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前 言 一、 项目的由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1 年 11 月 31 日颁布关于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的批复(桂政函 201133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的广西普通公路 省道网规划,省道 S314线是横 6贺州(灵峰)巴马公路中马山 -大化 -巴马一段,省道 S314线拟升级为国道 G355线,是国道 G355 线福州至巴马公路的一段。省道 S314 线在大化县城内通过,也即大化城区内的红电南路、步行街及红河南路、红河北路至城北东路几条路段组成,已经完全街道化了,对过境交通流造成严重影响。 拟建国道 G355 线大化绕城公路 的建设可缓解大化县城交通拥堵,消除交通隐患,保障省道 S314(规划国道 G355线)公路畅通;是连接梧州至那坡公路 、河池港大化大元作业区码头、马山至平果高速公路大化连接线等周 边主要公路网的最主要及最便捷的通道。 拟建公路起点位于大化县城东北面接省道 S314 线大化至巴马二级公路(在建),终于坡了村,接规划省道横 7 线梧州至那坡公路大化至堆圩段。全长 10.7km, 其中 K0+000 K7+400段,长 7.4km,路基宽度为 12m(除古肖路,路基宽 30m,长 905m) ,车道宽度为 2 3.5m; K7+400 K10+700段,长 3.3km,路基宽度为 8.5m,车道宽度为 2 3.5m;路面结构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除古肖路,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共新建 1座复杂性大桥、 1座大桥、涵洞 38道,平面交叉 8处。 二、 项目环评开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 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该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受项目业主 大化瑶族自治县 交通运输局 的委托,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环评工作组成员对项目场址及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及污染源进行了现场调查。通过现场调查、咨询相关部门及资料收集和分析,结合项目排污特征及周边环境敏感点、污染源分布及相关规划情况,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在此基础上制订了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方案并委托广西交 通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现场监测,获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数据。 在公众参与调查方面,在 2013年 6月 24日接受项目环评工作委托后的 第 5天即在公共网站及项目周边村屯公示栏上公示了该项目的基本信息,在 2013年 8月 28日完成初稿得出项目初步环评结论后即在公共网站及及项目周边村屯公示栏公示了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总体评价结论等内容。在第二次公示后通过走访群众,发放调查表的方式直接收集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意见和建议。 环评工作组依据现状数据和有关资料,结合项目特点,经过深入的调查、分析和预测,并在充分的公众 参与调查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规范,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 河池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于 2013 年 11 月 12 日组织专家对本报告书(送审稿)进行技术评估,我单位在送审稿的基础上,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本报告书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于 2013年 11 月中完成了该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的工作(专家修改补充意见及修改内容见报告书修改清单)。 三、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护措施 本项目为新建公路项目,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问题主要为 生态、地表水和噪声污染。 拟建公路 K9+320K10+700 穿越大化红水 河 七百弄风景名胜区(自治区级)的红水河百里画廊景区,该名胜区尚未编制总体规划,未进行三区划分, 公路所在区域尚无已建成的景点分布,公路建设占用植被、路基挖填方会对该景区景观有一定影响,但加强景观绿化措施后,其影响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内。 拟建公路 K9+600K10+700 穿越大化县县城现用取水口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营运期发生危险品车辆运输可能对水源保护区产生不利影响。对穿越该饮用水源保护区采取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和应急池措施后,路面径流经排水边沟收集后,再引到饮用水源保护区外进行排放可使公路对其影响控 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项目运营后,随着交通流量的增大,交通噪声贡献值增大,对周边 居民的生活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 拟建公路为新建公路工程,公路建成后,评价范围内的敏感建筑距离拟建公路中心线 9179m。 经预测,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噪声级最大增高量达 20.3dB(A),本评价对声环境超标建筑采取换装铝合金窗 和通风式隔声窗 的措施 ,总降噪措施费用合计 65.95万元 ;同时本评价对地下水环境等保护要求提出了相应的防护措施。 四、 评价总结论 综上所述, 项目在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和应急池可使公路对 其影响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项目营运后社会及经济效益明显。在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项目的建设和营运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目 录 第一章 总论 . 1 1.1 项目建设意义 . 1 1.2 评价目的 . 1 1.3 编制依据 . 1 1.4 评价工作等级 . 4 1.5 评价范围与评价时段 . 5 1.6 评价标准 . 6 1.7 评价方法 . 9 1.8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 10 第二章 工程概况 . 13 2.1 项目基本情况介绍与地理位置 . 13 2.2 项目建设方案比选 . 14 2.2 项目技术标准 . 22 2.3 项目主要工程量 . 22 2.4 项目交通量预测结果及车型比 . 23 2.5 项目投资及工期安排 . 24 2.6 项目征地及拆迁 . 24 2.7 土石方平衡 . 25 2.8 项目主要工程概况 . 28 2.9 工程环境影响分析 . 34 第三章 环境概况 . 44 3.1 自然环境概况 . 44 3.2 社会环境概况 . 46 第四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 49 4.1 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 . 49 4.2 大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 66 4.3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 72 4.4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 76 4.5 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 82 第五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84 5.1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 84 5.2 水土流失预测及评价 . 97 5.3 大气环境影响与评价 . 104 5.4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 107 5.5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 124 5.6 地下水 环境影响分析 . 127 5.7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 128 5.8 危险品运输事故风险评价 . 129 第六章 社会环境影响评价 . 136 6.1 项目建 设与城镇总体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 136 6.2 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影响分析 . 136 6.3 征地拆迁影响分析 . 136 6.4 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 140 6.6 对旅游 资源的影响分析 . 140 6.7 对矿产资源的影响分析 . 141 6.8 拟建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141 第七章 公众参与 . 143 7.1 公众参与的 必要性 . 143 7.2 公众参与调查对象 . 143 7.3 公众参与的形式及内容 . 143 7.4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与分析 . 146 7.5 公众参与意见采纳与否的说明和建议 . 149 第八章 水土保持方案 . 151 8.1 防治目标 . 151 8.2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水土保持措施 . 151 8.3 新增水土保持工 程量及投资估算 . 161 8.4 实施进度安排 . 171 8.5 效益分析 . 171 第九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经济可行性论证 . 173 9.1 设计阶段环境保护措 施 . 173 9.2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 176 9.3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 182 9.4 环境保护措施直接投资估算 . 191 9.5 环 保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 . 192 第十章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 194 10.1 环境影响经济损失分析 . 194 10.2 环境影响经济效益分析 . 194 第十一章 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 . 196 11.1 环境保护管理计划 . 196 11.2 环境保护监督计划 . 199 11.3 环境监测计划 . 200 11.4 施工期环 境监理 . 202 第十二章 评价结论 . 208 12.1 工程概况 . 208 12.2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 208 12.3 工程环境影响及主要环 保措施 . 209 12.3 公众参与 . 215 12.4 环境保护投资及环境经济效益 . 215 12.5 评价总结论 . 215 附图 附图: 附图 1 拟建公路 地理位置图 1 总论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地址: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新二路 6号电话: 0771-2311623 邮编: 530007 1 第一章 总论 1.1 项目 建设意义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1 年 11 月 31 日颁布关于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的批复(桂政函 2011330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的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省道 S314 线是横 6 贺州(灵峰)巴马公路中马山 -大化 -巴马一段,省道 S314 线拟升级为国道 G355 线,是国道 G355 线福州至巴马公路的一段。省道 S314 线在大化县城内通过,也即大化城区内的红电南路、步行街及红河南路、红河北路至城北东路几条路段组成,已经完全街道化了,对过境交通流造成严重影响。 本工 程的建设可缓解大化县城交通拥堵,消除交通隐患,保障省道 S314(规划国道 G355 线)公路畅通 ; 是连接 梧州至那坡公路 、河池港大化大元作业区码头、马山至平果高速公路大化连接线等周边主要公路网的最主要及最便捷的通道。 1.2 评价目的 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目的如下: 1.通过对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营运中的各种行为所带来的对周边不同环境要素的影响进行评价,为线路走向的确定提供科学依据; 2.通过预测项目建设造成的环境污染影响,局部生态破坏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减缓或补偿措施,使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负面影响得到有 效控制; 3.为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管理提供依据和指导,使项目建设满足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地方环境规划要求,并为沿线区域经济发展和环境规划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1.3 编制依据 1.3.1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规、 法规及专项规划 1.3.1.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1989 年 12 月 26 日起施行 )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3 年 9 月 1 日起 施行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2008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 ; 国道 G355 线大化绕城公路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书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地址: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新二路 6号电话: 0771-2311625 邮编: 530007 2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00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 1997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 ;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 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2005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 年第二次修正 );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201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998 年 7 月 1 日 起施行 );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1989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11. 风景名胜区条例( 2006 年 12 月 1 日施行)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2003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13. 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路法 ( 2004 年 第二次修正 ) ;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007 年 12 月 29 日起 施行 );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2003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国务院令第 257 号, 1999 年 1 月 1 日 );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1997 年 1 月 1 日); 18.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253 号, 1998 年 11 月 18 日 ); 1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 2 号, 2008年 8 月 15 日修订通过 , 2008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 20.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 200628 号 ) ; 21. 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 原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 20014 号 ) ; 22. 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 200394 号 ) ; 23. 关于加强公路规划和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部 环发 2007184 号 ) ; 24.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交通部令, 2003 年 第 5 号 ) ; 25. 印发关于 在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交通部交公路发 2001164 号 ) ; 26.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 水利部、国家计委、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 局 , 1994.11); 1 总论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地址: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新二路 6号电话: 0771-2311623 邮编: 530007 3 27.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水利部令第 16 号 , 2002.10) ; 28. 国家环保部环发 20107 号关于发布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29. 桂政办发 2011143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实施方案 ; 30. 环发 201249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工作的通知; 31. 环发 201277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32. 环办 2012134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1.3.1.2 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专项规划 1.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 2010 修订 ); 2.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环境保护条例( 2004 年修正 ); 3. 广西壮族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办法 ( 2009); 4. 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 2012 年修正); 5. 关于贯彻执行开展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电厅 、计委、环保局 ) ; 6.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02.14) ; 7. 河池市城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 2006 年 3 月 6 日)。 1.3.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有关技术规范 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 HJ2.1-2011) ;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 HJ2.2-2008) ;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 HJ/T2.3-93) ;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610-2011)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 HJ2.4-2009) ; 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 ( HJ19-2011) ; 7.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技术评价导则 ( HJ/T169-2004) ; 8.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 GB50433-2008); 9.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2008); 国道 G355 线大化绕城公路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书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地址: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新二路 6号电话: 0771-2311625 邮编: 530007 4 10. 公路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2010) ; 1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 HJ/T338-2007); 12.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I/T91-2002); 13.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4-2004) 。 1.3.3 相关标准 1.质量标准 ( 1)环境空气质 量标准( GB3095-1996); (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 3)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B/T14848-93); ( 4)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2.排放标准 ( 1)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 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 1.3.4 项目建设相关文件 1. 大化瑶族自治县 交通运输局 国道 G355 线大化绕城公路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委托书 ; 2. 大化瑶族自治县 发展和改革 局 文件 大 发改 投 20138 号关于 国道 G355 线大化绕城公路 项目立项 请示 的批复 ; 3. 大化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区 关于国道 G355 线大化绕城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执行评价标准的复函 ; 4.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国道 G355 线大化绕城公路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3 年 6 月) ; 5.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国道 G355 线大化绕城公路 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报批稿 ) ; 6.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桂政函 2011146 号 关于大化瑶族自治县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 7. 大化瑶族自治县县城总体 规划 修编 ( 2011 2030) 。 1.4 评价工作等级 1 总论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地址: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新二路 6号电话: 0771-2311623 邮编: 530007 5 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工程特点、所在区域环境特征,工程建设期和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按照环境影响评价 各专项 技术导则 中 关于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原则与方法,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详见 表 1.4-1。 表 1.4-1 评价工作等级表 评价内容 评价等 级 划分依据 本项目情况 生态影响 三 级 工程所属区域为 重要生态敏感区 ,工程占地(含水域) 2km2,或路线长度为 50km。 评价范围 有一处 重要生态敏感区 。 工程占地(含水域)为 0.2728km2 2km2,路 线长度 10.7km。 大气环境 二 级 依据 HJ2.2-2008, 如果评价范围内包含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评价等级一般不低于二级 。 依据 HJ2.2-2008,项目作为二级公路,无集中式排放源 ,但穿越大化红水河 七百弄风景名胜区, 环境空气质量执行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一 级标准;因此本次大气环境评价等级定为 二 级。 地表水环境 三级 依据 HJ/T2.3-93, 200m3/d污水排放量 1000m3/d,污水水质复杂程度为简单, 地面水域规模为中、 小型河流 ,河流水域功能为 类。 依据 HJ/T2.3-93,污水排放量 1000m3/d,污水水质复杂程度为简单, 项目 评价范围内 水体为 大型 和小型 河流 ,河流水域功能为 类。 声环境 一级 依据 HJ2.4-2009,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加 5dB(A)以上 。 依据 HJ2.4-2009, 拟建公路 建成后将导致沿线噪声级 最大 增加 20.3dB(A)。 地下水环境 依据 HJ610-2011,本项目属于线性工程,不设服务区、养护站,未涉及地下水环境敏感区,对地下水水质无直接影响。项目不设置隧道工程,路基填方未占压落水洞,挖方也未扰动稳 定地下水含水层,项目建设对地下水流场、水位无明显影响。因此,地下水作简单评述。 1.5评价范围与评价时段 1.5.1 评价范围 参照各环评导则中评价范围的划分原则,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项目评价范围如下: ( 1)社会环境 拟建项目直接影响区: 河池市 大化瑶族自治县 。 ( 2)生态环境 拟建公路全部活动的直接影响区和间接影响区。根据建设项目一般特征,评价范围集中在公路中心线两侧各 300m 以内区域,施工期适当扩大至受项目施工活动影响的 取弃土场 、物料堆放场、施工营地等临时占地区域。 国道 G355 线大化绕城公路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书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地址: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新二路 6号电话: 0771-2311625 邮编: 530007 6 ( 3)声环境 公路沿线受影响对 象以村庄居民为主,根据公路交通噪声可能带来的影响,确定公路中心线两侧各 200m 内的范围为声环境评价范围;施工期根据施工作业活动分布情况,评价范围扩大到各施工作业点。 ( 4) 地表 水环境 公路中心线两侧 200m 范围内的主要地表水体。本项目对地表水体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桥梁建设产生的悬浮物;一般悬浮物在河流流经 1500m 后可衰减至原背景值,因此将本公路桥梁跨越河流的上游 100m 和下游 1500m 水域确定为本公路跨越水体的评价范围。 ( 5) 地下 水环境 公路影响的水文地质单元,重点调查公路沿线居民地下饮用水源 。 ( 6)环境 空气 公路中心线两侧各 200m 以内的范围 ,对村庄、 学校 等敏感目标进行重点评价 。 ( 7)景观环境 公路两侧可视范围 以及取弃土场等受工程影响区域。 1.5.2 评价时段 项目 评价时段分施工期和营运期,根据项目可研报告提出的建设时间及建设工期,确定项目评价时段具体如下: 1.施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 24 个月 。 2.营运期:按 20 年计,即从 2016 2035 年。 其中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重点针对施工期预测分析,营运期仅作一般影响评述; 其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重点 针对施工期预测分析,营运期仅作一般影响评述;噪声影响对 营 运期 作专题预测评价,年限为 项目 竣工投入营运后第 1 年、第 7 年和第 15 年(即 2016 年、 2022 年、 2030 年),并兼顾施工期影响; 地表 水 与地下水 环境影响主要针对施工期进行,同时兼顾 营运期 风险评价;大气环境 进行预测评价 分析 。 1.6评价标准 1.6.1 环境空气 1 总论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地址: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新二路 6号电话: 0771-2311623 邮编: 530007 7 大化红水河 七百弄风景名胜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环发 20001 号 ) 中的一级标准。 其他区域 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 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环发 20001 号 ) 中的 二级标准 。 大气 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16297-1996)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标准值详见 表 1.6-1 和 表 1.6-2。 表 1.6-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 单位: mg/m3 注: 一级标准适用于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 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二级标准适用于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表 1.6-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16297-1996) 污染物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mg/m3) 监控点 浓度 颗粒物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SO2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0.40 NOx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0.12 非甲烷总烃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4.0 1.6.2 声环境 ( 1)现状评价 执行标准 : 古 肖路、建丰北路为城市次干路,对于临路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物,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执行声标准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 4a 类标准,其后区域为声标准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适用区域。若临路以低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地)为主,道路红线外 30 5m 以内的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4a 类标准;道路红线 30 5m 以外的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其余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 2 类区标准。 ( 2) 影响 评价执行标准 拟建公路为二级公路,对于临路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物,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执行声标准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 4a 类标准,其后区域为声标准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适用区域。若临路以低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地)为主,道路红线外项目 CO NO2 TSP 一级标准 日平均 4 0.08 0.12 小时平均 10 0.12 二级标准 日平均 4 0.12 0.30 小时平均 10 0.24 国道 G355 线大化绕城公路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书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地址: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新二路 6号电话: 0771-2311625 邮编: 530007 8 30 5m 以内的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 4a 类标准;道路红线 30 5m 以外的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 评价范围内的 医院、学校等特殊敏感建筑,其室外昼间按 60dB( A)、夜间按50dB( A)执行。 其标准值详见 表 1.6-3。 表 1.6-3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单位: Leq: 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适用区域 2 60 50 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