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013年东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奖励)资金支出项目第三方重点绩效评价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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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项目概况 . .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二)项目专项资金财务支出情况 .2 (三)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2 1、绩效总目标 . 2 2、阶段性目标 . 2 (四)单位自评情况 .3 二、评价实施情况 . .3 (一)评价目的 . .3 (二)评价方法 . .3 (三)评价过程 . .3 三、绩效评价结论 . .4 (一)评价结果 . .4 (二)主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4 1、产出目标 . .4 2、效果目标 . .5 四、项目绩效管理问题与建议 .6 (一)项目绩效管理存在问题 .6 1、相关配套管理办法制定滞后,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 .6 2、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部分规定不够科学合理,有待进一步优 化和完善 . .7 3、对文化产业项目的专业评审仍有待加强 .8 4、扶持项目合同约定的内容及考核目标不够明晰,导致验收标准存在差距 .9 5、对扶持项目的定期监督机制没能得到很好的落实 .10 6、企业没有按规定实行专账管理 .11 7、项目绩效目标不够细化量化、具体明确,难以起到导向作用 .11 (二)项目绩效管理对策及建议 .12 1、优化和完善文化产业扶持(奖励)资金管理制度,对扶持项目严格把关,做到 宁缺毋滥 . .12 2、加强项目的日常监管及完工验收,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14 3、加大文化产业扶持(奖励)政策的宣传力度 .14 4、在做好监管的同时,切实为受资助文化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15 1 根据财政部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财预 2011 285 号) 、 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东 府办201449 号)的有关要求,2012 年-2013 年东莞市文化产 业发展专项扶持(奖励)资金支出纳入 2014 年东莞市财政支出绩 效第三方评价的范围。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受东莞市财政局委托对东 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奖励) 资金支出进行了中期重点绩效 评价, 评价结果为 80 分,绩效等级为良 。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东 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 (东府办 2012 157 号) ,为着力打造现代文化产业名 城,推动文化产业成为东莞 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性产业,根据 东莞市建设文化名城规划纲要 (2011-2020 年) 和东莞市建设全国现代文化产业名城实施意 见 (2011-2020 年) 精神, 设立东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十 二五”期间,从每年 10 亿元的“文化东莞工程”专项资金中,统 筹安排 16 亿元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式 主要分为补助、贴息两个类别,主要用于扶持市级及市级以上文化 产业园区(基地) 、重点文化企业和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市文化名 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资 金的统筹协调和宏观管理, 项目 主管部门:中共东莞市委宣传部。 2 (二)项目专项资金财务支出情况 2012 年-2013 年东莞市文化产 业发展专项扶持(奖励)资金支 出 3229.84 万元,共 21 个项目,该项目财政资金在 2013 年进行拨 付。具体包括:配套补助类 450 万元;已播出影视剧补助类 800 万元;版权补助类 0.4 万元;重点文 化产业项目扶持类 1971.5 万 元;评审费用 7.9 万元。目前,除了扶持类的 14 个项目 1971.5 万元采用分段拨付方式,首次拨付 50%,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拨付 剩余的 50%,因没有验收结项而剩余 部分款项外(即剩余 50%的扶 持经费) ,其余扶持(奖励)款项均已拨付到位。2013 年度东莞市 文化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评审还在进行中, 仍未产生相应的财政资金 支出,资金暂无用于有关贴息类项目。 (三)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1、绩效总目标 一定程度上提高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改善文化产业质量,拥 有一大批聚集效应明显、辐射力强的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 , 拥有一大批优势行业、强势品牌和核心产品,逐步完善文化产业的 信息交流等平台;进一步优化文化产业结构。 2、阶段性目标 主管部门提出的阶段性(或年度)绩效目标为:实现文化产业 增加值年均大幅增长,文化产业增 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 高。 3 (四)单位自评情况 通过对 2012 年-2013 年东 莞市文化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立项情 况、 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绩效表现情况的自我衡量, 该项目资金使用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资金管理规范,自评得分为 95 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评价实施情况 (一)评价目的 通过引入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地核查 2012 年-2013 年东莞市文化产业发展 专项扶持(奖励)资金的目标 实现情况,系统、科学地考评项 目资金支出效益及综合社会经济效 果,总结项目资金使用中的主要经验 及存在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和 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不断提高财 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评价方法 采取规范研究与实证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典型调查与重点调查 相结合的方法、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个案研究与比 较研究相结合的方法。 (三)评价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包括绩效自评、 书面评审和分析、 现场评价、 综合评价、撰写提交评价报告、交 换意见及报告验收等环节。 4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 经综合评价,2012 年-2013 年东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 (奖励)资金的中期评价结果为 80 分,绩效等次为良。该项目申 报程序基本规范,资金按照要求落实 到位。扣分的原因主要是绩效 目标设立不够明确, 年度预期产出及效果不明显, 资金监管不规范, 项目立项合同内容要求不明晰,缺乏 工作监督及评估机制等。具体 可参见附件。 (二)主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目标 该项目预期产出目标部分完成。主要体现在: (1)项目预期产出数量目标基本按时完成。 2012 年度文化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共涉及 21 个项目,其中 1 个 配套项目、5 个播出补助、1 个版权登记补助项目、14 个重点文化 产业扶持项目。截止到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为止,21 个项目都已经 实际完成。调研中发现 14 个重点文 化产业扶持项目虽然已经完成 并且于 2014 年 3 月提交验收结 项材料,但由于合同约定结项时间 为 2014 年之前,因此截至评 价之日项目主管部门还未完成组织专 家验收。没有文化产业基地、文化 产业园、重点文化企业产出。 (2)项目预期产出质量目标 基本达到合同考核目标要求,少 部分企业税收增长率没有达标 5 根据受扶持企业与东莞市宣传部签 订的2012年度东莞市文化 产业发展资金使用合同要求,各项考 核目标基本实现,但是少部分 企业税收增长率没有达标,根 据合同,受扶持企业年均税收增长率 均要达到20%,我们抽样选取11家受扶 持企业(扶持额度在10万元 以上的企业)进行调研,发现有8家 企业的税收增长率达到了20%, 有3家企业税收增长率小于10%。 2、效果目标 该项目预期效果目标大部分实现。主要体现在: (1)改善文化产业质量,优化文化产业结构 近两年来,受扶持企业对建设文化东莞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扶 持项目带动了一批聚集效应明显、辐 射力强的文化创意企业,扩大 了城市影响力。14个重点文化产业 扶持项目共举办展会382场,包 括古玩字画展、香博会、漫博会等 。参加其他城市展览约100场, 包括深圳漫博会、深圳礼品展等。同时,加快了东莞自主文化品牌 的孵化,拥有了一批优势行业、 强势品牌和核心产品。凤岗婚庆文 化产业基地、 “Zhuaimao拽猫”卡通、 森晖艺术品产业基地等企业 品牌在行业内都有较高的影响力。 其中凤岗婚庆文化产业基地被评 为4A级景区,该基地在三八节、 母亲节免费开放,举行约4000人的 士兵集体婚礼,受到20多家电视台的 播报;东莞漫彩文化传播有限 公司“Zhuaimao拽猫”卡通在动 漫行业排名全国第三;森晖艺术品 产业基地成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和3A级旅游景区, 免费开放作为中 6 小学生的科普教育基地,每年接待学生约6500 人。 但是一些受扶持的企业在东莞并没 有形成核心制作团队, 难以 发挥培养和带动东莞本土人才的作用, 更好地促进这些企业的可持 续发展,例如东莞市东游网络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功夫龙影视传媒 有限公司和东莞三希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社会评价中等 通过对文化企业的随机问卷调查和 访谈考察得知,30%的文化 企业对该项政策非常了解,65%的企 业只是听说过该项政策但不是 很了解,5%的企业不知道该项政策 ,政策知晓度不十分高。同时, 社会公众对该项目实施效果满意度 来看,非常满意的比例为 10.31%,满意的比例为 26.80%,满意 以上的比例占 37.11%。可见 社会评价中等。 四、项目绩效管理问题与建议 (一)项目绩效管理存在问题 1、相关配套管理办法制定滞后,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 由于项目所涉及的时间跨度较长, 制定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和 阶段性目标显得十分必要,这关乎项 目能否如期完成。但是实际操 作中,项目实际开始执行的时间较为 滞后。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扶持启动时间为 2012 年 10 月,与东莞市建设全国现代文化产业 名城实施意见(20112020 年) 里开始时间 2011 年 2 月推迟了 差不多一年半的时间。 7 2、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部分规定不够科 学合理,有待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一是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并无具体认 定条件,缺乏资金补助标 准。 根据 东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章 扶 持的对象和范围中第六条,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市级及市级以上 文化产业园区(基地) 、重点文化企业和重点文化产业项目” 。 暂 行办法 的第七条、 第八条和第九条只是分别对市级文化产业园区、 市级文化产业基地和市级重点文化 企业制定了具体认定标准, 但对 于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并无任何认定标准,只有第六条第(三)点对 重点文化产业项目进行简要说明: “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包括开展 技术服务、交易推广、展览展示 、投资融资等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 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开 发前景和市场竞争力的文化产品及 生产项目,文化产业重大高新科技进步项目” 。另外,根据东莞 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扶持的对象和范 围第十二条, “对获得市级及市级以上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基 地) 、重点文化企业,分 300-500 万元(含 300 万元) 、200-300 万 元(含 200 万元) 、100-200 万元(含 100 万元) 、100 万元万元以 下四个等次进行补助” ,但办法中根本没有提及重点文化产业项目 的补助方式及标准。然而,本次评价的 14 个受扶持项目,全部按 照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公示, 其实际扶持金额则是按照认定的文化产 业园区(基地)标准进行核定,并拨付。 8 二是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 设跟政策目标要求仍有一 定的距离。 东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 扶持的对象和范围中第六条第(一)项规定专项资金重点支持 市级及市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区(基地) ,以及我市的国家、省级文 化产业园区(基地) 。但是,截止到绩效评价结束之日(2014 年 8 月) ,我市并没有开展市级文化产业 园区(基地)的认定工作,因 此 2012、2013 年扶持资金入选项目 中,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这 一项目类别均没有。 3、对文化产业项目的专业评审仍有待加强 一是评审专家小组人员结构不很合理。 参与文化产业发展专 项资金评审的专家一般应包括主管 部门工作人员、该领域(行业) 专家、投资方面专家、财务会计 方面专家,行业专家数量应符合规 定; 2012 年参与东莞市文化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评审的评委一共有 9 人,其中除了一名大学教授、一名动漫公司管理人员以外,其他 7 名均为政府部门主任或局长等构成,专家人员结构不合理,缺少行 业内专家、财会专家和投资方面的专家。据介绍,上述人员是由各 部门自行推荐的,他们对行业情况比较了解,但是从公平、公正性 角度分析,政府部门的领导是不能作为评审专家的。 二是评审过程不够规范。 专家在评审时应标准一致、 依据充分, 评定程序合规,书面记载全面,并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鉴 别。据调研资料反映,2012 年东莞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评审中, 9 部分评审专家的初审、终审意见基本 都缺乏具体指导性意见,专业 评语比较简单甚至有的专家没有评语, 只是直接打一个分值,过于 简单主观,并且缺乏详细事实评审依 据。无法体现评审的合理性和 评价的客观公正性。例如:东莞艺展工艺品中心有限公司的专家终 审意见表缺乏专家意见; 有的项目初审意见表中只是给出不同意或 同意字样,无具体理由,还存在 初审评委和评审监督组成员签名不 全等问题。 另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四)项规定,名城办根 据审定的年度文化产业扶持计划, 组织东莞市文化产业专家咨询委 员会,采取书面审查和实地考察的方 式,对经遴选入围的申报项目 进行评审。 实际评审时, 主要是根据申报材料, 并未进行实地考察。 三是评审费用超标准。 根据东莞市行政事业单位聘请专家有 关费用支出标准暂行办法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费用, 最高额度是每人每天 1000 元, 调研发现本项目聘请的专家进行项 目评审和验收时按照省级专家每人每天 3000 元、市级专家每人每 天 2000 元的标准进行支付的,高于规定标准。 4、扶持项目合同约定的内容及考核目标不够明晰,导致验 收标准存在差距 2012 年有 14 个项目获得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扶持,这 14 家企 业与市委宣传部签定的文化产业发 展专项资金使用合同是同一个 模板,但合同中关于“项目内容及考核 目标”中包含的:项目内容、 10 补助资金使用范围、项目进度、 总体考核目标、经济考核目标等几 项内容,除经济考核目标是统一要求 为“年均税收增长速度不低于 20%”外,对于其他各项的填报 ,评审委员会及名城办并未提出任 何要求,或者指导性意见,导致 不同申报单位填写内容差异变化很 大,有的企业指标粗糙简单,内容含糊,例如:东莞(东城)保利 文化艺术制作基地、东莞市绿洲文化 艺术有限公司等;有的企业指 标设置过于细化和多元,内容涵盖面 宽泛,如东莞市漫彩文化传播 有限公司、东莞市功夫龙影视传媒有 限公司等;由于项目内容与考 核目标缺乏基本指导准则, 详略差别较大, 定性定量表述差别较大, 主观、客观指标差别较大,导致项 目考核验收标准存在较大差别, 进而影响项目评价的客观公正性。 5、对扶持项目的定期监督机制没能 得到很好的落实 对项目的实施缺乏及时有效的跟踪问效。 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 法,名城办每半年组织市直有 关部门、专家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于纠正和处 理;单个项目扶持资金达 200 万元以上(含 200 万元)的,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协同相关 管理部门进行日常监管;各镇街宣传、文化、财政、审计、经信等 部门协助名城办定期对辖区内专项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并 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名城办。 受扶持的文化产业重点项目企业与东莞 市委宣传部签订的2012 年度 东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 合同 中规定受扶持企业应半年度向 宣传部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和项 11 目执行情况报告,每年二月份向宣 传部提交上一年度企业财务报 表、纳税证明,在对项目进行推 介时,需在明显位置标注该项目获 得东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 据调查,上述受扶持企业均 未按要求提交规定的报告和资料。 对于受扶持企业项目建设监管也 主要是打电话等,没有监督记录。 6、企业没有按规定实行专账管理 14 家受扶持的文化产业重点项目企业与东莞市委宣传部签订 的2012 年度东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合同中均要求 企业按 1:1 的比例将配套的自有资金和财政补贴资金进入专用账 户封闭管理,并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 核算,但是由于缺乏全市统一 的资金使用细则和指导规范, 实际上所有扶持对象的使用资金没有 进行独立核算,项目评审时,实际投资额一项无法核查;从账面上 亦难以核算出财政补贴资金的实际去向。 7、项目绩效目标不够细化量化、具 体明确,难以起到导向 作用 该项目阶段性目标不够详细具体, 导致项目的执行较为缓慢。 对于整个项目每年预计需要扶持( 奖励)的项目数量和预算费用, 没有具体实施计划和可量化的指标, 项目该如何按年逐步推进,没 有很清晰的年度目标。 项目目前具体实施情况为每年开展一次集中 申报和评审,从而确定扶持(奖励) 项目。但由于没有量化考核标 准,这会导致项目管理部门在项目 监管过程中不能细化监管指标, 12 对项目结果不能事先预估,不利于绩效总目标的实现。 (二)项目绩效管理对策及建议 1、优化和完善文化产业扶持(奖励)资金管理制度,对扶持 项目严格把关,做到宁缺毋滥 (1)开展专题研究,修订和完善 东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开展专题研究,结合东莞文化产业现状及特点,本着扶优扶强 的基本原则,对现有的文化产业扶持 政策及标准进行优化细化。同 时,应重视对文化产业发展动态的研 究,分析文化产业新兴业态与 传统业态的区别,掌握新兴业态文化 企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律,在文 化产业扶持(奖励)中可以分别制定相应标准,以保证新兴业态中 成长型文化企业可以得到雪中送炭。 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对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两年以后的情 况进行总结, 解决存在的问题, 并结合东莞文化产业实际发展情况, 制定今后年度的实施计划及年度目 标,并严格执行年度计划及目 标,以保证专项资金尽其所用。另外,还应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基 地)的认定工作,制定重点文化 产业项目认定细则,制定财政资金 补助标准,以使管理办法中的相应的 扶持对象和范围更加明确,操 作更加规范。 (2)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项目评审机制 13 建议参照市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 金资助项目立项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府办201370 号) 和广东省监察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 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关于 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课题)经费 监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粤 监发20146 号)等办法,制定东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 (奖励)资金项目评审管理办法 ,进一步规范文化产业发展项目 的立项、评审、过程管理、完工验 收、监督评价等有关环节的工作。 建立评审专家数据库,通过筛选组成结构合理、专业对口的评 审专家组,并且要求专家组成 员严格把关申报材料,按照评审标准 实施方案提出具体修订意见, 以便申报企业制订合理的项目合同内 容和考核指标。项目参评单位应进 行公开陈述、现场答辩。同时, 要严格按照 东莞市行政事业单位聘请专家有关费用支出标准暂行 办法支付评审专家的费用。 (3)完善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措施, 发挥绩效目标的导向作用 主管部门在与各扶持对象签订项目 合同内容时应设定指向明 确、合理可行、细化量化的绩效 目标,包括年度绩效目标和长期绩 效目标,作为政策实施运行监控以及 绩效评价的依据,同时应优化 个性化指标的设置, 以便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客观全面的衡量 和评价。特别是针对具体项目要对 一些关键性指标必须进行量化, 例如举办各类活动、演出、产品、利润率等数量指标,从而发挥绩 效目标的导向作用。 14 2、加强项目的日常监管及完工验收,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 用 主管部门应该严格按照 东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 (奖励)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扶持 额度超过 200 万元(含 200 万元)的项目,由市委宣传部、市 文广新局负责日常监管,并会同 财政部门开展项目验收,加强对受 到扶持的文化产业项目日常监 管。主管部门应该制定完善的 日常监管制度,明确规定监管的机构 及其职责、监管方式、监管记录 等,可以采取电话沟通、查看新闻 媒体报道、定期去现场实地检查、 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管, 并且形成规范的书面监管记录,使 日常监管能够常规化、规范化。 项目签订合同时就应明确验收细则及进度安排, 及时按照计划实施 验收。严格执行管理办法中项目资金 专款专用的规定,企业配套的 自有资金和财政补贴资金进入专账核算, 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及方 便审核评价,从而更好地提高文化 产业扶持项目的效果。 3、加大文化产业扶持(奖励)政策的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加大 对政策的宣传。通过网络、 电视广播、微信等媒体投放,丰 富扶持项目的内容、成果展示、项 目产出等广告宣传, 让更多的文化企业及公众知晓文化产业的内涵 和成效, 确确实实提高公众的认可度。 加强对项目申报的宣传工作, 让更多的公众与企业参与到文化产 业发展的项目建设中来。 15 4、在做好监管的同时,切实为受资助文化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经调研,部分受资助的文化企业反映,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涉 及许多需要政府部门给予协调解决 的事项。例如:东莞森晖民间文 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的森晖艺术品 产业基地是国家科普教育基地, 但是无法在中小学开展科普教育; 东莞嘉利渡假休闲有限公司的凤 岗婚庆文化产业基地是集旅游、生态、文化的综合体,但是由于交 通问题,无法发挥旅游优势;广 东中和堂艺术品有限公司的中和堂 文化产业基地是 3A 级旅游景区,无 法体现旅游特性。因此,为了 让受资助企业做强做大,实现预期的 效果,建议项目主管部门及时 了解受资助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协调相关部门,给予必要的帮 助,解决实际问题。 附件:2012 年-2013 年东莞市文 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奖励) 资金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 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 受委托机构公章 附件1 名称 权 重 名称 权 重 名称 权 重 名称 权重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评价依据 评价得分 项目论证 (申报) 规范性 2 合规性 2 反映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 符合相关要求,是否规范。 评价要点: 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 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项目是否经过有关法定部门批准。 项目论证可行的,得2分;项目没经 过可行性论证的,不得分。 佐证材料:联席会议纪要(2011 年第5次会议)(四个名城实施意 见)、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文化 产业发展的意见和东莞市文 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 东府办2012157号 。 通过核实,该项目的申 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经 过可行性论证。 2 指向明确 2 反映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 依据充分,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 绩效目标指向的明确情况。 评价要点: 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财 政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 优,2分;一般,1分;其他情况,不 得分。 通过核实,该项目绩效目标指向 明确 2 具体可行 3 反映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 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 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 情况。 评价要点: 绩效目标是否做到在数量、质量、成本和 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做到定量表述,不能 以量化形式表述的,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 式表述; 制定的绩效目标是否做到符合客观实际, 且可操作。 绩效目标在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 等方面进行细化,做到定量表述,3 分;部分指标量化的,酌情1-2分。 绩效目标过于笼统的,不得分。 通过核实,该项目总体目标明 确,每年都能够完成省、市对文 化产业占GDP比重的目标,但是没 有五年的分阶段实施规划,年度 阶段性目标只有文化产业增加值 占GDP比重一项指标,不够明确、 细化和量化,扣2分。 1 相关性 2 反映项目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 效指标是否相关,用以反映和考 核项目绩效指标的相关性。 评价要点: 绩效指标是否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 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 好,2分;一般,1分。 通过核实,该项目的绩效指标具 有相关性。 2 重要性和完整 性 2 反映项目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 效指标是否最具代表性、是否完 整 评价要点: 评价是否优先使用最具代表性、最能反映 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设置的指标是否做到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 相结合,系统地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绩效 。 能细化到四级指标,项目效果有多个 核心的个性化指标,并形成系统的, 2分;能细化到四级指标,核心个性 化指标有2-3个的,1分。 通过核实,该项目的绩效指标不 够完整,扣1分。 1 适当性和先进 性 2 反映项目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 效指标值的设定是否与本项目资 金规模相匹配;与行业标准、历 史标准、计划标准的对比情况是 高还是低。 评价要点: 设置的指标值是否跟本项目资金规模匹 配; 设置的指标值是否与行业标准、历史标准 、计划标准等对比是否具有先进性,是否经 过一定的努力可以达到。 设定的指标值适当,并优于行业标准 、计划标准、历史标准的,2分;刚 好达到行业标准、计划标准、历史标 准的,1分;低于的,不得分。 通过核实,该项目的绩效指标与 本项目的资金规模不够匹配,扣1 分。 1 资金预算合规 性 2 预算资金的申请是否符程序,计 算依据是否充分,计算过程是否 详尽,计算标准是否合理;用以 反映和考核预算资金的合规性、 科学性、合理性。 评价要点: 申请的资金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列入年初 部门预算,还是中途追加预算; 预算计算依据是否充分、合理、有效;计 算过程是否详细具体; 预算价格是否符合客观实际和市场价格水 平。 程序合规、依据充分、计算详尽、标 准合理的,得2分;程序合规, 但计 算过程不详尽,或依据不是很充分 的,1分。 根据东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扶 持的对象和范围第十二条,“ 对获得市级及市级以上认定的文 化产业园区(基地)、重点文化 企业,分300-500万元(含300万 元)、200-300万元(含200万 元)、100-200万元(含100万 元)、100万元万元以下四个等次 进行补助”,但办法中根本没有 提及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的补助方 式及标准。然而,本次评价的14 个受扶持项目,全部按照重点文 化产业项目公示,其实际扶持金 额则是按照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 (基地)标准进行核定,并拨付 。缺乏资金补助标准和依据,扣1 分。 1 资金资料可靠 性、真实性 评价资金资料是否可靠性、真实 性。 评价要点:1、资金到位(包括自筹资金)的 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具有法律意义;2、 资金到位(包括自筹资金)的票据是否真实 、可靠,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套用财政资金 。 降档评级指标。 健全性 2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绩效管理 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 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 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绩效管理 制度; 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有制定本单位相关业务制度、项目绩 效管理制度的,2分;有业务制度, 无项目绩效管理制度的,1分;两项 制度均没有的,0分。 佐证材料:关于印发关于加快 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和东莞 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 东府办 2012157号。通过核实,该项目 有相应地管理制度。 2 有效执行性 2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绩 效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 务绩效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 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绩效管理 规定; 项目申报材料、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 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 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好,2分;中,1分;一般,0.5分。 通过核实该专项资金2012年度总 共有21个扶持项目,其中包括1个 配套项目、5个播出补助、1个版 权登记补助、14个重点文化产业 项目,我们现场查阅了21个项目 的申报材料、评审材料、合作协 议,资料比较齐全,但是根据重 点文化产业项目申报条件规定, 14个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申报材料 中缺少实际投资额相关证据和评 审依据,其中,现场评价检查了 “中和堂”项目的原始资料,也 没有实际投资额相关佐证资料, 酌情扣1分。 1 项目实施 2 计划性 2 项目实施是否按计划和相关规定 及时实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 相关费用是否按计划、合同、进 度及时支付,各项业务是否按制 度按计划开展,用以反映和考核 业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评价要点: 各项业务是否有详细的计划和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过程的各个时间节点控制是否可 行有效; 项目执行用款计划在实施过程是否发生偏 差。 所有项目都能按计划开工,基本符合 计划进程的,2分;90%上都能按计划 进程开展工作的,1分。 通过核实21个项目,其中1个配套 项目、5个播出补助、1个版权登 记补助已经实施完毕,另14个重 点文化产业项目根据合作协议能 够按照计划开工,基本符合计划 进程。 2 项目质量 2 可控性 2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 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 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 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评价要点: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 标准; 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 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好,2分;中,1分;一般,0.5分。 根据东府办2012157号文第七章 第二十四条规定,其中“扶持额 度超过200万元(含200万元)的 项目,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 局负责日常监管,并会同财政部 门开展项目验收”。 通过核实,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 缺乏有效的监管,没有监管记 录,据调查,主管部门对受扶持 企业项目建设监管主要是打电话 等,没有监督记录,扣1分。 1 财务制度 2 健全性 2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 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 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 情况。 评价要点: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 法;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 制度的规定。 有专门的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2 分;没有专门的办法,只在相关业务 制度中有提及的,1分。 佐证材料:关于印发关于加快 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和东莞 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 东府办 2012157号。通过核实,该项目 财务制度健全,有相应资金管理 办法 2 业务 管理 8 6 2 资金落实 情况 2 资金 落实 绩效指标 明确性 4 2012年 -2013年东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 目绩效评价指标表 第三方评价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项目 申报 立项 绩效目标 合理性 13 管理制度 5 15 15 投 入 过 程 1 名称 权 重 名称 权 重 名称 权 重 名称 权重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评价依据 评价得分 第三方评价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资金使用合规 性 3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 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 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 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 续; 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 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 途; 是否实行专账管理,支出记录完整规范, 凭证合格有效; 好,3分;中,2分;一般,1分。被 财政、审计部门检查、评价,有发现 问题的,或发现问题没有整改的,不 得分。 根据东府办2012157号文第六章 第二十条规定,其中“申请单位 所取得的资金资助,要采取专用 账户、封闭管理的方式进行管 理,专款专用”。 我们从2012年度东莞市文化产业 发展专项资金21个扶持项目中抽 取了11个项目(资金比例占到 75.15%)进行调研,发现这11个 项目的扶持资金全部没有采用专 用账户、封闭管理的方式,扣1分 。 2 财务监控有效 性 2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 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 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 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 措施或手段; 是否按用款计划支出。 好,2分;中,1分;一般,0.5分。 通过核实,该项目没有有效财务 监控措施,对资金运行控制不 严,扣1分。 1 资金使用合法性 资金使用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 为,需按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 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务院令第427号)处理。 评价要点: 项目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 等情况。 一票否决指标。 实际完成 率 5 按计划实际完 成项目率 5 反映实际完成项目数与计划完成 项目的比率,是用以反映和考核 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这里的项目是指获扶持的14 个重点文化产业项目) 评价要点: 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为止, 获得2012年度专项资金扶持的14个项目完成 情况;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数/计划完 成数)100%。(备 注:这里的计划完成指 的是按照项目的进度计划,截至2013年12月 31日应完成的任务;实际完成也是指截至 2013年12月31日实际完成的任务 ) 实际完成率大于等于100%的,5分; 小于100%,大于等于90%的,4分;小 于90%,大于等于80%的,3分;80%以 下的,不得分。 开展的项目基本按要求完成。 5 完成及时 率 5 完成项目的及 时率 5 反映各扶持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 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是用以反 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 现程度。 评价要点: 完成及时率=(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 间)/计划完成时间100%。 (备注:这里主要考察获得2012年度专项资 金事前扶持的14个项目的完成时间,用加权 平均数来计算。这里的计划完成时间以2013 年12月31日为准,实际完成时间指的是完成 计划任务数的实际时间,计划任务数以2013 年12月31日为基准点) 完成及时率小于等于0的,得5分;大 于0,小于等于10%的,得4分;大于 10%,小于等于20%的,得3分;大于 20%的酌情给1-2分。 通过核实,21个项目的完成及时 率达到100%。 5 质量达标率 5 反映已经完成的扶持项目中质量 达标情况。是用以反映和考核项 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评价要点: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项目数/实际完成项 目数)100%。 达标率为100%的,5分;小于100%, 大于等于90%的,4分;小于90%,大 于等于80%的,3分;80%以下的,酌 情给0-2分。出现安全质量事故的得0 分;难以确定质量达标情况的,酌情 给2-4分。 通过核实21个项目,其中1个配套 项目、5个播出补助、1个版权登 记补助已经按质完成,另14个重 点文化产业项目根据合作协议 2014年之前完工,截至评价之日 这14个项目都提交了验收结项材 料,但是尚未组织专家评审。我 们从中抽样了11个单位进行检 查,根据合作协议的规定,申请 单位要在2014年之前完成项目并 提出验收,因此评审小组审核 2014年之前申请单位年均税收增 长率是否达到20%,经检查发现有 3家单位不能完成税收增长指标。 按照资金的占有比例来计算,完 成率达到了81.6%,扣2分。 3 产出资料可靠 性真实性 评价项目产出资料是否可靠性、 真实性。 评价要点:1、产出成果的手续是否齐全,资 料是否经有关主管部门的核准,签订的合同 是否具有法律意义;2、产出资料是否真实, 是否存在弄虚作假, 降档评级的指标 文化企业机构 增长率 5 评价评价年度东莞文化企业机构 增长情况 评价要点: 项目带动企业增长率=(期末文化企业机构数 -期初文化企业机构数)/期初文化企业机构 数100% 增长率大于等于5%的,得5分;小于 5%,大于等于3.5%的,4分;小于 3.5%,大于等于2%的,3分;小于2% 的,酌情0-2分。 根据统计据提供数据,2012年文 化企业数量为5500家,2013年为 8100家,带动企业增长率为47.2% 5 文化产业从业 人员占第三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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