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3年度东莞市部分市内扶贫专项资金第三方重点绩效评价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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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目 录 一、项目概况. - 3 - (一)项目背景.3 (二)项目绩效目标.4 (三)项目资金使用情况.5 二、评价过程情况. - 5 - (一)评价目标.5 (二)评价范围.6 (三)评价方法 .6 (四)评价过程 .6 三、绩效评价结论. - 6 - (一)评价结论.6 (二)主要绩效目标实现情况.7 1、产出目标 .7 2、效果目标 .9 四、项目绩效管理经验、问题与建议. - 10 - (一)项目管理经验. 10 (二)绩效管理存在问题. 12 1、项目绩效目标过于保守,项目执行后期难以起到鼓励创先争优的作用 . 12 2、项目绩效考核侧重欠发达村的收入,忽视了净资产的增加,未能让其真正意义 上脱贫 . 12 3、优质项目设计过于理想化,与现实脱节,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 13 4、基础设施补助项目预算执行率低,造成了预算资金的闲置,直接影响项目资金 使用效益。 . 14 5、定点帮扶资金管理不够严谨 . 15 6、就业激励补助项目与现行政策存在重复补助 . 15 (三)对策和建议. 16 1、设定指向明确、科学合理、适当先进的绩效目标,发挥绩效目标的导向作用 . 16 2、联系实际,重新定义优质项目,鼓励欠发达村盘活现有资产,发展实体经济, 降低对厂房租金的依赖程度 .17 3、深入调研,摸清完善基础设施项目资金需求,调整预算总额 .17 4、建立并执行统一规范的定点帮扶资金管理制度 .17 5、加强各部门的政策衔接,避免重复补助,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高效 .17 3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财预 2011 285 号) 、 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东 府办 2014 49 号)文件的有关要求, 2011-2013 年东莞市市内 扶贫发展优质项目、完善基础设施项目、有劳动能力低保困难户 就业激励补助和定点帮扶欠发达村资金项目被纳入 2014 年第三 方评价范围。受市财政局委托,广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4 年 6 月至 9 月,组织专家力量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 评 价结果为 83.15 分,绩效等级为良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2010 2013 年,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和强 化扶贫帮困工作的决策精神,东莞市市委、市政府制定了中共 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内扶贫帮困 “责任到单位,责 任到人 ”工作的实施意见 (东委发 2010 7 号) 、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内扶贫工作的意见 (东委发 2013 10 号)等一系列文件,决定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 符合条件的经济欠发达村以及有劳 动能力的低保困难户进行帮 扶。 根据关于加大市内扶贫财政投入的方案 ( 2013 年修订) 的规划设计, 2011-2015 年,市财政共安排 9.07 亿元用于市内扶 贫。其中: 1、帮助欠发达村发展优质项目:新一轮 81 个欠发达村按 4 2,250 元 /人的标准补助;上轮脱贫的 25 个欠发达村按 1,500 元 / 人给予补助。 2011-2015 年共补助 5.36 亿元。 2、完善欠发达村基础设施补助:对本轮和上轮欠发达村按 累计 1,000 元 /人的标准补助, 2011-2015 年共补助 2.67 亿元。 3、促进贫困群众就业补助项目:对低保劳动力按就业性质 给予 100-300 元 /月就业激励补助, 2011-2015 年共补助 0.52 亿元。 4、剩余的 0.52 亿元可统筹用于欠发达村组的脱贫奖励。 另外,根据东委发 2010 7 号实施意见中提出的定点 帮扶配套政策,从 2010 年起,市财政每年为各市直(中央、直 属)帮扶单位安排 30 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受帮扶村提高发展能 力和帮扶低保困难户。市财政对 106 个村组中 25 个已脱贫村 2011-2012 年每年拨付帮扶资金 30 万元,计 1500 万元;对 64 个 两轮经济欠发达村 2011-2013 年每年拨付帮扶资金 30 万元,计 5,760 万元;对 17 个新进经济欠发达村 2013 年拨付帮扶资金 30 万元,计 510 万元; 106 个经济欠发达村 2011-2013 年市财政共 拨付定点帮扶资金 7,770 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目标: 根据东委发 2013 10 号意见中提出的目 标任务,主要是争取用 3 年时间,通过加大扶持力度,提升帮扶 对象的发展能力,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提高困难群众收入水 平。一是欠发达镇可支配财力、地区生产总值、净资产的平均增 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到 2015 年,力争有 80%的欠发达 镇本级可支配财政收入达到 5 亿元以上。 二是欠发达村组两级经 5 营性总收入、纯收入的平均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5 个百 分点。到 2015 年,力争消除资不抵债村,有 80%的欠发达村村 组两级经营性纯收入稳定在 180 万元以上或增长 20%以上。 三是 有正常劳动能力低保户平均每年有 20%以上实现脱贫。到 2015 年底,力争总脱贫率达 70%。 2、阶段性目标: 该项目未设置阶段性目标。本次绩效评价 为中期评价,评价阶段包括 2011-2013 年,占项目总执行期 2011-2015 年的 60%,我们将考核的阶段性目标定位为项目终期 目标的 60%。 (三)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发展优质项目资金: 2011-2013 年市财政共向 106 个经济 欠发达村组拨付发展优质项目资金 2.57 亿元。 2、 完善欠发达村基础设施补助: 2011-2013 年市财政共向 106 个经济欠发达村组拨付完善欠发达村基础设施补助 0.80 亿元。 3、促进贫困群众就业补助: 2011-2013 年市财政共向 106 个 经济欠发达村组的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拨付就业激励补助 0.31 亿元。 4、定点帮扶资金: 2011-2013 年市财政共向 106 个市直定点 帮扶单位拨付定点帮扶资金 0.78 亿元。 二、评价过程情况 (一)评价目标 通过对市内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及定点帮扶专项资金项目预 期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分析,评价项目执行的规范性、经济性、 6 效率性和效益性,揭示影响项目绩效的主要因素,分析产生问题 的原因,在成本控制、扶持方式方法、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提出合 理化建议, 促进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水 平。 (二)评价范围 2011 2013 年度东莞市财政下拨的发展优质项目资金、 完善 欠发达村基础设施补助、 促进贫困群众就业补助、 定点帮扶资金, 共计 4.46 亿元。 (三)评价方法 主要采用目标评价法、公众评议法以及综合评价法。 (四)评价过程 根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经过前期调研、项目单位自评、 书面审核、现场核查(从全市新旧两轮 106 个经济欠发达村抽取 了 31 个经济欠发达村组进行)与问卷调查和综合评价等阶段, 最终形成了项目绩效评价结论。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论 针对项目实施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方面,从经 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和公平性等角度进行分析,第三方评审组 在市农业局自评、第三方书面评审、现场评价基础上进行了综合 评价, 得出该项目综合 评价结果为 83.15 分, 绩效等级为 “良 ”(见 附件) ,其中:优质项目评价 76.71 分;基础设施项目评价 84.5 分;贫困群众就业补助 87.92 分;定点帮扶资金评价 83.43 分。 7 专家评审组认为,该项目申报规范,业务制度、财务制度健全, 资金的审批和使用做到了有章可依,审批手续齐全,制度执行有 效,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改善了欠发达村的村容村貌,优化了村 民的生活环境,给村民的出行带来了便利,同时也增加了部分欠 发达村的收入,提高了低保困难户的收入水平,改善了低保困难 户的生活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消除贫困、促进我市区域协 调发展, 让经济欠发达区域和低保困难群体也可以享受到我市改 革发展的成果。 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下突出问题, 如: 发展优质项目补助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不够充分, 设计过于理想 化,和现实的经济环境脱节,致使项目前期进展缓慢,中后期执 行与设计初衷偏离。 完善基础设施项目补助标准设定不够合理科 学,没有结合各欠发达村的基础设施实际情况,简单按人口数量 划定,导致项目执行期过半,有的欠发达村预算金额已用尽,有 的欠发达村仍然没有符合规定的项目申请资金等。 (二)主要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目标 该项目的预期产出目标大部分完成, 各分项目完成程度有差 异,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 1)预算执行总体较好 2011-2015 年,市财政预算安排经济欠发达村发展优质项目 资金 5.36 亿元, 2011-2013 年实际支出 2.57 亿元,完成总预算的 48%,完成阶段目标的 80%。 2011-201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完善欠发达村基础设施项目资 8 金 2.67 亿元, 2011-2013 年实际支出 0.8 亿元, 完成总预算的 30%, 完成阶段目标的 50%。 2011-201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全市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就 业激励补助项目资金 0.52 亿元, 2011-2013 年实际支出 0.31 亿元, 完成总预算的 60%,完成阶段目标的 100%。 2011-2013 年市财政预算安排定点帮扶资金 0.78 亿元, 实际 支出 0.78 亿元,完成总预算的 100%。 项目综合预算资金使用完成阶段预算目标的 82%。 ( 2)预期扶贫数量部分完成目标 2011-2013 年两轮 106 个经济欠发达村中共有 65 个村申请 了发展优质项目资金,占总欠发达村数量的 61%。其中 64 个两 轮欠发达村中有 49 个村申请了优质项目资金,占比 77%; 25 个 新一轮已脱贫村中有 12 个村申请了该项资金,占比 48%; 17 个 新一轮新增欠发达村中有 4 个村申请了该项资金,占比 24%。 2011-2013 年两轮 106 个经济欠发达村中共有 86 个村申请 了完善基础设施补助资金,占总欠发达村数量的 81%。其中 64 个两轮欠发达村中有 59 个村申请了该项目资金,占比 92%; 25 个新一轮已脱贫村中有 23 个村申请了该项资金,占比 92%; 17 个新一轮新增欠发达村中有 4 个村申请了该项资金,占比 24%。 2011-2013 年市财政共向全市 32 个镇街的有劳动能力的低 保困难户累计拨付了就业激励补助 3,117.19 万元, 其中向 106 个 欠发达村拨付的就业激励补助 1,837.88 万元,其中 2011 年领取 人数 2,295 人, 2012 年领取人数 2562 人, 2013 年领取人数 935 9 人。 2、效果目标 该项目的预期效果目标基本实现了项目的阶段性目标, 主 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 1) 欠发达村组两级农村集体 经营性总收入 2013 年合计达 到 77,869 万元,比 2010 年的 60,179 万元增长了 17,690 万元, 总增长率为 29%,年均增长率为 9.67%,比全市两级农村集体经 营性总收入年均增长率的 4.57%,高出了 5.1%,达到了预期的目 标。据统计, 2011-2013 年两轮 106 个经济欠发达村共接受市财 政拨付的四项专项扶贫资金 43,323.77万元, 与同期增加的 17,690 万元经营性总收入相比较,说明市财政每 10,000 元专项扶贫资 金,平均可增加欠发达村 4,083 元的经营性总收入。 ( 2) 欠发达村组两级农村集体 经营性纯收入 2013 年合计达 到 40,027 万元,比 2010 年的 22,439 万元增长了 17,588 万元, 总增长率为 78.38%,年均增长率为 26.13%,比全市两级农村集 体经营性纯收入年均增长率的 7.27%,高出了 18.86%,达到了预 期的目标。市财政每 10,000 元专项扶贫资金,平均可增加欠发 达村 4,060 元经营性纯收入。 ( 3)到 2013 年末,两轮 106 个经济欠发达村中净资产金额 最少的村为谢岗五星村,净资产金额为 1,411 万元,这充分说明 截至 2013 年底,已 消除了资不抵债村 。 ( 4) 两轮 106 个经济欠发达村中共有 51 个村组 2011、 2012、 2013 年连续三年 经营性纯收入超过 180 万元 ,占总数的 48%。 10 2013 年经营性纯收入超过 180 万元,且呈正增长趋势的欠发达 村共 70 个; 2013 年经营性纯收入不足 180 万元,但 增长率超过 20%的欠发达村共 14 个, 上述两项合计共 84 个村达到预期阶段 性目标,占欠发达村总数的 79%, 与预期的 80%欠发达村经营 性纯收入稳定在 180 万元以上或增长 20%以上只差一个百分点。 ( 5) 有正常能力的低保户脱贫率 :经调查,全市 2011 年初 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困难户共 6,661 户,经过三年的结对帮扶,截 止至 2014 年年初, 全市 32 个镇街统计汇总的有劳动能力低保困 难户共 892 户,三年合计脱贫数量超过 5,769 户(要考虑每年除 帮扶脱贫的困难户以外,还有自然新增的困难户) ,总脱贫率为 86.6%,年均脱贫率为 28.87%, 达到了平均每年有 20%以上实 现脱贫的目标,也超过了总脱贫率 70%的终期目标。 四、项目绩效管理经验、问题与建议 (一)项目管理经验 1、创新项目管理模式,建立市领导挂钩联系 32 个镇街市内 扶贫和市直单位定点帮扶等制度, 提高了各级部门对扶贫工作的 重视程度。 实行市领导挂钩联系 32 个镇街市内扶贫制度,每年开展 1 次协调督导活动,每年召开一次协调会,及时解决欠发达镇、村 和困难群众遇到的问题。实行帮扶 单位和镇街分管领导挂点制 度,帮扶单位分管领导挂扶本单位对口的欠发达村,从而形成了 一个从上到下领导亲自抓、亲自管的格局,加快了扶贫工作的效 率,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展。 11 2、政策宣传力度到位,发动全社会参与到市内扶贫的工作 中 市农业局联合东莞阳光 0769 网站,创建了东莞市市内扶贫 信息网, 及时、 全面地将扶贫政策、 机构职能、 各项专项资助 (补 助)资金的申请条件、管理办法及具体负责的部门、各经济欠发 达镇、村的情况和各帮扶单位的帮扶进度对全社会公开。一方面 起到了促使各帮扶单位积极进取,完成帮扶目标;另一方面也让 全社会了解到东莞扶贫工作的情况, 将符合社会捐助条件的困难 家庭和学生的信息向社会公布,有 利于发动全社会力量扶贫帮 困,让困难群众体会到和谐社会的温暖。市农业局还定期在东莞 日报、东莞电视台创办专栏、专题,向社会公布扶贫工作的进展 状况,提高了全社会对扶贫政策的认识程度,调动全社会的力量 参与市内扶贫,营造出扶困济困、共建幸福东莞的社会氛围。 3、项目管理控制制度完善,各程序管理到位 市农业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了加大市内扶贫财政投入方案 的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了各个补助项目的补助办法,其中对补助 资金使用范围和实施步骤做了详尽的规定,对项目申报流程、申 报材料、各负责部门的机构职责、资金拨付程序及后期跟踪管理 做了细致的安排。 在执行中也严格按照项目控制管理制度的规定 执行,在财务上基本上杜绝了挤占、挪用专项扶贫资金的现象。 4、制定并有效执行了扶贫工作考评制度 市农业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制定了扶贫工作考评制度,将扶贫 单位的各方面工作均列入了考核范围。例如:扶贫单位及欠发达 12 镇村的日常工作,包括:人员机构、工作计划、日常联系、干部 驻村、节日慰问、政策落实、组织协调、总结宣传、资金投入; 工作成效指标包括:镇村收入指标、基础建设、政权组织,困难 群众收入指标及解决困难情况等。一方面将考评结果作为市委、 市政府实施奖惩的依据, 另一方面将达标脱贫情况作为对干部和 镇村考核的重要内容。 对各扶贫单位的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季 度通报、年终综合考评。形成了对扶贫工作的全方位全程跟踪, 及时发现问题,鼓励先进、敦促后进,确保扶贫政策目标的顺利 达成。 (二)绩效管理存在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过于保守,项目执行后期难以起到鼓励创 先争优的作用 根据市委文件, 该项目的主要绩效目标设定为: 到 2015 年, 力争消除资不抵债村, 有 80%的欠发达村村组两级经营性纯收入 稳定在 180 万元以上或增长 20%以上。 但两轮 106 个经济欠发达 村中在项目执行前期 2010 年就有 39 个村经营性纯收入超过了 180 万元, 加上 2011 年收入低于 180 万元但增长率超过 20%的 6 个欠发达村组,即 45 个村组(占比 42%)在绩效目标设定时就 已经达到了绩效目标设定的标准, 所以在后期如果没有大的经济 滑坡情况发生的话,绩效目标的实现没有太大挑战,目标设定缺 乏先进性,在项目执行的后期不利于鼓励创先争优。 2、项目绩效考核侧重欠发达村的收入,忽视了净资产的增 加,未能让其真正意义上脱贫 13 专家组认为,项目设定用欠发达村的经营性总收入和经营 性纯收入作为考核的指标也不是最合理的选择, 因为简单的只考 虑总收入和纯收入的话,容易忽视对费用开支的控制。我们在绩 效评价过程中发现,项目在完成绩效目标 99%( 79%的欠发达村 达到了绩效目标设定的标准,与目标值 80%相比较)的情况下, 在 2013 年仍然出现了粟边、黄泥塘、三联、田饶步、水边等 18 个欠发达村(占比 17%)净资产出现了负增长,说明收入的增长 低于费用开支的增长,村民整体享有的权益减少了。 3、优质项目设计过于理想化,与现实脱节,达不到预期的 效果 根据文件规定,优质项目补助条件为: “发展现代农业、二 三产业、三旧改造等项目,且年收益率原则上不低于 10%,参股 期限不少于 10 年, 10 年内不得自行转让兑现。自申请补助资金 起, 10 年内每年(次年上半年前)向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提交 项目运行和收益情况的资料, 并附收益分配实付到账的有关凭证 复印件” ,优质项目的设计旨在鼓励欠发达村增强 “造血 ”功能, 尽快实现增收脱贫,但上述条件制定过于理想化,与目前我市的 经济环境及基本经济规律脱节, 因为如果是参股那么收益是没办 法保证的,企业的运行也可能出现亏损,而且投入的次年就要求 有收益,且有超过 10%的分红与目前的整个经济环境脱节。如果 是借款,那么就不能实现增强欠发达村自身 “造血 ”的能力,只是 简单的增加了欠发达村的收入来源。 这样的设计导致项目执行开 始时( 2011 年)进展缓慢, 2011 年一笔优质项目资金都没有发 14 放;执行中后期( 2012-2013 年)分十二期共发放了优质项目补 助 25,679.61 万元,其中: 1、新建、扩建厂房或综合楼 6,964.16 万元, 2、新建农贸市场 1,668.075 万元, 3、收购、参股现有厂 房物业 4,568.775 万元, 4、参股镇属企业 12,131.175 万元, 5、 购买信托理财产品 347.425 万元。上述第 3、 4、 5 项均没有新增 生产能力, 且所有项目的运营模式均是欠发达村村委及村民完全 不参与到项目的管理中,只是收取租金或分红收益。这种收益模 式偏离了项目设计的增强欠发达村的 “造血 ”功能、增加欠发达村 群众就业机会的初衷。以此同时,约有 47%的资金用于参股镇属 企业, 用镇财政收入担保欠发达村的 10%以上的收益也是不合理 的,这样的安排不利于欠发达村从主观上积极的谋求脱贫。 4、基础设施补助项目预算执行率低,造成了预算资金的闲 置,直接影响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有关文件规定,基础设施补助项目按照户籍人口数量补助, 按 1,000 元 /人的标准设定补助上限,预计 2011-2013 年两轮 106 个欠发达村共补助 26,700 万元。该标准设计申报初期调研不够 深入, 没有准确摸清各欠发达村组的基础设施状况和符合基础设 施补助项目条件的项目数量, 补助标准没有结合欠发达村的实际 基础设施状况,而是按人头平均,但各欠发达村的基础设施状况 差别悬殊,致使至 2013 年末只发放了 8,036.26 万元,只占总预 算金额的 30%。 从申请该项目补助欠发达村的数量上看 8 个欠发 达村已将补助上限金额全部申请使用完毕, 29 个村尚未申领到 基础设施补助, 使用该项目资金比例大于 0 小于 60%的村组数量 15 为 54 个村,说明大部分( 83 个村,占比 78%)欠发达村组满足 申请基础设施补助条件的待完善基 础设施项目资金需求比预算 安排的项目补助上限要少。如果按照东委发 2013 10 号文的 规定,欠发达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无项目急需建设的,基础设施 建设补助资金可申请用于发展优质创收项目, 则不利于项目资金 的预算管理。 5、定点帮扶资金管理不够严谨 市财政每年为有帮扶任务的市直(中央、省属)帮扶单位, 各安排 30 万元欠发达村定点帮扶资金,专项用于帮助欠发达村 完善基础设施、提高发展能力,以及帮助贫困户解决生活困难。 由于参与到该项资金项目中的单位众多, 几乎涵盖了各级行政机 关,同时缺乏一套对该项目资金的统一的管理和监控制度,各单 位的资金管理制度、对资金的管控能力和管控意愿各有高低、参 差不齐, 各单位对该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程度总体上低于市农业 局和市财政局对发展优质项目和完 善基础设施项目的管理严格 程度,形成了一部分游离于市农业局和财政局管控之外的,与发 展优质项目和完善基础设施项目用途部分重叠的资金。 同时我们 还发现各单位响应东委发 2010 7 号文的号召,设法加大对欠 发达村资金扶持力度,但由于各部门帮扶资金的多寡、资源的优 缺不一,各单位加大的幅度各有不同,造成欠发达村互相比较, 容易产生不公平的因素。 6、就业激励补助项目与现行政策存在重复补助 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发布的低保劳动力就业激励补助 16 办法的规定,对“经市民政部门核准,在 2011-2015 年期间纳 入过低保对象, 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实现就业的人员全日制稳定 就业的,给予 300 元 /月就业激励补助;非全日制灵活就业的, 累计每月 80 小时以上的,给予 200 元 /月补助;累计 50 小时以 上的,给予 100 元 /月补助” 。该补助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低保困 难户群众的收入水平,改善了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但该项目的 设置标准与人力资源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助办法中规 定的“灵活就业补助对象” (包括“再就业优惠凭证”人员、 4050 城乡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乡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 庭” 人员) 实现灵活就业给予一定的补助标准重叠, 与市政府 扶 助残疾人办法的扶助标准也有一定的重复,存在对同一类对象 同一个目标不同文件的重复补助现象。 (三)对策和建议 1、设定指向明确、科学合理、适当先进的绩效目标,发挥 绩效目标的导向作用 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系 统的前提。绩效目标的设定应当跟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相匹配,市 农业局在项目设计时应结合各欠发 达村的实际情况设定科学合 理、具有适当先进性的绩效目标,可以结合目前各欠发达村的经 济发展水平适当提高绩效目标的收 入标准和达成目标的欠发达 村组比例; 同时考虑除经营性总收入和经营性净收入以外增加扣 除财政资助金额的净资产额和净资产增长率作为考核指标, 从而 有效地管理除收入以外的投资收益及费用支出, 做到真正增加村 17 民享有的净收益。 2、联系实际,重新定义优质项目,鼓励欠发达村盘活现有 资产,发展实体经济,降低对厂房租金的依赖程度 为适应当前市政府盘活现有资产,促进产业升级的号召, 市农业局应注重联系各镇村实际情况,改变项目设计,重新定义 “优质项目 ”,鼓励镇村在现有物业的基础上发展实体经济,改变 目前这种把大部分资金都投入到新 建厂房物业出租的收益模式 状况,说服欠发达村改变对市政府在厂房用地政策、指标上对欠 发达村倾斜的期许和等待,积极寻求其他出路,创新收益途径。 为了鼓励欠发达村兴办实体经济, 应在一定程度上调整项目收益 率标准,接受项目的实际收益率低于 10%的目标值。 3、深入调研,摸清完善基础设施项目资金需求,调整预算 总额 建议市农业局深入调研, 联系各欠发达村的实际基础设施状 况, 摸清完善基础设施项目资金需求, 修改补助标准、 预算总额, 或扩大该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将 预算金额用到其他亟需的方 面。 4、建立并执行统一规范的定点帮扶资金管理制度 应参照发展优质项目资金和完善基础设施补助的管理制度, 完善定点帮扶资金管理制度,规范统一对定点帮扶资金的管理; 或直接将定点帮扶资金直接委托市 农业局和市财政局参照其他 两个项目的管理制度纳入市内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体系。 5、加强各部门的政策衔接,避免重复补助,确保财政资金 18 的合理高效 应做好低保、就业激励与扶贫制度的全方位衔接,理清各制 度补助的对象与标准,力争做到各补助不重复、不遗漏,科学合 理地安排财政补助资金。 附件:东莞市 2011-2013 年市内扶贫部分专项资金项目绩效 评价指标表 附件一 名称 权重 名称 权重 名称 权重 名称 权重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优质项目 基础设施 补助 困难群众 就业激励 定点帮扶 综合得分 项目论证 (申报) 规范性 2 项目论证 (申报) 规范性 2 评价要点: 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 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按规定程序申请设立的,得0.5分,否则该项不 得分;所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要求的,得0.5 分,否则该项不得分;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 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得1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通过核实,该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 报,所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 求,事前经过必要的专家论证、集体 决策,但优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不够 充分,完善基础设施项目的补助金额 不够合理科学。 1 1 2 2 1.5 指向明确 1 评价要点: 绩效目标设定是否符合国务院、广东省关于扶贫工 作的部署、要求和思路,是否能鼓励解决制约发展 的突出问题,提升帮扶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 优,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扶贫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国务院、 关东省关于扶贫工作的部署、要求和 思路。 1111 1 细化量化 1 评价要点:绩效目标是否做到在数量、质量、成本 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从而使评价工作公平、公 正。 绩效目标在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 行细化,做到定量表述,1分;绩效目标过于笼 统的,不得分。 绩效目标在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 等方面进行细化,做到定量表述。 1111 1 合理可行 2 评价要点: 制定的绩效目标是否做到符合客观实际,科学合 理,经过被评价单位的合理努力,能够实现。 绩效目标切合实际,科学合理,单位努力后可 以实现,2分;部分切合实际,科学合理,酌情 1分。绩效目标不切实际,难于实现,不得分。 制定的绩效目标相对保守。 1 1 1 1 1 相应匹配 1 评价要点: 制定的绩效目标是否做到支持市政府的扶贫工作目 标。 绩效目标是否与市政府设定的扶贫工作目标相 对应,可以支持市政府扶贫工作目标的分步骤 实现,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绩效目标与市政府设定的扶贫工作目 标相对应。 1111 1 相关性 3 评价要点: 绩效指标是否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 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 好,3分;中,2分;一般,1分。 优质项目绩效指标与绩效目标有直接 的联系;但其他三个项目与绩效目标 没有直接的联系 2 1.5 1.5 1.5 1.63 重要性和 完整性 4 评价要点: 评价是否优先使用最具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 求的核心指标; 设置的指标是否做到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 合,系统地反映扶贫专项支出所产生的绩效。 能细化到四级指标,项目效果有多个核心的个 性化指标,并形成系统的,4分;能细化到四级 指标,核心个性化指标有2-3个的,2-3分;其 他情况的,酌情0-1分。 项目指标能细化到四级指标,项目效 果有多个核心的个性化指标,并形成 系统,但未能采用最能反映评价要求 的核心指标。 2222 2 可靠性和 经济性 3 评价要点: 设置的指标是否通俗易懂、简便易行; 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 成本效益原则; 指标可通过客观统计资料相互验证分析的,3 分;只有一个验证方法的,2分;其他情况,酌 情0-1分。 设置的指标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 据的获得考虑了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 。 3333 3 第三方专家评审打分依据 四级指标 专家审核意见 13 20 绩效指标 明确性 项目 申报 立项 25 绩效目标 合理性 5 东莞市2011-2013 年市内扶贫部分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 填报单位: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投 入 1 附件一 名称 权重 名称 权重 名称 权重 名称 权重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优质项目 基础设施 补助 困难群众 就业激励 定点帮扶 综合得分 第三方专家评审打分依据 四级指标 专家审核意见 东莞市2011-2013 年市内扶贫部分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 填报单位: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适当性和 先进性 3 评价要点: 设置的指标值是否跟本地区实际情况相匹配; 设置的指标值是否与地区平均水平、其他镇区的 先进水平等对比是否具有先进性,是否经过一定的 努力可以达到。 设定的指标值适当,并优于东莞市平均水平,3 分;仅超过欠发达村本来水平的,2分;低于 的,酌情0-1分。 设置的指标值相对保守。 1 1 1 1 1 资金 落实 5 资金落实 情况 5 资金预算 合规性 5 评价要点: 申请的资金是否符合正常程序,列入年初部门预 算,还是中途追加预算; 预算计算依据是否充分、合理、有效;计算过程 是否详细具体; 程序合规、依据充分、计算详尽、标准合理 的,得5分;程序合规, 但计算过程不详尽, 或依据不是很充分的,3分;缺少有效依据,只 粗略估算的,1分。 申请的资金程序合规、依据充分、计 算详尽,但完善基础设施资金标准不 甚合理。 3355 4 管理制度 健全性 2 管理制度 健全性 2 评价要点: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操作流程、绩效管 理制度; 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有制定本单位相关业务制度、项目绩效管理制 度的,2分;两项制度只有其一的,1分;两项 制度均没有的,0分。 经核实,该项目制定了相关业务制度 、绩效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2 2 2 1 1.75 制度执行 有效性 2 制度执行 有效性 2 评价要点: 申请材料真实性、合规性。所提交的文件、材料 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审核程序的完整性。 审核程序的有效性 好,2分;中,1分;一般,0.5分。 经核实,申请材料真实、合规;审核 程序完整、有效。但执行单位对申请 材料的保存和管理与制度规定还有差 距。 1.5 2 1.5 1 1.5 项目实施 计划性 2 项目实施 计划性 2 评价要点: 项目实施是否按照相关政策的规定制定整体和分阶 段实施计划;是否按计划开展工作,符合计划进程 。 项目都能按计划开展工作,基本符合计划进程 的,2分;大于等于90%按计划进程开展工作 的,1分;低于90%的,酌情0-1分。 项目实施按照相关政策的规定制定了 整体和分阶段实施计划,能够按计划 开展工作。 2222 2 项目质量 可控性 2 项目质量 可控性 2 评价要点: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 控制措施或手段。 好,2分;中,1分;一般,0.5分。 项目制定了相应的质量要求,采取了 相应的质量检查、验收等控制措施。 但对优质项目及低保户脱贫率没有完 全的控制能力。 1 2 1 1 1.25 财务制度 健全性 2 财务制度 健全性 2 评价要点: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 规定。 有专门资金财务管理办法且符合相关财务会计 制度规定的,2分;没有专门的办法,只在相关 业务制度中有提及的,酌情0-1分;均没有的, 0分。 制定了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 2222 2 8 业务 管理 15 过 程 2 附件一 名称 权重 名称 权重 名称 权重 名称 权重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优质项目 基础设施 补助 困难群众 就业激励 定点帮扶 综合得分 第三方专家评审打分依据 四级指标 专家审核意见 东莞市2011-2013 年市内扶贫部分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 填报单位: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资金使用 合规性 3 资金使用 合规性 3 评价要点: 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是否严格持续监管资金使用单位将资金用于申请 的专项用途; 资金使用单位是否实行专账管理,支出记录完整 规范,凭证合格有效; 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好,3分;中,2分;一般,1分。若被财政、审 计部门在检查、评价中发现相关合规性问题 的,不得分。 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 管理制度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 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 手续;有持续监管资金使用单位将资 金用于申请的专项用途;支出记录完 整规范,凭证合格有效;定点帮扶资 金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的情况。 3 3 3 2 2.75 财务监控 有效性 2 财务监控 有效性 2 评价要点: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 手段; 是否按政策规定、用款计划拨付资金。 好,2分;中,1分;一般,0.5分。 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按政策规定和 用款计划拨付资金。 2222 2 完善基础设施补助项目完成预算阶段 性任务的50% 困难群众就业激励项目完成预算阶段 性任务的98% 定点帮扶项目完成预算阶段性任务的 100%,综合资金使用率为80% 完成及时 率 7 完成及时 率 7 评价要点: 完成及时率=(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计 划完成时间100%。综合实际完成率=优质项目完 成及时率50%+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及时率50% 实际完成时间:资金使用单位完成申报项目实际所 耗用的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按照(优质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 目)项目实施计划和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 间。 本指标需综合优质项目完成及时率、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完成及时率计算;两个项目分别按权 重50%、50%计算;各项目90%以上项目完成及时 率0的,按项目完成及时率0计算;80%-90% 项目完成及时率0的,按0-10%计算;60%-80% 项目完成及时率0的,按10%-20%计算;完成 及时率小于等于0的,得7分;大于0,小于等于 10%的,得4分;大于10%,小于等于20%的,得2 分;大于20%的不得分。 优质项目31家抽样中有13家分红,占 比42%;基础设施项目31家中有28家完 工投入使用,占比90%;就业激励完成 率100%;定点帮扶综合资金使用率为 79%。 2.94 6.5 7 5.53 5.49 优质项目完成预算阶段性任务的80% 6.4 6 7 6.4 6.45 本指标需综合优质项目完成率、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完成率、困难群众就业激励项目完成率、 定点帮扶项目完成率计算;四个项目分别按权 重25%计算; 评价要点: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优质项目实际完成率=实际拨款金额/预算金额、 基础设施项目完成率=实际拨款金额/预算金额、就 业激励完成率=实际拨款金额/预算金额)、定点帮 扶项目完成率=实际拨款金额、预算金额 综合实际 完成率=优质项目实际完成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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