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居家养老专项绩效跟踪结果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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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绩效跟踪结果报告 项目名称: 2016 年度居家养老 专项 项目 单位 :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主管单位 :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委托 单位: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 评价机构: 上海久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一 七 年 三 月 1 目 录 摘要 . 1 一、项目基本情况 . 5 (一)项目名称 . 5 (二)项目起止日期 . 7 (三)项目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 7 (四)项目资金投入安排情况 . 9 二、绩效目标的核对和确定情况 . 10 三、项目组 织实施情况 . 15 (一)项目组织情况 . 15 (二) 项目管理情况 . 19 (三)项目组织实施的实际情况与目标的差异情况说明 . 24 四、项目绩效情况 . 24 (一)项目产出目标、 效果目标的实现情况 . 24 (二)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 29 (三)项目实际绩效与目标的差异情况 . 29 五、问题、纠偏措施和建议 . 29 2 5 2016 年度 居家养老专项 绩效跟踪结果报告 为全面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 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 2013 55 号)精神,根据 上 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沪财绩 2014 22 号要求,推进建立 “预 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 反馈结果有应用 ”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和规范 上海市 普陀区民 政局 ( 以下简称 区 民政局 ) 的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全面反映项目实际 执行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成效,注重绩效管理链中的事中环节,及时发 现问题,及时纠偏整改,促进绩效目标的实现,受 普陀区财政局 的委 托, 上海久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承担 “2016 年度 居家养老专项 ” (以下简称本 项目) 绩效跟踪评价工作。本次评价工作于 2016 年 5 月启动,按照 上海市绩效评价的规范,经过了现场勘查、数据采集、 统计分析等环节之后, 上海久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对项目进行了 绩效跟踪分析 ,形成了绩效跟踪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1、项目背景 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 养老、助老的美德, 1996 年 8 月 29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6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 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通过,并由中华人民 共和国主 席令第 72 号进行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 益保障法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 障机制,并鼓励社会各方面投入,使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国务院制定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 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上海是全国第一个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城市,也是目前全国老龄化程 度较高的特大型城市, 上海市人民政府从 1998 年开始实施保障老年人 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 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 普陀区作为一个人口导入区,区域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根据统 计资料显示, 2012 年至 2014 年普陀区 60 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由 24.12 万人上升至 27.68 万人,占普陀区户籍人口的比重由 27%上升至 31.03%,上升趋势明显。 截止 2015 年 12 月,普陀区 60 周岁以上老年 人口 28.44 万,占全区户籍人口的 31.83%,其中 80 岁以上高龄老人 53095 人,独居老人 12744 人,失能失智老人 300 多人。 为了对应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上海市推出了以家庭为核心,以 社区为依托,以上门、日 托等形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 生活照料、康 复辅助、送餐等内容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上海市民政局(以下简称 市民政局)为进一步推进居家养老工作,于 2009 年下了上海市民政 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对上海市户籍 60 周岁以上的低保、低收入等人群,由专业评估员根据上海市老年 照护等级评估表,从生活自理能力、认知能力、情绪行为、视觉等四 大主要参数,以及社会生活环境等背景参数,对老年人日常生活能力 7 进行评估,并通过项目分值化后得出“正常”、“轻度” 、“中度”、“重 度”四种评估结论,根据“轻度”“中度” 和“重度”三级照料等级给 予相应的养老服务补贴(非现金形式),同时还为其他需要自费服务的 老年人提供相应的服务。 2014 年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调整本市社区 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普陀区民政局为了贯彻本市居家养老文件精神,制定了普陀区民 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 在市级政策 基础上, 根据普陀区实际情况, 增加了扩大服务补贴的范围:区户籍 60-79 周岁独居、纯老家庭中本人月养老金低于全市城镇企业月平均养 老金的 , 经评估照料等级为重度的,在本人承担 50%服务费前提下, 按属地化原则享 受服务补贴。 90 周岁老年人,居住地及户籍地均属于 普陀 区范围内的,可享受服务补贴 。 2、 项目主要解决的问题 发挥政府在保障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方面的主导作用,以人人享有基 本养老服务为目标、满足基本需求为标准,为高龄、失能(失智)、无 子女等老年人提供服务价格合理的养老公共产品。对其中经济困难的 老年人,通过养老服务补贴形式提供托底保障,做到应保尽保,维护 其基本权益。 (二)项目起止日期 项目的实施期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跟踪评价的时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三)项目 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1、主要内容 1.1 补贴对象 经老年照护等级评估,有照护需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60 周 8 岁及以上本市户籍老年人,可申请养老服务补贴并享受相应待遇: ( 1)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享受全额的养老服务 补贴。 ( 2) 本人及其配偶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 准、低于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标准的老年人,享受 80%的养老服务补 贴。 ( 3) 80 周岁及以上、本人月收入高于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标准、 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老年人,享受 50%的养老 服务补贴。 ( 4) 上述(二)、(三) 两类对象中,无子女或 90 周岁及以上高 龄的老年人,在以上待遇基础上再叠加享受 20%的养老服务补贴。 1.2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根据老年人的照护等级确定,由服务时数及服务单价构 成。 照护等级为轻度、中度、重度(分别对应试点区采用的“老年照 护统一需求评估标准”中“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的,月服务时数分别为 30 小时单位、 40 小时单位、 50 小时单位。 照护等级为轻度、中度、重度的服务单价逐步实行统一单价,以 当年度本市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准,并随全市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增 长逐年同步调整。 2016 年 1-3 月 ,照护等级为轻度、中度的服务单价为 18 元 /小 时,重度的服务单价为 20 元 /小时。 2016 年 4 月 -12 月, 照护等级为轻度、中度的服务单价为 19 元 / 小时,重度的服务单价为 20 元 /小时。 2、项目范围 : 上海市 普陀区 范围内。 9 (四)项目资金投入安排情况 1、项目资金: ( 1) 2016 年度项目预算情况 区民政局根据居家养老前 3 年的执行情况、 预计 当年度服务对象 数量以及 预计 2016 年补贴 标准,申请 本项目预算 3125 万元, 并填报 项目绩效申报表,经过区财政审批同意, 纳入 区民政局 2016 年部门 预算 。 2、 资金 支付 情况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区民政局 共计支付 2978.4525 万元, 预 算执行率 95.31%。 表 1-3 项目资金安排与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街镇 市区两级补贴对象 区域扩大 范围补贴 对象 合计 支出分类 市财政 区县财政 市福利金 区福利金 曹杨新村街道 2161935 618550 2780485 921443.5 1539993.5 159524 159524 宜川路街道 3506717 940650 4447367 1494606.5 2435256.5 258752 258752 长风新村街道 1800000 489000 2289000 767183 1256183 132817 132817 长寿路街道 2137288 766850 2904138 910939 1677789 157705 157705 甘泉路街道 2339833 847840 3187673 997266.5 1845106.5 172650 172650 石泉路街道 1464565 988400 2452965 624215.5 1612615.5 108067 108067 万里街 道 811296 181750 993046 345785 527535 59863 59863 真如街道 2415674 942550 3358224 1029590 1972140 178247 178247 长征镇 1941204 521600 2462804 827365 1348965 143237 143237 桃浦镇 4460623 448200 4908823 1901173.5 2349373.5 329138 329138 合计 23039135 6745390 29784525 9819567.5 16564957.5 1700000 1700000 10 二、绩效目标的核对和确定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该项目于 2015 年 10 月申报绩效目标表 , 详见附件 1,经了解, 项目填写的绩效目标申报表较为简单,未设定年度目标并细化相信目 标。 (二)项目绩效目标核对和确定情况 为提高绩效跟踪的客观性和有效性, 我们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通 过与项目单位充分沟通,收集和查阅相关政策、文献及前期论证资料, 了解项目概况,对项目形成清晰的判断。 按照 “合法、合规、合理 ”的要求,从预期产出目标、预期效果 目 标、衡量预期目标、保障预期目标四个方向对预算单位的总目标和分 目标 进行了核对和确定 。按照 “产出 -结果 -影响力 ”的逻辑思路 ,结合项 目管理 “项目投资、项目实施 、合同管理、质量控制情况等 ”要素。同 时,结合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和金额,梳理产出目标,编制产出和服务 的数量、质量、时效目标。围绕产出目标,向后跟踪,梳理效果和影 响力目标,效果目标涵盖经济、社会、环境 、可持续效益、满意度目 标。影响力目标考察长效管理机制、人力资源 、信息共享。结合当年 预算安排、类似项目的历史数据及行业标准,测算绩效指标目标值。 现重新梳理绩效目标申 报表如下(表格详见附件 2): 1、项目总目标: 发挥政府在保障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方面的主导作用,以人人享有 基本养老服务为目标、满足基本需求为标准,为高龄、失能(失智)、 无子女等老年人提供服务价格合理的养老公共产品。对其中经济困难 的老年人,通过养老服务补贴形式提供托底保障,做到应保尽保,维 11 护其基本权益。 2、年度目标: 为普陀区的 为高龄、失能(失智)、无子女等老年人 提供居家 养老服务补贴, 做到应保尽保, 使他们能够获得基本养老服务; 完 成 2016 年区政府实事本区指标 21100 人(包括居家养老政府资助 人员及自费人员); 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规范性; 强化居家养 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素质和能力相对较高的服务队伍 。 3、项目绩效细化如下: 1、投入管理目标: 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 有效实施;预算 测算合理 使用合规; 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 项目管理有效执行,项目实施规范, 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采取必要措施 。 2、产出目标: 计划工作 完成率 100%, 完成 2016年区政府实事本区指标 21100 人(包括居家养老政府资助人员及自费人员), 计划工作及时 完成 率 100%,应补尽补率 100%,评估准确率达到 100%,预算执行率达 到 95%。 3、效果目标: 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员满意度以及培训对象满意度, 对 经济困难的老年人,通过养老服务补贴形式提供托底保障,维护其基 本权益。 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 长效管理 ;强化居家养老服务人 员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素质和能力相对较高的服务队伍。 12 依据绩效目标完善绩效指标(见表 2-1): 表 2-1 绩效主要目标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指标解释 管 理 目 标 财务 管理 资金使用情况 合规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 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和安全性 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性 建立健 全 项目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有效,用以 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 行的保障情况 财务监控的有效性 有效执 行 项目预算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 行等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管理措施,用以反 映和考核项目预算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 况。 项目 实施 项目管理制度的健全性 建立健 全 与项目直接相关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 善和有效,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 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项目管理制度执行的有 效性 有效执 行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是 否为 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须的措施,包括 政府采购,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 效执行和质量控制情况。 产 出 目 标 数量 目标 考核指标完成率 100% 评价 本区考核指标 21100人的完成情况 质量 目标 应补尽补率 100% 评价 补贴覆盖程度, 时效 目标 补贴及时发放率 100% 评价 区民政局及 各 街镇补贴 是否按及时完成 成本 目标 预算执行率 95% 预算执行的进度。预算执行率 =实际支出数 / 预算数 100%。 效 果 目 标 社会 效益 政策知晓率 95% 通过 受益对象对项目的政策知晓程度的评 价,反映项目实施过程中宣传渠道是否多元 化,宣传是否有效 。 社会 效益 服务员上岗证持有率 90% 通过评价服务员上岗证持有率,反映项目实 施服务质量效果 。 社会 效益 居家养老服务吸引力 提升 通过近 3 年数据比对,评价参加居家养老服 务的人数是否递增,服务项目的实际吸引力 效 果 满意 度目 服务对象 满意度 90% 项目完成后 服务对象 对项目效果的满意程度 13 目 标 标 满意 度目 标 服务人员 满意度 90% 项目完成后 服务人员 对项目 实施情况 的满意程度 满意 度目 标 培训对象满意度 90% 项目完成后培训对象对项 目效果的满意程度 可持 续影 响力 目标 长效管理机制 建立健 全并有 效执行 评价项目完成后,是否具备项目后续跟进管 理的制度、人力等方面保障机制并有相应实 施措施。 影响 力目 标 服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 情况 提升 评价 服务员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比例、上岗 证书持有比例等情况,反映服务队伍专业化 建设情况 根据项目计划,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项目仍处于运行状态, 因此绩效跟踪选择的主要指标如下(见表 2-2): 表 2-2 绩效跟踪主要目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 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绩效跟踪选择的指标 跟踪目标值 管 理 目 标 财务管 理 资金使用情况 合规 资金使用情况 合规 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 性 建立健全 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 性 建立健全 财务监控的有效性 有效执行 财务监控的有效性 有效执行 项目实 施 项目管理制度的健全 性 建立健全 项目管理制度的健全 性 建立健全 项目管理制度执行的 有效性 有效执行 项目管理制度执行的 有效性 有效执行 产 出 目 标 数量目 标 考核指标完成率 100% 考核指标完成率 100% 质量 目标 应补尽补率 100% 应补尽补率 100% 时效 目标 补贴及时发放率 100% 补贴及时发放率 100% 14 成本 目标 预算执行率 100% 预算执行率 100% 效 果 目 标 社会 效益 服务员上岗证持有率 90% 服务员上岗证持有率 90% 可持续 影响力 目标 长效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 并有效执 行 长效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并有效 执行 影响力 目标 服务员队伍专业化建 设情况 提升 服务员队伍专业化建 设情况 提升 三 、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1、 区财政局 负责配合民政部门落实保障经费,负责对项目的预算核定、 资金的审批及拨付、并对民政局等相关部门 实行财政监督。 2、 区民政局 负责 项目预算申报、 普陀区居家养老事务日常管理、监督检 查、补贴的统计申报及经费核拨等。 区民政局下设社区服务中心,承担全区居家养老服务协调、 指导、监督、管理职能;建立老年人信息库,发布老年人服务需 求信息和社会服务供给信息,对享受政府补贴的居家老人进行资 格评估,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相关资格进行审查,组织居家养老 服务员的培训,接受服务对象的服务信息反馈,检查监督服务质 量,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资金拨付审核等。 3、 二级管理架构 15 居家养老服务已基本形成区民政局、街道(镇)二级管理架 构, 居家 养老服务工作具体实施中主要包括: 由民政局下设的区 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心、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 、各街道(镇) 社区助老服务社、上海普陀区久龄家园关爱服务中心 目前有区 级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心 1 个,设街镇 社区 服务中 心 10 个,社区助老服务社 9 个 ,社区居委会。 ( 1) 区居家养老 服务 管理中心 2000 年设立的 民办非企业单位, 负责全区居家养老 服务管 理机构,负责 配合上级部门、指导街镇开展居家养老工作的主要 服务机构,对街镇开展的助老服务工作,特别是街镇对居家养老 政策的把握、前期准入评估、后期服务质量评估等工作进行有效 督导,并指 导街镇对本区万人、非万人助老服务员进行日常管理。 ( 2) 街镇居 社区服务 中心 在辖区内开展居家养老工作的 事务性具体工作,面向社区开 展助老服务,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市场, 主要的日常工作包括对本 辖区申请居家养老补贴的老年人 开展受理、评估、审批与服务等 ; 负责组织、指导助老服务评估员对老年人进行准入评估;对本辖 区的受助老年人进行服务质量回访等 ,监督居家养老服务质量; 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统计;核定居家购买服务对象;结算居家养老 服务经费 。 ( 3) 街镇助老服务社 组织、招募、实施、管理助老服务员的载体,主要负责组织 16 实施本辖区“万人 就业”服务员以及非“万人就业”服务员的日 常助老活动,并对助老 服务员日常的服务工作、劳动保障等活动 进行有效 管理。 ( 4)社区居委会 负责对助老服务员日常工作进行指导、评估、下调帮助、以 及与服务对象的沟通,建立居家养老老人档案和助老服务员档 案,组织开展上门关怀、文化服务、志愿服务、老人互助等各种 助老服务活动。 ( 5)上海普陀区久龄家园关爱服务中心 区民政局于 2013 年 6 月与上海普陀区久龄家园关爱服务中 心签订了普陀区社区生活服务平台助老服务项目委托协议(协议 至 2016 年底合同期满),对各街镇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居家养老 服务日常监督管理。 普陀区 打造 了 统一的“久龄家园”为老服务平台 ,为老年人 提供居家养老类、社区助老类服务,打造全区性的虚拟 养老院 。 全方位为老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到家服务。 3、普陀区居家养老服务工 作流程图 17 补贴申请人的经济状况是否符合 补贴范围 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委托评估员进行养老服务 需求评估,得出评估照料等级 服务补贴可随老人 带入指定养老机构 社区助老服务社 提供相应服务 社区助老服务社根据其审批的补贴额度, 核定服务内容 老人身体状况是否稳定 继续提供原服务 终止 否 持续评估 否 否 否 是 是 自费申请 人直接到 社区助老服务社办理 申请人到所在居委会 进行居家养老服务咨询 补贴申请人向所在居委会 提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申请, 提交经济状况审核证明等有关书面材料 补贴申请人 到 所在 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提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申请, 提交经济状况审核证明等有关书面材料 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提出初审意见 照料等级是否为轻度、中度 或重度 区社区服务中心提出审批决定 是否给予补贴 街道(镇)社区服务中 心发放不予服务补贴 告知书 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发放准予服务补贴告知书, 发放服务券,同时通知社区助老服务社 普陀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流程图 18 (二)项目管理情况 1、需求评估: 对象 :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是指本市 60 周岁及以上、有生 活照料需求的居家老年人,包括服务补贴对象和自费服务对象。 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是通过界定老年人的生活照料等级,为服 务安排和服务补贴提供客观、公正的依据。评估工作由具有资质 的养老服务评估员实施,使用全市统一印制的上海市老年照护 等级评估表。 普陀区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管理信息平台可根据申请,委 托专业评估机构和 人员,上门对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健康状况、 环境状况、经济生活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并进行服务分派,为 老人提供政府补贴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高龄老人居家医疗护理 服务、养老机构服务、老年护理院照护服务等,实现梯度化的养 老保障,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得到“持续照护”。 经过对宜川、甘泉、石泉等街镇当年新增居家养老服务申请、 评估等内部管理资料进行抽查,均有相关记录,基本能按规定程 序操作。 评估流程 : 流程图见附件 评估内容。 包括身体健康状况及经济生活状况。 身体健康状况。主要对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身体机能、认 知能力、情 绪行为、视觉、疾病等方面的受损程度、健康状况、 环境状况、应付日常生活的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 19 经 济生活状况。利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等手段,对申 请享受政府基本公共养老服务补贴对象及家庭的经济和生活状况 进行评估。基本公共养老服务面向所有失能、失智、高龄老人,其 中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无子女的老年人,享受政府基本 养老服务补贴。 评 估方法。 根据 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调查表进 行现场评估。按照标准,评估后经过计算,得出评估分级结果。 评估分级。 评估结果分为:照护一级、照护二级、照护三级、 照护四 级、照护五级、照护六级,以及不提供服务。 评估机构。 评估机构是依法独立登记的民非组织或企业,是 对具有老年照护需求的老年人进行照护等级评估的第三方组织。 评估人员需要经过市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评估资 质。在评估过程中由于主观原因,对老人评估存在不真实的舞弊 行为,骗取政府补贴或医保资金的,评估机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服务流程 服务申请。 申请高龄老人居家医疗护理服务项目的老年人通 过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服务申请;申请 社区居家 养老服务、养老机构服务、老年护理院照护服务的 老年人通过街 道、镇社区事务受理 服务中心,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生活), 居委会等渠道提出服务申请。 申请服务的老年人到服务申请受理部门提交普陀区老年照 20 护统一需求评估申请表。申请政府补贴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 除提交上述申请表外,还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户口簿、身份证、 养老金收入证明、 参保人员社保卡(医保卡) 等复印件, 同时 签 署经济状况核对承诺及授权书。 服务申请受理部门应将 上述材料转交至所在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生活)。 街镇初审。 基本信息审核。由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生活) 完成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核对工作。经济状况审核。 由 区 居民经济 状况 核对中心 完成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审核工作。 医保资质审核。 由区医 保中心完成申请人的医保资质认定工作。 评估认定。 委托评估。形成结论。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按照 全市统一的评估方法计算评估分值,确定申请人的照护等级,形 成评估结论。结论告知。区社区服务中心(生活)将评估结论反 馈至区民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医保办等留档备案。服务申请 受理部门将评估结论告知申请人并进行统一公示。 复核。 申请人 对评估结论有异议的, 可向户籍所在居委会或者街道、镇社区服 务中心 (生活) 申请复核评估。 服务分派。 根据服务需求及评估结论,进行服务分派。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区 社区 服务中心(生活)将申请人的初 审及评估结论推送至 “上海市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居家养 老子系统” 进行审批及服务分派。 ( 2)高龄老人居家医疗护理服务。经 公示无异议的, 街道、 21 镇 分派服务后, 由医疗照护服务机构上门为服务申请人制定护理 服务计划和签订服务协议,开展居家医疗护理项目化服务。 回访监管。 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 (生活) 采用电话或走 访的形式对服务提供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质量监督与满意度回访, 2、服务宣传 ( 1)普陀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心依托久龄热线,对本区 2000 多名享受居家养 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对老年照护统一需求 评估服务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向老人进行服务宣传。 ( 2)通过区社区服务中心、各居委对 老年人实施政策宣传。 3、 系统管理信息化 已经建立民政系统信息化统一管理,民政局基础数据库作为 主数据库,居家养老、社区服务、养老机构、医疗服务、护理机 构、医保核对、实有人口等信息系统通过定期数据更新的方式进 行对接,实现信息互通共享。 建立普陀区老年照护服务信息管理体系。开发普陀区老年照 护统一需求评估管理系统,通过整合民政、卫计、医保、实有人 口等相关服务信息,实现全区相关养老照护服务信息系统的 对接 和资源的共享。形成区、街镇、相关服务机构共同管理的工作体 系,通过对平台的运作,实现受理过程的实时了解、服务派送的 实时掌控、服务项目的实时对接、服务过程的实时跟踪、服务结 果的实时监督、服务评价的实时反馈、服务数据的实时分析,确 22 保区老年照护需求评估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4、 资金拨付 区民政局每年 9-10 月根据居家养老指标测算次年需使用经 费,提出下一年度用款计划, 10 月底申报统计财政部门和市民 政局,年终根据当年的实际支出编制决算,经区财政审核。 街镇社区服务中心每月月底前,将当月各类汇总表报送区社 区服务中 心,区社区服务中心审核后次月 10 日将统计表交区民 政局,区民政局每月 14 日前将资金拨付至区社区服务中心,区 社区服务中心每月 15 日前将经费拨付至街道(镇)助老服务社, 助老服务社收到经费后以现金形式发放给服务员。 5、财务管理制度 普陀区民政局制定了普陀区民政局关于经费审批权限的有 关规定,支付居家养老补贴须经具体经办人填写经费报批单, 经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负责人签字报分管局长审批。 6、项目单位对各街镇的监督检查机制 经对管理流程进行检查,项目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已经对各街 镇开展了工作人员警示教育活动、享受居家养老 服务补贴老人的 信息排摸、居家养老工作人员队伍检查、抽查相关工作记录等工 作,杜绝虚构老人信息、侵吞国家拨付的资金等违法情况,进一 步完善养老服务 行业规范 。但在 现有的 管理机制中未建立明确的实 施细则,包括监督检查频次、方式、流程 、整改 等。 23 (三)项目组织实施的实际情况与目标的差异情况说明 根据绩效目标,项目组织实施评价指标的三级指标分为:财务管 理制度健全性、财务监控有效性、项目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和项目管理 制度执行的有效性,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项目实施管理 完成情况 如下表: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目标值 跟踪 时的目标完成情况 计划目 标值实 现的可 能性 应完成的绩 效目标值 实际完成情 况 执行偏 差 财务 管理 资金使用情 况 资金使用符 合相关法规 资金使用符 合相关法规 资金使用符 合相关法规 无 能实现 财务管理制 度健全性 财务制度健 全 完善 财务制度健 全 完善 财务制度较 健全 完善 无 能实现 财务监控有 效性 财务监控、管 理有效 财务监控、 管理有效 财务监控、管 理有效 无 能实现 项目 实施 项目管理制 度的健全性 项目业务管 理制度健全、 完善 项目业务管 理制度健 全、完善 项目业务管 理制度较健 全、完善 缺少对各 街 镇的管理实 施细则 能实现 项目管理制 度执行的有 效性 项目实施符 合相关业务 管理规定 项目实施符 合相关业务 管理规定 项目实施基本 符合相关业务 管理规定 无 能实现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产出目标、效果目标的实现情况 1、 项目产出目标实现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项目产出目标实现情况如下表所示: 24 表 4-1 项目产出目标实现情况 一级 目标 二级 目标 三级跟踪 目标 跟踪时 目标值 实际完成 情况 偏差情 况 计划目标值实 现的可能性 产出 目标 数量 目标 考核指标完 成率 100% 100% 无偏差 能实现 质量 目标 应补尽补率 100% 100% 无偏差 能实现 时效 目标 补贴及时发 放率 100% 及时 无偏差 能实现 成本 目标 预算执行率 95% 95% 无偏差 能实现 项目产出目标实现过程如下: ( 1) 普陀区自 2001 年 11 月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以来,至 2016 年 12 月底,全区共核准老年人 39242 人,由于各种原因(主要原因是 死亡)退出服务 18043 人。目前实际累计受助老年人 21200 人 ,其中享 受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老年人数为 9322人,自费老年人数为 11878 人。 根据 2016 年区政府实事本区指标( 21100 人)情况,完成全年指标的 100.47%。 2016 年 1 月 -12 月新增审批老人数为 2257 人 ,其中 享受政府出资 购买服务的老年人数为 1539 人 ,自费老年人数为 718 人。 2016 年 12 月新增 享受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老年人数为 101人,新增自费老年人数 为 36 人。 ( 2) 现有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老年人 9322 人,其中 60 周岁以 上低保,经评估按标准给予全额服务经费补贴的老年人共计 709 人; 60 周岁以上低收入,经评估给予 80%服务经费补贴的老年人共计 91 人; 80 周岁及以上,收入低于全市 城镇月养老金,经评估给予 50% 服务经费补贴的老年人共计 1288 人;原 60 周岁以上低收入,经评估 按标准给予全额服务经费补贴的老年人共计 1087 人(此政策 2015 年 25 9 月 1 日起不再实施);原老老人享受居家养老补贴的共计 983 人(此 政策从 2008 年 4 月 1 日起不再实施); 60 岁及以上收入在低保、低 收入至 800 元之间,经评估属于区级扩大服务范围服务经费补贴的老 年人共计 120 人(此政策从 2008 年 4 月 1 日起不再实施);年龄在 60-79 周 岁且月收入低于全市城镇月养老金,经评估照料等级为重度 的,享受 50%服务经费补贴的老年人 共计 331人(此项属区级扩大补贴 范围);年龄在 90 岁以上,给予每月每人 100 元服务补贴的高龄老人 4713人(此项属区级扩大补贴范围) 。 街道(镇)居家养老服务指标完成情况分解表 街镇 2016 年指标 2016 年完成情况 补贴老人数 自费老人数 合计 补贴人数 自费人数 合计人数 长寿 1200 1201 2401 899 1356 2255 曹杨 1082 1083 2165 847 1467 2314 长风 1037 1037 2074 735 1124 1859 宜川 1048 1049 2097 1276 1062 2338 甘泉 1189 1189 2378 1158 1662 2820 石泉 1196 1196 2392 1098 1449 2547 真如 1490 1491 2981 1295 1852 3147 长征 912 913 1825 772 864 1636 桃浦 1091 1092 2183 966 784 1750 万里 302 302 604 276 258 534 合计 10547 10553 21100 9322 11878 21200 26 政府出 资补贴老人分类情况 分类情况(市级补贴对象) 单位:人 60 周岁及以上 低保家庭的老人 原 60 周岁以上 低收入家庭的老人 60 周岁以上 低收入家庭的老人 80 周岁及以上 享受 50%补贴的老人 其 他 总计 轻 度 中 度 重 度 合 计 轻 度 中 度 重 度 合 计 轻 度 中 度 重 度 合 计 轻 度 中 度 重 度 合 计 450 176 83 709 656 239 192 1087 12 28 51 91 530 476 282 1288 983 4158 普陀区享受居家养老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老年人共计 9322 人,为 享受居家养老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老年人提供的服务 主要分:上门服 务、日间服务以及机构养老。 截止 12 月底,接受“日间服务”的老年人共计 19 人。 截止 12 月底,接受“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共计 199 人。 截止 12 月底享受“上门服务”的老年人共计 9071 人,其中享受 家政服务的老年人为 8976 人,占享受“上门服务”老年人数的 98.95%; 享受精神慰藉服务的老年人为 75 人,占接受“上门服务”老年人数的 0.83%;享受 15%优惠的老年人为 20 人,占享受“上门服务”老年人 数的 0.22%。 ( 3)经对宜川、甘泉、事权、真如等 6 个街镇内部管理资料进行 抽查,均有相关记录,基本能 按规定程序实施,结合访谈了解,家政 分类情况(区级扩大范围补贴对象) 单位:人 原享受低保、低收入 -800 元之间补贴的老人 60 周岁至 79 周岁 享受 50%补贴的老人 90 岁以上 高龄老人 总计 轻度 中度 重度 合计 重度 82 23 15 120 331 4713 5164 27 服务基本能按时完成。 ( 4) 居家养老服务员培训分别在 10 个街镇开展,共举办了 24 场, 每场培训为期 5 天,采取课程与测验相结合的模式开展,有 892 名服 务员通过考试并且取得了由上海市社会福利行业协会颁发的养老服务 护理员岗位合格证书。根据市相关部门下发的 普陀 区培训指标( 800 人), 2016 年普陀区实际 完成 111.5%。 2、 效果目标实现情况 项目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项目 , 依据绩效跟踪期对项目的跟踪 调查,绩效跟踪的效果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表 4-3 项目效果目标实现情况 一级目标 二级目标 三级跟踪目标 跟踪时目标值 实际完成情况 偏差情况 效果 目标 社会 效益 在编 服务员上 岗证持有率 90% 100% 无 、 可持续 影响力 目标 长效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并 有效执行 基本建立健 全 非万人就业 服 务员 “非万人 就业类”服务 员劳动风险无 保障 影响力 目标 服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情况 提升 部分 提升 非全日制 服务 员职业资格证 书持有率低 项目 效果 目标实现过程如下: ( 1) 员工制 服务员上岗证持有率 达到 100%(详见附件 4) ( 2) 非员工制 服务员职业资格证书持有率低。截止 2016 年 12 月底,全 区有“万人”、“非万人”服务员 6062 名,其中,持有国家 职业资格证书的服务员有 95 名、持有上海市养老服务护理员岗位证 书的服务员有 1075 名、持有其他上岗证的服务员有 141 名,仅占服 务员总数的 21.6%。 ( 3)普陀区居家养老“非万人就业类”服务员是根据小时工资 28 形式结算劳动报酬,均无任何社会保险。目前区绝大部分服务员都为 “非万人就业类”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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