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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小农:过去、现在与未来摄影 /梅家永/乐施会徐志刚 博士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导言/ 011中国小农的历史、特点与发展趋势/ 032市场化、全球化和城镇化下中国小农的 生存状态与困境/ 153中国小农发展的现实选择/ 254中国小农的未来/37附注与参考文献/ 46目 录摄影/李敏/乐施会01中国农业生产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小农户”经营,因此,中国的农业经济也被称为小农经济。从字面来看,“小农户”直接与其生产经营规模关联,即小农户拥有或经营的土地数量、饲养的家畜数量比较少。此外,由于小农户经营基本上只是利用本地资源,并且受当地条件严重制约,因此,在世界范围内,小农户也往往与贫困、低收入或弱势等字眼紧紧联系在一起(von Braun, 2005)。中国的“小农”有其特殊之处。不同于世界上很多国家农户经营规模存在内部差异很大的情况,中国实施的是均分土地政策,并且很长时间内没有出现土地兼并的现象,因此中国的农户绝大多数都是同质性较强的“小农”。这决定了中国小农问题不是局部性的,而是全局性问题。讨论中国小农问题,无需过多着墨于小农与大农竞争面临的困境,而是基本等同于讨论中国整个农业部门与城市和工业部门的竞争,讨论在全球化背景下与他国农业部门的竞争。在全球化背景下,世界各国小农正被深深地裹挟进世界经济体系之中。国际援助领域对于农业发展政策的讨论,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方面,各援助国正在积极推动私人部门对发展中国家农业的投资;另一方面,部分发展机构认为,在没有强有力的措施保障贫困农户权利的情况下,投资工业化农业会严重损害小农利益。亦如国际社会的争论,中国对小农的政策讨论也分化为泾渭分明的“现代农业派”和“小农经济派”。前者认为,唯有彻底改革中国的农业基本体制,才能解决中国小农面临的困境;后者观点则可归纳为:“坚持现行农村基本制度并完善其中需要与时俱进的部分,是当前三农领域中应当坚守的基本路线。” (贺雪峰,2014)解决中国“农业、农民和农村”(即“三农”)问题,必须对中国的小农经营有深刻认识和理解。中国人多地少的资源禀赋条件和均分土地制度决定了中国全局性的小农经营特点,并造成了中国“三农”问题破局异常艰难。只有全面总结中国小农的历史成因和特点、发展趋势,中国小农在工业化、市场化和全球化进程中的困境和挣扎,以及他们经过不懈努力所获得的经验和教训,才能对中国小农未来发展方向和选择给出理性和有价值的答案。本报告旨在通过全面剖析中国小农的前生今世,为国内外关心和有兴趣了解中国小农的读者展示全景式速写。导言之后,四章内容分别聚焦:第一章讨论中国小农的历史、特点与发展趋势;第二章关注市场化、全球化及城镇化背景下中国小农的生存状态与困境;第三章介绍中国小农为谋求发展已经和正在做出的各种尝试和努力;第四章则阐述中国小农未来发展方向、可选择的政策建议,并提出行动计划。导 言摄影/刘博文 摄影/乐施会 02 031中国小农的历史、特点与发展趋势摄影/盛燕/乐施会04 05以小农为主体的经济形态在中国已经延续了两千多年,小农家庭经营模式显示了顽强的生命力和再生能力。时至今日,中国农业生产仍以小农经营为主,这既缘于人多地少的资源禀赋基础较以前更为严峻;也与中国特有的农地均分制度和城市化发展模式及阶段密切相关。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国家赋税基础由农业向工业的转变,以及城乡发展失衡等弊端不断凸显和加剧,中国小农面临着生产和生活方式必须转型的挑战,也同时迎来了实现这一转型的机遇。1.1中国小农经济的历史中国的小农经济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甚至可追溯至更早的西周和商代(李根蟠,1998)。公元前359年开始的秦国商鞅变法1标志着农本思想2得以切实实行。汉承秦法,从汉代至近世,“小农”形式的精耕农业辅以简单市场贸易成为贯穿中国历史的主体经济形态(方钦,2010),历经两千余年不变。中国的封建社会,就是在小农经济土地的兼并和集中农民起义和王朝更替重建小农经济如此周期性治乱循环中缓慢前进(王江松,2009)。在中国古代,小农经济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为两点:一是以家庭为生产、生活的基本单位,生产规模小,生产经营方式由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农业以种植业为主、家畜饲养业为辅,男耕女织,精耕细作;二是带有明显的自给自足性质,辅以围绕精耕农业的市场经济系统。男耕女织满足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只有铁制品、盐等极少数物品需要通过商品交换从外部获取。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的性质导致其不能也不需要生产出太多产品出售,极为简单的集市贸易就可以满足盐铁等商品的交换需要。传统的小农家庭以3-5人规模较为普遍,农业生产规模狭小,仅能勉强维持农民的生计。根据梁方仲(1980)的统计,西汉人均土地面积为13.88亩,隋朝121.37亩,唐朝27.03亩,明朝7.94亩,清朝6.89亩。除了汉至隋前后四五百年动乱导致人口大量减少而造成的人均土地面积较高外,中国人均土地面积一直保持较小规模,并且呈不断下降趋势。从战国到秦汉,中国小农经济基本特性是低投入、低产出,生产规模狭小,生产力水平低下,产出极为有限,通常只能依靠尽量减少生产和生活开支以维持温饱。就农业本身而言,小农事实上已没有自己的经济,纯粹沦为国家或地主的劳动工具。魏晋之后的自耕农在高额租税剥削重压下尤为艰难。两汉以后出现“桑枣”并称,词语的变化反映出:即便在当时最主要的粮食产区,小农也不得不依赖于“农桑”之外其他副业维生的困窘生计局摄影/乐施会06 07图1 中国历史年代示意面(程念祺,2004)。从战国、秦汉至明清,随着小农所受租税剥削程度的加重,这种情况愈益严重。整体而言,佃农的生活状况与自耕农的生活状况大致等量齐观。就生产与生活这两个方面来说,中国近代与古代的小农经济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别。近代小农受人口增多和战乱频发等因素影响,其生存状况更差于古代。长期稳固的小农经济有其固有的资源禀赋基础和深刻的政治文化根源。首先,中国人多地少的资源禀赋关系诱致了小农经营模式、经济制度及与之对应的技术变迁,并彼此强化。人多地少主要表现为土地开发和耕地化速度赶不上人口增长速度。土地开发和耕地化速度不仅受制于当时低下的生产力和技术水平,而且受制于自然条件,如困扰中国农民几千年的水灾和旱灾经常导致耕地大面积退化,因此,耕地的增长速度总是慢于人口的增长速度(王江松,2009)。只有相对平均化的土地分配和对小块土地的精耕细作,才能缓解人地矛盾并养活庞大人口。其次,中国的政治和传统文化模式使得小农经济得以强化。早在汉朝,中国就开始了政治至上的一元结构。中国传统文化体系的核心是集权式的皇权制度(王毅,2007)。中国政治权力早熟,理性化的官僚体制使得宗教与经济都成为该权力运行系统中的一部分。在文化层面,社会以政治为主导导致中国比世界任何国家都更为有效地实现了权力的集中和对宗教信仰的控制(史景迁,2005)。中国政治制度的早熟、理性的官僚体制先于高级宗教出现,掌控了古代社会原始宗教的发展趋势,最终培植了与皇权制度本身相适应的信仰:天命信仰与祖先崇拜,及其信仰系统载体儒家思想(方钦,2010)。在经济层面,为实现对经济和社会的控制,历代皇权始终致力于分散农业经济集聚,使“分化了的小农经济”不断强化(黄宗智,2000),并多采取抑商政策控制工商业发展(冷鹏飞,2002)。因为这有利于抑制土地兼并和地主集团以实现基层权力控制(许倬云,2006),并保障国家税收(黄仁宇,1997),还可以实现对商人利益集团的控制。在中国,“小农经济”、“祖先崇拜”信仰和皇权制度三者之间形成了一种特有的发展模式(方钦,2010)。皇权对于原始信仰的培育促成祖先崇拜以及围绕家族观念而形成的地方宗族,宗族制度支撑了皇权体制在基层的维系,支持着农业经济的发展。但是宗族势力始终未能形成一股有效的经济集聚力量,相反始终处于不断分化中,因为“祖先崇拜”的信仰所维系的家族观念促使在宗族内部平等对待家庭成员,这样分家析产就成为明朝以后普遍的继承制度。分家析产制度导致财产难以集中,并且结婚率被维持在很高的水平,同时农村劳动力不会由于丧失财产而被转移到农村以外。这样,大量人口集聚在农村,分散了农村土地和资金的积累,不断强化了小农经济的运行。小农经济在中国历史上对维持政治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都发挥过积极作用。但小农经济较强的分散性、封闭性和落后性,先天不足使之很难扩大再生产。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小农经济逐渐开始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到封建社会后期和近代,已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隋 朝公元581-公元618唐 朝公元618-公元907五代十国公元902-公元979宋 朝公元960-公元1279元 朝公元1271-公元1368明 朝公元1368-公元1644清 朝公元1636-公元1911中华民国公元1912-公元1949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至今夏公元前2070-公元前1600商公元前1600-公元前1046西 周公元前1046-公元前771东 周公元前770-公元前221秦公元前221-公元前207西 汉 公元前202-公元23东 汉 公元25-公元220三 国 公元220-公元280西 晋公元265-公元316东 晋 公元317-公元420十六国公元304-公元439南北朝公元420-公元58108 091.2现代中国农业集体化经营的经验与小农经济的轮回鸦片战争后,传统中国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开始受到商品经济的强烈冲击。中华民国后期,小农经济受商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盘剥愈甚,贫者越贫,富者愈富,失地农民增加,社会矛盾激化,最终导致了革命。中国共产党执政后,在土地改革和建国初期严峻的国际形势下出于建设国家工业体系的迫切需求,推动了中国农村经济制度的变迁,在中国建立起了以统购统销和农村土地集体化经营为主要特征的农村集体经济制度。早在20世纪40年代,中国共产党就陆续开展“均分土地”的土改运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已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土地平均化。土改极大促进了贫下中农对共产党的拥护,具有重大政治意义,但经济层面的负面效应也比较明显。首先,因为土地租佃,土改前富农和中农这些最有效率的人拥有最多的土地使用权,土地利用效率亦较高。土改运动平均化土地且不允许土地出租,不仅消灭了地主,也消灭了自耕农中最能够产生规模农业剩余的富农。同时,土改也结束了传统的地主提供城市人口粮食供应的供应体制,导致1952-1953年中国粮食产量增加,城市粮食供应却陷入短缺困顿的局面。20世纪中叶,西方国家对中国的“经济封锁”、美苏争霸和朝鲜战争等因素都迫使中国只能选择苏联主导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系”,加快国家重工业优先的工业化进程。但工业化需要资本、原料和市场,为此,政府在农村开始推行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1953-1955年该政策实施头三年效果并不理想,城市农产品供应仍相当紧张,究其原因有二,一是作为粮食流通主体,国家粮食部门与4亿小农进行交易的制度成本极高;二是政府为工业部门筹集资金而低价收购农产品,而作为独立经济主体的农民并不情愿低价向国家缴售粮食。在这种情况下,合作化的出现成功解决了统购统销难以广泛推行的难题,并最终促成了中国农地经营的集体化。土改后,为提高经营规模,提高生产资料利用效率,土地规模细碎的小农经营者自愿联合成立了互助组和少量的初级形式合作社,农户入社和退社均自由。鉴于合作社不仅能够大幅降低政府收购粮食的交易成本,而且大型工业化设备如拖拉机等的应用也为工业化提供了市场,政府开始分阶段加快合作化进程。1953-1956年间,政府仍然承认小农村社私有产权,并不强制推行农村合作社。但从1957年起,随着“一五”计划重工业项目的完成,工业部门对产品市场需求增加,特别是1956年中苏交恶后偿还外债压力陡增,中国政府开始强制在农村推行高级合作社,彻底否定私有财产,土地由全民私有很快变为完全公有,农民不得自由退社,全面实现合作化。合作化后的人民公社近于无偿地组织起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投入国家建设,通过劳动力代替极度稀缺的资本而推动了国家建设。统购统销制度成功地解决了当时政府所面对的城市人口吃饭压力、工业化资金来源匮乏、工业化产品的市场出路以及苏联援助撤离、中国工业化推进资金中断等多项挑战。在国家推进工业化的背景下,农村的统购统销及合作化制度要求农业部门为工业部门提供原料、市场和资金,这种以公有制为主要特征的农村土地制度成功支持了中国的工业化进程,但人民公社强调大规模,强调取缔私有化,弊端也甚多。在消费方面,由于取缔私有财产,公社社员吃集体大食堂,因而人人多拿多占,浪费严重;在生产方面,社员们共同劳动且难以监督农业生产活动,也无法通过退出机制来制约其他社员偷懒,于是只能用竞相偷懒的方式来保护自己,导致劳动效率低下。人民公社的低效率导致了农业生产的倒退。1959年和1960年,中国粮食和主要农产品产量全面下降。在经历了1959-1961年的“三年困难时期”后,这种高度集体化的农村土地制度维持五年(1958-1962)后便不得不做出调整。1962年起,政府开始调整政策,拆散规模过大的人民公社,降低合作化规模,土地回归到初级社时那样归自然村范围内社员共同所有,还确立了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3的新体制。这种以集体生产为主、允许局部自主经营的农业经济政策很快就收到成效。到1965年,中国粮食产量年均增长7%,农业生产得以恢复。到70年代,由于中国在50年代为建立工业体系而大规模举借外债,这引发了严重的财政危机,政府被迫超发货币又引发通货膨胀。财政和社会危机诱发了农业经济制度的再次变迁。1982年,中央政府决定在全国实施以农村“大包干”为代表的体制改革,4并作为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确定下来,这就是延续至今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其主要特征是“两权分离”,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使用权承包给农民。历史从小农经营发展到集体规模经营再回到小农经营,类似于实现了一个轮回。这也再次证明了小农经济顽强的生存力和再生能力,以及小农模式具有的高度适宜性。摄影/乐施会10 111.3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小农:经营规模与特点图2 中国农户户均经营耕地面积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历年) ,根据农村住户调查资料户均人口数和人均耕地相乘计算而得。00.10.20.30.40.50.60.70.81983 1985 19871989 1991 19931995 1997 1999200120032005020406080100120140中国亚洲非洲欧洲拉美和加勒比地区北美中国户均耕地面积(公顷/人)平均农场面积(公顷)20世纪70年代末,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使中国农村土地经营重新回归了小规模、分散的经营模式。与历史上封闭并带有浓厚自然经济色彩的小农相比,新时期中国小农经济面对的外部环境已大不相同。2005年,中央政府取消了已经绵延2000多年的农业赋税,从此广大农户从事农业生产不再需要纳税;与此同时,从事着弱势农业生产和担任非农临时工的广大农民也不得不面对高速发展、高度发达的现代商品经济和市场竞争的冲击和挑战。农地均分制度和农村人地关系决定了中国农业小规模经营和农地细碎化的特点。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核心是农民承包集体土地,即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按照农户人口、劳动力数量,将土地平均分配给农户自主经营,农民不拥有土地所有权,但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农地均分制度确保了相对公平的 “分田到户”,但中国农村人多地少的资源禀赋决定了小规模农业生产经营状态。目前,中国平均户均耕地不足0.6公顷,最少的北京市户均不到0.2公顷,最多的黑龙江省户均耕地面积近3公顷(国家统计局,2012)。此外,由于村庄土地地力、地理位置有差异,村庄在分配土地的时候会考虑距离远近、地力好坏等搭配,因此,本就很少的农户土地往往会被分成好几块,甚至十多块,呈现明显的土地细碎化特点。中国农产品生产体系由2.4亿小农户组成,户均耕地从20世纪80年代初约0.8公顷下降到了2007年的不足0.6公顷,并且呈进一步“细碎化”趋势(图2)。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中国农户小规模经营的特征极其明显(图3)。农业副业化,小农转型成新型“半工半耕”经济体。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和非农部门工作。截止2012年底,全国约有2.5亿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和非农部门就业。另外,还有一部分农村劳动力在其居住地附近从事全职或兼职的非农工作。研究者调查表明,2008年,全国有70%的农村男性劳动力和62%的女性劳动力从事全职或兼职的非农就业(W ang等,2011)。农业生产的兼业化、副业化、老龄化和女性化趋势对中国农业生产形成严峻挑战。中国正在形成一个牢固的、被制度化的半工半耕新型经济体,一如历史上稳定存在的“男耕女织”式小农经济。这一制度的内在逻辑是:因收入不足,人多地少的过密型农业迫使农民不得不外出打工,而外出打临时工的风险又反过来迫使农民更加依赖家里的小规模口粮地作为保障。这样,就使过密型的小规模、低报酬的农业制度和临时工制度紧紧地卷在一起(黄宗智,2010)。这种“半工半耕”的经营模式固化了农民“离乡不放土”的状态。农业生产的小规模、分散经营与农民增收之间的矛盾突出。均分土地对中国促进农业经济增长,减少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Lin,1992)。但因农村人地关系紧张而导致的农地小规模分散经营对农民增收的制约也日益明显。小农经营不仅制约农户采用机械化和新技术的积极性,也增加了农技推广、小农与现代市场融合的难度和成本。此外,小农家庭经营具有自产自用的组织特点,即在土地不足的情况下会因生存需要而在土地上持续投入劳力,直到边际报酬下降到近于零。因此,尽管小家庭农场的单位面积产量可能高于经营式农场,但劳动生产率则要低于经营式农场(黄宗智,2010),这严重制约了农民收入提升的可能性。图3 农场面积国际比较资料来源:V on Braun J. 2005. 全球化及其对小农户的挑战。12 131.4中国小农的发展趋势与政策导向在当代,基于农户家庭农业生产仍具很强自给性质、土地经营细碎化等特点,中国农业经济仍属小农经济,但现代中国农户面对的外部环境已截然不同。一方面,从2005年开始,数量庞大的农户“无税一身轻”;另一方面,从事农业、非农临时工的农户也不得不直面现代商品经济和市场竞争的冲击和挑战。中国现代工业经济和社会分工的发展、国家赋税基础由农业向工业的转变,城乡发展失衡对社会经济的负面影响等因素,在为小农实现生产和生活方式转型创造条件的同时,也对小农经营模式转型提出了现实要求。过去20多年间,中国农村一直在努力探索农业经营模式创新,包括以订单农业为特征的农业产业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合作制、生产环节社会化服务等多种方式,试图通过适度扩大农业经营规模、提高小农生产经营组织化水平等途径,帮助小农户克服身处现代化大市场面临的困境,改善小农的弱势地位。上述各项探索中,大多数都或多或少涉及到土地流转。虽然对发展农业规模经济一直存在广泛争议,但早在1984年,中国政府就相继实施了一系列推动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和土地流转的政策。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5开始鼓励农地向种田能手集中。1987年,中共中央在5号文件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中第一次明确提出要采取不同形式来实行适度规模经营,当年设定的土地改革试验区和之后于1992年出台的广东南海土地股份制改革,都是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发展的重要标志。进入21世纪,农村土地承包法(2002年)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05年)的颁布则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纳入法律轨道。2008年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则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高度。学界研究表明,土地经营权在农户间自由转让有助于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对提高土地经营效率也有重要意义和作用(Brmmer etal. ,2006)。土地市场发育使农户可以选择最优土地经营规模以最大化利润,使农业生产资源配置更加有效率(Fleisher和Liu,1992)。随着中国越来越多的农户转向非农就业,国家也持续鼓励土地流转,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市场逐步发育起来。中国目前流转出土地经营权的农户约有4500万户,约占承包农户总数的20%,流转出去的耕地约占农村全部承包耕地合同面积的24%(陈锡文,2014)。从区域分布上看,比较发达省份如上海、浙江、广东和江苏等的农地流转程度相对较高。近年来,中央农业政策开始明确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更趋完善,鼓励多种形式农业经营模式的创新,以此推动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这一政策趋势在2012-201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均有明确体现(见表1)。无论是鼓励土地流转,还是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的农业经营模式,都旨在改变长期延续的农业生产小规模、分散化的状况,进而摆脱中国农业生产的种种困境。然而,由于中国农业经营模式创新依然处于探索阶段,中央政府对于“适度”这一核心概念并无明确定义,这也催生了地方政府和学界对“适度”概念的各自表述,并诱发出不同的政策实践,这些变革势必会对中国数以亿计的小农生计及农业生产体系产生切实而深远的影响。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创新。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有关要求,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和规范有序流转。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求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稳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包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努力提高农户集约经营水平,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和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大力培育发展多元服务主体。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要坚持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多种经营形式共同发展,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包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加快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按照自愿原则开展家庭农场登记;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竞争充分的社会化服务。表1 2012-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经营体系改革的内容摄影/潘蔚能14 152市场化、全球化和城镇化下中国小农的生存状态与困境摄影/乐施会16 17中国是世界人均农业资源严重缺乏的国家之一,以占全球9%的土地和6%的水资源养活了近20%的地球人口。技术进步、要素市场化改革在提升土地、水资源、技术和信息等要素配置效率方面已经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中国农民收入提升和生活改善,但小农在未来农业资源和要素分配方面依然面临诸多挑战。随着市场化、全球化和城镇化的迅速推进,中国传统小农生存的土壤已不复存在,面临着全新的机遇和挑战。新时代给中国数亿小农带来新机遇的同时,也迫使他们脱离封闭的传统小农经济形态,加速向现代农业转型。提供大量非农就业机会的同时,工业化和城市化也令小农陷入了“离乡不离土”和“半工半耕”的状态中。随着农户越来越深地参与到开放、流动、分工、社会化的大市场中,小农在规模、信息、资金、技术和抗风险等方面的弱势位置,决定了他们在资源配置、市场竞争、利益分享、抵御外部市场冲击以及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等多方面都处于不利地位,甚至深陷诸多困境,这些挑战和困境要求小农在竞争中必须扬长避短,通过发展自身能力和提高组织化程度,来谋求生存状况的改善和长远可持续发展。2.1要素市场化进程中,小农在农业资源配置中处于弱势地位就土地要素而言,有研究表明,2000-2009年,随着农村土地流转进程,农户之间土地耕种规模呈两极分化趋势。一方面,无地及耕地规模在0.2公顷以下农户比重增加了8%,而其耕地面积比重却只增加了1%,这意味着农户经营规模总体呈下降趋势;另一方面,2公顷以上耕地规模的农户比重下降了3%,但其耕种面积却提高了1%,显示耕地明显地向规模最大农户集中(朱玲,2010)。随着农村土地流转加快,土地分配将继续呈现两级分化趋势,在规模大户更快转型为现代农业专业化生产的同时,小户将逐步减少耕地兼业经营,直至完全退出农业生产,农村内部农业收入差异将呈现拉大趋势。中国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后,土地流转幅度上升促使了农村内部种植业等农业收入差异的扩大,从1997-2005年,中国农村内部种植业和农业经营收入的基尼系数不断上升,分别从1997年的0.37和0.39上升到2005年的0.51和0.52,这显示在农业生产领域,农民收入差距也在扩大(徐志刚等,2012)。众所周知,灌溉在农业生产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令人担忧的是,近年来中国农村灌溉设施缺乏维护,影响了农业生产率提高。小农在农业灌溉设施投资方面先天不足,需要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的公共投资。此外,随着中国水资源稀缺程度的进一步加剧,针对农业用水收取适当水资源费的管理措施将可能被提上日程,这也将对依赖农业的小农产生冲击。在资金、技术和信息方面,农户同样面临诸多困难。在资金方面,中国正规金融机构从农村大量吸储,放贷却很少,这导致农村资金大量外流。由于缺乏可抵押的财产,小农户贷款主要依赖非正规金融机构,造成资金成本很高。另外,农户的社会网络互相借贷能力有限,非金融机构的信贷渠道对小农户也并不畅通。在农业技术方面,曾经发挥过重大作用的中国公共农业科技推广体系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运转艰难。如何为中国2.4亿农户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服务,亟待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重构和完善,也需要创新农业技术扩散模式。摄影/乐施会18 192.2现代市场利益分配中,小农面临严峻挑战市场化改革为小农经济注入了活力和机会。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农产品的市场化程度得到了极大提高。经历了一系列改革之后,中国的农产品市场基本形成了一个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为载体,以农民经纪人、运销商贩、中介组织、加工企业为主体,以产品集散、现货交易为基本流通模式,以原产品和初加工产品为营销客体,具备多元市场主体、多种交易方式、多层次市场结构等特点并存的市场体系。农产品市场化程度由1978年的2.56%提高到2005年的71.71%(金赛美,2006),这无疑是个巨大的飞跃。市场化改革为中国的小农经济注入了巨大活力,极大地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改善。随着国内农产品生产供应能力提高、农产品市场逐步放开,中国农产品由供给型生产向商品型生产过渡,农产品市场实现了“供求基本平衡、丰年有余”。期间,农民收入也大幅增长,中国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逐步得到改善,对于大多数农村居民来说,获取充足食物、解决温饱已不成问题。市场化改革本质上是打破垄断、迈向商品经济的过程,政府一直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王薇薇,2011)。通过实施一系列政策,政府在有效保护国内小农户生产生活的同时,也推进了小农户的社会化步伐。对于处于弱势地位的小农,在其未来继续转化为现代农业经营者、农业迈向现代产业的进程中,仍然需要政府发挥积极支持作用。在农产品供应链中,农户处于谈判弱势地位。生产者、加工者、批发零售商是当代中国农业价值链的主要参与者。其他参与者还包括运输、仓储、包装、装卸等功能性关联人员,以及金融、保险、信息和咨询等支持性关联人员,他们往往通过收费方式为农业价值链上各主要参与者提供必不可少的服务,并形成关联性组织。在农产品价值链利益分配中,小农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提供商品源的小农身处农产品供应链起点,很少与购买方建立稳定的供销关系、签订购销契约,形成真正利益共同体的更是少而又少。由于难以充分掌握农产品流通市场信息,难以判断未来价格走势,小农往往只能被动接受价格,因此农产品流通中的风险大多数被转嫁到他们身上。现实看,小农在整个农产品价值链中利润分成较低,并且价值链条越长,小农获得的利益分成越小。2005-2007年期间,蔬菜和水果价值链中小农利益份额最高仅为20%(Huang et al., 2006)。以2007年湖南省稻米生产为例,如果不考虑劳动力和农械成本,当年农户早稻和晚稻的利润分成约占64.12%、69.12%(邢鹂,吕开宇,2008),但考虑到劳动力和农械成本,农户利润分成份额有所下降。2008年玉米供应链中,农户从每公斤玉米销售中能获得利润0.50元(未扣除自投劳动力成本),而粮贩和粮商的利润分别为0.04元和0.02元(蔡亚庆等,2010)。需要强调的是,如果考虑到农业生产周期普遍较长,按照日均利润计算,那么农户所获取的收益更少,与其投入的劳动时间并不匹配;另外,农户承受着市场和自然双重风险,与其他参与主体相比,承担了额外的自然灾害风险,因此农户的收益保障更不稳定。传统小农户与现代大市场融合面临困境。在融入现代大市场过程中,小农因为生产规模小、信息不充分、资金缺乏和生产经营技术落后等原因,处于弱势地位,面临多种困境。第一,小规模生产经营决定了小农购买生产资料和产品销售都只能小规模,由此导致其判断和议价能力都较弱,在价值链的利益分配中不得不处于弱势地位。地处农村,信息不充分又影响农户做出准确而快速的决策。第二,随着消费者消费结构升级,现代市场对农产品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但小农农业经营现代化水平普遍较低,其传统经营技能难以满足现代市场质检标准,较高的体系认证费用也非普通农户能够承担,结果导致小农因为技术壁垒而被排斥在高价值、高收益市场之外。第三,现代市场物流资金需求规模大,超出小农承受能力。现代物流业的不断发展、农产品配送中心的建立,这些因素有效降低了农产品运输成本和交易成本,也为下游企业压低上游生产者利益分成提供了空间和可能性。第四,由于生产经营规模过小,中国小农日益呈现出兼业化、副业化和老年化的趋势。农户在生产经营创新方面缺乏热情,在面临新技术、新品种、新政策时反应不敏锐,生产效率较低,生产成本较高;农产品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力,也制约小农户收益的提高。摄影/刘源/乐施会20 212.3开放经济条件下小农面临的挑战伴随中国农产品市场化改革的深入,特别在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中国小农赖以生存的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开放经济条件下,部分农户得益于农产品价格提高、贸易条件的改善、现代要素的引进、生产结构的调整、产业链条的延伸以及农产品增值的分享,他们的增收能力有较大提升,但开放经济也给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中大部分小农带来了诸多挑战。开放经济将扩大农户竞争劣势并放大外部冲击。开放经济条件下,小农的市场适应能力面临新的挑战,他们需要承受和应对更大的国际竞争压力和更多的农业外部因素影响(黄季焜等,2005)。受贸易自由化影响,中国农户在土地密集型农产品上的生产竞争劣势有所扩大,其中,大豆、棉花、细羊毛等业企业垄断通过资本运作加强市场操控所带来的风险,全球气候变暖所带来的农产品供应产生的价格系统性波动,国际金融市场和政治经济局势不可预测的冲击等(倪洪兴,2010;矫健,2012)。2007-2008年全球食物价格“过山车式”的变化就是一个经典例子(黄季焜等,2009)。尽管国内粮食稳步增产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国际粮价通过传导作用对国内食物消费造成的负面冲击,但中国贫困小农面对市场食物价格上涨时,在生产决策方面因缺乏信息和能力而表现得“胆小慎微”。这意味着,面对开放经济条件下的市场价格波动,小农往往因为承受风险能力弱,无法充分分享市场开放和分工带来的好处。总体上,经济全球化削弱了中国部分农产品的产业控制权和定价话语权。在此背景下,经营这些农产品的小农所面临的市场风险扩大。全球化在带给部分农户进一步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提高生产效率、延伸产业链条、促进农产品增值的同时,也使得大量农户因为融入全球市场而增加了农业经营收入波动的风险。市场波动增加,冲击农户生计稳定性。受益于市场开放,小农增收能力得到提高,但开放经济在带来高收益、高效率的同时,也给农户带来了高风险。面对市场剧烈波动,部分农户生计保障有可能出现下降。这种风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生产多样化降低、外部依存度增强和资产专用性增大。第一,市场化降低了小农生产多样化水平,使其生计稳定性下降。在传统农业中,农业多样化经营(diversication)和食物自给自足(self-sufcient)都是农户风险管理的重要方式。在传统经营模式下,农户通过采用多样化的作物和品种结构,以及沿用自给自足生产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规避因自然灾害和外界影响对生计造成的冲击。但在市场经济中,专业化生产和社会化分工却与上述风险管理工具的实施路径背道而驰,对农户生计构成冲击。第二,市场化增强了小农生产的外部依存度,使其生计保障能力减弱。在传统小农经济中,农户的农业生产主要依赖家庭和村落内部的资源和条件,而对外部依存度很低。但在开放经济条件下,伴随着农户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其农业生产对外部条件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种子、化肥、农药、水电、农机具的供应和农业生产过程越来越离不开外部支持条件,这使得小农生计的自我保障能力减弱。第三,市场化增大了农业资产专用性,增加了小农因投资失误而造成损失的风险。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属资产专用性很强的投资(黄祖辉,王祖锁,2002),即为农业生产购买的设备很难用于其他生产。伴随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和现代化,农业投资的专用性特征将更为明显。在小农越来越融入开放市场的同时,其要承担的投资失误损失也将增加。这意味着,小农遭受重大投资失误的打击将是致命的,一旦出现,很可能陷入长期贫困。农产品所受冲击尤为突出(刘宇等,2009;黄季焜等,2009;倪洪兴,2010)。与美国、巴西、阿根廷等主要农产品出口国相比,中国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缺乏价格优势,小农生产国际竞争力下降。在人民币升值背景下,稻谷等农产品的生产竞争优势日益缩小,大豆、玉米等农产品的生产竞争劣势进一步扩大。开放经济放大了农业外部因素对农产品市场的冲击。在改革开放早期,市场化改革已经令小农身受来自农业外部的压力,即农业和非农业市场之间的联动;而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小农受农业外部因素的影响进一步加深国内外市场联系愈加密切,造成农产品价格波动的不确定因素愈发增多。在此背景下,农户除了考虑成本、供需和政策等因素外,还需要面对农业外因素对自身生产可能造成的负面冲击。这主要包括:生物能源发展所导致的粮食与石油价格联动的风险,跨国资本和农摄影/刘博文22 232.4中国的城镇化、小农与三农问题:困境与出路非农就业持续性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和生计改善。中国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市场化改革促成了中国农村经济结构和就业结构的不断升级。一方面,乡村工业和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为农村劳动力提供了大量的非农就业机会,乡村劳动力大量从农业领域转向非农业部门。另一方面,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国家逐渐放宽人口流动限制、加快工业化进程,农村劳动力出现了从农村向城市、从经济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的大规模跨区域流动。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反过来又大大促进了中国的城市化进程,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中国2011年城镇化率达到了51.3%(国家统计局,2012)。非农就业促进了农村居民家庭收入快速增长,极大改善了他们的生活质量,非农收入成为大多数农村居民家庭收入的最主要来源。从1978年到2011年,农民人均收入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了10倍。2011年,在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中,农业收入比例已经下降到36%,非农业收入所占比例则超过了53%(国家统计局,2012)。农民收入增长使得数亿农村人口脱离了贫困,中国农村贫困率大幅下降。随着中国劳动力供给从相对过剩转入结构性短缺,非农部门的劳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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