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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西南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二期70万吨/年不锈带钢退火酸洗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本)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2014年1月I目 录1 总论.51.1 项目由来.51.2 评价目的与原则.61.3 编制依据.61.4 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101.5 规划符合性分析.121.6 选址合理性分析.161.7 评价重点及其评价重点.171.8 评价标准.181.9 评价等级.201.10 项目外环境关系.251.11 评价范围、主要保护目标及污染控制目标.261.12 评价程序.271.13 风险评价程序.292 企业现状.302.1 企业现状介绍.302.2 现有企业建设内容及产品方案.302.3现有企业项目组成.312.4 现有企业验收情况.312.5 主要工艺设备.322.6 污染源治理及排放现状.322.7 企业风险排查.482.8 企业现有卫生防护距离及落实情况.512.9 企业现有污染物排放量统计.512.10 现有主要环境问题.513 建设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523.1 建设工程概况.523.2 工程分析.553.3工程主要污染工序及治理措施.723.4 技改工程对企业废水污染源治理措施变化情况.873.5 技改前后企业污染物排放“三本帐”统计.884 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904.1 清洁生产.904.2 总量控制分析.945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概况.955.1 自然环境概况.955.2 社会环境概况.985.3乐山(沙湾)冶金建材产业园区简介.100II6环境质量现状及评价.1076.1 空气环境质量现状及评价.1076.2 水境质量现状及评价.1106.3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1166.4土壤现状监测及评价.1187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1207.1 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1207.2 施工期挖方弃土.1207.3 施工期噪声.1217.4 施工扬尘.1217.5 施工期废水.1227.6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1227.7 小结.1238 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评价.1248.1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预测.1248.2 营运期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1378.3 地下水环境影响简要分析.1378.4 营运期声环境影响评价.1408.5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1428.6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439 环境影响风险评价.1449.1 风险识别.1449.2 源项分析.1509.3 后果计算.1539.4环境管理.1639.5 应急预案设置.1709.6 风险结论.17310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17410.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论证.17410.2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及论证.17410.3 环境保护措施汇总.19011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9211.1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的目的.19211.2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的方法.19211.3项目经济分析.19211.4社会效益分析.19211.5 环境效益分析.19311.6小结.19412 公共参与调查分析.195III12.1 目的和作用.19512.2 方法和原则.19512.3 调查结果及分析.19712.4 媒体公示.20012.5 小结.20113 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20613.1 环境管理的目的.20613.2 环境管理机构.20613.2环境监测计划.21013.3 环保管理及监测人员的培训.2111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建议.21214.1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1214.2 建设项目环保可行性结论.21614.3 环境保护对策及建议.21715 附图附件15.1 附图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 乐山沙湾区嘉农镇规划图附图3 乐山(沙湾)冶金建材产业园区不锈钢民生工业园用地布局规划图附图4 项目外环境关系及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监测布点图附图5 项目外环境关系及噪声监测布点图附图6 项目工程工艺平面布置图附图7 项目分区防渗图附图8 项目所在地水文地质图15.2 附件(1)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南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二期70万吨/年不锈钢退火酸洗生产线项目有关事项的函“川发改产业函20111019号”;(2)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西南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二期70万吨/年不锈带钢退火酸洗生产线项目事项的函,“乐发改函2013109号”;(3)乐山(沙湾)冶金建材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西南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二期70万吨/年不锈带钢退火酸洗项目选址的批复“乐沙冶建园管复20112号”。IV(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乐沙国用(2009)第5068号”。(5)乐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西川西南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二期70万吨/年不锈钢退火酸洗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 “乐市环评2013109号”;(6)乐山市沙湾区环境保护局关于乐山(沙湾)冶金建材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乐市环建管2010136号”;(7)委托书(8)委托加工协议书(9)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关于翔宇水务公司取水地点搬迁问题的报告,乐沙府20145号(10)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沙湾区城区和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乐府函2006170号”。(11)不锈带钢退火酸洗工程(50万吨/年)环评批复,川环建函2009725号 (12)不锈带钢退火酸洗工程(50万吨/a)验收批复,川环验2013089号(13)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四川西南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万吨不锈钢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川环建函200471号”。(14)四川西南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年产20万吨不锈钢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川环验2008037号”,川环验2010054号)。(15)固废处置协议(16)废树脂外委处置协议及处置单位的处理资质。(17)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18)污染源监测(19)公众调查表(20)乐山市沙湾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四川西南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下达项目新增总量控制指标及全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请示的批复“乐沙环函(2013)101号”;(21)水土保持批复(22)专家审查意见;51 总论1.1 项目由来四川金广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办于1990年3月,是一家集镍、铬、锰矿开采、冶炼及不锈钢制造于一体的资源综合利用型大企业,在四川、云南拥有多家控股子公司。经过多年发展,金广实业集团的不锈钢生产能力达到90万吨,其中四川西南不锈钢公司不锈钢生产能力20万吨/年。四川西南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大型合资企业,是四川金广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位于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不锈钢加工园内,成立于2004年2月10日,是省政府“30家重点联系企业”之一。西南不锈钢公司是目前国内最大的民营不锈钢生产企业,是四川省重点培育的优势资源类百亿企业,乐山市重点培育的“668”大企业。目前公司分为不锈钢炼钢厂和热轧厂,其炼钢厂拥有20万吨/年的炼钢及连铸生产能力,热轧厂拥有20万吨/年的不锈钢热轧生产能力和50万吨/年的热轧不锈钢带钢退火酸洗生产能力。乐山沙湾打造的不锈钢加工园内,目前已进驻多家不锈钢制品加工企业,其不锈钢带钢原料(退火酸洗加工后的不锈钢带钢)主要由西南不锈钢公司供给,目前西南不锈钢公司的不锈钢带钢满负荷生产已不能满足周边企业的需求。另外,根据金广集团公司的规划布局,西南不锈钢公司现有的50万吨/年退火酸洗不锈钢带钢中将有42.8万吨/年送金广集团公司在广汉建设的天成不锈钢制品公司,用作生产冷轧带钢的原料。为解决乐山不锈钢加工园区内退火酸洗不锈钢带钢原料需求,西南不锈钢公司拟筹建二期不锈钢带钢退火酸洗生产线。本次扩建70万吨/年不锈钢带钢退火酸洗工程,其带钢原料外购,生产过程不涉及炼钢和轧钢,不新增炼钢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53号)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8月15日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的建设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四川西南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承担此项环评工作。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已经基本建成,因此,本次环评属于补评。评价单位在当地有关部门的协作下,经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公众调查、环境监测及预测分析编制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待审批后作为项目环境管理及项目开展环保设计工作的依据。61.2 评价目的与原则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建设项目管理的一项制度,其基本目的是贯彻“保护环境”这项基本国策,认真执行“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的环境管理方针。通过评价,查清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现状,根据该项目的工程特征和污染特征,分析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弄清影响程度和范围,从而制定避免污染、减少污染的防治对策,为项目实现合理布局、最佳设计提供科学依据。也为项目的环境行政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具体的目的及要求是:(1)调查、收集国内同类型企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分析现有企业是否存在环境问题,为本项目拟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设计提供参考。(2)通过现场调查与监测分析,了解工程所在区域的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土壤环境及声环境现状。(3)对工程的污染特征进行达标排放和清洁生产措施分析,弄清生产系统各种污染物排放源点及源强,有针对性地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在全厂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核算污染源排放总量,为制定总量控制计划提供依据。(4)按国家有关节约用水、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保护水资源的要求,提出相应的措施,指导项目按可持续发展战略进行建设。(5)通过对工程拟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论证,评价环境保护措施的可行性,并提出合理化建议。(6)通过对工程的环境经济分析,论述扩建工程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7)通过以上分析论述,并结合区域规划,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述项目规模、选址、平面布置及污染防治措施等的可行性,并对其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为环境管理和工程建设提供依据。1.3 编制依据1.3.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10.26;(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2.28;(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29;(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修订;7(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12.29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6.29;(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8.29;(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10.28;(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订,2011年3月1日起施行;(1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0.28;(1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12.27;(14)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年5月1日实施;(16)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17)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然气利用政策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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