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 市海事局 2017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张家界市海事局 2017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张家界市地方海事局(加挂市航务管理局、市船舶检验局牌子),是主要负责全市水路交通行业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归口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系市财政全额预算单位,财务独立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市编委核定我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 17 人, 2017年末实有在职人员 17 人。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科、审核发证科、航务管理科、海事监督科、船舶船员科、船舶检验科 7 个职能科室和一个水上交通安全视频监控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实施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法定检验、水路运输管理、航道管理、港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拟订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水路交通行业的统筹、协调、监督、服务等具体工作;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船舶、船员各种证书、证件、牌照的审验、签发中的有关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船舶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审查工作,承担船舶、船用产品法定检验中的有2 关具体工作;承担水路运输市场监管中的有关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重大客货运输纠纷处置中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和航道维护中的有关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工作;负责指导港 口经营秩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港口建设等工作,负责重大危害港口安全行为查处中的有关具体工作。重点是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以及水运基础设施建设。 2017 年度我单位整体支出 1064.2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60.21 万元,主要用于保单位正常运行开支;项目支出 804.02 万元,主要用于海事监管、船舶检验、港航管理、文明建设、党建扶贫、船舶拆改补贴支出等开支。 二、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预算法,严格遵守市财政颁发的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完善了本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财务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厉行节约,量入为出、压缩办公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 “三公 ”经费,车辆实行定点保险、加油和维护,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张家界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坚决杜绝烟、高档酒水、土特产及礼品费用的列支,接待费一律凭派出单位公函、接待审批单和财务票据报销;严格执行中华3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货物、服务及物品的采 购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并安排专人参与项目的验收;制定 “三重一大 ”决策机制,坚持大额资金支出集体研究决定;单位设立零余额账户,所有资金均按财政国库集中收付规定办理,坚持使用公务卡结算。 2017 年我单位基本支出 260.21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行。其中:人员经费 202.27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 57.9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等。 2017 年我单位 “三公 ”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 20.00 万元,支出决算 10.58 万元,完成年 初预算的 52.90%,决算数比 2016 年 “三公 ”经费支出减少 13.05 万元,减幅 55.23 %,主要原因是对接待费及公务车运行费进行了控制,以及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车辆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0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8.00 万元的 75.88%,主要用于车辆保险、加油、维修及通行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对油料费和维修费进行了控制 ,决算数比 2016年减少 8.57 万元,原因是公务车改革,车辆减少;公务接待费 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12.00 万元的 37.58 %,主要用于按规定开 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对接待费进行了控制,决算数比 2016 年减少 4.48 万元,原因是对接待费进行了控制,接待人次减少 。 (二)项目支出 2017 年,我单位项目资金主要收入为市交通运输局下拨的内河船型4 标准化补贴 1000 万元,以及 2016 年度交通发展目标奖 20 万元。对于上级拨入的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及本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审批支付,保障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017 年我单位项目支出 804.02 万元,其中:用于海事监管、船舶检验及港航管理 业务专项支出 119.64 万元,视频监控运行等维护专项支出 68.37 万元,文明建设专项支出 32.43 万元,党建及精准扶贫专项 11.33 万元,船舶拆改专项补贴支出 572.25 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7 年我单位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和财经纪律,实行民主理财,财务秩序良好,资金收付安全;严格预算管理,做到收支与预算挂钩,并按规定公开预决算信息;建立了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杜绝违规职务消费和奢侈浪费,真正做到从严从简办事;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加强资产动态信息化管理 ,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资产配备和处置;对 “三公 ”经费进行严格压缩和控制, 2017 年 “三公 ”经费同比上年度减少 55.23%,控制率为52.9%。 全年紧紧围绕 “零事故,零伤亡 ”的工作目标,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狠抓工作落实 ,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良好,圆满完成了今年全市水上安全监管和水运事业发展目标。 整体支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具体体现在: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水上安全监管。 5 我单位成立了水上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明确了机构、人员及工作职责。制定下发了 2017 年全市水上交 通安全管理工作要点,提出了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目标、计划、措施,及时召开工作会议进行了布置,并层层下达和签订 2017 年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状,对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目标进行了责任分解,全面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 “三个必须 ”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对全市渡口、船舶的安全监管。形成了班子成员带队、科室参与,分片督导区不留死角的水上安全监管体系。按照安全监管 “三个必须 ”和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的要求,全市海事机构领导带队深入渡运码头、水运企业及船舶经营现场,指导检查水上交通安全。一是扎实开展水上 交通安全巡航检查。按照 2017 年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巡航检查工作计划,局领导亲自带队,对列入巡航检查范围的渡口及船舶的设施设备、标志标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及安全隐患等内容进行了监督检查。二是做好重点时段的水上交通安全现场监管。在 “春运 ”、 “清明 ”、 “五一 ”、 “十一 ”及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段,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三是领导带队加大对黄龙洞、宝峰湖、大峡谷等旅游景点水上客运码头及客流量较大渡口的巡查频率现场监管,督促水运企业、船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四是严格落实隐患跟踪整改。按照“现场有措施、整改有督办、事后有跟踪 ”的工作要求,对巡航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现场督促、组织区县地方海事处、船主、签单发航员进行原因分析及制定整改措施即行整改到位。五是加强了6 视频渡口的动态监控,对监控过程中发现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及违规行为及时进行了制止和记录,情况严重的及时通报辖区海事处进行查处和督促整改。今年以来,全市监控中心共制止船舶超载、人车混装、乘客未穿救生衣等违规行为 57 次,有效遏制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和会议要 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下发了张家界市水运安全生产 “监管执法年 ”活动实施方案、 2017 年张家界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张家界市水上交通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方案、张家界市船舶污染环境水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突出打非治违这一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 “三无 ”船舶非法运输、船舶船员证照不齐、船舶违规排放油污水、生活污水、船舶垃圾等违法行为。采取重大安全隐患 “联合执法、集中整治 ”相关措施,不断强化执法力度,对水上交通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实行强制管控。有效消除了一些存在的重大隐 患。 为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 “一单四制 ”工作,我局制定了张家界市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 “一单四制 ”实施细则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 “一单四制 ” 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全市海事系统在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时必须按照 “一单四制 ”的要求,完善工作台账清单和工作流程,逐步形成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登记、交办、治理的长效机制。实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 “一单四制 ”以来,全市海事机构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水运企业、涉水旅游客运景区景点、渡口码头等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重点部位,认真排查安7 全生产事故隐患,对生 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事故隐患自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和清单。截止目前,我局对水上交通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 58 处,均建立了工作台账和清单,并在全市海事系统进行了通报,同时还向各区县地方海事处下发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交办单 11 份。 为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监管和防汛抢险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今年我局将防汛工作重点放在责任落实、督促检查、值班值守、应急抢险等方面,一是组织多个督查组重点对电站大坝、跨河桥梁附近作业船舶停泊、系固、值守等防汛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区县海事处预警信 息发布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二是严格落实汛期 24 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对值班期间不在岗、电话无人接听、预警接警不及时等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要求区县地方海事处对防汛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工作人员必须要深入防汛一线,现场指导排查及消除安全隐患,督促相关船舶和单位认真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度汛。四是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预警。加强与气象、水利、水文等防汛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收集最新信息,根据汛情动态和水文气象变化情况,通过文件、电话、短信传达到水运企业和船主,提前做好防 范;五是积极参加了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组织开展张家界市军警民防汛抢险实兵演练。 为强化乡镇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力度,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组成联合督查组,主要领导亲自带队,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进行现场督查指导,对全市 32 个有船乡镇、办事处的水上交8 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期间,一是将水上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乡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手段、措施进行了宣讲和解读;二是与乡镇政府、区县海事处一起深入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现场,就如何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进行交流和探讨;三是通过督查共发现 92 条 问题和隐患,及时向区县人民政府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督查,全市有船乡镇、办事处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意识得到了提高,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并掌握了一些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下步强化乡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认真抓好安全监管的同时,我局还加大还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发放资料和现场讲解水上安全知识等方式进行宣传。宣传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海事机构共发放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600 份,接受群众咨询约 200 人次,取得了良好效果。 2017 年,目前全市没有发生一起水上交通安全 事故。 二、严格规范船舶检验、船舶登记与船员发证程序,加强船舶船员管理。 我局在协同平台船员管理系统中完成了 344 名船员的信息采集与证书核对工作,共换发 2016 版内河船员适任证书二类船长 67 本,三类船长 11 本,二类驾驶员 32 本,三类驾驶员 5 本,二类轮机长 51 本,二类轮机员 5 本,三类轮机长 7 本。 我局在册船舶 731 艘 ,211277 总吨, 249627 载重吨, 7879 客位 ,89992千瓦,其中货船 304 艘 ,185020 总吨, 242480 载重吨, 76238 千瓦 ,9 货船多在外港营运。辖区以客渡船、旅游船、小型砂石船舶为 主, 2017年完成船舶检验任务 512 艘。为贯彻落实省船舶检验局关于印发湖南省船舶检验 “规范年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通过数据清理得出,截至 2017 年 11 月底,我局数据共有船舶总数 935 艘( 7 艘已转籍),报废报停数 37 艘,休眠数 164 艘,超期未检数 85 艘。制订了张家界船检 “规范年 ”活动方案,在方案中比较详细的总结出了张家界船检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整改方案及档案清理计划。通过整改,极大的加强了我市船舶检验管理工作,规范了检验行为,提升了船舶检验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航务管理,提高监管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船舶防污染检验工作,按照省局湘船检 20179 号文件的要求,开展了对辖区内现有 20 米及以上的 269 艘船舶签发防污染证书(包括防止油污证书、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防止空气污染证书、防止垃圾污染证书)情况摸底排查。截止 2017 年 11 底,发放防止油污证书 171 艘,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 125 艘,防止空气污染证书 4 艘,防止垃圾污染证书 171 艘。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船员驾驶技术、安全法规、应急救援等技术培训。全年举办船员安全知识培训班 6 期,培训船员、签单员、 乡镇船管员、从业人员 557 人,从安全驾驶、船员责任、事故分析等方面,对辖区船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教育和资格考试。今年以来,以奖励的形式鼓励在岗人员参加全国注册验船师考试 2 次 ,全省小型船舶营运检验适任资格考试 1 次,不断提升我市检验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10 今年着手建设了市城区(红壁岩电站至木龙滩电站) 10 公里航道航标建设,共建成一类航标 HF1.1 米浮标 36 座、管线标 2 座、节制闸标 2 座、桥涵标 3 座、警示标 2 快、航标遥控遥测 47 个、视屏监控10 个、超声波自动检测 1 座,有效解决了城区航道的安全监管,保证了旅游船舶的航行安 全。 全市通过油补资金完成客渡船保险 182 艘 3797 客位。完成了油补系统的录入工作。 从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和开展水运污染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全市共组织船舶污染防治检查 48 次,出动执法人员 243人次,现场纠正船舶污染水域行为 78 次。 根据中央环保督查所发现问题的整改要求,全市各区县均对辖区的河道砂石开采作业进行了关停,并决定对挖砂运砂船舶进行拆解。挖砂运砂船一直以来都是船舶污染防治的重点,对挖砂运砂船进行拆解,将极大地根治船舶对水域环境的污染,全市海事机构紧紧把握此次机遇,围绕船舶污染防治, 深入挖砂作业现场,大力开展挖砂运砂船舶拆解工作。截止目前,全市 203 艘挖砂运砂船,已拆解 198 艘,挖砂运砂船污染水运环境得到了有效控制。 四、从提高法治意识入手,强化海事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执法规范水平。 2017 年共办理海事行政许可案卷 88 份,行政处罚案卷 9 份,积极参加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及市政府法制部门组织的安全监管、港政、视频监控、行政执法等专业知识培训班,今年,我局机关共选送 22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