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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项目名称成都市锦江区三圣街道办事处辖区曾家坡村6组和红砂村6组新建商品住宅、商业用房、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项目(一期)建设单位 成都市兴东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徐品 联系人 刘工通讯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长路111号联系电话 18684028080 传真 邮政编码 610000建设地点 成都市锦江区三圣街道办事处辖区曾家坡村6组和红砂村6组立项审批部门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川投资备510100131114010122号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房地产开发经营(K7210)占地面积(平方米) 15718.2(约23.6亩) 绿化面积(平方米) 7859总投资(万元) 2844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34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21%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5年底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成都市兴东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系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秉承“创造卓越不止步”的核心经营理念和“务实高效、创新立业、追求卓越、成就梦想”的核心价值,做好城市建设的“基建先锋”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融资平台”,践行国有企业在打造“首位城市”中的使命,为成都市打造“西部核心经济增长极”作出贡献。鉴于此,成都市兴东置业有限公司决定在锦江区三圣街道办事处辖区曾家坡六组和红砂村六组规划红线范围内新建“商品住宅、商业用房、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项目。整个项目占地面积约82亩,总建筑面积约248885m2。根据土地整理情况进行分期(三期)开发,目前拟开发建设靠近栀子街一侧的“成都市锦江区三圣街道办事处辖区曾家坡六组和红砂村六组商品住宅、商业用房、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一期)”项目,该项目为3栋住宅楼和1栋商业楼建设,占地面积约23.6亩,总投资2844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70560m2。待项目整体开发完后,三期同时入住。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成都市兴东置业有限公司特委托我单位承担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进行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并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相关规定,编制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二、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业,不属于国家发改委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类、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为允许类。同时,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的通知(川投资备【51010013111401】0122号)(见附件),同意本项目的建设。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三、项目外环境关系本项目在成都市锦江区三圣街道办事处辖区曾家坡村六组和红砂村六组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进行建设,项目用地周边现状以待建空地、在建项目和住宅小区为主,本项目西南面为栀子街(与栀子街之间有约30m的市政规划绿地),栀子街以南为吉祥佳苑小区(已建,距离本项目约46m);西北面为杨树街(与杨树街之间有约130米的待建空地),道路以西为成都市锦江区海棠路地块保障性住房(在建,距离本项目约160m)和待建空地;东南面为银杏大道,银杏大道以东为大棚花卉、蔬菜基地(距离本项目约75m);东北面为海棠路(与海棠路之间有约110m待建空地,为本项目后续二、三期拟建用地),道路以北为星雅俊园小区(在建,距离本项目约138m);西面为待建空地,待建空地以西为七中育才三圣分校(已建,距离本项目约400m)。栀子街 吉祥佳苑小区3杨树街 安置小区污水管网 海棠路星雅俊园小区 银杏大道四、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成都市兴东置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24日与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510100-2014-D-001(T),取得位于锦江区三圣街道办事处辖区曾家坡村六组和红砂村六组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地块的使用权,明确了项目用地性质为住宅和商业用地。且成都市规划管理局为本项目颁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10104201320393号),同意项目在锦江区三圣街道办事处辖区曾家坡村六组和红砂村六组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选址建设,并明确了其用地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商业服务4业设施用地。本项目拟建设3栋住宅楼和1栋商业楼,用地性质与规划相符。五、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性质、建设地点项目名称:成都市锦江区三圣街道办事处辖区曾家坡村六组和红砂村六组新建商品住宅、商业用房、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一期);建设单位:成都市兴东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三圣街道办事处辖区曾家坡村六组和红砂村六组规划红线范围内;总投资:28440万元;建设性质:新建。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投资28440万元,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15718.2m2,规划总建筑面积70560.33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8507.3m2(其中商业面积2295.22m2,住宅建筑面积46212.08m2),地下建筑面积22053.03m2(其中地下机动车库面积16663.68m2,地下非机动车库面积4000m2,地下设备用房面积1389.35m2)。项目机动车位684个(均为地下车位),非机动车位2000个,住宅总户数540户,居住总人数约1620人(按3人/户计)。本项目主要由4栋建筑构成,其中6#楼地面上26F(地下2F)、7#、8#楼地面上33F(地下2F),16#楼地面上3F(局部4F)。根据设计资料项目6#楼主体建筑高度78.3m,为纯住宅建筑;7#楼、8#楼主体建筑高度99.3m,均为纯住宅建筑;16#楼建筑高度17.5m(局部4F,建筑高度20.05m),为独立商业用房。根据项目设计资料,项目16#楼独立商业用房位于项目东南侧,紧邻银杏大道,独立商业用房建筑红线与最近住宅(本项目6#楼)的距离在25m以上,并预留内置烟道(两个)和隔油沉淀池,两个预留烟道排放口均位于16#楼4F楼顶,与最近住宅(本项目6#楼)的距离在30m以上,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新建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m”和“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规定要求,考虑招商引资的不确定性,项目16号楼独立商业用房可能引进商场、超市、餐饮等。根据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政府令第153号)第二十九条“和(二)不得在居民住宅小区、学校和医院周边、重点街道沿街商铺内经营涉及喷绘、喷漆、屠宰、5制革、饲料加工、食品发酵等产生恶臭、有毒有害气体的项目。”规定要求,本项目16号楼独立商业用房不得经营涉及喷绘、喷漆、屠宰、制革、饲料加工、食品发酵等产生恶臭、有毒有害气体的项目。同时根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第七条第二款“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不得设立娱乐场所”的规定要求,项目16号楼独立商业用房禁止引进娱乐场所。环评要求今后项目商业用房凡引入商业经营项目时,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458 号令)和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筛选,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另行申报和评价,待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后方可建设。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1。表1-1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设计依据: 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年版)及相关国家法规、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招挂牌)规划条件通知书、界址点成果表一、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参与容积率和建筑密度计算) 15718.2二、规划总建筑面积: 70560.33(一)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48507.31、住宅建筑面积及户数: 46212.08 540户(1)套型建筑面积小于90的住宅面积及占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40677.84 88.02%(2)套型建筑面积大于90的住宅面积及占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5534.24 11.98%(3)商业用房建筑面积: 2295.22(二)地下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及层数: 22053.03 2F其中:1、地下机动车库面积: 16663.682、地下非机动车库面积: 40003、地下设备用房面积 1389.35三、机动车位:(均为地下停车位) 684个四、非机动车位: 2000个五、日照分析结论:经对日照阴影综合分析,本项目共有540户,其中108户为公寓,占建筑数量的19.92%。除公寓外其余所有住户均满足至少一个卧室或起居室(厅)大寒日日照不小于2小时的要求。本项目拟建建筑对周边界外建筑无日照影响。符合成都市技术管理规定(2008)的要求。6建筑色彩:明度在N6-N8.5之间,彩度53、建设项目组成情况及其主要环境问题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见表1-2所示。表1-2 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施工期 营运期 备注主体工程 商业用房(16#楼);商业用房建筑面积2295.22m2) 为独立商业用房,不得经营产生恶臭、有毒有害气体的项目;禁止引进娱乐场所 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建筑垃圾施工废弃土石方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噪声、餐饮油烟、餐厨垃圾住宅建筑(6#楼、7#楼、8#楼,均为纯住宅楼),地上住宅建筑面积46212.08m2) 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油烟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噪声地下室(建筑层数2层,建筑面积2295.22m2,主要为车库、设备用房) 噪声、机动车尾气辅助工程 格栅沉渣预处理池(2座100m3,共200m3) 废水、污泥隔油沉淀池1座 废水、废油脂备用发电机组(位于8#楼地下室一层,排烟口位于8#楼楼顶) 噪声、废气水泵房(位于地下室二层) 噪声消防水池(位于地下室一层)风机房(位于地下室一、二层) 噪声公用工程 供水、排水 废水、噪声供配电 /通讯 噪声道路及停车场 噪声、扬尘绿化 /仓储或其它 垃圾收集房和垃圾桶 臭气、垃圾 二期建设机动车位:684辆 噪声、废气非机动车位:2000辆 / /六、公辅设施根据土地平整情况,整个项目拟分三期开发,本次为第一期开发,拟建设3栋纯住宅楼及地下室、1栋商业楼,一期建设的公辅设施主要有生活污水预处理池2个、发电机房1个(配置一台柴油发电机)、消防水池1座、水泵房1座、停车场(机动车位684个,非机动车位2000个)、风机房20个及供配电房2个、道路及绿化等,垃圾收集房依托二期建设,故本次不对垃圾收集房进行评价。待项目整体开发完后,3期同时入住。1、给水1) 本项目位于成都市区东南侧三环外,拟从东面、西面的市政给水管道上分别引入7一根口径为DN200mm管道,在地块红线范围内形成环状管网,使本工程的生活供水安全性和可靠性得到有效的保障。给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本项目给水竖向上采用分区供水的系统,市政给水管道供至地面三层,四层及以上采用变频泵加压供水。3)项目的用水对象包括物管办公人员、居民等生活用水及和其它非生活用水(绿化、浇洒道路用水等)。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所制定的各项用水定额并经类比分析,各项用水指标见表1-3。 表1-3 项目用水类型及用水量用水对象 人数/面积(m2) 用水量标准 日用水量(m3/d)生活用水 住宅 1620人 150L/人.d 243商业 2295.22m2 8L/m2 18.4合计 / / 261.4非生活用水 绿化、管网渗漏等不可预见水量 10总计 / 271.4由表1-3可知,项目日用水量约为271.4m3/d。其中日生活用水量约为261.4m3/d,9.5万m3/a。2、排水本项目雨水和生活污水采取分流排放。雨水通过雨水口收集后流入小区雨水管道再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排入室外生活污水格栅沉渣预处理池,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三圣街道办事处开具了本项目排水去向的证明(见附件),证明本项目外排污水可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用水量共计261.4m3/d,污水排水量按用水量的87.5%(排水系数一般为8590%,这里取平均值)计,本项目污水排放量共计为228.7m3/d。3供电本项目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消防电梯、消防风机、防火卷帘、应急照明、一类高层建筑的走道照明、航空障碍照明为一级负荷;其余为三级负荷。本项目在8#楼地下室设置柴油发电机房一座,配置功率800KW备用柴油机组一台,供电梯和消防应急用电。备用发电机运行时产生的运行废气经消烟除尘处理后至8#楼顶高空达标排放。4天然气8居民生活使用天然气,由市政天然气管网供给。根据类比资料,项目天然气耗量约271998m3/a5消防消防系统采用区域性的高压制消防体系,集中设置消防加压系统。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竖向上拟分两个区。在地下室消防水泵房内,设室内消火栓消防水泵;消防水泵从消防贮水池吸水,供至室内消火栓消防环状管网。在环网上设消防水泵接合器。在地下一层设消防贮水池,贮存火灾延续时间(室内外消火栓消防系统为3h、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为1h)内的消防用水。消防贮水池其有效容积为900m3。消防贮水池设供消防车取水的取水口。在地下汽车库等公共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本工程地下车库及住宅楼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防护等级按一级设置。6、暖通送排风系统:地下汽车库按照防火分区化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内设机械送、排风系统,风机设于专用机房内,通过送排风竖井与室外相通。防烟分区内设机械排烟系统(该系统与排烟系统合用风管),排烟时,用车库机械送风系统补风。地下自行车库设机械送、排风、排烟系统,风机设于专用机房内,通过送排风竖井与室外相通。排烟系统与排风系统合用风管,排烟时,机械补风。地下设备用房等均相应地按照不同的换气次数设械械送、排风系统。排烟系统与排风系统合用风管。送风系统单独设置,排烟时,可作机械补风。空调系统:住宅和商业均采用分体式空调,预留安装位置,不设中央空调。七、总平面布置合理性项目总平面依据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而设计,规划建设靠近栀子街一侧由西向东并排3栋纯住宅楼(6#、7#、8#楼)和1栋商业楼(16#楼)。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备用发电机组、水泵、地下车库风机等均置于地下室内修建的专用房间中,即不占用地面面积又将噪声源进行了隔离,同时可以将地面用地腾出,作为绿化和景观使用,使住户有一个舒适、宽松的居住环境。本项目设置1个备用发电机房,位于8#楼地下室一层,备用发电机房进出风口均位于8#1F-2F之间的架空层,均朝向北侧绿化方向,备用发电机排烟口位于8#楼楼顶。同时,要求项目在备用发电机房进出风口安装百叶片等措施降低进出风口噪声,避免备用9发电机组噪声扰民,项目备用发电机组废气经净化后经专用烟道于8#楼楼顶高空排放,对住户影响较小。根据项目设计资料,项目16#楼独立商业用房位于项目东南侧,紧邻银杏大道,独立商业用房建筑红线与最近住宅(本项目6#楼)的距离在25m以上,并预留内置烟道(两个)和隔油沉淀池,两个预留烟道排放口均位于16#楼4F楼顶,与最近住宅(本项目6#楼)的距离在30m以上,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新建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m”和“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规定要求。经向建设单位核实,本项目住宅楼和16#楼商业用房均不设中央空调系统,采用分体式空调;根据资料显示,地下车库进出风口排风时距出风口1m处噪声值约为64dB(A),由噪声衰减公式计算可知,距离地下车库出风口5m时,其噪声值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制要求。因此,要求项目地下车库进出风口布设时距离住宅楼应在5m以上,出口朝向绿化一侧,并尽量远离小区内道路和住户活动场所。此外,评价要求地下车库风机选用低噪设备,安装消音器,并对地下车库进出风口安装百叶片降低进出风口噪声。整个项目在设计时尽量考虑到建筑物视线干扰及日照,建筑退红线及建筑之间的间距均按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在各楼层分布中,尽量注意朝向布置,绝大部沿南北布置,并把朝向与景观轴线相结合,并且加大了景观视野,又丰富了城市立面。地下室用于停汽车、自行车以及设备用房、人防设施等。1、交通小区主入口进入后,区内设有车道贯穿小区,并可联系其它出入口。另外为确保整体环境的空间品质,尽量减少车辆流动对小区生活环境的干扰,在小区出入口附近就设有进入地下车库的出入口,使区内道路做到最大程度的人车分流。方便进出并避免地上、地下行车干扰。地下车库另配设一处集中式非机动车停车库,车道净宽为2.4米的出入坡道。项目主要出入口设在8#楼一侧。2、绿化景观小区中心绿地造景层次有致,布置了不同尺度的活动空间,人行空间明确,突出功用性与实用性。再通过品种丰富、疏密有序的植物穿插种植,独具匠心的景墙、雕塑小品的安排点缀,材质各异的铺地形式的衔接变化,有机、生态、自然、和谐地将其融入到周边大环境之中,两旁的植栽呈阵列分开,一种大度好客的迎宾气象令人留下深刻印10象。综上,环评认为项目总平布置合理。项目总平面布置见附图2。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用地位于锦江区银杏大道以西、海棠路南侧、杨树街以东,栀子街北侧,项目用地范围为城市规划待建空地。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所在区域已规划为金融、商业和住宅用地,四周无重大工业污染源分布。目前本项目尚未开工,无与本项目相关的原有污染情况。11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表二)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以锦江区自然环境概况说明本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状况。1、地理位置项目所在地为锦江区,锦江区是成都市实行行政区划调整后于1991年新建立的五个城乡一体化的新城区之一。地处成都市区东南部,地理坐标东经10441,北纬3041。地域呈现北西-南东走向,辖区东至东北与成华区毗邻,西与武侯区接壤,南至东南与双流县和龙泉驿区相连,北与青羊区隔街相望。本项目位于锦江区三圣街道办事处辖区曾家坡村六组和红砂村六组规划红线范围内。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2、地质、地貌、地震锦江区位于成都市东南郊岷江水系一、二级阶地上,地处龙泉山西侧丘陵与平原的过渡地带,地形特征为北东高、南西低;在一、二级阶地分界地带,常为陡坡或缓坡,相对高差46米;海拔高程越486510米,平均海拔高度500米。锦江区地貌特征除一级平缓地带,还包括浅丘地貌,台地与平坝相间。地层为第四系全新人工填土,冲积层和第四系更新统冲、洪积层,卵石层埋深38米,上部土层变化较大,层位不稳定,力学强度较低,地震烈度为7度。3、气候成都地区属亚热带湿润型气候,终年温暖湿润,四季分明,年无霜期为300天左右,夏无酷暑,冬无严寒,雨量充沛。常年主要气象参数如下:多年平均气温: 16.1多年极端最高气温: 36.7多年极端最低气温: -5.9全年无霜期: 大于337天多年平均气压: 956.7Pa多年平均相对湿度: 82%多年平均降水量: 938.7mm全年主导风向: NNE全年平均风速: 1.1m/s12多年平均静风频率: 42%4、水文流经锦江区的主要河流为锦江南河段和锦江府河段。与本项目有关的河流为锦江。锦江南河段和锦江府河段都属于岷江流域都江堰灌区内江水系。锦江南河段为在都江堰走江闸取水的走马河的最下游河段,以清水河下游端的龙爪堰为起点,流经成都市区西部、南部,在合江亭与锦江汇流。锦江南河段的流域面积为284Km2,总长6.7Km ,多年平均流量10.1m3/d。锦江府河段源于郫县团结乡石堤堰,水源为柏条河与走马河的支流徐堰河。自该石堤堰闸往东南流,在成都市北郊与走马河的左支流沱江河汇流后,到达与沙河的分支点的洞子口闸。其后流经成都市中心区,在合江亭与锦江南河段汇流,汇流后,改道向西南,在三瓦窑前面的李家河坝接纳沿东郊工业区而下的沙河后,在三瓦窑处出城,在彭山江口镇注入岷江干流。府河全长115Km,市区内长度为14Km,平均河床坡度为1.4,年平均水量多年保持在32亿m3的水平,常年不断流。锦江南河段和锦江府河段主要功能均为泄洪,同时其河堤、河岸为市民提供了休憩、娱乐、锻炼身体的场所,河水具有景观用水、灌溉功能。本区域地下水属松散堆积孔隙潜水,主要含水层为第四系全新统河流冲击层和上更新统冰水堆积层叠加组成的混合含水层,储水条件好。区域市中心地带地下水埋藏深,郊区地带,地下水埋藏浅,为一漏斗形。市中心地带枯水期水位可达1020m,丰水期最浅34m;郊区地带丰水期13m,枯水期24m,年变幅13m,富水性好,易开采,回升快。地下水位西北高,东南低,水利坡降为2左右。5、生态环境工程所在地锦江区地处成都平原腹心,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土地肥沃,灌溉便利,适宜于亚热带植物的生长。该区土地利用率高。土地利用格局主要为城市建设用地,其次为农田、工业用地、林业用地和花圃用地。该地区粮食作物以水稻、小麦为主;经济作物以油菜和蔬菜为主,该区种植蔬菜的历史悠久,种类繁多,有根菜类、葱蒜类、茄类、瓜类、豆类等;区内栽种水果主要是枇杷、梨、桃、柑桔。区内现在多为天然次生林和人工栽植的乔木林、果树林和竹林,呈现出小片单纯针13叶林、落叶林,夹杂有长绿和落叶混交林,植被减少,多为灌丛稀树,草坡蕨苔,竹林、果树与农作物交错分布。树木资源主要有:桉树、水杉、麻柳、桑树、香樟、梧桐等,此外还有少量楠木。该区的主要珍稀植物为银杏树。该区竹类多为慈竹,次为白家竹和斑竹,近年来,引进了麻竹、吊丝球竹等优质笋用竹,形成一定的竹林景观。区内鸟类的种类和数量不多。常见的有:麻雀、马白灵、喜鹊、打鱼鹊、点水鹊;常见的侯鸟有:布谷鸟、春燕等。该区河流密布,常见的水生野生动物以鱼类为主,多为鲢鱼、鲫鱼、鳝鱼、鲤鱼、草鱼。该区畜类主要为猪、牛、羊、鸡、鸭、鹅、兔、猫和狗。锦江区有丰富的水资源,地表水水系分布广,地下水埋藏浅,变幅小,水量丰富。锦江区土地类型多,土地资源大体构成是:农耕地、林地、园林、水域、城市建设用地。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以锦江区社会环境概况说明本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环境状况。锦江区位于成都市东南部,幅员面积62.1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7.87万人,辖16个街道办事处,59个社区,是成都市城区之一。2013年2季度,锦江区地区生产总值(GDP)完成327.33亿元,同比增长6.2;服务业增加值完成272.62亿元,同比增长5.8%;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完成288.41亿元,同比增长12.8%;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84.2亿元,同比增长9.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完成14.0亿元,同比增长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15480元,同比增长8.2%;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完成11005元,同比增长10.2%。锦江区交通十分便捷。公路交通有成渝(成都至重庆)、成绵(成都至绵阳)、城南(成都至南充)、成雅(成都至雅安)四条高速公路辐射全川,一、二、三环路和全封闭高速公路外环路横贯锦江区。铁路交通,有成渝(成都至重庆)、成昆(成都至昆明)、达成(达州至成都)等铁路干线在成都交汇,可通达祖国各地。锦江区商贸品质和档次不断提升。具有国际水平的仁恒置地广场购物中心、群光大陆百货、仁和春天二期等高端商业项目投入使用,路易威登、普拉达等6家世界顶级品牌旗舰店和日本珠宝御本木、德国男装史尊臣等46个世界级品牌进驻锦江区,红照壁盐市口成为西部最大的国际品牌聚集区,国际商业品牌旗舰店数量和规模位居国内第三、西部第一。锦江区金融服务业聚集效应逐步显现。东大街金融街发展势头良好,美国联泰大都14会保险、鼎和财产保险和国内首家专业资产监管公司元利瑞德等金融机构先后入驻,红庙子民营企业产权交易所、基金服务中心、金融人才资源服务中心建设顺利。全区现入驻世界500强企业93家,占全市的45.5%;外资银行8家,占全市的73%;外资保险11家,占全市的80%。锦江区坚定不移地推进教育均衡化、现代化、国际化发展,成为成都市首批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城区,荣获“四川省教育工作先进县”、“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称号。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成功举办首届四川创新设计与产品提升对接推进会,建成全市首家社区科技馆、青少年科技体验馆。文化体育事业健康发展,高标准打造基层公共文化阵地,区图书馆被评定为国家一级图书馆。卫生计生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完成2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标准化建设,基本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全覆盖。深入创建“全国安全社区”、“全市最安全城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连续三年全市最低,被国家七部委评为“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单位。荣获“四川省双拥模范区”、十大“中国最关爱民生的县(市区)”称号。全区区属小学32所,普通中学12所,职业高中2所。其中:国家级示范性高中1所,省级重点中学1所,成都市示范性高中4所。注册等级幼儿园64所。在校学生人,其中幼儿园15753人,小学27956人,初中17664人,高中7986人,职高3408人。全年全区教育经费总额为101482万元。锦江区历史文化资源十分丰富,合江亭、水井坊、大慈寺、廊桥、天涯石、孙中山铜像、李劼人故居等著名历史文化名胜,与春熙路红星路步行街、天府广场、府南河沿河绿带、锦江滨河风光带等现代人文景观交相辉映。区域内的国家AAAA级景区三圣花乡,已成为市民观光娱乐、休闲度假的绝佳去处。15环境质量状况 (表三)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一、环境空气质量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根据本项目环境评价的等级、范围、保护目标及周围环境功能和气象特征,本评价引用2014年2月成都锦兴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商品住宅、商业用房、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大气监测数据(经数据处理后列入表3-1中)分析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该项目位于锦江区花果村六组和大观村四组。该监测数据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第7章“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中有关规定要求,因此引用该监测数据具有代表性和时效性。表3-1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mg/m3监测项目 SO2 NO2 PM10日平均值 0.039-0.078 0.018-0.042 0.051-0.134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表3-1的监测结果,按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采用单因子指数法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进行评价,其数学模式为:SiCiPi式中:PiI种污染物的单项指数CiI种污染物的实测浓度(mg/m3)SiI种污染物评价标准(mg/m3)大气质量单项指数评价结果见表3-2。表3-2 工程区域各大气污染物质量指数日期指数 2月14日 2月15日 2月16日 2月17日 2月18日2月19日2月20日PSO2 0.38 0.31 0.26 0.52 0.40 0.29 0.37PNO2 0.29 0.34 0.51 0.46 0.50 0.20 0.44PPM10 0.69 0.47 0.73 0.89 0.60 0.34 0.52工程建设区域环境空气中SO2 、NO2和PM10日均值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表明项目所在地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良好。16二、声环境质量根据本项目外环境关系特点,本次报告委托锦江区环境监测站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锦环监委托字【2014】第0302号)见附件。1、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1)监测项目环境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即Leq。(2)监测点位布置在现场踏勘后,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共布设了4个监测点见表3-3(附图2)。(3)监测时间锦江区环境监测站于2014年2月28日对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进行了昼、夜间监测。表3-3 噪声监测布点序号 测点位置说明1# 项目西北侧2# 项目东北侧3# 项目东南侧4# 项目西南侧2、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1)评价标准评价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2)监测结果各测点监测结果列于表3-4。表3-4 声环境监测结果统计 单位:dB(A)点位 声源种类 昼间 夜间Ld 执行标准 Ln 执行标准1# 场界噪声 62.4 60 47.1 502# 场界噪声 58.0 60 44.9 503# 场界噪声 61.7 60 48.4 504# 场界噪声 57.7 60 47.0 50(3)分析评价由表3-4监测结果可知,1#、3#监测点昼间等效连续A声级值不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1#点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在建的锦江区海棠路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噪声,3#点超标的主要原因是银杏大道交通噪声产生的影响。17三、水环境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成都市乌龟碑污水处理厂,经二级生化处理达标后排入锦江。根据本项目环境评价的等级、范围、保护目标及周围环境功能特征,本评价引用2014年2月成都锦兴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商品住宅、商业用房、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地表水监测数据(经数据处理后列入表3-5中)分析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该项目位于锦江区花果村六组和大观村四组。该监测数据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中有关规定要求,因此引用该监测数据具有代表性和时效性。表3-5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 单位:mg/L(pH无量纲)监测项目 CODcr BOD5 氨氮监测数据 2631 5.15.9 1.271.46Pi值 0.8671.033 0.8500.983 0.8470.973GB3838-2002中类水域标准值 30 6 1.5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1、评价因子:CODcr、BOD5和氨氮,共计3项。2、评价标准: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水域标准浓度值。3、评价方法:采用单项标准污染指数法进行评价。其评价公式如下:Pi=Ci/Si式中:Pi为i污染物标准指数值;Ci为i污染物实测浓度值(mg/L);Si为i污染物评价标准值(mg/L);对于具有上、下限标准的PH,则按下式计算pH的Pi值。Pi=(pHi-7.0)/(pHs-7.0) 当pH7.0时Pi=(7.0-pHi)/(7.0-pHs) 当pH7.0时式中:PipH因子的标准质量指数值;pHipH的实测值;18pHspH的评价标准上限或下限值;当计算出的Pi值大于1.0时,表明地表水体已受到该项评价因子所表征的污染物的污染,Pi值越大,水体受污染程度越重,否则反之。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见表3-5。由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可以看出,锦江评价河段地表水除CODcr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水域标准限值外,其余指标均可达标。锦江评价河段地表水CODcr超标主要是受上游沿途接纳污水所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本项目周边无重要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和生态敏感点等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确定环境保护目标如下:1、环境大气项目运营期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2、地表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成都市乌龟碑污水处理厂二级生化处理达标排放,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锦江水质造成明显影响。3、声环境声环境保护目标为以项目所在地为中心200m范围内的噪声敏感点,项目所在地声学环境质量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3-6及附图2。表3-6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名单类别 保护目标 位置关系 性质 备注大气环境声环境 成都市锦江区海棠路地块保障性住宅项目 西北面,160m 在建住宅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星雅俊园 东北面,138m 在建住宅吉祥佳苑 西南面,46m 已建住宅七中育才三圣分校 西面,400m 已建学校大棚花卉、蔬菜基地 东南面,75m 已建地表水环境 锦江 / 受纳水体 类水域要求19评价适用标准 (表四)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4-1。 表4-1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单位:mg/Nm3污染物名称 SO2 NO2 PM10取值时间 1小时平均值 0.50 0.20日平均值 0.15 0.08 0.15执行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3-2002,标准限值见表4-2。表4-2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主要控制指标序号 参 数 单位 标准值 备 注1 二氧化硫 SO2 mg/m3 0.50 1h均值2 二氧化氮 NO2 mg/m3 0.24 1h均值3 一氧化碳 CO mg/m3 10 1h均值4 氨 NH3 mg/m3 0.20 1h均值5 甲醛 HCHO mg/m3 0.10 1h均值6 苯 C6H6 mg/m3 0.11 1h均值7 甲苯 C7H8 mg/m3 0.20 1h均值8 氡 Rn Bq/m3 400 年平均值(行动水平c)2、噪声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4-3:表4-3 声环境质量标准值 等效声级LAeq:dB(A)类 别 昼 间 夜 间2 60 50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水域标准,标准限值见表4-4: 表4-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值表 单位mg/l项目 pH(无量纲) BOD5 SS CODcr NH3-N标准值 69 6 / 30 1.52021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水经调查,项目所在地周边建有完善的市政雨污管网,且污水管网与乌龟碑污水处理厂接通,污水经乌龟碑污水处理厂二级生化处理达标后排入锦江。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标准,主要水污染物允许排放浓度值见表4-5。 表4-5 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摘要) 浓度单位:mg/l序号 污 染 物 适 用 范 围 三级标准 备 注1 pH一切排污单位 6-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2 SS 其他排污单位 4003 BOD5 其他排污单位 3004 CODcr 其他排污单位 5005 动植物油 一切排污单位 1006 NH3-N 最高允许浓度 45.0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B等级标准2、噪声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标准限值见表4-6。 表4-6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昼 间 夜 间70 55运营期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4-7:表4-7运营期各场界噪声标准值 单位:LeqdB(A)类 别 昼 间 夜 间2 60 503、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22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成都市乌龟碑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锦江。因此,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已纳入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内,故不再重新下达总量控制指标。评价仅就本项目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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