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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6年 山 东 省 地 方 税 收 保 障 资 金绩 效 评 价 报 告一、项目概述(一)项目背景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在此经济发展大环境下,税制改革力度不断增强,“营改增”及“转调创”等结构性减税政策使地税收入增速放缓、地方财政压力进一步增大。经济“新常态”决定了税收“新常态”,由此带来了税收工作的新特征、新规律和新要求。为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山东省设立山东省地 方税收保障专项资金,以提升地税系统的治税能力、征管效能、服务品质及队伍形象,促进财税体制改革及依法治税目标的顺利实现,更好地发挥地税系统在经济新常态下对地方财政的保障作用。(二)项目内容该项目直接管理机构为山东省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省地税局”),项目单位为各地市及各县(区)地税局。省财政厅政法处作为财政厅的对口部门负责对该项目的监管。根据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内容: 2 1、信息化建设。用于各地地方税务部门承担的包括金税三期建设在内的数据综合应用平台、税控后台等软件开发应用、信息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网络安全综合管理监控系统应用和相关硬件设施配备等支出,用以提高全省地税系统信息化支撑能力;2、地方税改革。用于各地地方税务部门承担省地税局交办督办的用于各项地方税改革的政策调研、税源调查和改革试点方案的研究制定、政策培训、组织实施等支出;3、税收稽查办案。用于各地地方税务部门承担省地税局交办督办的税收稽查办案工作所发生的各项支出;4、反避税工作。用于各地地方税务部门承担省地方税务局 交办督办的跨区域企业集团反避税案件所发生的各项支出;5、地方税源管理。用于全省地方税源管理、重点税源调查监控、税收风险识别指标体系建设、纳税评估优秀模型及案例推广应用、大企业税收专项审计及评估等支出;6、纳税服务平台建设。用于市以下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优化纳税服务热线和门户网站建设等支出;7、税式支出。用于全省税式支出的调查测算,试点改革的软件开发、调试维护和组织实施等支出;8、综合治税。用于全省税收协助工作宣传推广、涉税信息提报和协税护税工作开展等支出; 9、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用于全省地税系统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一线人员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党风廉政建设与行风建 3 设;地税文化建设;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文明单位创评等支出。(三)项目投入2016年该项目到位资金共计23,434.00万元,专项资金涉及全部9个子项目,其中税务干部队伍建设7,365.01万元、信息化建设6,516.99万元、纳税服务平台建设4,087.00万元、地方税源管理2,322.00万元、综合治税1,288.00万元、地方税改革1,126.00万元、税务稽查办案668.00万元、税式支出56.00万元、反避税工作5.00万元。全年支出20,598.83万元,结转2,700.13万元,结余135.04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一)项目总体目标加强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保障地方税收收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二)具体目标1、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提升税收征管质效;2、深化地方税改革,规范税收征管秩序;3、开展税收稽查办案,推进依法治税;4、开展反避税活动,维护税法尊严;5、加大地方税源管理力度,保障地方税款应收尽收; 6、建设纳税服务平台,提升税收服务质效;7、开展税式支出调查测算等,有效堵塞征收管理漏洞; 4 8、开展综合治税,畅通信息来源渠道,扩展税收管理范围,提高税收征管质量;9、加强税收干部队伍建设,开拓干部思维,增强工作技能,提高工作水平,提升地税系统整体软实力。三、评价基本情况(一)评价人员组成山东舜天信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省财政厅的委托进行独立评价,组成包括业内专家、内审经理、项目经理等15人的评价项目组,其中外聘专家2人。(二)评价基本思路 围绕地方税收保障专项资金项目在2016年度的投入、过程、产出及效果,通过对项目申报、管理、完成、绩效、违规违纪等情况的逐项分析,全面评价各地市及县(区)该项目实施情况,查找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工作经验,以推动项目效益的持续提升,促进财政资金绩效最大化。在项目执行单位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基础上,由山东舜天信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所有项目资料进行书面评审,同时抽取有代表性的部分项目进行现场评价,现场评价范围涵盖16个地级市,34个市/县(区)地税局,现场评价项目点包括7个市级地税局,27个县(区)局,涉及专项资金近7,000万元,占资金总额比例为30%,现场评价的市级地税 局数量占到全部地级市的43.75%。通过分析各地区上报绩效自评材料,获取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实施进度、税收收入增长等 5 数据,并通过现场评价对相关项目点上报的材料及自评得分进行核实和修正,通过综合分析,得到该项目各考核指标得分情况。(三)评价依据主要包括: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山东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鲁财绩20144号)、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税201412号)、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鲁财税201439号)等。(四)评价指标体系 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在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号)基础上,参考关于印发的通知(鲁财税20141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鲁财税201439号)等制度规定,进一步细化量化确定。个性指标中,较为重要的有如下几项:1、产出指标税务人员政策知晓度。该指标对税务干部培训的效果,即税务人员基本业务素质、税务知识掌握情况进行评价。2、效果指标税收收入增长率。该指标对项目单位税收收 入增长情况进行评价。 6 3、效果指标纳税人政策知晓度。该指标系通过问卷调查,评价项目实施后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知晓程度、对税收程序的了解程度,按时申报及自觉纳税意识的增强等情况等进行评价。4、效果指标税务人员职业满意度。该指标系通过问卷调查,对税务机关税收服务人员对自身工作环境、办公设备状况、职业培训等情况是否满意进行评价。四、评价结论情况(一)综合评价结论2016年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专项资金基本按照要求进行使用,达到了预期目标,对保障地方税收工作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综合评价得分89.28分,财政支出绩效为“良好”。(二)分指标得分情况分析1、投入(20分)得分18.48分。其中:项目立项(12分)得分10.60分;资金落实(8分)得分7.88分。扣分原因系项目申报不规范;绩效目标在论证、细化方面不够合理及明确;部分县(区)由于当地财政困难的原因,资金到位时间过晚。2、过程(30分)得分27.26分。其中:业务管理(10分)得分8.17分;财务管理(20分)得分19.09分。扣分原因系部分单位项目计划不够明确,或实际进度较计划存在延迟;部分地区专项资金档案不够系统或现场检查过程中未能完整提供;部分单位的质量 验收工作不够规范,存在验收资料确实,或验收单上相关人员签字、验收意见及验收时间等缺项的情况;部分地区存在项目支出 7 范围的微调,但缺乏正式的支出调整审批手续;部分单位将专项资金与日常经费混淆核算,未将专项资金单独设帐、分帐核算,导致无法直观清晰的反映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3、产出(20分)得16.52分。其中:项目完成情况(12分)得分11.00分;税务人员政策知晓度(8分)得分5.52分。项目完成情况扣分原因系部分单位个别项目未能按计划完成;税务人员政策知晓度扣分则是系根据计算公式、测试分数、获奖成果进行计算扣分。4、效果(30分)得分27.02分。其中:社会效益(10分)得分8.83分;可持续影响(8分)得分6.25分。利益相关者满意度(12 分)得分11.94分。社会效益扣分原因系根据计算公式、测试分数进行计算扣分;可持续影响扣分原因系部分项目单位系部分地区自评报告中存在绩效指标评价结果分析缺项或不到位、未总结项目存在问题或未能提出合理化建议;利益相关者满意度扣分根据计算公式、满意率进行计算扣分。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表 1: 分 指 标 得 分 情 况 表一级指 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得 分投 入( 20分 ) 项 目 立 项( 12分 ) 项 目 申 报 规 范 性 ( 4分 ) 3. 84绩 效 目 标 合 理 性 ( 4分 ) 3. 73绩 效 目 标 明 确 性 ( 4分 ) 3. 03资 金 落 实(8分 ) 资 金 到 位 率 ( 4分 ) 4. 00到 位 及 时 率 ( 4分 ) 3. 88过 程( 30分 ) 业 务 管 理(10分 ) 项 目 计 划 制 定 ( 4分 ) 3. 44项 目 档 案 管 理 情 况 ( 3分 ) 2. 35项 目 质 量 检 查 、 验 收 等 的 控 制 情 况 ( 3分 ) 2. 38财 务 管 理 管 理 制 度 健 全 性 ( 4分 ) 3. 41 8 (20分 ) 资 金 使 用 合 规 性 ( 12分 ) 12. 00财 务 监 控 有 效 性 ( 4分 ) 3. 68产 出( 20分 ) 项 目 产 出( 20分 ) 项 目 完 成 情 况 ( 12分 ) 11. 00税 务 人 员 政 策 知 晓 度 ( 8分 ) 5. 52效 果( 30分 ) 项 目 效 益( 30分 ) 社 会 效 益 ( 10分 ) 8. 83可 持 续 影 响 ( 8分 ) 6. 25利 益 相 关 者 满 意 度 ( 12分 ) 11. 94合 计 89. 28(三)分市得分情况经过资料审核及现场评价程序,对各项目点进行绩效评分。通过对各地市项目点得分进行算术平均,得到分市的绩效评价得分,具体情况如表2所示: 表 2: 分 市 得 分 情 况 表地 市 平 均 得 分淄 博 市 93.19烟 台 市 92.94德 州 市 92.52临 沂 市 92.51潍 坊 市 92.43济 宁 市 91.11济 南 市 89.43威 海 市 89.20莱 芜 市 89.09枣 庄 市 88.84滨 州 市 87.68聊 城 市 87.04 菏 泽 市 87.03东 营 市 86.04泰 安 市 83.34日 照 市 82.88(四)项目取得的成效1、各个子项目绩效 9 (1)信息化建设。通过更新信息化设备及购买正版办公软件,提高了地税系统信息化水平,强化了基层税务部门在“互联网+”方面软硬件支撑,充分发挥信息管税作用;电教室及高清会议室等场所的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单位培训及会议的现代化水平,能够更好的进行电教培训及满足视频会议的需要;软件开发、平台建设及配套设施的更新保证了金税三期平台的稳定运行,提高了项目单位的办公效率,提高了房产税的申报缴纳和税收管理水平,促进了地税系统的现代化管理水平。(2)地方税改革。税源调查及税收改革调研工作的开展,加强了与企业的互动交流,更新了纳税人的业务知识。同时拓宽 了地税工作者的工作视野,改进了工作方法,尽可能做到应收尽收,实现了税收收入的同比增长。(3)税收稽查办案。通过加强税务稽查,切实提高税务稽查的办案水平,有效治理税收征纳环境,达到了“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以查促查、以查促改”的目的,有利地促进了税收收入的同比增长。(4)反避税工作。2016年,烟台市局在省局指导下,完成了“中国居民赴南非投资税收指南”编撰工作,为我国居民赴南非的投资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资料。(5)地方税源管理。通过开展纳税评估或纳税审计,有效 加强了税收风险管理水平,强化了地税系统的税收评估分析和应对能力,保障了税收收入(可比口径)的增长。 10 (6)纳税服务平台建设。通过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的建设,进一步推动了办税服务一体化进程,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行政资源使用效率,让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避免了重复排队、重复报送资料等问题。通过安装自助办税终端,节省了纳税人的办税时间,减少了资料的报送,缓解了办税服务厅的压力;电子影像系统的购置和使用,解决了纳税人资料录入繁琐、容易出错的问题,使纳税人征管信息档案管理更加规范;办税服务厅的升级改造,给纳税人提供了舒适的办公环境,同时对提升后台统筹管理水平,督促、监督窗口人员提高工作质效起到了积极地作用。 (7)综合治税。外聘协税人员的使用,确保了综合治税体系正常运转,提高了协税护税保障力度。在维护协税护税人员的积极性同时,部分项目单位还针对外聘人员制定了专门的考核办法,以提其工作质效,更好地完成税收任务;多部门协同办税工作的开展,有助于各综合治税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了税源监控,帮助各单位较好地完成了收入目标。(8)税务干部队伍建设。2016年,山东省地税系统内开展的教育培训工作,涉及学员数量达到了40,574人次(含部分纳税人),参训人员基本涵盖了系统内全部工种,该项目的实施为建设政治素质优、工作业绩优的税务干部队伍、为推进税收专业化 和现代化、深化机关和系统党建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11 (9)税收政策及地税文化宣传。2016年地税系统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了全面、系统的税收宣传工作,使纳税人了解税收和税法中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改进税法宣传方式方法,使宣传内容更易被理解和接受,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树立地税系统良好形象。2、税收收入的增长2016年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各市地方税收征管,保障了地方税收收入,在剔除“营改增”影响后,各地市地税系统收入均实现了增长,山东省整体收入(除青岛外)也较2015年增长了15%。 3、纳税人及税务局工作人员满意度(1)对纳税人满意度从税收征管政策宣传工作、纳税辅导工作、办税服务厅办税环境、税收管理员的服务态度、报税系统的功能、税务咨询热线的服务情况六方面进行调查。综合现场发放及网络发放的问卷结果,得出纳税人满意率为94.88%。(2)税务局工作人员的满意度从分别是单位税收征管政策宣传工作效果、单位涉税业务培训开展情况、涉税业务培训效果、工作环境及办公设备、软件的更新改进情况、税务政策及服务规范等信息的公开情况六个方面进行调查。通过现场发放问卷结果,得到税务工作人员职业满意率为99.82%。 (五)项目存在的问题 12 1、申报项目的立项及论证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多数单位的申报项目,系先由相关业务部门提报需求,然后报党组会议审批通过后进行上报。项目单位多以党组会议通过代替调查论证的过程,缺乏科学性和专业性,也体现不出实施相关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另外,项目前期的调查论证不细致,将导致项目的实际支出与计划出现较大差异,影响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2、项目申报材料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在项目申报上存在不规范、不完整的现象,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对申报内容做了明确规定,但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有部分单位未严格按照此规定内容申报,存在缺项、内容不 具体、绩效目标不明确等情况。3、绩效目标的内容有待进一步细化。各单位申报的绩效目标存在不规范的现象,根据山东省省级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鲁财绩20163号)文件要求,专项转移支付都应当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要清晰反映预期产出和效果,并以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描述。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单位申报内容多集中在投入方面,在产出和效益目标方面,存在缺少产出或效益目标、产出或效益目标不够具体量化等情况。4、部分地区专项资金到位不及时。地税系统经费管理体制 调整以来,各地方地税局资金划归地方财政统一管理,由于各地财政实力不同,造成各项目单位专项资金的到位及时方面情况不 13 一。较多财力紧张的县(区)局出现财政不能及时拨付到位的现象。专项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到位,对项目单位安排项目支出、项目进度及项目核算等方面均存在较大的影响。5、专项资金相关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部分单位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设上存在不足,目前大部分项目单位沿用省局下发的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专项资金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对项目实施管理。因各地情况不一、实施的具体项目也不同,上述两个“办法”并不能完全满足针对不同地区及不同项目的管理要求。6、会计核算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山东省地方税收保 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会计核算做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地应对专项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但由于财务软件不支持单设帐套、地方财政资金拨付方式等因素的限制,项目单位往往将专项资金与日常经费混淆核算,未将专项资金单独设帐、分帐核算,导致无法直观清晰的反映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影响了专项资金会计核算的规范性。7、社会调查结果反映出的问题。在纳税人反应的问题中,排在前三位的是:(1)办税程序有待进一步简化;(2)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解读需要加强;(3)“金三系统”卡顿,功能有待提升(从社会调查结果来看,针对报税系统的满意度明显低于其他 方面)。五、意见建议 14 (一)进一步规范申报项目的立项论证程序。针对申报项目缺乏科学性和专业性等问题,建议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前期调研工作,论证工作由专业人员组织进行,并形成调研论证成果资料,以提高项目论证力度,使申报项目更具科学性与可行性。(二)加强对项目申报资料的审查。提高对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的审查力度,落实省市县逐级审核责任,明确各单位申报资料应格式统一,内容完备。对未严格按照此规定内容申报,存在缺项、内容不具体、绩效目标不明确的,应作返工处理。(三)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使绩效目标规范化。绩效目标要能够清晰的反映出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益,并以相应的绩效指 标予以量化、细化描述,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目标导向作用,提高系统内对该项目的绩效评价管理水平。(四)加强地方税收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按照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要求,在资金和项目管理中,积极开展管理机制创新,建立健全项目的调研论证、资金(财务)管理、招投标管理、检查验收及质量控制、档案(合同)管理等相关制度,切实做好项目需求和履约验收工作,完善内部机制,强化内部监督、细化内部流程,促使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对于较有推广价值的管理经验及做法,鼓励及时总结上报。建议省局定期组织交流活动,加强各地市相 关成员的经验交流,使好的管理方法得以在更大的范围内推广。 15 (五)提高会计核算规范化水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财务核算软件进行升级,使之实现对地方税收保障专项资金单独核算的功能,以适应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在软件条件达不到的情况下,鼓励各单位以单设帐簿或设置专项资金收入支出台帐等方式,将专项资金与其他资金加以区分。在此基础上加强监督检查力度,避免出现财务事项处理不合规、会计核算操作不一、文书档案管理混乱等问题。(六)鼓励各单位对专项资金采取痕迹化管理,加强档案管理水平。强化专项资金痕迹管理规范化理念,使档案资料能够清晰反映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为全过程监管和检查等提供全面准 确的数据资料和依据,也促使各单位项目实施过程中自觉的进行规范操作。(七)针对社会调查结果,建议尽可能简化办税程序,缩短办税时间,精简涉税资料。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和方式,充实宣传内容,提高纳税遵从度。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优化“金三系统”,解决系统卡顿问题,提升其功能,提升税收征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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