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6年欠发达地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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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6 年欠发达地区县级纪检监察 机关办案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 XX 咨询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为全面检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资金预期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支出效率和 综合效果,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的管理水平,根据省级财政到期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暂行办法(粤财评 2014 7 号)、关于做好 2017 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的通知 (粤财绩函 2017 18 号)、关于确定 2017 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第三 方机构名单及组织现场评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绩函 2017 20 号)等文件精 神,广东省财政厅(以下简称“省财政厅”)委托北京金凯伟业咨询有限公司组成评 价组,对欠发达地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专项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经过资料 评审、现场评价、综合分析评价等环节,形成本次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资金背景。 2013 年 1 月 22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如果不坚 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 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在中央纪委的 示范带动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畅通问题监督渠道,受理群众举报。对来自各种 渠道的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办理,对其中事实清晰、证据确凿的,从快查处、及时反 馈,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为进一步推进广东省欠发达地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 ,支持基层纪检监察 机关添置、更新设备,补助基层办案工作费用,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省 纪委”)从 2014 年起,向广东省财政厅申请安排欠发达地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专 项经费(以下简称“欠发达地区县级纪检办案经费”或“该项目”),计划支持年度 为 2014 年至 2017 年。 (二)资金概况。 专项经费主要采取省纪委内部集体讨论、因素法等方式进行分配。 2014 年,欠发 达地区县级纪检办案经费 1200 万元,分配给全省 95 个县(市、区)共 1116 万元; 2015 年专项经费 1200 万元,分配给全省 105 个县(市、区)共 1159 万元,剩余资金根据 各地办案情况作为特别 困难补助或办案奖励资金。 2016 年专项经费 1500 万元,分配给 全省 70 个县(市、区),其中韶关乳源县 23.4 万元,其余 69 个欠发达地区县级纪检 监察机关各拨付 21.4 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广东省欠发达地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 ,主要包括办案 工作点的管理和维护费用,添置、更新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录音笔等办公自动化设 备费用,办案人员差旅费、补贴等支出,以及按照有关规定办案工作其他支出。 (三)绩效目标。 该项目主要目标是通过下达补助欠发达地区县级纪 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经费,完 善欠发达地区办案工作点的管理,推进广东省欠发达地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 评价过程中,评价组与项目单位沟通,商定了评价期的产出和效果指标。 二、绩效分析 评价组依据既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 ,评定 2016 年度欠发达地区县级 纪检办案经费整体绩效为 87.55 分。从 13 个三级指标的评价得分情况来看(详见图 1), 该项目在前期准备、实施过程、绩效结果方面均取得了较为良好的成绩。 图 1 三级指标得分率( %) (一)绩效影响分析。 1.前期准备。该指标主要从论证决策、目标设置和保障措施三个方面考察专项经 费投向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人员及机构的健全性。指标 分值 20 分,评价得分 16 分,得分率 80%。 ( 1)论证决策。指标分值 7 分,评价得分 6.5 分,得分率 92.86%。欠发达地区县 级纪检办案经费符合党和国家廉政建设、反腐倡廉的要求,是在中央纪委的示范带动下,省纪委为改善欠发达地区县级纪委的办案条件,确保顺利推进全省纪律审查工作 提供有力保障而设立该专项经费。专项经费设立符合公共财政扶持方向,项目申报内 容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申报指南等规定的要求。资金分配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 定,通过省纪委内部集体讨论进行分配,论证决策较为规范、合理。 以 2016 年度申请程序为例,省纪委按照“公平合理、突出重点、科学简便、专款 专用”原则,制定了关于 2016 年度欠发达地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专项资金 分配方案的函(粤纪办函 2015 1061 号),省财政厅按照省纪委提交的资金申请 文件,于 2015 年 11 月向有 关地级市财政局、省直管县(市)财政局下达关于提前 下达 2016 年度省级补助欠发达地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 (粤财行 2015 655 号)。年度预算申请程序规范。 主要问题是, 2016 年专项经费 1500 万元,韶关乳源县 23.4 万元, 69 个欠发达地 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均为 21.4 万元,未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分配标准,即按 照欠发达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上一年度立案数的排名情况分配资金。 ( 2)目标设置。指标分值 7 分,评价得分 3.5 分,得 分率 50%。该项目主要目标 是通过下达 2016 年度省级补助欠发达地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经费,完善欠发 达地区办案工作点的管理,推进广东省欠发达地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存在 的主要问题有:绩效目标较为宏观,总目标和分年度目标设置不够清晰,未设定产出 指标中的数量、质量、成本指标以及预期达到的效果性指标,不够细化、量化。 ( 3)保障措施。指标分值 6 分,评价得分 6 分,得分率 100%。该专项由省纪委牵 头,各市、区县纪委分级实施,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分工、责任落实较好。省财政厅 和省纪委联合制定了广东省欠发达地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 法(粤财行 2015 224 号),管理制度较为健全,保障措施较好。 2.资金管理。该指标主要从资金到位、资金支付、支出规范性三个方面考察专项 经费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该项目是用于支持县级纪检机关的办案工 作,资金从省财政厅逐级下拨,最后由获补助的县(市、区)财政部门拨付纪委,在 项目实施过程中,省纪委和市纪委未统计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支出情况。由于每个年 度专项经费支持的对象均不同,且数量较多,本次评 价主要统计 2016 年度专项经费支 持对象的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支出情况,以此来判断该项目整体情况。指标分值 17 分,评价得分 13.05 分,得分率 76.76%。 ( 1)资金到位。指标分值 4 分,评价得分 2.8 分,得分率 70%。总体而言,该项 目资金到位情况不佳,以 2016 年度专项经费 1500 万元为例,省纪委于 2015 年 11 月 向省财政厅申请安排资金,省财政厅于 2015 年 11 月提前下达了预算指标,资金从省 财政厅逐级下拨,最后由获补助的县 (市、区)财政部门拨付纪委。截至 2017 年 6 月, 70 个县(市、区)的到位资金合计 1435.8 万元,资金到位率 95.72%,尚有河源龙川县、 江门台山市、茂名信宜市等 3 个县、市纪委未收到补助资金共 64.2 万元。在已收到专 项经费的 67 个县(市、区)纪委中,有 8 个县、市纪委于 2016 年 12 月之后才收到专 项经费,如汕头潮阳区纪委、肇庆四会市纪委、清远连山县纪委、云浮罗定市纪委等。 综合考虑资金到位率和到位及时性,评价组评定该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一般。 ( 2)资金 支付。指标分值 5 分,评价得分 3.75 分,得分率 75%。省财政厅于 2015 年 11 月提前下达了预算指标,从预算下达到 2016 年底,时间较为充裕。根据现场核 查和资料统计分析,截至 2016 年底, 70 个县(市、区)纪委实际支出 1081.55 万元, 资金支付率 72.1%,资金支付率不高。 ( 3)财务规范性。指标分值 8 分,评价得分 6.5 分,得分率 81.25%。该项目预算 执行较为规范,各县(市、区)纪委将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基层纪委的办案设备购置、 镇(街)纪委规范化 建设、谈话点修缮、办案差旅费等方面的支出,资金管理、费用 标准、支付流程合法、合规。主要问题:部分县(市、区)纪委未设专账核算,少数 纪委的个别办案费用报销凭证为公安局刑事技术中心收据,非正式的财务报销凭证, 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3.事项管理。该指标主要从实施程序和管理情况两方面考察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和 监管的有效性。指标分值 13 分,评价得分 12.5 分,得分率 96.15%。 ( 1)实施程序。指标分值 8 分,评价得分 8 分,得分率 100%。省财政厅、省纪委 制定了广东省欠发达地区 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行 2015 224 号),规定财政、纪委各方职责,明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分配标准、申 报审批程序以及监督检查等规定,该项目实施程序较明确。根据材料审核分析和现场 核查评价,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办案工作点添置、更新设备,办案人员差旅费、补贴等 支出,各县(市、区)均能按照办案程序开展工作,实施程序较规范。( 2)管理情况。指标分值 5 分,评价得分 4.5 分,得分率 90%。根据现场核查和 资料评审得出,纪委系统内部管理制度规范, 执行情况良好。省、市各级纪委对县(市、 区)纪委业务工作监督指导较到位,系统内部配合度较高,工作效率较高。但由于欠 发达地区县级纪检办案经费从财政系统下拨资金,纪委系统对经费的到位及使用监管 有所欠缺,少数县(市、区)纪委不了解该笔资金是省纪委、省财政厅安排的专项经 费,也不清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二)绩效表现分析。 1.经济性 -预算 (成本 )控制。主要考察按计划执行的前提下,该项目是否出现超预 算的情况。指标分值 5 分,评价得分 5 分,得分率 100%。材料审核分析和现场核查评 价结果显示,各县(市、区)专项经费均用于办案方面支出,实际支出未超预算,经 济性较好。 2.效率性 -完成进度及质量。主要考察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完成质量。指标分值 10 分,评价得分 8.5 分,得分率 85%。各县(市、区)纪委主要将专项经费用于基层纪委 的办案设备购置、镇(街)纪委规范化建设、谈话点修缮、办案差旅费等方面。现场 调研及资料评审时发现,该项目有 11 个县(市、区)纪委的专项经费未到位或到位晚, 导致其截至 2016 年底尚未支出,完成进度有所欠缺。 3.效果性。该指标主要考 察项目在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方面带来的影响。指 标分值 30 分,评价得分 28 分,得分率 93.33%。 ( 1)社会效益。指标分值 25 分,评价得分 23 分,得分率 92%。 通过欠发达地区县级纪检办案经费支持,获补助的县级纪委硬件设备条件有所改 善,立案数量和结案数量增长较快,推进了县级纪委整体办案工作。一是经费主要用 于基层纪委的办案设备购置、镇(街)纪委规范化建设、谈话点修缮,在一定程度上 改善了欠发达地区县级纪委的办案条件。二是获补助的欠发达地区县级纪委立案数量 明显增长, 2016 年立案数量比 2014 年增长 53.3%。三是获补助的欠发达地区县级纪委 结案数量明显增长, 2016 年结案数量比 2014 年增长 59.6%, 2016 年结案率超过 95%, 比 2014 年提升 3 个百分点 %。四是从受补助地区县级纪委在全省立案数据排名上来看, 2014 年 -2016 年进入前 10 名的数量分别是 2014 年 8 个, 2015 年 9 个, 2016 年 10 个, 受补助地区县级纪委办案工作成绩稳步提升。( 2)可持续发展。该指标主要考察后 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和管理措施等因素 对项目可持续发展影响。指标分值 5 分,评价得分 5 分,得分率 100%。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但目前反腐败斗争 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中央反腐倡廉的决心和人民群众的普遍呼声来看,纪委系统仍 需继续保持甚至加大现有工作力度,全面从严治党。广东省纪委与广东省监察厅合署 办公,实行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双重领导体制,下设监察综合室、多个 纪检监察室以及案件监督管理室等相关部门,各市、县级纪委在上级纪委指导下履行 纪检 、监督职能,纪委系统工作人员、机构健全、组织纪律性强。省财政厅、省纪委 于 2015 年出台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制度上明确了欠发达地区县级纪检办案经费的 使用方向、重点以及监督评价等内容。 综上所述,欠发达地区县级纪检办案经费从政策、现实需求、组织机构、人员及 保障措施等方面均具有较强的可持续性。 4.公平性 -满意度。指标分值 5 分,评价得分 4.5 分,得分率 90%。省纪委在广东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中回顾五年来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提到,“全 省腐败增量有效遏制、存量明显减 少,党风政风明显好转,政治生态明显净化,发展 环境明显改善,反腐败斗争形成了压倒性态势。”干部作风有没有好转、反腐败工作 成效怎么样,群众感受最真切,判断最准确,也最有发言权。 2017 年 1 月,广东省省 情调查研究中心发布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腐败工作状况民意调查”的结果。调查显示,十八大以来,广东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腐败工作的领导重视度、满意度、好转度指标均超过 93%,甚至有近 98%的干部、群众 认为十八大以来,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的消极腐败现象得到 遏制。充分说明十八大 以来广东省党风廉政建设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但仍有 66.04%的干部、群众担心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反弹; 30.18%的干部、群众 认为当前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党性意识不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淡 薄”;有 31.49%的干部、群众认为目前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最突出的领域在“看病就 医”和“扶贫减灾”方面。由此可见,目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存在一些薄 弱环节,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 三、评价结论综合评价组对自评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评价结果,该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且 取得了较明显的社会效益 ,综合评定欠发达地区县级纪检办案经费项目绩效得分为 87.55 分,绩效等级为 “良”(各指标得分情况详见附件 2)。 四、主要绩效 通过欠发达地区县级纪检办案经费支持,获补助的县级纪委硬件设备条件有所改 善,立案数量和结案数量增长较快,推进了县级纪委整体办案工作。主要绩效如下: (一)补助欠发达地区县级纪委添置、更新设备,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县级纪委 硬件设备标准化水平。 党的十八大 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疏通问题监督渠道,受理 群众举报,积极办案结案予以通报曝光。粤西、粤北等欠发达地区县级纪委办案任务 重、硬件条件不够完备,影响基层办案工作顺利开展。欠发达地区县级纪委办案经费, 主要用于基层纪委的办案设备购置、镇(街)纪委规范化建设、谈话点修缮,在一定 程度上改善了欠发达地区县级纪委的办案条件。如,近 72%的受补助地区县级纪委将专 项经费用于办案设备购置,其中部分县级纪委将专项经费用于镇级纪委办案设备补充 和更新。 21.5%的受补助地区县级纪委投入 10 万元以上专项经费 用于添置、更新办案 设备。 (二)受补助的欠发达地区县级纪委立案数量明显增长。 受补助地区县级纪委立 案数据显示, 2014 年至 2016 年立案数量明显增长(详见图 2), 2016 年立案数量比 2014 年增长 53.3%。部分县级纪委增长率超过 100%,如汕头潮阳区、肇庆高要市、汕 尾海丰县、江门鹤山市、云浮云安区(各区县纪委立案数量详见附件 1)。图 2 2014-2016 年受补助地区县级纪委立案数量 (三)获补助的欠发达地区县级纪委结案数量明显增长,结案率超过 95%。 受补 助地区县级纪委结案数量明显增长(详见图 3), 2016 年结案数量比 2014 年增长 59.6%。 部分县纪委增长率超过 100%,如肇庆高要市、封开县、江门开平市、鹤山市、汕尾海 丰县。受补助地区县级纪委三年结案率均在 90%以上, 2016 年结案率超过 95%(详见图 4)。部分县纪委结案率超过 100%,如肇庆高要市、广宁县、怀集县、封开县,江门台 山市、四会市,汕头澄海区,湛江雷州、汕尾陆丰等(各县纪委结案数量和结案率详 见附件 1)。 图 3 2014-2016 年受补助地区县级纪委结案数量 图 4 2014-2016 年受补助地区县级纪委结案率(四)获补助的欠发达地区县级纪委办案工作成绩稳步提升。 县级纪委在中央纪委、省纪委的带动下,找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的着力点, 找准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突破点,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 得新成效。从受补助地区县级纪委在全省立案数据的排名上来看, 2014 年 -2016 年均 有 15 个进入前 20 名,而进入前 10 名的数量分别是 2014 年 8 个, 2015 年 9 个, 2016 年 10 个,受补助地区排名占比详见图 5,受补助的县级纪委办案工作成绩稳步提升。 图 5 2014-2016 年受补助地区县级纪委在全省排名占比 五、主要问题 (一)绩效目标设置不够规范。 该项目主要目标是通过下达补助欠发达地区县级 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经费,完善欠发达地区办案工作点的管理,推进广东省欠发达 地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项目设立之初,对 绩效目标的设置要求尚未普及, 项目总体目标较为宏观、未设置分年度目标,没有从产出数量、质量、时效以及社会 效益、公平性等方面加以归纳和提炼,绩效目标设置不够规范、细化、量化,难以衡 量专项经费产生的效益。 (二)在资金分配、资金到位及使用监管方面有待加强。 一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按照欠发达县(市、区)纪委上一年度立案数的排名情况分配资金, 2016 年度资金 1500 万元基本平均分配到 70 个县(市、区)纪委,资金分配依据不够充分。 二是资金到位率和及时性一般,少数县(市、区)纪委 不了解该笔资金是省纪委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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