效评价原则及评价方法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的原则包括:1、科学规范原则。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2、公开公正原则。客观、公正,数据资料真实正确,标准统一,公开并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监督。3、绩效相关原则。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对应关系。绩效评价指标的研发遵循定量为主,定量、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参照项目实际情况及采集的相关数据材料制订评价标准;经过了数据采集、访谈调查、实地核查、数据分析等环节进行综合评价;由第三方机构独立评价。(五)资料收集方法1、政策、项目资料研究法通过现场资料查阅及调查,主要了解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实施过程记录和实施成果等内容。解读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立项资料、招投标及合同资料、设计资料及竣工资料等,以及项目组通过网络等媒体收集到的评价相关资料。2、实地核查法通过对金山区体育局体教结合经费项目相关工作开展与实施记录、财务支出凭证的抽查,获取指标评分和分析所需依据。3、现场访谈法通过对金山区体育局领导进行访谈,进一步获取项目相关数据与重要信息,并对指标体系评价结果起到进一步论证作用。4、调查问卷法通过对金山区的体教结合涉及到金额较大的少体校的运动员和教练员进行问卷调查,以获取对金山区体育局体教结合项目的满意度。(六)绩效评价实施过程1、前期调研2019年5月上旬,评价组前往上海市金山区体育局,初步了解了项目的背景、项目申请流程、预算编制的方法等内容。2、数据采集5月中旬,评价小组到上海市金山区体育局实地采集数据,完善评价基础资料。评价小组工作人员对基础数据进行查验,就项目的目标及实施效果等做深入了解,并组织开展访谈等调研。5月下旬,评价组对参观者开展了满意度问卷调查。并且评价组对金山区体育局领导展开了访谈调研,对项目资金申请、拨付和使用流程,项目实施等内容进行了归纳整理,并整理成基础表。3、数据分析及撰写报告2019年6月中旬,评价组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规范,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评价数据,依据制订的评价标准和评分规则,对项目投入产出绩效进行量化评分。依据项目立项、项目执行、项目管理、项目资金运用及使用情况,以及项目投入产出绩效,撰写绩效评价报告,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三、绩效结论和绩效分析(一)评价结论运用由评价组研发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实地调研及访谈,对金山区体育局体教结合经费项目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89.80分,属于“良”。其中:项目决策类指标权重为10分,得分为9分,得分率90%;项目管理类指标权重为30分,得分为27.00分,得分率90%;项目绩效类指标权重为60分,得分为53.80分,得分率89.67%。 表3-1 金山区体育局体教结合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情况表指标A项目决策B项目管理C项目绩效合计权重103060100得分927.0053.8089.80得分率90%90%89.67%89.80%(二)评分情况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指标从项目立项、项目目标两方面对项目决策完成情况进行考察,项目决策类指标分值10分,实际得分9分。指标的得分情况如表3-2所示。表3-2 项目决策指标得分情况三级指标权重标杆值得分率得分A101 项目战略目标的适应性2完全适应100%2A102 项目依据充分性2依据充分100%2A103 项目立项规范性2立项规范50%1A201 绩效目标合理性2目标合理100%2A202 绩效目标明确性2目标明确50%2A101 项目战略目标的适应性:项目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少体校建设工作(2008-75),并与部门的职能相适应。按照评分规则,得全部权重分2分。A102 项目依据充分性:项目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少体校建设工作(2008-75),按照评分标准的全部权重分2分。A103 项目立项规范性:项目由项目部门提出申请,但未提交详细的项目立项文件材料,无单位决策层的书面批复,无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资料。根据评分规则,扣除权重分1/2计1分,本指标得分1分。A201 绩效目标合理性:项目设定了绩效目标,与预算相关联。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得全部权重分2分。A202 绩效目标明确性:项目绩效目标已化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并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得2分。2、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指标从资金投入管理、财务管理、项目实施管理三个方面对项目的管理情况进行考核,项目管理类指标权重分30分,实际得分27.00分。指标得分情况如表3-3所示:表3-3 项目管理指标得分情况三级指标权重标杆值得分率得分B101 预算编制科学性2编制科学100%2B102 预算执行率2100%100%2B20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3健全100%3B202 资金使用合规性3合规100%3B203 财务监控有效性3监控有效100%3B301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4制度健全50%2B302 实施管理制度执行规范性4完全执行75%3B303 档案完整性4完整100%4B304对教练员进行监督和考核5安全100%5B101 预算编制科学性:预算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少体校建设工作(2008-75)、上海市业余训练单位运动员及教练员伙食费和训练业务费支出标准管理办法(沪体竞2010563号)等政策,由项目部门提出申请,有数量、单价等详细测算依据。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得权重2分。B102 预算执行率:年初预算183.90万元、调整后预算183.90万元,实际支付183.90万元,预算的执行率=183.90/183.90*100%=100%,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得全部权重分2分。B20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体育局建立了以上海市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手册为基础的内部控制制度,包含了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审计制度等,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得全部权重分3分。B202 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审批程序。按照评分规则,本指标得全部权重分3分。B203 财务监控有效性:财务账设置项目辅助账按项目进行核算,在内部控制制度中制定了内部审计的监控机制,并对项目没有实施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得权重分3分。B301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体育局建立了考核教练员、运动员等管理制度,但没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没有建立项目实施控制与过程监管相关制度、项目考核检查相关制度。按照评分标准,得2分。B302 实施管理制度执行规范性:体育局因虽未建立项目岗位责任制度,但建立了内部控制岗位责任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但没有实施项目考核检查。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扣除1分,得权重分3分。B303档案完整性:比赛、体育活动情况有记录、有数据、并且及时归档。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得全部权重分4分。B303对教练员进行监督和考核:对教练员制定有相关考核制度,并且执行。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得全部权重分5分。3、项目绩效项目绩效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两大方面对项目的绩效情况进行考察,权重分为60分,实际得分53.80分,具体情况如表3-4所示:表3-4 项目绩效指标得分情况三级指标权重标杆值得分率得分C101项目布局数量620个100%6C102注册运动员人数6500人100%6C103参加市级竞赛次数650次100%6C104项目完成及时率6按期及时100%6C201教练员的的满意度890%80%6.4C202运动员的满意度890%100%8C203促进、提高金山体育事业发展6明显提高90%5.4C204获取相关奖励和荣誉情况8获取奖励100%8C205长效管理制度的建立6长效管理33.33%2C101 项目布局数量:本年度体育局2018年青少年业余训练布局项目33个项目,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得全部权重分6分。C102 注册运动员人数:按照体育局提供的统计数据,注册运动员1084人,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得全部权重分6分。C103参加市级竞赛次数:按照体育局提供的统计数据,参加市级比赛300左右次,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得全部权重分6分。C104项目完成及时率:经调研,项目按计划目标及时完成活动。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得全部权重分6分。C201教练员的的满意度:教练员对学校、学员、伙食等进行满意度调查,综合满意度为80%,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得全部权重分6.4分。C202运动员的满意度:运动员对学校、教练、伙食等进行满意度调查,综合满意度为96.67%,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得全部权重分8分。C203促进、提高金山体育事业发展:根据对教练员的问卷调查统计共收回10份,回答明显提高的8份、回答少许提高的的2份,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得分= (0.8*100%+0.2*50%)*100/100*6=5.4。C204获取相关奖励和荣誉情况:根据上海体育局的总结,在市级以上各类体育赛事中获得前三名的奖项共计328个,其中国际比赛中获3个冠军;国家级比赛获11个冠军。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得全部权重分8分。C205长效管理制度的建立:项目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少体校建设工作(2008-75)等政策支持,有相应财政资金支持,有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长期负责项目的实施,但缺乏针对体教结合方面出具更具有针对性的相关制度、文件与措施、数据统计分析、教练员运动员满意度调查等制度。得相应权重分2分。四、主要业绩(一)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的身体素质和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金山区体育局和区教育局会同有关单位,整合区级青少年竞赛体系,积极搭建各个项目的区级竞赛平台。充分发挥区竞赛训练管理中心及学生体育协会的力量和作用,开展和完善金山区毽球、排球和足球联盟比赛,创建金山区优势项目的冠军赛,保留已有的各项目青少年锦标赛,全面提升金山区青少年赛事质量和水平。此外,通过区级各类竞赛活动的有序衔接、紧密开展,从中选拔和组建金山区各年龄组代表队参加上海市青少年体育赛事,以不断提升金山区青少年竞技体育运动整体水平。(二)广泛开展学生体育活动举行2018年金山区青少年足球精英夏令营;举行“健康我做主”金山区青少年身体素质冬令营、夏令营活动;首次举办金山区青少年优秀运动员夏令营活动;开展“小手牵大手”申鑫主场亲子观赛活动,营造浓厚的足球运动氛围。同时,发挥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场地资源优势,定期开放足球、网球、射击、射箭、乒乓球等项目的体育活动,让更多青少年学生受益。(三)足球培训向学前延伸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和上海市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根据2018年金山区幼儿足球联盟成员单位申报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幼儿园申请、主管部门初审、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2018年金山区幼儿园单位成为第一批金山区幼儿足球联盟成员单位,也是上海首个成立幼儿足球联盟的区,共有12所幼儿园加入联盟,同时引入足球专业团队进行幼儿足球培训,实现了体育从小抓起的目标。五、存在问题和建议(一)存在问题1、项目财务与项目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作为项目单位金山区体育局执行自身部门预算,预算所需的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但项目单位未根据自身项目的实施要求制订有针对性的项目管理制度,如体教结合实施管理制度等。在账务管理方面,项目单位制定上海市金山区体育局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项目实际资金使用按照相关的制度或办法执行。但未制定健全与体教结合密切相关的相关管理制度。2、教练员队伍的建设有待加强缺少高水平教练员和专业教练员,不少学校布点的体育项目,由于缺少高水平教练员,多由体育教师兼任教练员,普遍存在执教能力与临场经验不足的问题。3、未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项目的实施虽有财政资金的支持,有项目部门组织开展实施,但未建全项目管理制度,以及该项目的考核、监督管理机制,缺乏长效管理、监督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体教结合经费项目的实施效益。(二)建议1、制定针对性项目管理与财务管理制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制定针对性项目管理与财务管理制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建议项目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结合主管部门与国家、上海市相关规定制定符合本单位项目具体情况的财务管理制度与项目管理制度,以更好的指导、规范本单位日常财务与项目管理工作。2、加强教练员、运动员队伍建设通过引进、培训等手段,建立一支稳定、有事业心、有执教能力的教练员队伍。通过训练基地扩展,扩大普及面,推进运动队梯队建设。3、健全项目长效管理机制,提高项目的使用效益金山区体育局除了配备专门人员进行管理外,还应制定专门的项目管理制度、监督考核制度。教练、运动员满意度评价等方面的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分析结果动态调整经营策略和服务方式,进一步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附件1 工作底稿A101“项目战略目标的适应性”评价底稿项目名称:上海市金山区体育局体教结合经费项目支出评价单位: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指标解释考察项目与部门战略目标、部门职能的适应性指标权重指标权重:2评价标准指标标杆值:完全适应指标标杆值依据: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少体校建设工作(2008-75)、上海市业余训练单位运动员及教练员伙食费和训练业务费支出标准管理办法项目相关申请审批材料。指标评分细则:项目与部门的战略目标相适应;部门职能及工作计划相适应。两项各占权重分50%,符合则得分,不符合扣除相应权重分。数据来源相关文件评价结果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项目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少体校建设工作(2008-75)、上海市业余训练单位运动员及教练员伙食费和训练业务费支出标准管理办法,并与部门的职能相适应。按照评分规则,得全部权重分2分。指标得分:2日期:2019/6/28A102“项目依据充分性”评价底稿项目名称:上海市金山区体育局体教结合经费项目支出评价单位: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指标解释考察项目立项是否有充分的依据,符合国家、市级、区级的相关规定指标权重指标权重:2评价标准指标标杆值:依据充分指标标杆值依据: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少体校建设工作(2008-75)、上海市业余训练单位运动员及教练员伙食费和训练业务费支出标准管理办法(沪体竞2010563号)项目相关申请审批材料。指标评分细则:国家、市级、区级相关规定及制度各占权重分的1/3,有各项规定及制度得100%权重分,每缺失一项扣除相应权重分,扣完为止。数据来源相关文件评价结果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项目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少体校建设工作(2008-75)、上海市业余训练单位运动员及教练员伙食费和训练业务费支出标准管理办法(沪体竞2010563号)、金山区青少年业余训练教练员考核办法,按照评分标准的全部权重分2分。指标得分:2日期:2019/6/28A103“项目立项规范性”评价底稿项目名称:上海市金山区体育局体教结合经费项目支出评价单位: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指标解释考察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指标权重指标权重:2评价标准指标标杆值:立项规范指标标杆值依据: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少体校建设工作(2008-75)、上海市业余训练单位运动员及教练员伙食费和训练业务费支出标准管理办法(沪体竞2010563号)、上海市业余训练单位运动员及教练员伙食费和训练业务费支出标准管理办法、金山区青少年业余训练教练员考核办法、项目相关申请审批材料。指标评分细则: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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