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CS 03.140 A 01 团体 标准 T/ XAI 4 2018 高新技术产品评价规范 Specification of evaluation high-tech products 2018 - 06 - 09发布 2018 - 06 - 15实施 徐州市发明协会 发布 备案 2018年06月10日 00点40分备案 2018年06月10日 00点40分备案 2018年06月10日 00点40分备案 2018年06月10日 00点40分T/XAI 4 2018 I 目 次 前言 引言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原则 1 4.1 独立原则 1 4.2 客观原则 1 4.3 公正原则 2 4.4 分类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 2 5 范围和内容 2 5.1 评价范围 2 5.2 产品分类与条件 2 6 评价 3 6.1 评价形式分类 3 6.2 会议评价 3 6.3 通讯评价 3 7 专家 3 7.1 评价专家条件 3 7.2 评价专家行为规范 3 7.3 评价专家遴选 3 7.4 评价专家职责 4 7.5 评价专家权利 4 8 程序 4 8.1 评价申请 4 8.2 评价流程 4 9 技术 指标 6 9.1 评分 指标 6 9.2 分值计算 6 10 评价报告交付 7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评价专家咨询表 8 参考文献 9 备案 2018年06月10日 00点40分备案 2018年06月10日 00点40分T/XAI 4 2018 II 前 言 本标准 依据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 江苏华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省企业研发机构促进会 、 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 提出。 本标准由徐州市发明协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江苏华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省企业研发机构促进会 、 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航天信息研究所 、 上海安释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徐州方略正策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江苏徐淮地区 徐州农业科学研究所 、 滁州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孟庆才、李敏、金福兰 、 杨峰、 李旭东、 蒋 玉峰、 丁冲、 杨定国、 孟一凡、 田收、 王海涛、 毕速成、 朱丽利、 蔡文礼、 宋刚、李丰男、汪晓燕、蒋婧 、刘鹏、 姚王平、 陈思行、徐睿 。 备案 2018年06月10日 00点40分备案 2018年06月10日 00点40分T/XAI 4 2018 III 引 言 通过制定 高新技术产品 评价规范 标准,提高 高新技术产品 评价质量,确保 高新技术产品 评价的客观性、 科学性、准确性,达到进一步规范 高新技术产品 评价活动的目的。有利于提高 高新技术产品 评价质量,适应科技制度改革方向,建立由市场决定 高新技术产品 评价机制,实行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自律管理,形成一个 高新技术产品 评价类别定位清楚,评价体系较为合理完善,评价程序有章可依,评价结果科学准确的 高新技术产品 评价规范体系。 本标准提出了 高新技术产品评价 方法与流程、量化评分指标,为各类组织评价高新技术产品提供规范 。 备案 2018年06月10日 00点40分备案 2018年06月10日 00点40分备案 2018年06月10日 00点40分备案 2018年06月10日 00点40分T/XAI 4 2018 1 高新技术产品 评价 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高新技术产品 评价的原则、范围 、 内容、方 法、专家、 程序、指标 和 评价 报告交付 等技术要求 。 本标准适用于 高新技术产品 的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900 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评价通则 科学技术评价办法 国科发基字 2003 308号 3 术语和定义 GB/T 22900界定的 以及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高新技术产品 high-tech products 在一定时间内,运用新发现、新发明、新创造的科学技术手段生产出来的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新产品。 3.2 高新技术产品 评价 evaluation of High-tech products 按照委托者的要求,由评价机构聘请同行专家,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被评价 高新技术产品 进行审查与辨别,对其 技术水平、经济社会效益、承担单位状况 等进行评价,并做出相应结论。 4 原则 4.1 独立原则 高新技术产品 评价活动依法独立进行,不受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干预;评价机构独立地从事评价工作,评价咨询专家独立地向评价机构提供咨询意见,评价咨询专家提供咨询意见时不受评价机构和评价委托方的干预。 4.2 客观原则 评价咨询专家在提供评价意见的过程中,按照评价 高新技术产品 的客观事实情况进行评审和评议。评价报告和评价意见中的任何分析、技术特点描述、结论,都应当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备案 2018年06月10日 00点40分备案 2018年06月10日 00点40分T/XAI 4 2018 2 4.3 公正原则 评价机构 应 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完成评价工作。评价机构不得因收取评价费用而偏袒或者迁就评价 委托方;评价咨询专家也不得因收取咨询费而迁就评 价机构。 4.4 分类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 为保证评价结论的科学性、准确性,针对应用技术 高新技术产品 和软科学研究 高新技术产品 各自特点,采用不同的评价指标加权量化进行定量评分,然后在定量评分结果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 5 评价范围和内容 5.1 评价范围 凡符合 本标准 规定的单位所研究开发的 高新技术产品 均可按本标准组织进行评价。 高新技术产品 评价应综合审查评价 材料的完备性、规范性和真实性,是否符合评价要求。 5.2 产品分类 与 条件 5.2.1 产品分类 5.2.1.1 第一类:计算机与 通信技术 、 电子技术 。 5.2.1.2 第二类: 生命科学技术 。 5.2.1.3 第三类:计算机集成制造技术 。 5.2.1.4 第四类:航天航空技术 。 5.2.1.5 第五类: 光电技术 。 5.2.1.6 第六类: 生物技术 。 5.2.1.7 第七类:材料技术 、 其他技术等 。 5.2.2 产品条件 5.2.2.1 产品类别 应 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现状,高新技术产品的评价主要支持符合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领域和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的产品的要求 。 5.2.2.2 申报产品应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型产品,或为省内首次生产的换代型产品,或为国内首次生产的改进型产品 。 5.2.2.3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的行业政策 。 5.2.2.4 产品应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广阔的市场前景,申报的产品利税率不低于 20%。 5.2.2.5 产品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用于该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产品的销售收入不低于 10%。5.2.2.6 从事申报产品研制开发的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包括同等学历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占产品研制开发总人数不低于 20%。 5.2.2.7 没有与申报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 5.2.3 优先评价下列范围内的产品 5.2.3.1 利用国家计划及省部级科技计划成果转化的新产品 , 特别是对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支柱产业能起重大促进作用的新产品 。 5.2.3.2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 。 5.2.3.3 企业产品标准 等同或修改 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新产品 。 5.2.3.4 重点培育的高新技术产品群内的产品 。 备案 2018年06月10日 00点40分备案 2018年06月10日 00点40分T/XAI 4 2018 3 5.2.3.5 在全国范围内首次研制或在同类产品中性能突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要求,由科学技术部认定列入国家重 点新产品计划的新产品。 6 评价 6.1 评价形式分类 高新技术产品 评价可以采取会议评价和通讯评价两种形式。 6.2 会议评价 需要对 高新技术产品 进行现场考察、测试,或需要经过答辩和讨论才能做出评价的,可以采用会议评价形式。由评价机构组织评价咨询专家采用会议形式对 高新技术产品 做出评价。 6.3 通讯评价 不需要进行现场考察、答辩和讨论即可做出评价的,可以采用通 讯 评价形式。由评价机构聘请专家,通过书面审查有关技术资料,对 高新技术产品 做出评价。通讯评价 应 出具评价专家签字的书面评价意见。 7 专家 7.1 评价 专家条件 7.1.1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特殊情况下可聘请不多于五分之一的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中青年科技骨干) 。 7.1.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 7.1.3 熟悉 和应用 科学技术评价办法和 GB/T 22900。 7.1.4 评价 高新技术产品 所属专业领域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该领域技术发展的状况,在该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权威 。 7.2 评价专家行为规范 7.2.1 维护评价 高新技术产品 所有者的知识产权,保守被评价 高新技术产品 的技术秘密。评价工作完成后,有关评价 高新技术产品 的所有材料应当全部退还给评价机构,不得向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扩散,不得非法占有、使用、提供、转让 。 7.2.2 对 评价 过程和内容保密,不泄露 评价 结果、 评价 专家意见和相关的保密信息,不披露或擅自使用相关项目的技术秘密、项目资料,保证材料完整,不丢失 。 7.2.3 认真负责地履行 评价专家 职责,严格掌握 评价 标准,实事求是地对每个 产品 作出客观公正与科学的评价 。 7.2.4 自觉回避原则,不接受邀请参加与评价 高新技术产品 有利益关 系 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评价 。7.2.5 提供的书面评价意见应当清晰、准确地反映评价 高新技术产品 的实际情况,并对所出具的评价意见负 责 。 7.2.6 不得收受除约定的评价费之外的任何组织、个人提供的与评价有关的酬金、有价物品或其他有偿回报。 7.3 评价专家 遴选 7.3.1 参加 高新技术产品 评价的 专家,由评价机构依据要求和条件主要从 高新技术产品 评价专家库中遴选 。 7.3.2 必要 时,可以遴选一定比例的管理专家、经济学家、企业家及用户代表参加 。 备案 2018年06月10日 00点40分备案 2018年06月10日 00点40分T/XAI 4 2018 4 7.3.3 根据被评价 高新技术产品 的专业特性和具体情况,可在专家库以外选聘不超过三分之一的专家。 7.4 评价专家职责 7.4.1 参加评价工作的专家工作中应当对被评价的 高新技术产品 进行认真负责的审查,作出实事求是的评 价结论 。 7.4.2 专家 对作出的评价结论负责,参加评价工作的专家有义务和责任对被评价的 高新技术产品 保守秘 密 。 7.4.3 参加评价工作的 评价 专家应与评价机构签定保密协议 和廉洁承诺书 。 7.5 评价专家权利 7.5.1 对 高新技术产品 独立做出评价,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 7.5.2 通过评价机构要求 高新技术产品 完成者提供充分、详实的技术资料(包括必要的原始资料),向 高新技 术产品 完成单位或者个人提出质疑并要求做出解释,要求复核试验或者测试结果 。 7.5.3 充分发表个人意见,有权要求在评价结论中记载不同意见 。 7.5.4 有权要求排除影响 高新技术产品 评价工作的干扰,必要时可向评价机构提出退出评价请求 。7.5.5 组织评价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不得干涉参加评价工作的专家独立地进行评价工作,组织评价单位对评价专家在评价工作中提出与评价工作有关的请求,应当认真研究并及时作出明确答复。 8 程序 8.1 评价申请 8.1.1 高新技术产品 评价可由 高新技术产品 使用方、完成者或项目管理部门(单位)作为委托方提出,委托方应提交 高新技术产品 评价申请书 。 8.1.2 对符合评价范围的,评价机构与委托方签订委托评价合同,按照评价程序开展评价工作 。 8.1.3 对不符合评价范围的,不得接受委托。 8.2 评价 流程 8.2.1 评价合同 评价组织机构 与委托方签定 高新技术产品委托 评价合同, 委托方 按合同约定付款。 8.2.2 评价 委托方 应提交的材料 8.2.2.1 高新技术产品 评价 申请表 。 8.2.2.2 申请单位 应 提交的证明材料: a) 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 应 附行业规定许可生产、销售的必备文件 ; b) 说明知识产权状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凡属于联合申报或多个单位共同享有知识产权的 , 应 提交与产品技术归属及权限有关的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授权、合作生产、合作开发的合同或协 议 ; c)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过的企业上年财务报表 ; d) 产品 标准 。 8.2.2.3 辅助材料(对申请表和必备材料未充分说明的情况作进一步说明,有利于了解情况,申报单位可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选择提交),一般包括: a) 产品 评价报告、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或其他相当的技术证明材料; b) 未 评价 产品 应 提交的相关材料: 备案 2018年06月10日 00点40分备案 2018年06月10日 00点40分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