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目 录 一、项目概况 . 1 (一)基本情况 . 1 (二)项目资金及财务收支情况 . 2 (三)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 3 1、绩效总目标 . 3 2、项目阶段性目标 . 3 二、评价实施情况 . 3 (一)评价目的 . 3 (二)评价方法 . 4 (三)评价过程 . 4 三、绩效评价结论 . 4 (一)评价结果 . 4 (二)主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5 1、产出目标 . 5 2、效果目标 . 6 四、项目绩效管理经验、问题与建议 . 7 (一)项目绩效管理经验 . 7 (二)项目绩效管理存在问题 . 7 1、相关配套管理办法制定缓慢,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 . 7 2、重点不够突出,扶持的项目多而不精 . 8 3、个别文化精品贡献奖奖励项目与社会办文艺表演团队扶持存在重复 . 9 4、部分项目申报、审批手续不是十分严谨 . 10 5、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工作没有落到实处,中期跟踪检查不到位 . 12 6、部分项目完工验收不够规范、严谨 . 13 7、政策宣传不是很到位,社会公众对政策知晓度不高 . 14 8、项目绩效目标不够细化量化、具体明确,难以起到导向作用 . 15 (三)项目绩效管理的建议 . 15 1、制定项目阶段性目标,发挥绩效目标的导向作用 . 15 2、加强对申报资料的审核及申报个人的审查,充分考虑项目的可行性 . 16 3、规范文化精品项目立项评审工作及验收工作,提高项目的绩效水平 . 16 4、加强对受到扶持的文化精品项目的日常监管,确保实现项目的绩效目标 . 17 5、加大文化精品扶持(奖励)政策的宣传力度,保证让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参与到 项目中来。 . 18 1 根据财政部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财预 2011 285 号) 、 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东 府办201449 号)的有关要求,2012 年-2013 年东莞市文化精 品专项扶持(奖励)资金支出项目纳入 2014 年度财政支出第三方 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受市财政 局和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委托,我单位 于 2014 年 7 月至 9 月,组织力量对其进行了中期重点绩效评价, 评价结果为 81 分,绩效等级为良 。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东莞市建设文化名城规划纲要(20112020 年) 、 东 莞市建设岭南文化精品名城实施意见(20112020 年) (东委办 发20115 号)和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东 府办2012151 号) (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2011 2015 年,市财政从“文化东莞工程 ”专项资金中安排 5 亿元作为 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主要用于 扶持文学艺术、社科研究、新 闻传媒、广播影视、演艺娱乐等文化艺术精品的创作生产,每年开 展一次集中评审。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对获国家、省宣传 文化部门立项的重点文化创作生产项目的扶持; (二)对经市文化 名城建设领导小组审定的重点文化创作生产项目、 文化精品项目及 重大文化活动的扶持; (三)对文化精品的奖励; (四)对文化精品 出版和发表的补贴; (五)对文艺表演团队的扶持。2012 年 12 月 2 底,市文化名城建设领导小组 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名城办” )启 动了 2012 年度东莞市文化精品 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工作,经过申报 受理、材料审核、初审、终审、财政审核、媒体公示及复核、领导 小组审议、市政府审定等环节,共有 611 个项目获得通过。2013 年度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评审还在 进行中,仍未产生相关财政支 出。 项目主管单位:中共东莞市委宣传部 (二)项目资金及财务收支情况 2013 年市财政核拨的 2012 年度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共 1689.472 万元,具体包括: (一)奖励类 132 项,合计 525.6 万元; (二)新闻精品类 10 项,合计 10 万元; (三)创作扶持类 18 项, 合计 829.7 万元; (四)出版补贴类 19 项,合计 126.7 万元; (五) 发表补贴类 432 项,合计 181.1 万元; (六)支出的评审费 16.372 万元。 目前,除了创作扶持类的 19 个项目因尚未到项目验收截止时 间,没有验收结项而剩余部分款项外 (即剩余 50%的扶持经费) , 其余扶持(奖励)款项均已拨付到位。原因是创作扶持类项目采用 分段拨付方式,首次拨付 50%,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的 50%,先签订协议书,再下拨款 项;出版补贴类、发表补贴类、奖 励类项目采取一次性拨付到位的付款方式, 款项直接打进单位或个 人提供的同名银行账户。其中, 个人出版补贴项目的扶持款项由组 3 织出版的市直文化单位统一管理和 使用,不发到申报者个人手中。 (三)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1、绩效总目标 进一步优化文化生态环境,健全文化创作生产机制,完善演艺 市场体系,努力形成布局合理、开 放兼容、人才辈出、创作繁荣、 富有特色的文化精品创作生产格局, 通过整合国内外文化创作生产 资源, 力争创作出一批具有示范性、 导向性、 竞争力强的精品力作, 社科理论、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影视动漫等作品数量增加、质量 提升,获全国大奖有新的突破, 走向市场的能力有新的提高,同时 培养出一批在全国有知名度的文化名人和文化团体, 使东莞成为具 有全国影响的岭南文化精品名城。 2、项目阶段性目标 无。项目主管部门暂没有设定阶段性绩效目标。 二、评价实施情况 (一)评价目的 通过引入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地核查 2012 年-2013 年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支出项目的目标实现情 况,系统、科学地考评项目资金支出效益及综合社会经济效果,总 结项目资金使用中的主要经验及存在问题, 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 性的政策建议,不断提高财政资金 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4 (二)评价方法 采取规范研究与实证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典型调查与重点调查 相结合的方法、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描述统计分析 与因果关系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个 案研究与比较分析相结合的方 法。 (三)评价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包括绩效自评、 书面评审和分析、 现场评价、 综合评价、撰写提交评价报告、交 换意见及报告验收等环节。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 经综合评价, 2012 年-2013 年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扶持 (奖励) 资金支出项目 的评价结果为 81 分,绩效等次为良 。该项目申报基 本规范,绩效目标较为明确,资 金落实到位,项目实施后东莞市发 表在核心期刊论文数量、 文艺创作人员数量以及文艺创作作品数量 都有大幅度提升。扣分的原因主要是 阶段性目标不明确,不够细化 和量化; 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缺乏有效的监管, 没有监管记录, 东 江烽火电视剧没有正常开工, 影响了项目产出;该项目对东莞文 化作品出版的带动作用没能有效体现, 以及该政策的知晓度和社会 公众满意度不高;具体可参见附件。 5 (二)主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目标 该项目预期产出目标大部分完成。主要体现在: 项目产出目标大部分完成。 通过核实,2012 年-2013 年东莞 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评审结果总共有 611 个项目入选, 其中奖励类 共 132 项、新闻精品类共 10 项,创作扶持类共 18 项、出版补贴类 共 19 项。目前根据协议,创作扶持 类项目和出版补贴类项目截止 到 2014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其他项目除了电视剧 没有开拍,都已经完成。 部分优秀作品涌现。 近两年,东莞市一大批文艺精品佳作在 国家级大奖有所斩获,其中音乐剧钢的琴获第十四届“文华奖” 优秀剧目奖及 4 个单项奖, 音乐作品 脚印 获第九届中国音乐 “金 钟奖”和第十六届“群星奖” ,少儿舞蹈学军获第十六届“群 星奖” ,长篇报告文学共和国粮食报 告获第二届中国出版政府 奖图书奖提名奖,小品学习雷锋好榜样获第五届中国戏剧奖小 戏小品奖,歌曲中国梦获 2011-2012 年度“中国原创歌曲”大 奖,电视动画片开心宝贝 、音乐剧爱上邓丽君 、音乐剧三 毛流浪记 、歌曲故乡啊故乡获广东省第八届“五个一工程” 奖。这些优秀作品的涌现,不仅提升了我市的文化影响力,而且强 化了广大文化工作者乃至社会各界、 新莞人对东莞的认同感, 为 “加 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提供 了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6 2、效果目标 该项目预期效果目标部分实现,主要体现在: 创作数量和人员不断增加。 项目实施一年来,发表核心期刊 论文数量从 2012 年 88 篇增加到 2013 年 125 篇,增长率达 42%; 文化创作作品数量从 2012 年 166 篇增加到 2013 年 198 篇, 增长率 达19.3%; 文化创作人员数量从2012年4994人增加到2013年5629 人,增长率达 12.7%。可见, 实行对文化精品的专项扶持和奖励, 能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东莞文化作品的创作的增长, 对从事文化创作 人员达到很好的鼓舞作用, 从而使更多的东莞人投入到文化创作上 面来,使得东莞的城市文化品位得到很好的提升。 文化精品的总体质量一般 。从作品创作的质量来看,虽然部 分作品在全国大奖中有所斩获,但 是好的作品数量没有明显增长, 东莞市 2012 年、2013 年获全国大奖的文艺作品数均为 4 个,没有 增加。 社会公众的评价一般 。 通过对 100 名社会公众 (其中 20 名 2012 年度参与了本项目申报)的随机问卷 调查和访谈考察,32.35%社会 公众认为该项目对东莞市文化氛围营造作用很大, 52.94%社会公 众认为作用一般,14.71%社会 公众认为没有什么作用。同时,社会 公众对该项目实施效果满意度来看, 非常满意比例占 9.8%,满意 比例占 30.39%,满意以上的比例仅占 40.19%。可见社会公众评价 一般。 7 四、项目绩效管理经验、问题与建议 (一)项目绩效管理经验 项目管理制度文件较为完善,项目的执行过程有章可依。 项目 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市政府相关 文件精神,并制定相应的管理 制度文件并予以执行,做到有章可依。首先,根据东莞市建设文 化名城规划纲要(2011-2020 年) 的通知) (东委发201012 号) 以及 东莞市建设全国公共文化服务名城实施意见 (20112020 年) 等四份文件的通知 ( 东委办发20115 号)等文件精神, 制定资金管理办法 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东 府办2012151 号) ,明确项目的申报和审批、监督和检查、责 任追究等方面条款,加强项目可行性。 其次,在执行当中,被扶持 (奖励)项目严格按照申报、专家评审、公示及复合、上报市政府 确定项目、检查监督、验收结项 等管理步骤和流程,使得项目管理 较为规范、过程更为公平公正。 (二)项目绩效管理存在问题 1、相关配套管理办法制定滞后,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实施进度不够理想。根据 东莞市建设岭南文化精品名城 实施意见 (20112020 年) (以下简称意见) ,从 2011 年起连续五 年,市财政每年安排 1 亿元用于岭南 文化精品名城建设;同时暂行 办法也要求 , 20112015 年,市财政从“文化东莞工程”专项资金 中安排 5 亿元作为东莞市文化精品专 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文学艺 8 术、社科研究、新闻传媒、广播影 视、演艺娱乐等文化艺术精品的 创作生产。 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实际开始执 行的时间较为滞后,文化精品 专项实际启动时间为 2012 年 12 月,与意见里开始时间 2011 年推 迟了差不多 2 年;其次,该项目缺乏阶段性目标,对工作进度缺乏 约束。对于整个项目每年预计需要扶 持(奖励)的项目数量和预算 费用,没有具体实施计划和可量化的 指标,项目该如何按年逐步推 进,没有很清晰的阶段性目标, 项目目前具体实施情况为每年开展 一次集中申报和评审,确定扶持(奖励)项目。 2、重点不够突出,扶持的项目多而不精 2012 年-2013 年文化精品专项 资金扶持(奖励)项目达 611 项, 合同协议扶持 (奖励) 金额 1673.1 万元, 项目平均金额为 2.74 万/个。根据公示结果统计,大部分 项目补贴金额不大,单个补贴 金额在 1 万元以下的项目占大部分, 有 515 个, 占总项目的 84.28%; 补贴金额在 1 万(含)-10 万有 65 个,占总项目的 10.64%;补贴 金额在 10 万(含)-100 万的有 29 个,占总项目的 4.75%;而补贴 在 100 万以上的仅有 2 个,分别为援疆兄弟和东江烽火2 个影视剧项目。而按扶持(奖励)类别看,发表补贴类的补贴项目 (补贴金额幅度区间在 0.1-1 万之间)占大多数,达 432 个,占总 项目个数的 70.7%,但其补贴金额为 181.1 万,仅占总扶持(奖励) 金额的 10.82%。可见,目前文 化精品专项资金的扶持(奖励)项 9 目主要集中在一些发表类等小型项 目,项目多以论文等形式实施, 而一些大型的、 影响比较大的影视、 戏剧、 文学创作项目凤毛麟角, 对营造东莞文化名城的作用不够大,效果不明显。 3、由于奖励扶持办法前期条 件设立原因,导致个别文化精品 贡献奖奖励项目与社会办文艺表演 团队扶持项目存在重复资助情 况 根据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管 理办法(东府办2012 151 号),第六章第二十条第(一)项,社会办专业文艺表演团队 扶持标准的第 1 项, 扶持资金给予 30-200 万元办团补贴分为 A、 B、 C 三个档次, 其中 A 类要求最近三年创编剧目获省级以上 (含省级) 专业性文艺表演竞赛常设性奖项最高奖, B 类要求最近三年内创编 剧目专业性文艺表演竞赛常设性奖项, C 类要求最近三年内创编剧 目获市级专业性文艺表演竞赛常设性奖项最高奖。 而第四章第十三 条第(四)项中,关于东莞文化精品贡献奖中的奖励标准也是规定 获得国家级、 省级等各类奖项者可以获得相应等级的文化精品贡献 奖。评价小组认为以上两种不同类 型项目设立的初衷是清晰明确, 互不重复。但由于办法规定,获 得两种奖励、补贴项目财政资金的 前提条件都是获得省级或市级文化奖项, 这会导致部分单位由于获 得一个文化奖项而得到东莞市文化 精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两次 奖励补助的情况。调查中发现,201 2 年东莞保利文化演艺团有限 公司的剧目三毛流浪记因获广 东省第八届“五个一工程”奖, 10 获得了 A 类文化精品贡献奖,奖励金额为 80 万元,同时,该团队 也获得了社会办专业文艺表演团队A类扶持, 奖励金额为200万元; 2012 年塘厦松雷音乐剧剧团有限公 司的剧目爱上邓丽君因获 得广东省第八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获得 A 类文化精 品贡献奖,奖励金额 80 万元,同时该团队也获得了社会办专业文 艺表演团队 A 类扶持,扶持资金 200 万元。也就是说,同一个剧目 获得的同一奖项在同一个东莞市 文化精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 法里,既获得了 80 万元文化精品 奖励,同时也奖获得了 200 万 元团队扶持资金,明显是重复资助。 4、部分项目申报、审批手续不是十分严谨 (1)部分项目申报资料和申报主体 身份的确认不够严谨 一是对项目申报主体的所需材 料的审核不严谨,缺乏统一的 审核标准。 根据暂行办法,对专项资金的个人申报主体要求为东莞 户籍人员或最近在东莞连续居住两 年以上(含两年)的非东莞户籍 人员。 调研中发现, 对个人为东莞户籍人员提供的是身份证复印件, 而对申报主体为非东莞户籍人员的 身份确认材料存在要求不统一, 不够明确的现象,实际情况为 8 0%左右的非东莞户籍人员提供的是 社保卡的复印件,甚至有近 10%的人没有提供社保卡的复印件,仅 有极少数提供的是最近两年的社保清单, 无法有效确认项目申请人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条件。 二是对项目申报主体的身份确 认方式不统一,导致项目主体 11 身份容易混淆。 由于文学创作作者具有其特殊性, 部分申报主体笔名和身份证 名字不一致, 部分申报项目的作者名字为笔名, 而非其身份证名字。 调研中发现,在 2012 年文化 精品专项资金评审结果的公示材料当 中,存在部分公示名单中使用笔名的现象。如创作扶持类项目世 界文学中的打工书写中申报主体名称为作者笔名柳冬妩,而在其 签订的协议中则使用的为其真名刘定富。 项目的申报主体名字前后 不一致,容易导致项目主体身份的混 淆,考虑作为东莞市文化精品 专项资金评审结果公示文件属于政府公文,属于正式文书,其中涉 及到的作者名应该用其真名,而非笔名。 (2)项目的专业评审意见过于简单,不够明确、具体,评审 费用偏高 一是评审意见过于简单,缺乏统一标准。 调查中发现,个别 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过于简单,仅有 分数,没有评审意见以及给分 依据,不够严肃和专业。比如, 王思煜和刘锦明两位专家在年度东 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终审评分表中只留 有分数,评委 2012 详细 意见一栏没有文字说明。另外, 项目申报表评审意见栏审核单位意 见不齐,在项目申报表中,设置 了审核单位等多个部门审核栏,但 通过查阅发现,2012 年项目评审时,东莞市文化精品项目申报表 中项目评审情况一栏除了审核单位意见有签字盖章外, 而专项资金 初审委员会、 专项资金终审委员会以及市文化名城建设领导小组审 12 核意见都是空白,没有签字盖章。 二是存在专家评审费用偏高现象。 根据东莞市行政事业单 位聘请专家有关费用支出标准暂行办法 (东府办200781 号),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费用, 最高额度是每人每天 1000 元, 调研中发现本项目聘请的专家进行 项目评审和验收时按照省级专 家每人每天3000元、 市级专家每人每天2000元的标准进行支付的, 高于规定标准。 5、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工作没有落 到实处,中期跟踪检查不 到位 一是项目的申报没有具体进度安排 要求,监督检查难以落到 实处。 通过调查中发现,创作扶持类和出版补贴类的申报表中并没 有有关项目的具体进度安排,没有项 目完工的时间表。由于缺乏可 量化的进度指标,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无法判断申报的项目是否按照 相应进度开展,无法实施监督,这对项目的完成质量和完成进度难 以提供保障,使得项目监督往往流于形式。 二是部分文艺作品可随意更改作品 名称,缺乏相应变更手续。 文艺作品创作是需要一定空间,但作 为已经公示过的作品名称,即 使需要更改的话,应当经过相关专家 审核和同意,以保证完成的作 品与期初申请的作品大体上相一致。 调查中发现,已经验收的三部 作品都存在作品名称更改的事实,比如:公示文件中的创作扶持类 作品在南方,在北方 ,验收评审文件中名称为夜奔,在北方 , 13 这些作品名称的更改没有任何文件备案或者专家意见。 三是主管部门对资金扶持项目的资 金使用监管不到位,个别 项目资金使用效率低 根据暂行办法, “名城办每半年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专项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 “扶持资金达 200 万以上(含 200 万)的, 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协 同相关部门进行日常监管” 。调查过 程中发现,对于半年一次的检查,没 有相关的记录,无形成检查报 告。对于日常扶持资金 200 万以上的项目,2012 年有 2 个项目, 其中项目东江烽火电视剧没 有正常开工,资金使用效率低。据 了解,日常监督大多时候都是 采取电话沟通,也未形成常规的书面 监管资料, 缺乏完善的日常监管制度, 监管未形成常规化、 规范化。 6、部分项目验收初审阶段不够规范、严谨 一是对项目验收初审阶段专家 数量没有相应的规定,程序不 够严谨。 根据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使用协议第七条,作品 初稿完成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提 交 5 份打印稿,由甲方组织专家对 作品的政治性、思想性、学术性进行评审,甲方如有修改意见,乙 方应认真对待,并在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后 的 90 天内对相关内容作 必要的修改或调整。 实际操作中, 部分初稿仅由一个专家进行评审, 其客观、公平性值得商榷 。 如文学艺术作品扶持类的初稿评审意见 表上,只有一名专家评审意见,并且没有专家亲笔签名,专家姓名 是打印上去的。 14 二是没有建立相应的回避制度,影响项目的公平性。 在暂行 办法中,并没有相应的回避条款,在调查中发现,出现部分个人既 是项目申报主体又同时担任项目初审验收专家的情况 。 如创作扶持 类项目中胡海洋以及柳冬妩二位作者, 自身既有受扶持文学创作项 目,又作为专家参与验收其他创作扶 持类中文学作品。从项目的公 平性考虑,个别专家或其亲属等关系 相关人有项目参评,应采取避 嫌原则,不适合作为该类项目的专 家参与审核验收同类项目。 7、政策宣传不是很到位,社会公众对政策知晓度不高 根据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 “专项资金的申请 实行定期受理, 名城办在市直媒体和政府网站上发布年度专项资金 申报文件,明确申报所需要的材料以及材料制作的标准” 、 “各镇街 文化部分负责受理辖区内所属单位或个人的初始申报、 材料审查和 项目遴选工作” ,但是从实际效果来看,项目的宣传不是很到位, 导致很多人都不知晓该项扶持政策, 参与申报的项目比较少,2012 年度全市参与评选的项目有 787 项,入选的仅有 611 项,其中 432 项属于发表论文补贴类的;同时我 们在调研访谈中了解到,只有 4%的人非常了解该政策,43%的人虽 然听说过,但是具体政策不是 很清楚,55%的人根本没听说过该政 策。访谈中我们还了解到大部 分社会公众根本不理解文化精品的含义, 对政策了解不深入。 可见, 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 15 8、项目绩效目标不够细化量化、 具体明确,难以起到导向作 用 在项目组织、实施、监管过程中,清晰可量化的绩效目标是确 保绩效目标按期、按量实现的关键。但现行政策中,仅设立了 “ 通 过整合国内外文化创作生产资源,力 争创作出一批具有示范性、导 向性、竞争力强的精品力作,社科理论、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影 视动漫等作品数量增加、质量提升,获全国大奖有新的突破,走向 市场的能力有新的提高, 同时培养出一批在全国有知名度的文化名 人和文化团体,使东莞成为具有全国 影响的岭南文化精品名城。 ” 的总体目标。此绩效目标的重点在调 动文化精品创作的积极性,没 有量化考核标准, 使项目管理部门在项目监管过程中不能细化监管 指标,对项目结果不能事先预估,管理过程中不能及时调整,不利 于绩效总目标的实现。 (三)项目绩效管理的建议 1、制定项目阶段性目标,发挥绩效目标的导向作用 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 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的 前提。 主管部门在编制项目年度预算时应设定指向明确、 合理可行、 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包括阶段性 (或年度)绩效目标和长期绩效 目标,作为政策实施运行监控 以及绩效评价的依据,同时应优化设 置可量化的个性化指标, 以便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客观全面的 衡量和评价。主管部门应围绕 绩效目标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合理安 16 排人员,资金,发挥绩效目标的导向作用。 2、加强对申报资料的审核及申报个人的审查,充分考虑项 目的可行性 (1)对于非东莞户籍人员,建议统一规定提供 2 年的社保清 单,才能作为在东莞连续居住 两年以上的最好证明。这样一方面保 证申报资料的完整性, 另一方面减轻了工作人员核查申请人社保记 录的工作量。 (2)进一步规范作者的笔名和真实 姓名的管理,统一申报材 料中的申报单位(个人)名字唯一性的管理。作为东莞市文化精品 专项资金评审结果公示文件属于政府公文, 其中涉及到的作者名应 该用其与身份证相一致的名字,而非 笔名,这样一方面确保政府文 件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另一方面有 利于社会监督和减少法律纠纷。 3、规范文化精品项目立项评 审工作及验收工作,提高项目的 绩效水平 建议参照市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 金资助项目立项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370 号) 和广东省监察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 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关于 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监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粤 监发20146 号)等办法,制定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扶持(奖 励)资金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进 一步规范文化精品项目的立项、 评审过程管理、完工验收、监督评 价等有关环节的工作。 17 (1)完善现有评审体系,细化评审流程及工作环节。 建议完 善评审工作体系, 对评审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制定更加明确的评分指 标体系, 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应充分阐明理由, 尤其对于落选项目, 要阐明落选缘由,把好质量关,做到公平、公正。同时,要严格按 照东莞市行政事业单位聘请专家有 关费用支出标准暂行办法支 付评审专家的费用。 (2)进一步明确项目验收的 程序和方法,保证验收的顺利进 行。 应当进一步明确项目验收标准及程序,针对不同类型项目,对 验收的流程、验收的材料、验收 专家成员资格、验收意见的填写等 方面制定更为细致、可操作性 的指引或指南,验收方式可以考虑采 取专家联合评审、 盲审等, 同时对验收专家的准入应采取避嫌原则, 以确保验收的客观和公平性,从而提高 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 (3)完善管理办法,尽量避免项目重复奖励或扶持。 建议对 全市市级文化类扶持资金或者奖励进行全面疏理, 审查核定存在重 复奖励或者扶持的规定、办法等, 并对条款进行相应的修订。 4、加强对受到扶持的文化精 品项目的日常监管,确保实现项 目的绩效目标 主管部门应该严格按照东莞市文 化精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 法的规定:“扶持额度超过 200 万元(含 200 万元)的项目,由 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负责日常监 管,并会同财政部门开展项目 验收”,加强对受到扶持的文化精品项目日常监管。主管部门应该 18 制定完善的日常监管制度,明 确规定监管的机构及其职责、监管方 式、监管记录等,可以采取电话沟通、 查看新闻媒体报道、定期去 现场实地检查、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 进行监管,并且形成规范的书 面监管记录,使日常监管能够常规化 、规范化,从而更好地提高文 化精品扶持项目的效果。对于受扶 持的创作项目应按合同协议要 求,定期提交阶段性工作总结, 主管部门应对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 及时了解,并且对阶段性检查中发 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例如,对于扶持创作的文艺作品在创 作过程中需要变更名称的,应 要求其履行相关的名称变更手续并书面说明其原因, 由主管部门聘 请相关专家对变更名称进行审核, 从而规范项目的实施过程。 5、加大文化精品扶持(奖励)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单 位和个人参与到项目中来。 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加大对政策宣传。通过网络、电 视广播、微信等媒体投放,丰富扶持项目的内容、成果展示、项目 产出等广告宣传,让更多的公众知晓 文化精品的内涵和成效,确确 实实提高公众的认可度。其次, 可以通过加大对公众需要的调查和 反馈,使文化精品扶持项目能更好 地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 活。最后,要加强对项目申报的宣传工作,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文化 精品的项目建设中来,可以考虑打 破一年只可申报一次项目的规 定,采用按季度或者半年申报的灵活 机制,方便文化工作者的申报 项目。 19 附件:2012 年-2013 年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扶持(奖励)资金 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 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 受委托机构公章 附件1 名称 权 重 名称 权 重 名称 权 重 名称 权重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评价依据 评价得分 15 13 项目 申报 立项 投 入 2012年 -2013年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项目绩 效评价指标表 第三方评价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项目论证 (申报) 规范性 2 合规性 2 反映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 符合相关要求,是否规范。 评价要点: 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 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项目是否经过有关法定部门批准。 项目论证可行的,得2分;项目没 经过可行性论证的,不得分 佐证材料:联席会议纪要(2011年 第5次会议)(四个名城实施意见) 、关于印发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府办 2012151号 通过核实,该项目的申请、设立过 程符合相关要求,经过可行性论证 。 2 指向明确 2 反映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 依据充分,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 绩效目标指向的明确情况。 评价要点: 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财 政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 优,2分;一般,1分;其他情况, 不得分。 通过核实,该项目绩效目标指向明 确 2 具体可行 3 反映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 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 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 情况。 评价要点: 绩效目标是否做到在数量、质量、成本和 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做到定量表述,不能 以量化形式表述的,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 式表述; 制定的绩效目标是否做到符合客观实际, 且可操作。 绩效目标在数量、质量、成本和时 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做到定量表 述,3分;部分指标量化的,酌情 1-2分。绩效目标过于笼统的,不 得分。 通过核实,该项目总体目标明确, 但是没有五年的实施规划,阶段性 目标不明确,不够细化和量化。扣2 分 1 相关性 2 反映项目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 效指标是否相关,用以反映和考 核项目绩效指标的相关性。 评价要点: 绩效指标是否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 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 好,3分;中,2分;一般,1分。 通过核实,该项目的绩效指标具有 相关性。 2 重要性和 完整性 2 反映项目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 效指标是否最具代表性、是否完 整 评价要点: 评价是否优先使用最具代表性、最能反映 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设置的指标是否做到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 相结合,系统地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绩效 。 能细化到四级指标,项目效果有多 个核心的个性化指标,并形成系统 的,2分;能细化到四级指标,核 心个性化指标有2-3个的,1分; 通过核实,该项目的绩效指标比较 完整 2 适当性和 先进性 2 反映项目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 效指标值的设定是否与本项目资 金规模相匹配;与行业标准、历 史标准、计划标准的对比情况是 高还是低。 评价要点: 设置的指标值是否跟本项目资金规模匹 配; 设置的指标值是否与行业标准、历史标准 、计划标准等对比是否具有先进性,是否经 过一定的努力可以达到。 设定的指标值适当,并优于行业标 准、计划标准、历史标准的,2 分;刚好达到行业标准、计划标准 、历史标准的,1分;低于的,不 得分。 通过核实,该项目的绩效指标与本 项目的资金规模不够匹配,扣1分 1 资金 落实 2 资金落实 情况 2 资金预算 合规性 2 预算资金的申请是否符程序,计 算依据是否充分,计算过程是否 详尽,计算标准是否合理;用以 反映和考核预算资金的合规性、 科学性、合理性。 评价要点: 申请的资金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列入年初 部门预算,还是中途追加预算; 预算计算依据是否充分、合理、有效;计 算过程是否详细具体; 预算价格是否符合客观实际和市场价格水 平。 程序合规、依据充分、计算详尽、 标准合理的,得2分;程序合规, 但计算过程不详尽,或依据不是很 充分的,1分。 通过核实,该项目的预算资金是合 规的。 2 绩效指标 明确性 绩效目标 合理性 8 管理制度 6 4 项目 申报 立项 投 入 过 程 15 业务 管理 5 健全性 2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绩效管理 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 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 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绩效管理 制度; 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有制定本单位相关业务制度、项目 绩效管理制度的,2分;有业务制 度,无项目绩效管理制度的,1 分;两项制度均没有的,0分。 通过核实,该项目有相应地管理制 度, 2 有效执行 性 2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绩 效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 务绩效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 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绩效管理 规定; 项目申报材料、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 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 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好,2分;中,1分;一般,0.5分 。 通过核实项目申报材料、验收报告 比较齐全,检查中发现有些申报材 料不齐全,比如社保证明材料等, 扣0.5分 1.5 项目实施 2 计划性 2 项目实施是否按计划和相关规定 及时实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 相关费用是否按计划、合同、进 度及时支付,各项业务是否按制 度按计划开展,用以反映和考核 业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评价要点: 各项业务是否有详细的计划和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过程的各个时间节点控制是否可 行有效; 项目执行用款计划在实施过程是否发生偏 差。 所有项目都能按计划开工,基本符 合计划进程的,2分;90%上都能按 计划进程开展工作的,1分。 通过核实,大部分项目按计划开 工,只有电视剧没有按 时开工,扣0.5分 1.5 项目质量 2 可控性 2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 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 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 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评价要点: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 标准; 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 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好,2分;中,1分;一般,0.5分 。 通过核实,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缺 乏有效的监管,没有监管记录,扣1 分 1 财务制度 2 健全性 2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 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 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 情况。 评价要点: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 法;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 制度的规定。 有专门的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2 分;没有专门的办法,只在相关业 务制度中有提及的,1分。 通过核实,该项目财务制度健全, 有相应资金管理办法 2 资金使用 3 合规性 3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 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 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 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 续; 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 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 途; 是否实行专账管理,支出记录完整规范, 凭证合格有效; 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 情况。 好,3分;中,2分;一般,1分。 被财政、审计部门检查、评价,有 发现问题的,或发现问题没有整改 的,不得分。 通过核实,该项目资金使用合规 3 财务监控 2 有效性 2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 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 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 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 措施或手段; 是否按用款计划支出。 好,2分;中,1分;一般,0.5分 。 通过核实,该项目财务监控有效。 2 实际完成 率 6 实际完成 项目率 6 反映实际完成项目数与计划完成 项目的比率,是用以反映和考核 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评价要点: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的项目 数/计划完成的项目数)100%。( 备注: 这里的计划完成指的是按照项目的进度计 划,截至2013年12月31日应完成的任务;实 际完成也是指截至2013年12月31日实际完成 的任务 ) 实际完成率大于等于100%的,6 分;小于100%,大于等于90%的,5 分;小于90%,大于等于80%的,4 分;80%以下的,酌情给0-3分。 通过核实,2012年度东莞市文化精 品专项资金评审结果总共有611个项 目入选,其中奖励类共132项、新闻 精品类共10项,创作扶持类共18项 、出版补贴类共1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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