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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1 LeadLeo 2021年医药政策系列: MAH(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红利释放, 引燃医药产业创新热情 2021 China 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 Analysis Short Report 2021年中国医薬品販売承認保有者関短 报告提供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文字、图表、图像等)均 系头豹研究院独有的高度机密性文件(在报告中另行标明出处者除外 )。未经头豹研究院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复制 、再造、传播、出版、引用、改编、汇编本报告内容,若有违反上述 约定的行为发生,头豹研究院保留采取法律措施,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的权利。头豹研究院开展的所有商业活动均使用“头豹研究院”或“头豹 ”的商号、商标,头豹研究院无任何前述名称之外的其他分支机构, 也未授权或聘用其他任何第三方代表头豹研究院开展商业活动。 报告主要作者:邓云婷 2021/06 概览标签: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药研发生产外包、MAH 2021 LeadLeo 行业峰会策划、奖项评选、行业 白皮书等服务 头豹研究院简介 头豹是 国内领先的原创行企研究内容平 台和新型企业服务提供商 。围绕“ 协助企业加速资本价值的 挖掘、提升、传播 ”这一核心目标,头豹打 造了一系列产品及解决方案,包括:数 据库服务、行企研报服务、微估值及 微尽调自动化产品、财务顾问服务、 PR及IR服务,以及其他企业 为基础,利用 大数据 、 区块链 和 人工智能 等技术,围绕 产业焦点 、 热点 问题,基于 丰富案例 和 海量数据 ,通过开放合作的增长咨询服务 等 头豹致力于以优质商业资源共享研究平台,汇 集各界智慧,推动产业健 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300+ 50万+ 合作专家 2万+ 注册机构用户 公司目标客户群体 覆盖率高,PE/VC、 投行覆盖率达80% 资深分析师 和研究员 5,000+ 细分行业 深入研究 原创内容 100万+ 行研数据元素 企业服务 为企业提供定制化报告服务、管理 咨询、战略调整等服务 提供行业分析师外派驻场服务,平台数据库、 报告库及内部研究团队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地方产业规划,园区企业孵化服务 云研究院服务 行业排名、展会宣传 园区规划、产业规划 四大核心服务 2021 LeadLeo 1、头豹科技创新网( ):PC端阅读 全行业、千本 研报 2、头豹小程序:微信小程序搜索“ 头豹 ”、手机扫上方二维码阅读研报 图说 表说 专家说 数说 3、行业精英交流分享群:邀请制,请添加右下侧头豹研究院分析师微信 详情咨询 研报阅读渠道 扫一扫 实名认证行业专家身份 4 摘要 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解绑”,生 物医药产研转化升级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已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执行,其中第六条规定“国家对 药品管理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MAH)”。药品上市许可是一项核心基 本制度,药品管理法正式实施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结束4年试点, 全面推开,制度红利全面释放,CRO、CMO及CDMO行业迎来飞速发展。随着 MAH制度的实施,鼓励创新药研发大势所趋,催生未来大量研发外包服务需求, 为CXO行业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众多知名CDMO公司积极布局创新药MAH业务、 I-IV期临床研究等业务,为国内药企提供从临床前研究至药品上市商业化生产、 申报文件及现场核查等一站式服务,与国内各大医药企业开展广泛的长期稳定合 作,进一步在临床及创新药领域的市场领域拓展,MAH制度的实施促进CXO公司 获得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生物医药行业产研转化升级 1.MAH制度避免药品注册与生产许可“捆绑”模式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一直实行药品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合并的管理模 式,2015年MAH制度相关法规政策出台,逐步形成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 度为中心的新制度,避免药品注册与生产许可“捆绑”模式的弊端 2.CRO,CMO和CSO行业快速发展 MAH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使得医药市场要素灵活流动,中国医药生态环 境下研发、生产和销售等各领域企业生产关系与市场结构产生巨大变化。 MAH制度使得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分离,激发研发人员积极性,对CRO影响 尤为显著,CMO企业作为受托方快速发展,药品经营企业及CSO的相关人只 要获得MAH授权,就可以进行登记并开展从业活动,促进CRO+CMO+CSO 上下游不断融合发展,让医药市场要素灵活流动 3.CDMO企业MAH业务进入收获期 合全药业是药明康德子公司,在全球多地设有研发及生产基地。作为全球新 药合作研究开发生产领域(CDMO)的领军企业,合全药业成为中国MAH试 点开展以来首个支持获批创新药的受托企业,助力歌礼药业在中国首个本土 一类抗丙肝创新药物获批上市,MAH制度红利促合作项目快速推进 凯莱英是全球领先的CDMO公司,首个MAH项目再鼎医药的则乐(尼拉帕利) 进入商业化生产,公司全流程服务项目和黄医药的苏泰达(索凡替尼)2020 年底获批上市,推动MAH项目业务进入收获期 5 2021 LeadLeo 名词解释 - 08 中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分析 - 09 制度介绍 - 10 政策纲要 - 11 试点情况 - 12 国外借鉴 - 13 中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影响分析 - 14 行业分析 - 15 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 - 16 中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相关企业推荐 - 17 合全药业 - 18 凯莱英 - 20 方法论 - 22 法律声明 - 23 目录 CONTENTS 6 Terms - 08 Analysis of China 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 - 09 Introduction - 10 Policy - 11 Pilot - 12 Overseas References - 13 Impact Analysis of China 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 - 14 Industry Analysis - 15 Medical device MAH - 16 Recommended Companies - 17 Methodology - 22 Legal Statement - 23 目录 CONTENTS 7 2021 LeadLeo 图表1:中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定义 - - 10 图表2:中国MAH制度政策,2015-2020 - 11 图表3:中国MAH制度实施前后对比 - - 11 图表4:中国MAH试点省份药品申请获批情况, 2015-2021 - 12 图表5:中国MAH试点地区获批品种首例 - - 12 图表6:中国MAH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对医药行业的影响分析 - - 15 图表7:中国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定义 - - 16 图表8:中国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发展沿革,2017-2021 - 16 图表9: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介绍与服务范围及基本情况 - - 18 图表10:合全药业MAH项目案例 - - 19 图表11:合全药业期临床项目和商业项目, 2019-2020 - 19 图表12: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介绍与服务范围及基 本情况 - - 20 图表13:凯莱英MAH项目案例 - - 21 图表目录 List of Figures and Tables 8 2021 LeadLeo MAH: 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通常指拥有药品技术的药品研发机构、科研人员、 药品生产企 业等主体,通过提出药品上市许可申请并获得药品上市许可批件,并对药品质量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内承担主要责任的制度 CRO: 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合同研究组织,20世纪80年代初起源于美国,它是通过合同形式为制药企 业、医疗机构、 中小医药医疗器械研发企业、甚至各种政府基金等机构在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研发过程中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一种学术性或商业性的 科学机构 CMO: Contract Manufacture Organization,合同加工外包,CMO主要是接受制药公司的委托,提供产品生产时所 需要的工艺开发、 配方开发、临床试验用药、化学或生物合成的原料药生产、中间体制造、制剂生产(如粉剂、针剂)以及包装等服务 CDMO: Contract Development and Manufacturing Organization,研发生产外包组织,主要为医疗生 产企业以及生物技术公司的产 品,特别是创新产品的工艺研发以及制备、工艺优化、注册和验证批生产以及商业化定制研发生产的服务机构 CSO: Contract Sales Organization,合同销售组织,即以协议方式将产品销售服务委托给第三方来完成的组织形式,也可 简单理解 为营销服务外包机构 NMPA: National Medical Products Administration,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 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 监督管理、标准管理、注册管理、质量管理等工作 CMC: Chemical Manufacture and Control,化学成分生产和控制,药品注册的相关术语,包括生产工艺、杂质研究、质 量研究及稳 定性研究等,即药学研究部分。药学研究资料是药品申报资料中非常重要的部分 API: Active Pharmaceutical Ingredient,原料药,指用于生产各类制剂的原料药物,是制剂中的有效成份,由化学 合成、植物提取 或者生物技术所制备的各种用来作为药用的粉末、结晶、浸膏等,但病人无法直接服用的物质 FDA: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美国政府在健康与人类服务部下属的公共卫生部中设立 的执行 机构之一 NDA: New Drug Application,新药申请,当人体试验第三阶段完成,所需非临床试验已告结束,则可以出具一套资料向FDA申请 新药上市许可之核准,NDA主要目的是确保上市药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 名词解释 TERMS 9 2021 LeadLeo 中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分析 中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明确规定申请人、持有人、药品范围、受托生产 企业条件等内容,药品范围包括试点方案实施后批准上市的新药、按新标准批 准的仿制药及方案实施前已批准上市的部分药品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一直实行药品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合并的管理模式, 从2015年MAH 制度相关法规政策出台,逐步形成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为中心的新制度,避免药品注册与生产许可“捆绑”模式弊端 中国MAH制度自2015年在十省市内开始试点,河北、北京、广东获批品种数 量位于前列。自开展以来,齐鲁制药的吉非替尼首仿药率先获益,奇星药业75 个中药品种在MAH制度下原地复活 MAH制度在欧盟、美国和日本已实施多年,通过上市前MAH申请规范、审批 要求、上市后药物警戒要求、安全性研究、赔偿保障能力对比,为中国MAH配 套监督制度作出参考 1 10 2021 LeadLeo 来源:NMPA,头豹研究院编辑整理 中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分析制度介绍 中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明确规定申请人、持 有人、药品范围、受托生产企业条件等内容,药品范 围包括试点方案实施后批准上市的新药、按新标准批准的仿制药以及方案实施前已批准上市的部分药品 中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定义 2015年11月4日,关 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 地方开展药品上市许 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和 有关问题的决定通 过,授权国务院开展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制度试点 开展上市许可持有人 制度试点,与原管理 制度最主要的区别在 于,允许研发机构及 科研人员持有药品批 准文号,成为药品上 市许可持有人,并对 该药品的安全性、有 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 全面责任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分类 描述 药品范围 1. 本方案实施后批准上市的新药 按照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注册分类申报的化学药品第1-4类、第5类(仅限靶向制剂、缓释制剂、 控释制剂),中药及天然药物第1-6类,治疗用生物制品第1类、第7类和生物类似药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实施后,按照新的化学药品注册分类(以下简称新注册分类)申报的化学药品第 1-2类 2. 按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新标准批准上市的仿制药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实施后,按照新注册分类申报的化学药品第3-4类 3. 本方案实施前已批准上市的部分药品 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 试点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企业整体搬迁或者被兼并后整体搬迁的,该企业持有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 具体要求 申请人 试点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研发机构、药品生产企业,或在行政区域内工作且具有中国国籍的科研 人员,可作为 药品注册申请人 (下称“申请人”) 申请主体 持有人 提交药物临床试验申请、药品上市申请,申请人取得药品上市许可及药品批准文号的,可以成 为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下称“持有人”) 受托生产 企业条件 受托生产企业 为在试点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持有相应药品生产范围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以 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 释义 11 2021 LeadLeo 中国MAH制度政策,2015-2020 药品上市制度逐步转变 为MAH制度 。中国自上 世纪80年代以来一直实 行药品上市许可与生产 许可合并的管理模式, 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 一系列MAH制度的相关 法规政策相继出台,逐 步形成以药品上市许可 持有人制度为中心的新 制度 MAH制度受行业推崇 MAH试点工作在众多 案例上研究制定出可复 制、可推广的制度,参 与试点的研发机构和生 产企业均认为MAH制 度很好保护创新者权益, 优化资源整合,加快创 新药上市,激发企业活 力,促进中国医药产业 发展 来源:NMPA,头豹研究院编辑整理 中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分析政策纲要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一直实行药品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合并的管理模式,2015年MAH制度相关法 规政策出台,逐步形成以MAH制度为中心的新制度,避免药品注册与生产许可“捆绑”模式的弊端 MAH制度避免药品注册与生产许可“捆绑”模式的弊端。 MAH制度改革的意义在 于为药品研发的供给端和需求端搭建桥梁,由专业的药品研发企业、科研机构 和科研人员开展研发活动,而具有药品生产资质和能力的企业则承担具体的生 产功能,旨在推动其存量生产资源供给侧改革,二者分工协同,实现强强联合, 从而充分提升制药企业的生产产能利用率,并在一定程度上突破土地资源和环 境资源的约束。同时,通过从源头强化研发者责任,生产质量也得到更好提升 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全面落实药 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2020-07 2019-08 2018-10 2017-10 2017-08 2016-06 2015-11 2015-08 新药品管理法发布,宣布于12月1日起正式 全国推广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方开展药品上市 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期限的决定原三年的MAH 试点期限延长一年 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 创新的意见推动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全面实施 原SFDA印发总局关于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再次对10省市的试点工作 提出要求 国务院印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 案,MAH试点在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 苏、浙江、福建、广东、山东、四川10省市开展 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方开展药品上市许可 持有人制度试点和有关问题的决定授权国务院 开展MAH试点 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意 见首次提出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 MAH试点前 上市许可和生产许可分离 研究者动力不足 发挥专业生产企业功能 行业资源配置效率低下 研发者责任强化 相关主体权责不清 监管资源集中 政府行政资源浪费 MAH试点后 上市许可和生产许可捆绑,研发 者需投资建厂或转让成果 可委托生产,研发获利更多收益 药品生产重复建设 生产设备闲置率过高 未清晰界定担责人,无法保障质量 重复审批审批工作 监管分配资源少 减少自建生产线 减少同类生产线泛滥的情况 源头把关,各主体责任分明, 保障用药者权益 审批效率提升 监管资源充足 VS 中国MAH制度实施前后对比 12 2021 LeadLeo 中国MAH试点省份药品申请获批情况,2015-2021 中国MAH试点地区获批品种首例 MAH制度十省试点。 2015年11月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授权国 务院在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四川十个省、直 辖市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原三年期限延 长一年至2019年11月 Insight数据库显示,截至2021年6月按药品批准文号统计MAH品种共25,864个 ,其 中十省市中河北省MAH批准文号数量最多,批准文号涵盖2,281个品种,北京、广东 紧跟其后 MAH药品类型上主要以化学药品、中药、生物制品为主, 分别为16,981个、8,386个 和497个,企业主要分布在河北、北京、广东等地 试点初见成效,多重利好摸索前进 试点工作开启后,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的吉非替尼首仿药率先获益 ,成为首个MAH 试点落地品种。该品种的上市可打破进口药企的市场垄断,降低抗癌药物价格,提 高国内肺癌患者用药可及性 按照MAH试点方案要求,试点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生产企业整体搬迁或者被兼并后 整体搬迁的,该企业持有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可以申请MAH。当时奇星药业厂区 属于征拆范围,在政策红利下, 奇星药业申请成为公司75个中药品种的MAH, 即 可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生产,从而避免处于停产困境 来源:NMPA,Insight,头豹研究院编辑整理 中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分析试点情况 中国MAH制度自2015年在十省市内开始试点,河 北、北京、广东获批品种数量位于前列。自开展以来, 齐鲁制药的吉非替尼首仿药率先获益,奇星药业75个中药品种在MAH制度下原地复活 北京 试点半年:4个品种 实施至今:2,159个品种 天津 试点半年:1个品种 实施至今:367个品种 河北 试点半年:1个品种 实施至今:2,281个品种 上海 试点半年:25个品种 实施至今:435个品种 广东 试点半年:47个品种 实施至今:1,162个品种 山东 试点半年:23个品种 实施至今:315个品种 福建 试点半年:2个品种 实施至今:16个品种 浙江 试点半年:17个品种 实施至今:237个品种 江苏 试点半年:38个品种 实施至今:536个品种 四川 试点半年:7个品种 实施至今:755个品种 品种: 苹果酸奈诺沙 星原料药及胶囊剂 持有人: 浙江医药 浙江省 首个MAH试点创新药 2017.02 品种: 吉非替尼片剂 持有人: 齐鲁制药 山东省 首个MAH试点品种 2016.12 品种: 丹龙口服液 持有人: 浙江康德药业 浙江省 首个MAH试点中药品种 2017.09 持有人: 广州白云山奇 星药业 广东省 首家全品种获MAH企业 2017.06 品种: 卡马西平片 持有人: 上海医药 上海市 MAH跨省委托试点品种 2018.05 13 2021 LeadLeo 欧盟、美国、日本MAH制度对比 发达国家MAH制度实施 多年,监管体系完善成熟。 欧盟早在 1965年相关法规 中已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 人定义;美国的MAH制度 已实施超过30多年;日本 自2005年引入MAH制度, 是亚洲首个实行MAH制度 国家,也是中国药事法规 体系常会借鉴的国家之一 中国MAH试点初见成效, 相关政策配套陆续出台。 中国MAH制度从试点开始, 加快创新药上市,促进行 业资源配置已初见成效。 随着试点品种获批上市, 上市监管压力加大,自 2020年MAH 相关监管程 序和操作程序文件陆续出 台 头豹洞察 申请对象 申请人类型 自然人、合伙企业、 公司 申请人地区 欧盟境内; 国外委托代理 申请人类型 自然人、合伙企业、 公司 申请人地区 欧盟境内; 国外委托代理 来源:CNKI,头豹研究院编辑整理 中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分析国外借鉴 MAH制度在欧盟、美国和日本已实施多年,通过上市前MAH申请规范、审批要求、上市后药物警戒要求、 安全性研究、赔偿保障能力对比,为中国MAH配套监督制度作出参考 药品类型: 无限制,但仿制药、 生物制药、等有特 定上市许可程序 药品生产 可委托多处生产 药品类型: 无限制,但仿制药、 生物制药、等有特 定上市许可程序 药品生产 可委托多处生产 审批机构 EMA 上市许可审批 集中审批程序; 成员国审批相认程 序 审批机构 上市许可审批 集中审批程序; 成员国审批相认程 序 监管要求 建立药物警戒体系 ADR报告频率 每年定期报告; 严重或非预期 ADR15天上报 监管要求 建立药物警戒体系 每年定期报告; 严重或非预期 开展情形 新药; 存在临床不确定动 物毒性药物; 安全性不明确药物 开展情形 新药; 存在临床不确定动 物毒性药物; 安全性不明确药物 不良反应赔偿 救济机制 保险模式,MAH 购买商业保险或提 供金融担保 不良反应赔偿 救济机制 购买商业保险或提 供金融担保 申请人类型 自然人、合伙企业、 公司 申请人地区 美国境内; 国外委托代理 申请人类型 自然人、合伙企业、 公司 申请人地区 美国境内; 国外委托代理 药品类型 无限制 药品生产 可委托多处生产 药品类型 无限制 药品生产 可委托多处生产 审批机构 FDA 上市许可审批 临床试验申请; 上市申请 审批机构 上市许可审批 临床试验申请; 上市申请 监管要求 监测药品不良事件 ADR报告频率 每年定期报告; 严重或非预期 ADR15天上报 监管要求 监测药品不良事件 每年定期报告; 严重或非预期 开展情形 加快程序审批/依 据动物药效学研究 结果审批的药品; 儿童用药;处方新 药及新生物制品 开展情形 据动物药效学研究 结果审批的药品; 儿童用药;处方新 药及新生物制品 不良反应赔偿 救济机制 产品责任法律制度, MAH通过购买产 品责任险转移风险 不良反应赔偿 救济机制 产品责任法律制度, 品责任险转移风险 申请人类型 需获得销售许可、 生产许可 申请人地区 日本境内; 国外委托代理 申请人类型 需获得销售许可、 生产许可 申请人地区 日本境内; 国外委托代理 药品类型 无限制 药品生产 可委托药品生产部 分工序,高风险情 形不宜委托 药品类型 无限制 药品生产 可委托药品生产部 分工序,高风险情 形不宜委托 审批机构 厚生劳动省 上市许可审批 销售许可证; 生产许可证 审批机构 厚生劳动省 上市许可审批 销售许可证; 生产许可证 监管要求 上市后再评价 上市后再审查 ADR报告频率 每年定期报告 监管要求 上市后再评价 上市后再审查 每年定期报告 开展情形 新药批准只给予临 时销售许可,永久 许可需再经审查 开展情形 新药批准只给予临 时销售许可,永久 许可需再经审查 不良反应赔偿 救济机制 基金模式,由政府 拨款和企业缴费组 成 不良反应赔偿 救济机制 基金模式,由政府 拨款和企业缴费组 成 欧盟 美国 日本 申请范围 审批许可 上市后药物警戒 安全性研究 赔偿保障能力 14 2021 LeadLeo 中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下影响分析 MAH制度使得医药市场要素灵活流动,通过实现所有权和生产分离,推动行业 CRO、CMO及CSO发展,中国医药生态环境下研发、生产和销售等各领域企业 生产关系与市场结构产生巨大变化 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全面实施,医疗器械技术落地产品化的方式可由原先的自 建厂房或寻求生产合作方转变为选择现有生产企业或专业CMO/CDMO平台进 行委托生产 2 2021 LeadLeo 15 中国MAH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 度对医药行业的影响分析 来源:头豹研究院编辑整理 中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下影响分析行业分析 MAH制度使得医药市场要素灵活流动,通过实现所有权和生产分离,推动行业CRO、CMO及CSO发展, 中国医药生态环境下研发、生产和销售等各领域企业生产关系与市场结构产生巨大变化 MAH 药品上市 许可持有人 CRO-医药研发合同外包服务机构 MAH实现所有权和生产的分离,激发研发人员积极性,对CRO影响尤为显著 鼓励药物创新、调动药 品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 研究的积极性, 加速新 药投入市场的速度药投入市场的速度 加速本身具备研发能力 但不具备生产能力的 CRO企业 从研发外包服 务商转型为专业医药研 发机构/制药企业 提高CRO行业的集中度和 医药研发行业的资源配置, 纵向一体化综合性CRO更 具竞争优势, 加速形成 CRO一站式服务 医药研发行业的资源配置, CMO-合同加工外包组织,CDMO-研发生产外包组织 MAH制度使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分离,CMO企业作为受托方快速发展 MAH制度实现上市许可 与生产许可“分离”,降 低新药研发门槛, 促进 医药行业专业化分工直 接促进 CMO 快速发展接促进 快速发展 使得国内的CMO合法化、 规范化,持有人的利益能得 到保障, 越来越多的国内药 企会选择和CMO公司进行 MAH方面的合作 促进CMO和CRO,促 使CMO 不断向上游 CRO 领域延伸 ,形成 “CRO+CMO”一体化 服务模式 ,形成 服务模式 CSO-医药合同销售组织 促进CRO+CMO+CSO上下游不断融合发展,让医药市场要素灵活流动 药品经营企业及CSO的 相关人员 只要获得MAH 授权,就可以进行登记 并开展从业活动并开展从业活动 有利于落实CSO企业主体 责任,强化药品销售环节 管理,加强CSO的安全性 和规范性, 更多的药企将 选择CSO公司的服务,从 而有效降低药企成本而有效降低药企成本 CSO拥有庞大的销售网络, 需要持续新产品注入维持 其运转, 其可通过MAH 或CRO直接合作,注资 分担药品上市风险,从而 赚取后期销售利润 需要持续新产品注入维持 分担药品上市风险,从而 赚取后期销售利润 传统制药企业 MAH有利于生产文号便捷流通,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资源配置,提高产 业集中度,避免重复投资和建设 大型制药企业 转变成为持有人后,会 选择寻求代工厂合作,减少建厂成本, 以及作为国外跨国公司的OEM,不仅 能进军国际市场,还能使生产管理与 国际接轨国际接轨 管理水平落后的大部分中小型传统企 业 会逐渐被淘汰,释放大量生产文号 资源。一批有特点、有优势、有规模 的大型制药集团将应运而生 业 的大型制药集团将应运而生 16 2021 LeadLeo 中国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定义 中国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发展沿革,2017-2021 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是指: 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提出申请,其样品委托受托人生产并 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后,成为注册人;注册人委托受托人生产产品并以注册人名 义上市,对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产品质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制度 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被视为行业的颠覆性改革。 该制度下,符合条件的医疗器械注册 申请人可单独申请医疗器械注册证,然后委托给符合资质的企业生产,从而实现医疗 器械产品注册和生产许可的“解绑”。此前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实行产品注册和生产许可 “捆绑”模式,注册人须自己设厂生产,如委托生产,双方必须同时具备该医疗器械注 册证和生产许可证,导致企业成本增加,产品上市时间延长,不利于企业创新 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全面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 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是国际社会普遍采用的现代医疗器械管理制度,也是这次医疗 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的核心制度之一 。该制度的核心要义是医疗器械注册人是医 疗器械产品的“出品人”,对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医疗器械安全性、有效 性依法承担责任 2018年开始, 国家药监局启动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试点范围达到22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 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总结各地多年来试点的经验,进一步 明确了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的核心内容 来源:NMPA,头豹研究院编辑整理 中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下影响分析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 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全面实施,医疗器械技术落地 产品化的方式可由原先的自建厂房或寻求生产合作方 转变为选择现有生产企业或专业CMO/CDMO平台进行委托生产 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 注册人 应当对所委托生产的医疗器械质量负责,并加强对 受托生产企业生产行为的管理,保证其按照法定要 求进行生产 应当与受托生产企业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 义务和责任 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强制性标准、产品技术要求和委托协议组织生产, 对生产行为负责,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 具有高风险的植入性医疗器械不得委托生产 受托生产企业 限制范围 国务院印发全面深 化中国(上海)自由 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 方案,器械注册人 制度率先在上海自贸 区进行试点 2017年3月 委托生产模式试点 2017年10月 初步设立持有人制度 关于深化审评审批 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 疗器械创新的意见 初步设立持有人制度 2017年12月上海自贸区 开展试点工作;2018年8 月及2019年1月31日,广 东省、天津市、北京市、 河北省相继开展医疗器 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 2017年12月起 第一批试点 2019年10月 新一轮试点工作 2019年8月 扩大试点范围 2021年3月 制度落地 将试点扩展至北京、 天津、河北、辽宁、 黑龙江等 21个市 2019年10月 沪、苏、浙、皖 (长三角)开展新一轮医疗器 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 2020 年 3月配套发布了长江三角 洲区域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跨 区域监管办法(试行) 新版医疗器械监 督管理条例正式 发布。全面实施医 疗器械注册人制度 17 2021 LeadLeo 中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相关企业推荐 合全药业 凯莱英 3 18 2021 LeadLeo 来源:合全药业官网,药明康德官网,头豹研究院编辑整理 合全药业是药明康德子公司,在全球多地设有研发及生产基地。 合全药业服 务于生命科学行业,拥有卓越的化学创新药研发和生产的能力和技术平台。 作为全球新药合作研究开发生产领域(CDMO)的领军企业,合全药业致力 于为全球合作伙伴提供从临床前到商业化,高效、灵活、高质量的一站式 CMC(化学、生产和控制)解决方案 合全药业在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江苏常州等地布局了五个生产研发和生产基 地, 具有流体化学技术平台、酶催化反应、生催化反应等多个先进技术凭条, 可提供从临床阶段到商业化阶段的中间体、原料药和制剂的研发和生产服务 2017年至2019 年,合全营收从21.1亿元增长到了37.5亿元人民币,CAGR达 33.4%。 尽管2020年受国内疫情影响,上半 年业绩增长速度略有放缓,增长率 为25.8%,第三季度迅速恢复,前三季度实现收入37.1亿元,同比增长36.5% 企业介绍 企业服务范围及基本情况 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总部地址: 对应行业: 合全药业 2003年 上海市 医药研发生产服务外包 中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相关企业推荐合全药业(1/2) 合全药业是药明康德子公司,在全球多地设有研发及生产基地,提供一站式CMC(化学、生产和控制) 平台提供高效解决方案,从API到制剂及工艺开发,生产过程中的分析服务,以及新药申报全流程支持 一站式CMC(化学、生产和控制)平台提供高效解决方案。 合全为全球合作 伙伴提供高效、灵活和高质量的解决方案以满足化学原料药(API)及成品制 剂从临床前期工艺开发直至商业化生产的需求。从API到制剂及工艺开发,生 产过程中的分析服务,以及新药申报全流程支持 19 2021 LeadLeo 合全药业MAH项目案例 投资亮点 来源:合全药业官网,药明康德官网,NMPA,头豹研究院编辑整理 受益MAH制度,合作项目快速推进,商业化业务成长动力充足。 公司的 MAH项目中,歌礼药业的戈诺卫最早于 2018年6 月上市,随后 2018年9月和 记黄埔的爱优特上市,截至 2020年上半年 公司共计有26个MAH项目正在进 行,包括4个商业化生产项目,随着后续MAH项目的快速增加,以及后续产 品的持续上市,公司商业化阶段项目数量有望持续增加,为商业化阶段增 长增添动力 业务成长强劲 1 公司固定资产持续快速增长,产能扩建投入高。 合全药业维持较高的固 定资产投入水平,固定资产(原值)从2014年的5.7亿元 增长到2018年 的24亿元,2014年至2018年公司的 在建工程平均水平也达到4亿元,远 高于同行业的凯莱英、博腾股份等。 2020年初,公司发布定增方案,拟 募资65亿元,其中大部分均用于合全药业的产能扩建,将进一步扩大 CDMO业务产能,提升研发实力 产能投入加大 2 中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相关企业推荐合全药业(2/2) 合全药业成为中国MAH试点开展以来首个支持获批创新 药的受托企业,助力歌礼药业中国首个本土一类 抗丙肝创新药物获批上市,MAH制度红利促合作项目快速推进 合全药业期临床项目和商业项目,2019-2020 合全药业成为 中国 MAH试点 开展以来首个 支持获批创新 药的受托企业。 合全助力歌礼 成功完成原料 药的工艺优化、 工艺验证和临 床报批,并于 2017年顺利通 过国家药品监 督管理局检查 通用名: 商品名: 首次获批: 适应症: 达诺瑞韦钠片 戈诺卫 / Ganovo 2018-06-08 本品应与利托那韦、聚乙二醇干扰素a和利巴韦 林联合组成抗病毒治疗方案,用于治疗初治的 非肝硬化的基因1b型慢性丙型肝炎成人患者 x 数据日期 2019H1 2019 2020Q3 2020 项目总数 800+ 1,000+ 1,100+ 1,200+ 期临床项目 40 40 42 45 商业化项目 16 21 26 28 期临床项目+商业化项目 56 61 68 73 服务于全球临床阶段小分子百分比 - 12% 13.4% 14% 临床前期项目总数储备增多, III期临床及商业化订单增速加快公司坚定推“跟 随药物分子”“发展的策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小分子CDMO/CMO服 务项目所涉新药物分子项目超过1200个,其中,处于III期临床试验阶段的项目 45个、已获批上市的项目28个;服务于全球临床阶段小分子百分比约14% 20 2021 LeadLeo 来源:凯莱英官网,头豹研究院编辑整理 凯莱英医药集团 是一家全球领先的CDMO公司,为全球新药提供高质量的研 发、生产一站式服务。 1998年由留美博士洪浩先生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注 册成立,致力于全球制药工艺的技术创新和商业化应用,为包括全球前十大 制药公司在内的制药企业提供一站式药物研发生产服务。以加速新药上市, 延长生命的质量为己任,依托持续技术创新,为国内外制药公司、生物技术 公司提供药品全生命周期一站式CMC服务,加快新药开发及应用 目前拥有全球8大研发生产基地,17家公司,超5,500名员工。 业务范围覆盖 临床早期到商业化阶段,包括高级中间体,原料药,制剂等的研发和cGMP生 产,以及临床研究服务。并通过战略合作与业务拓展,逐步构建起创新药一 体化服务生态圈,做全球新药研发生产的合伙人 企业介绍 企业服务范围及基本情况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总部地址: 对应行业: 凯莱英 1998年 天津市 医药研发生产服务外包 中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相关企业推荐凯莱英002821.SZ(1/2) 凯莱英是一家全球领先的CDMO公司,为全球新 药提供高质量的研发、生产一站式服务,在连续化学, 生物催化等领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目前拥有全球8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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