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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度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 其中土地治理项目包括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中低产田改造, 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草场改良、小流域治理等生态综合治 理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禽畜水产 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 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2014 年度全省共安排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691 个项目,其中 土地治理项目 333 个,产业化经营项目 358 个(其中贴息项目 22 个)。共投入资金 318334.44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147788.00 万元,省级财政资金 61044.00 万元,地方财政资金 9091.17 万元,项目单位自筹 100411.27 万元。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省级财政资金拨付至项目所在地 财政部门 61044.00 万元,省级财政资金到位率 100%。资金支出 严格按照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实施办法 (湘财农综 201115 号)和湖南省农业综 合开发财政无偿资金 报账操作规程(湘财农综2007 19 号)文件要求 规范管理。实行 县级报账制和“专人管理、 专账核算、专 款专用” 的三专管理模式, - 2 - 统一项目报账流程,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的各项控制制度,所有 结算的工程资金全部实行转账支付,保障了资金安全、有效运 用。省农开办通过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各级农开部门对项目实 施全过程监控,做到项目管理的制度办法、申报流程、评审结果、 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等向社会全过程“五公开” ,主动接受社会监 督。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15 年 5 月 21 日,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开展 2014 年度农 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5 13 号),成立由湖南省财政厅、省农开办和第三方中介机构组成 的绩效评价小组,明确各级财政和农开部门的职责分工,布置 县级自查、市级自评、数据汇总等工作要求。 2015 年 6 月,省财政厅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实施了现场评 价,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阅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等相关文件资 料,采取项目实地查看、调查走访等方式,收集与绩效评价相关 的数据材料,了解项目取得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现场评价地 区为长沙、怀化、常德、郴州和衡阳市,现场评价的农业综合开 发项目省级财政资金 25,517.00 万元,占省级财政投入总额比例 为 41.8%,现场评价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数 287 个,占全省项目 总数的 33.33%。 三、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1、土地治理坚持“突出重点、集中投入”的原则,立足高 - 3 - 标准,综合效益显著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工作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发展来谋划 和着力,融入和服务国家农业发展大局,着力提升开发综合效 益,努力做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在资金安排上, 坚持“ 突出重点、集中投入、连片开发、效益优先” 的原则,在建 设标准上,着眼于农业长远发展需求,注重项目生态环境建设, 进一步提高投资标准和项目建设标准。从 2014 年开始,实行中 低产田改造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并轨,新增双牌县为国家农业综 合开发县,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扩大到 99 个国家开发县。全 年建成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 123.02 万亩,续建中 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3 个。通过实施土地治理项目,在经 济效益方面,新增、改善灌溉面积 104.15 万亩,改善除涝面积 26.08 万亩,扩大良种种植面积 8.85 万亩,增加机耕面积 14.94 万亩,项目区农民收入增加总额 19778.41 万元。在生态效益方 面,新增节水灌溉面积 31.41 万亩,年节约水量 2000 多万立方 米,增加农田林网防护面积 5.29 万亩,控制水土流失面积 26.63 平方公里,有效改善了项目区的灌排条件,提高了水资源利用 率,增强了抗旱抗涝能力,使项目区基本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的 良性生态系统。 2、产业化经营“重引导、抓带动”,有力助推了新型农业 经营主体和特色产业的发展 根据国家农业政策的调整,2014 年度农开资金向新型农业 经营主体倾斜,全年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资金投入达 44985 万 - 4 - 元,比上年增幅达 48%。省农开办针对产业化经营的特点和发 展需求,着重在“引 导性、带动性” 上下功夫 ,加大投入力度,助推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重点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种植 养殖基地、良种繁育、农产品精深加工、储藏保鲜设施等公益性 项目建设。2014 年全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共立 项 355 个(其中省级立项 3 个),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投入资金 44985 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11234 万元),扶持 177 个农业 产业化龙头企业和 181 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项目承担单位 自筹投资 75357.65 万元(含银行贷款投入)。通过项目实施,建 设种养基地项目 221 个(其中种植基地 151 个,养殖基地 70 个)、 农产品加工项目 89 个(其中新建加工项目 28 个,改扩建加工项 目 61 个)、农产品储藏保鲜项目 26 个,有力助推了新型农业经 营主体和特色产业的发展。 3、开展高标准现代特色农业园试点建设,积极探索了我 省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新模式 省农开办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创新,探索促进我省现代农 业转型升级的农业综合开发模式,开展建设现代农业“综合园” 和“ 特色园” 。一方面,将国家 农业综合开 发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 目与全省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强县工程(“ 五个三” )有机结合,支 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县域特色产业发展,开展现代农业园 试点项目(湘潭县和宁乡县),另一方面,通过统筹省级投入,探 索实施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园建设。围绕省政府两个“百千万” 工 程,通过竞争立项,着手建设桃江、绥宁竹业、汝城蔬菜、花垣 - 5 - 黄牛、溆浦超级稻、泸溪椪柑等 6 个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产业 园建设是我省财政农业综合开发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有益探索, 这种新型模式实现了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化发展相结合、山上 开发与山下开发相结合、农业综合开发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充 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促进了县域特色农业产 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4、机制好、管理严、质量高,积累了管理经验 省农开办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确立“项目管理最严,工程质 量最好,开发效益最佳”的管理目标,积 极探索完善农业综合开 发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有效机制,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形成了一 套行之有效的资金和项目管理体系,从项目选项、申报、考察、 评审、招投标、实施、报账、验收、责任追究等环节,全过程强化 管理。在项目选择立项上,严格执行项目库制度,遵循“公开、公 平、公正” 原则,组织专 家评审择优推荐、集体议事、立项公示等 程序申报,防止了立项随意性,保证了资金的投向准确性与计 划的严肃性。在土地治理项目规划设计上,按照“从群众中来, 到群众中去” 、“三上三下 ”的工作方法,充分调查项目区实际情况, 反复征求项目区干部群众的意见,聘请有资质的设计部门进行 规划设计,从建设内容、技术要求、工程概算等方面结合实际, 选出最佳方案,确定最终项目规划。在工程施工监督上,积极推 行“ 一 线工作法 ”,即 实情在一线掌握, 办法在一线产生,问题在 一线解决,经验在一线总结,业绩在一线创造。在工程验收结算 - 6 - 上,实行联合验收与结算“三审制” ,组织 由农开办、监理公司、 工程施工方、当地村组及有关单位对工程进行联合验收,评定 工程质量,并将评比结果作为下年度招投标的评标指标之一, 工程结算实行“三审 制” ,即项目建设单 位初审、同级财政评审中 心复审及审计部门终审,增加了项目结算的准确性,增强了透 明度。在资金管理上,实行县级报账制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 专款专用”的三专管理模式, 统一项目报账流程,严格执行资金 管理的各项控制制度,所有结算的工程资金全部实行转账支付, 保障了资金安全、有效运用,特别是对拨付的项目资金省、市农 开部门不准提留项目管理经费,保证了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 确保专款专用。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群众自筹资金难以落实到位 农业综合开发实行“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 开发” 的投入机制,我省 2014 年度土地治理项目的农民自筹资 金为财政资金的 10%,按项目立项规划,农民自筹资金总额 20,609.09 万元。由于政策宣传不到位,部分农民依赖思想严重, 筹资投劳意识不强,加上农村青壮劳动力外出务工,农业效益 比较低下,农民收入不高,农民自筹资金实际落实到位困难。 2、产业化经营项目对社会投资的拉动作用不够 产业化经营项目采取直接补助和财政贴息两种方式,其中 直接补助项目 333 个,补助财政资金 43060 万元(省级财政资 - 7 - 金 11109 万元),补助对象包括公司制企业和农业合作社。其中 直接对企业无偿补助项目 153 个,计划总投资 90645.63 万元, 财政补助投入金额 28865 万元,占总投资 31.84%。财政无偿补 助的产业化经营项目,部分财政补贴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重 较高(最高达到 49%),对社会投资的拉动作用不够。 3、个别项目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部分管理制度执行不到 位 一是项目申报条件审核有待加强,仍存在个别不符合项目 立项指南规定条件的项目通过立项审核,如怀化市中方县五丰 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4 月,不符合项目申报单位为 “2010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在工商部 门登 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的条件。二是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规划设计水平还需进 一步提高,部分设计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有一定差距,导致工 程施工过程中变更设计方案,资金预决算不准确。 4、项目申报时间和前期工作不充分,年度项目资金指标下 达较晚。 2014 年度土地治理项目因财政部将资金分存量和增量两批 下达,导致出现资金到位时间延后的现象,特别是第二批土地 治理项目 2014 年 11 月份才下达,县农开办按招投标等程序确 定施工单位后,到 2015 年 1 月中旬才能开工,错过了施工黄金 期,影响施工进度。 五、建议 - 8 - 1、取消土地治理项目农民筹资投劳资金配套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的通知(国办发2001 42 号)精神“取消基本建设投资中要求农 民无偿出资出劳进行配套的做法。各级政府安排的公路建设、 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应按照谁建设、谁拿钱的 原则,不留投资缺口” 的规定。同时,针对农村青壮劳动力外出 务工、采取机械施工等情况,取消土地治理项目农民以筹资投 劳配套投入的规定。 2、积极探索采取财政股权投资等投入方式,扶持农业产业 化发展 通过集中部分财政资金采取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扶持农 业产业化发展,推动财政资金投入机制转变,提升财政资金的 运营效率和公平性。 3、及时下达年度项目资金 应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充分考虑土地治理项目前期 准备时间较长的实际特点,年度项目资金指标应于上半年全部 下达,对于规划的土地治理同一项目资金,应保证资金一次下 达,减少重复招投标、现场施工监管等工作,保证项目早施工、 早受益,提高土地治理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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