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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6 年 XX 省特殊教育学校 建设维护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 : XX 粤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为切实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与维护顺利开展,检验 2014 年至 2016 年财政资金 投入的绩效,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为下一步的资金安排和绩效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17 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 绩函 2017 18 号)的要求,在项目单位自评工作的基础上,省财政厅委托第三方机 构对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资金开展重点评价。 一、基本情况 (一)资金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2014-2016 年)的通知(国办公发 2014 1 号), 2014 年 7 月, XX 省人民政府印发 XX 省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 XX 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2014-2016 年) 的通知(粤府办 2014 36 号,以下简称提升计划),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 度,计划从 2014 年开始连续 3 年,每年安排 1.5 亿元,对欠发达地区现已建成的特殊 教育学校按标准化要求进行改建、扩建和配备设施设备等予以奖补,以推进标准化特 殊教育学校建设,为提升特殊教育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 (二)资金概况。 2014-2016 年期间,省政府向欠发达地区 14 个地级市及 36 个县(市、区)的 50 个特殊教育学校投入 41,127.5 万元。 (三)绩效 目标。 根据 XX 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 2014 221 号, 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第三条,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 金”)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为:推动经济欠发达地区现已建成但未达到国家建设标准的 特殊教育学校进行达标建设,改善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扩大特殊教育学校的办 学规模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到 2016 年底,全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已建成的特 殊教育学校基本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化的要求。 二、评价结论 通过分析各地市提供的相关资料,结 合资料审核、专家评审、现场核实等情况, 总体上看,在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欠发达地区特殊教育覆盖面、教学质量上取得 了一定的成果,但在使用过程中也反映出阶段性目标未完成、工作推进力度不足及分类支持不充分等情况。据此,综合评定“ 2014-2016 年 XX 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建 设资金”绩效得分为 75.74 分,绩效等级为“中”(指标分析及得分情况详见附件 2 及 附件 3)。 三、主要绩效 在省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市高度重视,提升计划实施以来,欠发达地区在特 殊教育学 校办学质量,特殊教育覆盖面持续扩大,具体情况如下: (一)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不断优化。 2014-2016 年专项资金的下达,有效启动欠发达地区地市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工 程。截至评价基准日 2017 年 3 月 31 日,欠发达地区超过 30 万人以上的县(市、区) 已基本完成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通过改扩建,全省获得资金补助的 51 所欠发达地区受 特殊教育学校校园占地面积、校舍面积已分别达到 507,068 平方米和 246,577 平方米, 较提升计划实施前分别增长 16.40%及 45.90%。其中,东翼地区增幅明显,增长超 过 80%。特殊教育学校改建后,基本规划配备康复训练中心,实现校园硬底化、运动场 所塑胶化,并加装了电梯等设施设备,更便于教学工作开展,减少安全隐患。 (二)特殊教育覆盖面明显扩大,受教育人数不断增加。 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优化,使欠发达地区特殊教育覆盖面明显扩大。根据省教 育厅的数据统计,欠发达地区 2016 年特殊教育学校在籍学生人数达 8,735 人,较提 升计划实施以前增加 3,508 人,增幅达到 67.11%。其中,受补助的特殊教育学校在 籍学生人数达 6,388 人,较提升计划实施前增加 2,243 人,增幅达 54.11%,东西 两翼地区上升最为明显,增幅均超过 70%。 四、存在的问题 2014-2016 年专项资金的下达,我省特殊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既定的目标尚 未如期达成,有一些情况应予以重视和关注,以免制约我省第二期提升计划目标 的实现和特殊教育的发展。 (一)建设工作启动滞后,严重影响后续项目安排。 汇总自评材料发现,有 11 个欠发达地市的项目由于建设项目存在的客观特殊性, 致使项目实际启动迟缓 。一是项目申报时用地手续尚未完善,导致建设工期延误。 8 个地市的自评材料显示,相关地区因为用地问题使项目出现不同程度的延误。如:清远市教育局呈报市特殊教育学校二期建设项目时,由于新增建设用地的指标未能及时 到位、用地需要调整等原因,项目延后至 2017 年才启动建设。二是拆迁补偿事项等事 项未完成。如:梅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在拆除旧教工家属楼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与原 住户未达成补偿共识,导致后续拆建工作尚未正式开展。前置工作不落实,直接影响 了后续改扩建、设备购置项目实施和资金的 安排,导致欠发达地区对省级财政资金的 需求大幅减少,由 2014 年的 15,000.50 万元减少至 2016 年的 10,526.50 万元。 (二)资金使用率不高,导致财政资金闲置。 根据自评材料统计,从现场评价的 2 个地市看,清远市支出率为 35.94%,梅州市 支出率为 34.25%;从专项资金涉及的 14 个地市看,整体支出率为 45.69%,其中最低 的江门市支出率仅为 14.57%。专项资金支出率不高,造成财政资金闲置,不能充分发 挥其使用效益。 (三) 建设任务未如期完成,部 分地区特殊教育保障有待进一步提高。 自提升计划实施以来, XX 省东西两翼地区及珠三角发达地区特殊教育硬件 保障有了明显的提高。但与此同时,山区 5 市及珠三角欠发达地区由于特殊教育资源 配备不足、建设进度滞后等原因,建设任务推进力度仍待进一步加强。省教育厅提供 数据反映,山区 5 市及珠三角欠发达地区生均校园面积分别出现 26.34%及 28.18%的下 降。现场评价也发现,部分特殊学校建设工作受到征地、拆迁等前置工作的影响,实 际启动较迟,现有校舍面积有限,未能容纳所有在籍学生就学,一定程度 上影响了残 疾学生接受教育的质量。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伴随着县区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规模的扩 大,结合我省县区地域广、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人力资源缺乏,交通不便的现状,送 教上门的压力也成倍提升。如:梅州市大埔县特殊教育学校 2016 年在籍学生 96 人, 较提升计划实施以前翻了 5 番。其中, 85 人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就读,而该校专 任教师仅 9 人,每个残疾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及教育质量的保障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相关建议 (一)健全特殊教育的管理体制机制,强化整体推进力度。 特殊教育学 校建设维护是我省践行国家协调、共享发展理念的重要环节之一,也 是我省基础教育发展上的一项长期工作,在任务落实过程中,仍需各业务部门统一思 想,明确方向,强化沟通,深入指导,合力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作。一是建议省政府建立以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同解决特殊 教育学校建设过程中突出的问题,强化对下级部门的指导。二是建议根据实际情况调 整建设目标,强化建设目标的分类支持,指导市辖区特殊教育学校与县区特殊教育学 校的差异化发展,体现我省特殊教育发展特点 。 (二)整合专项资金,优化投入结构。 由于 30 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已基本建成特殊教育学校,“新建标准化特殊 教育学校资金”已经基本完成其任务。因此,建议“新建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资金” 与“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资金”整合,在完成余下新建任务的同时,落实第二期 提升计划要求,致力于提升现有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在此基础上,着力优化 投入的渠道与方式,出台更有效的税收减免、奖励补偿、贴息贷款等政策,更多地鼓 励和促进社会资本及个人参与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形成“政府投资、银行融资、社会 集资、个人投资”的多元化运作模式。各地政府要结合区域社会发展的需要,打牢基 础,补齐短板,推动特殊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 (三)全面提高欠发达地区特殊教育质量。 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是一个战略性的系统工程,为进一步提升欠发达地区特殊教 育学校教育质量,仍需要多方面的支持。一是要加大师资队伍保障力度,提高教师的 资源供给,重视教师培训,提升教师专业技能,拓展教师晋升空间,稳定欠发达地区 特殊教育师资队伍。二是要完善送教上门相关规范,为欠发达地区特殊教育学校送教 上门提供必要的条件及便利,切实保障残 疾青少年受教育权利。三是要强化宣传工作, 纠正群众对特殊教育发展的认识误区,为特殊教育发展扫除障碍。四是要加强监督管 理,强化对建设任务的绩效监控,进一步明确落实奖惩措施,加快资金使用进度,避 免资金沉淀,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社会经济效益。 附件: 1.2014-2016 年 XX 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资金绩效评价说明 2.2014-2016 年 XX 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资金指标分析 3.2014-2016 年 XX 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资金得分情况汇总表 4.XX 省各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汇总数据 分析表附件 1 2014-2016 年 XX 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 资金绩效评价说明 一、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衡量确权补助资金绩效,检测确权补助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 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有针对性 地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为下一步预算资金安排、完善政策提供参考。 二、评价原则和方法 根据财政部和省有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规定和确权补助资金支出相关内容,本 次评价工 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通过对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 有效性、公平性的比较和分析,检测评价支出效率和支出效果。结合确权补助资金项 目特点,评价方法主要采用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评价指标分析主要采用定量 指标分析,并辅以部分定性分析。评价基准日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 三、评价依据 (一 )省政府文件。 1. 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 XX 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 2014-2016 年)的通知(粤府办 2014 36 号); 2. XX 省人民政 府关于修订 XX 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 2015 34 号); 3. 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酉己置工作专项督查 的通知(粤府办明电 2016 229 号); (二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文件。 4. XX 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粤财评 2004 1 号); 5.关于印发 的通知 (粤财教 2014 221 号 ); 6.关于印发省级财政到期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评 20147 号); 7.关于做好 2017 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绩函 2017 18 号); 8. XX 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的通知(粤教基函 2015 51 号); (三 )被评价对象材料。 14.省教育厅和欠发达地市及下属县(市、区)提供的基础信息表等佐证材料。 四、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关于印发省级财政到期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评 2014 7 号),结合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资金项目的特点及资金使用的 具体情况,以资金使 用结果为导向,确定评价内容并相应选设指标及权重,评价指标体系分为绩效影响 ( 50%)和绩效结果( 50%) 2 个一级指标, 7 个二级指标和 13 个三级指标(评价指标 体系详见表 1)。 评价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其中资金的绩效目标标准分为 20 分,该部分指标主 要考核目标设置是否完整、科学、可衡量以及目标的量化程度;资金的绩效监控标准 分为 30 分,主要考核资金管理过程中的资金到位、资金支出、支出规范性,事项管理 过程中的实施是否规范、监管是否到位等情况;项目的绩效表现 标准分为 50 分,该部 分指标主要考核项目产出数量、质量、成本、时效等按绩效目标要求的实现程度,项 目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影响可持续性,以及服务对象对项目实 施的满意程度等。 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低、差五个等级,其中 90 分及以上为优, 80 90 分为良, 70 80 分为中, 60 70 分为低, 60 分以下为差。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名称 权重 (%) 名称 权重 (%) 名称 权重 (%) 绩效影 响 50 前期准 备 20 前期准备 7 目标设置 7 措施保障 6 资金管 理 17 资金到位 4 资金支付 5 资金管理及使用规范 性 8 事项管 理 13 实施程序 8 管理情况 5 绩效表 现 50 经济性 5 经济性 5 效率性 10 完成进度及质量 10 效果性 30 社会经济效益 25 可持续发展 5 公平性 5 公平性 5 合计 100 合计 100 合计 100.00 表 1 XX 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 五、评价流程 (一)前期准备。 一是印发绩效评价工作文件。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做好 2017 年省级财政重点绩 效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绩函 2017 18 号),制定了相应评价工作方案, 对专项资金各资金使用单位收集、整理、填报评价基础数据资料,以及做好本次绩效 评价工作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二是研究设定项目评价指标。(二)材料审核分析。 评价工作组对确权补助资金各资金使用单位提交的绩效自评资料进行收集、分类 整理,并对自评材料的有关内容进行审 核,重点对基础信息表的填报信息的准确 性、完整性及相应佐证材料的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将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核意 见记录清楚,为开展现场评价提供情况参考。 (三)现场核查评价。 根据绩效评价有关规定和现场核查实际操作规程,现场评价工作采取选点抽样勘 验的方法。根据资金属性,评价小组抽取清远市、梅州市实施现场评价,涉及 2014-2016 年 XX 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资金 6,399.00 万元 ,占评价资金总量的 15.56%。 评价工作组在整理分析总体情况和项目资料之后,深入到项目现场进行 现场核查: 一是听取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的介绍,核查及收集与项目实施有关的文件材料。二是 实地走访项目单位,了解资金使用概况,采集、核对相关基础数据资料。三是对实施 单位、项目受惠单位、个人等进行座谈。 (四)综合分析评价。 评价工作组对采集的评价相关基础数据资料进行整理汇总,结合现场勘验核实等 情况,对确权补助资金的落实、项目的组织实施以及实施的效果等情况进行多维度的 全面分析,并采用项目预定目标与实施效果比较分析等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初步 评价意见。 (五)评价报告征求意见。 省财政 厅将“ 2015-2016 年 XX 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资金”使用绩效初步评价 结论反馈省教育厅征求意见。 (六)出具评价报告。 XX 粤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正式评价报告提交省财 政厅。附件 2 2014-2016 年 XX 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 资金绩效指标分析 评价小组依据省财政厅相关规定的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1),评定 “ 2014-2016 年 XX 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资金”的整体绩效得分为 75.74 分,绩效 等级为“中”。从 7 个二级指标及 13 个三级指标的评价得分情况来看,专项资金在前 期准备、资金管理、事项管理及绩效结果方面仍需要通过下一阶段工作继续完善。 (一)绩效影响分析。 1.前期准备。 指标分值 20 分,评价得分 15.81 分,得分率为 79.04%。该指标主要考核专项资金 的前期研究、目标设置及机制保障等方面的相关情况。 ( 1)前期研究。 一是资金设立符合规定。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2014 2016 年)的通知(国办发 2014 1 号)精神 ,结合我 省实际情况,提出提升计划,明确从 2014 年开始连续 3 年,每年安排 1.5 亿元, 专项对欠发达地区现已建成的特殊教育学校按标准化要求进行改建、扩建和配备设施 设备等予以奖补。二是项目申报程序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欠发达地区地级市教育、 财政部门汇总所属县(市、区)及市直学校报送的特殊教育学校改建、扩建和配备设 施设备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送省教育厅、财政厅。三是项目审批程序符合 规定。省教育厅、财政厅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总体计划及各欠发达地区申 报的具体项目 进行复式审核,经分管省领导、分管财政的常务副省长审批后,由省长 审定资助的项目学校名单及补助资金安排方案。与此同时,评价发现,部分项目单位 在申报项目时仍不具备客观实施基础,致使项目进度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 2)目标设置。 一是目标设置客观,工作重点突出,符合我省特殊教育发展要求。针对我省特殊 教育资源在珠三角地区较集中,东西两翼及山区的特殊教育资源仍待进一步开发的特 点,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专项资金集中投向欠发达地区,在加强欠发达地区特殊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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