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XX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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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 XX 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 XX 财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1为检验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资金预期绩效目标的实现程 度、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管理水平, 根据 XX 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 关于做好 2017 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粤财绩函 2017 18 号) 等有关规定,省财政厅委托第三方机构组成评价小组, 对 2016 年 XX 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 资金”)共 80,443 万元的使用情况实施绩效评价,形成了 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金背景。 根据国家的有关部署, XX 省自 2007 年起由省级以上 财政提供保费补贴,启动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政策, 以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民抗风险能力和灾 后恢复能力,稳定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促进落实国家农业 产业政策、粮食安全战略和支农惠农政策,实现农 业可持续 发展。 2014 年以来,农业保险工作连续多年被省政府列入当 年度的十件民生实事。 2016 年, XX 省在原有政策性农业保 险险种基础上,新增并全面实施了生猪、家禽、荔枝、龙眼、 香蕉、木瓜等 6 个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政策性农业保险和 涉农保险(以下统称为农业保险)品种达到 18 个,其中: 水稻、能繁母猪、玉米、花生、马铃薯、甘蔗、奶牛、家禽、 生猪、荔枝、龙眼、香蕉、木瓜等 13 个险种由省农业厅负 2责牵头管理;蔬菜保险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管理;森林 保险由 省林业厅负责牵头管理;农村住房保险由省金融办负 责牵头管理,渔船财产保险、渔民人身意外保险等 2 个险种 由省海洋与渔业厅负责牵头管理。目前,已经实施的险种基 本覆盖 XX 省种植业和养殖业的主要产品。 本次评价对象为 80,443 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 包括省农业厅负责的 13 个险种和省金融办负责的农村住房 保险,合计共 14 个险种。森林、蔬菜保险另有其他专项补 贴资金安排,渔船财产保险、渔民人身意外险 2016 年实际 未安排省级财政补贴,上述 4 个险种不在本次评价资金范围 之 内。 (二)资金用途与安排。 补贴资金以保险公司市场化经营为依托,通过政府保费 补贴的方式,对种植业和养殖业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直接物化成本保险。省级农业保险保费 补贴资金预算根据因素法来确定。首先,估算各地市各险种 的亩 /头 /只总数,如各地市水稻种植亩数、生猪养殖总数; 其次,根据不同险种的保险费率、一定单位保费定额(亩 / 头 /只)(见表 2),按照 100%投保率,计算各地市的保险总 额;最后,根据中央、省、市、县级财政补贴比例,计算出 省财政需要补贴的资金总 额。 2016 年补贴资金包含粤东西北 15 个地级市,预算总额为 80,443 万元,各地市补贴金额见 3表 1。 表 1 2016 年省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预算安排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地市 汕头市 韶关市 河源市 梅州市 惠州市 汕尾市 江门市 阳江市 湛江市 茂名市 肇庆市 清远市 潮州市 揭阳市 云浮市 预算金额(万元) 2, 543.00 4, 800.00 4, 200.00 5, 500.00 4, 800.00 2, 600.00 5, 000.00 5, 500.00 10, 500.00 10, 500.00 7, 000.00 6, 000.00 2, 500.00 3, 500.00 5, 500.00 合 计 80,443.00 (三)绩效目标。 XX 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广政策性涉农保险的意 见(粤府办 2012 50 号)提出政策性涉农保险的目标任 务为:力争用 5 年的时间,建立健全以基本项目为主、多险 种统筹,运营规范、服务优良的政策性涉农保险体系,保险 项目基本覆盖全省种养殖业主 要品种以及农民财产的主要 种类,保险的深度、密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使自然灾害对 “三农”造成的损失得到合理分担,冲击和风险得到有效化 解,农业生产和农民群众财产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探索通过 4涉农保险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的长效 机制。 2016 年度的目标是:第一,进一步提高已有 7 个险种 的参保率,即水稻、能繁母猪、玉米、花生、马铃薯、甘蔗、 奶牛参保率;第二,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生猪、家禽、荔 枝、龙眼、香蕉、木 瓜等 6 个政策性农业保险新品种。 二、绩效分析 评价小组根据现场核查情况,结合省农业厅和 15 个地 市提供的自评资料,从 7 项二级指标、 15 个三级指标, 36 个四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详见附件 2)。评定 2016 年度 XX 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使用绩效得分为 80.05 分。从 7 项二级指标评价得分情况来看,在效率性、效果性、前期 准备、经济性 4 项指标表现较好,得分率均在 80%以上;资 金管理、项目管理、满意度 3 项指标表现相对较差,得分率 均在 80%以下(如图 1 所示)。 图 1 二级评价指标得分情况及得分率 5序号 保险品种 保险金额 (最高赔付 金额) 交纳保费 中央保 费补贴 比例 省级财政保费 补贴比例 市县保费 补贴比例 参保农户 保费承担 比例 1 水稻种植 保险 400 元 /亩 /造 20 元 /亩 /造 35% 对珠三角以外 地区 30%( 6 元 /亩 /造) 珠三角以外地区 15% 20%( 4 元 /亩 /造) ( (一)绩效影响。 1.前期准备。 该指标主要从论证决策、目标设定和保障措施三个方面 考察资金投向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和 科学性,指标分值 20 分,评价得分 16 分,得分率为 80%。 ( 1)论证决策。该指标分值 7 分,评价得分 6 分,得 分率为 85.71%。 一是项目决策依据充分。补贴资金是根据国家有关惠农 政策设立的,符合国家和 XX 省有关农 业产业政策规定,有 助于增强农民抗风险能力和灾后恢复能力,稳定农业生产和 农民生活。二是险种决策程序规定。 XX 省根据各地农业生 产的实际需要设立新增的 6 个险种经过申请、审批等环节, 其需要明确,决策程序规范。三是资金投向合理。资金安排 根据 XX 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 粤府 2016 86 号)和 XX 省省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粤财农 2014 108 号)等文件规定 ,符合公共财政扶持农 业生产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方向,其各险种省财 政的补贴比例( 详见表 2)。 表 2 XX 省政策性涉农保险品种、财政补贴比例一览表 62 3 4 能繁母猪 养殖保险 马铃薯种 植 玉米种植 1000 元 /头 1000 元 /亩 / 造 400 元 /亩 /造 (甜玉米 600 元 /亩 / 造) 60 元 /头 /年 50 元 /亩 /造 20 元 /亩 /造(甜 玉米 30 元 /亩 / 造) 40% 35% 35% 对珠三角以外 地区 21 元 /头 / 年 对珠三角以外 地区 30%( 15 元 /亩 /造) 对珠三角以外 地区 30% 珠三角以 外地区市 县负担 8 元 /头 /年 珠三角以 外地区 15% 珠三角以 外地区 15% 7 元 /头 /年 20% 20% 对珠三角以外 珠三角以 5 花生种植 300 元 /亩 /造 15 元 /亩 /造 35% 地区 30%( 4.5 外地区 20% 元/亩/造) 15% 6 7 8 甘蔗种植 奶牛养殖 农房保险 650 元 /亩 /造 1-3 周岁 4000 元 / 头; 3-7 周岁 8000 元 /头; 7-8 周岁 6000 元 /头 1 万元 32.5 元 /亩 /造 1-3 周岁 240 元 /头 .年, 3-7 周岁 480 元 /头 .年, 7-8 周岁 360 元 / 头 .年 珠三角地区(不 含恩平市)保费 为 5.6 元 /户 年; 其他地区保费 为 8.3 元 /户 年 35% 40% 无 对珠三角以外 地区 30%( 9.75 元 /亩 /造) 对珠三角以外 地区 30% 其他地区省补 贴 4 元 /户 年 珠三角以 外地区 15% 珠三角以 外地区市 县负担 10% 其他地区 市县负担 2.3 元 /户 年 20%( 6.5 元 /亩 /造) 20% 其他地区 农户负担 2 元 /户 年 省对粤东西北 欠发达地区 14 9 家禽养殖 保险 养殖险 12 元 /只 0.24 元 /只 无 市和江门恩平 补贴 50%( 0.12 元 /只) ,台山、 珠三角以 外地区 20% 保费的 30% 开平补贴 35% ( 0.084 元 /只) 省对粤东西北 10 生猪养殖 保险 养殖险 500 元 /头 20 元 /头 40% 欠发达地区 14 市和江门恩平 20%、台山、开 平补贴 14%( 4 珠三角以 外地区 15% 保费的 25% 元 /头) 11 岭南特色 荔枝 900 元 / 水果(荔 亩/年;龙眼 枝、龙眼、 900 元 / 亩 / 荔枝、龙眼、香 蕉、木瓜种植保 险保费 =保险金 无 省对粤东西北 欠发达地区 14 市和江门恩平 珠三角以 外地区 30% 保费的 20% 7香蕉、木 瓜) 年 ; 香 蕉 1200 元 / 亩 / 年 ; 木 瓜 额 *各市保险费 率 补贴 50%,台 山、开平补贴 35% 1200 元 / 亩 / 年 注:以上仅列出珠三角以外地区省、市、县财政保费补贴比例。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险种保障能力偏弱。水稻每 造每亩最高赔付 400 元,低于每造每亩 600 元的成本,能繁 母猪最高赔付 1000 元 /头,生猪最高赔付 500 元 /头,保险 金额、保险费率设定偏低,对于种养殖户的保障力度不足。 二是保费补贴预算欠合理。在测算各地市各险种的保费补贴 预算时,是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 XX 省农产品种养殖基础数 据来计算,但是,在现场核查中发现,农产品种养殖数量有 较大变动,例如,由于城镇化建设和土地征用的原因,水稻 实际种植面积小于统计部门提供的种植面积,由此造成保费 补贴预算大于实际需要的保费补贴,造成财政资金闲置。同 时, 市县需要根据省测算保费补贴数额,承担一定比例的保 费补贴,给经济欠发达的县级财政造成一定压力。项目决策 的科学性扣 1 分。 ( 2)目标设定。该指标分值 7 分,评价得分 5 分,得 分率为 71.43%。 一是项目总目标体现决策意图,合乎客观实际。关于 大力推广政策性涉农保险的意见(粤府办 2012 50 号) 提出了项目总体目标:建立政策性涉农保险体系,保险项目 基本覆盖种养殖业主要品种以及农民财产的主要种类,保险 8的深度、密度超过全国平均水 平,合理分担自然灾害对“三 农”造成的损失,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群众财产安全。二是 制定了各险种实施方案。方案对险种实施流程、投保、赔付 等方面做了规定。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没有设置明确具体的年度绩 效目标。省农业厅只是提出粗略的总目标,总目标提出保险 的深度、密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但没有分析全国农业保险 的平均水平,也没有在此基础上提出 XX 各险种要达到的具 体目标。在目标中,提出进一步提高已有 7 个险种的参保率, 但提高到那个数值,没有明确说明。从各地市提供的材料看, 各地市也没 有提出 2016 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具体的绩效目 标。二是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完整。项目绩效目标体现了 数量指标、成本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但缺少质量指标、时 效性指标和经济效益等指标。三是绩效目标量化不够。没有 设置投保覆盖率、理赔兑现率、减少灾害损失率等可评价量 化的指标。因此,绩效指标的完整性和可衡量性各扣 1 分。 ( 3)保障措施。该指标分值 6 分,评价得分 5 分,得 分率为 83.33%。 一是机构健全,岗位明确。省、地市、县级业务主管部 门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明确, 行政村基本上指 定一名以上(含)村干部为协保员,保险公司内部设有单独 的农业保险运营部门。二是制定了项目管理制度和实施方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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